第5章 《星島日報》
幾天下來,香港電影的拍攝速度非常之快,如今總算是讓張俊見識到了,即便是他這個美國南加州大學導演系的高材生也不禁為之一驚。
不過,香港電影還是有可取之處。
張俊感覺自己還是可以從中有學到很多東西,就是人比較累。
而《誅仙》這本書,張俊寫了六七萬字,已經足夠發表了。
晚上,張俊繼續回到書桌前寫書。
張正豪這時抽著根煙,朝張俊走來。
“你的小說也已經寫了六七萬字了,你有沒有想好要去哪家報紙發表?”
張俊道:“有幾個備選,具體還不能確定,我要跟他們談一下條件才能做決定。”
張正豪點點頭,隨即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我覺得還是把小說發表到《明報》比較好,因為《明報》的知名度高,發行量大,是文人墨客的首選,很多撰稿者都以在《明報》上發表文章而驕傲!”
張俊聽完張正豪的這個建議,立馬搖頭。
開玩笑,一個新人作家去《明報》發表小說,還能搞到大錢?金庸要是不把稿酬壓的死死的,張俊都敢把名字改了,改成“張不俊”!
“就你還挑!有多少人想去《明報》發表作品,人家金庸都還看不上呢!”張正豪搖頭道,有些無語,“倪匡比你有才華吧,不也在《明報》上面連載小說。”
相比於金錢,張正豪更看重名氣,其實就是望子成龍,要是自個的兒子能在《明報》上發表小說,他就會覺得特有面子。
可是張俊不這麽看,他更重實際利益。
《明報》有什麽好的,我張不俊今日不信這個邪……
不去《明報》,就是不去《明報》。
咱小說到哪個報紙都能火!
坐在一旁的老媽看到爺倆爭論來爭論去,頓時哭笑不得,“我說你們倆有什麽好爭的,書稿還沒送出去審核,你們倒是先討論起來,萬一人家看不上呢?”
“媽呀,你還是我親媽嗎?你兒子才華橫溢,妙筆生花,寫的《誅仙》那麽精彩,你就沒看出來?!”張俊不由翻了一下白眼。
“好好好,媽錯了,你寫的小說,所有報紙都要搶著要!”楊秋像安慰小孩一樣安慰張俊,聲音溫柔慈祥,張俊差點回憶起小時候,媽媽拿著一根雪糕哄他一樣。
張俊頓時有些鬱悶。
“我明天先去一趟《星島日報》和《東方日報》吧,這兩家報紙給錢還是很大方的。”張俊決定道。
搞錢才是最重要的,名聲又不能當飯吃。
張正豪聞言,“哼”了一聲,沒再說話,心想,小崽子翅膀硬了,現在都不聽老爸的話了。
……
第二天一大早,張俊首先便帶著書稿前往《星島日報》,尋求發表。
《星島日報》的老板報業女王胡仙還是很有創業鬥志的,一心要把《星島日報》發展壯大,如果《誅仙》能對報紙的名聲和銷量起到很大的作用,那麽想來報業女王應該不會太吝嗇錢財。
至於《東方日報》則是備選,因為這家報紙老板的社會背景比較複雜。
沒多久,張俊來到了《星島日報》的大樓外。
隨後張俊在報社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見到了專門負責小說審核的編輯賈和風。
“你好,年輕人,沒想到你這麽年輕就開始寫小說了!”賈和風有些詫異道。
“還行吧,而且我都已經大學畢業了。”張俊淡淡一笑,道。
賈和風:“看不出來,你多大了啊,這麽早就大學畢業了!”
“今年20歲了,我可能比較聰明吧,從小學開始就經常跳級,畢竟那些東西學起來實在是太簡單了。”張俊又淡淡道,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賈和風嘴角微微抽動,不由好奇的問道:“那你是哪所大學畢業的。”
“美國南加州大學畢業。”
“我知道這所學校,是美國名牌大學!”
“這所大學還行吧,要不是我爸是導演,想要讓我子承父業,我可能會去麻省理工學院、斯坦福大學,又或者是哈佛大學……你知道,時代在進步,科技在發展,將來誰掌握了先進的科學技術,誰就是老大!”張俊一說到科技,頓時侃侃而談!
賈和風感覺對面這小子是在裝逼,嘴角忍不住再次抽搐。
“咳咳,那個…你把小說帶來了吧?我先閱讀一下你的大作。”賈和風連忙打斷張俊,生怕他再這麽說下去,沒完沒了。
“大作不敢當,”張俊謙虛道,“不過應該能夠入得了你的法眼。”
“……”賈和風微微愕然,他還沒見過這麽自信的年輕人。
接過張俊遞過來的書稿,賈和風當即仔細閱讀起來。
不看不要緊,一看賈和風就震驚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光是這開頭,賈和風忽然感覺到一股莫名的氣息撲面而來,讓他有種壓抑感。隨後的正文,文筆優美,故事生動,情節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鮮明,構建了一個獨具魅力,引人入勝的東方仙俠傳奇架空世界。
經典之作啊!!!
賈和風心裡震驚萬分,這個年輕人真是厲害的有點過分哦!賈和風不由抬頭去看他,想好好看清楚這個天才少年,卻見他此刻哈欠連天,差點在沙發上睡著了。
這副尊榮與賈和風印象中的天才模樣簡直相差甚遠。
“編輯大哥,小說你看完了,感覺寫的怎麽樣?”張俊看到賈和風已經將書稿合上,便開口詢問道。
“嗯,寫的不錯,可以說,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說!”賈和風忍不住點頭稱讚。
“那你們報紙是願意連載這部小說咯?”
“沒錯,我們《星島日報》非常願意連載這部《誅仙》小說!”
張俊笑著點點頭,“嗯,可以。不過你們能給我什麽條件,如果條件太差的話,那我就去找《東方日報》或者《明報》。”
賈和風聞言,不禁暗罵這小子不當人子,這麽直接的麽。
“你放心,我們《星島日報》的條件一定會是最好的!”頓了頓,賈和風隨後喊出“千字100港幣”的價碼。
“才這麽點麽……”
張俊撇撇嘴,說的千字100港幣好像很高似的。
“千字250,不然我去另外一家報社。”
“小兄弟,千字100港幣已經很高了,從來還沒有哪個新人能拿這麽高!”
“那是因為你們沒有遇到我!”張俊收起書稿,做出一副準備離開的樣子。
賈和風連忙攔住張俊:“先別走嘛,我們再商量一下。這麽吧,千字150,這總行了吧。”
“千字150還是太少了,不行!我這邊也退讓一步,我要千字200。這本《誅仙》總共大概會有120萬字,稿費是24萬港幣。我希望先拿到一半的稿費。”
賈和風張了張嘴,不知該說什麽,千字200港幣就不說了,是個高價,但也不是不能接受,關鍵是居然還要先一次性拿到一半的稿費,而這已經不是賈和風能夠決定的了。
“主編和老板今天都在報社,你稍等一下,我先去請示一下老板,畢竟你提的條件有點苛刻。”
張俊笑道:“行,你去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