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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凶猛》第28章 冤假錯案(一)一更
  第28章 冤假錯案(一)一更

  小爾沒憋住呵呵直笑,小福踹了他一腳說:“先乾正事,把馬都拴在樹上,找塊兒平坦點的地方,四下都瞧清楚了……”

  “你這聽著不是要打架,聽著像洗洗睡了!”秦無病打斷小福,揮動著雙截棍找感覺。

  “還沒打呢,你再把自己傷了!”小斯認真的說。

  “你閉嘴!”秦無病沒好氣的道:“這叫臨陣磨槍,不快也光!呦,來了!”

  秦無病正說著,正好瞥見前方黑洞洞中,一人騎在馬上慢慢顯出輪廓。

  “就你一人?”秦無病朝那人身後望去。

  “我一人足矣!”那人聲音低沉的答道。

  “能不能打個商量?他們給你多少銀子我翻倍。”

  “秦小七爺開口價不高啊!”

  “談嘛!銀子能解決的事就不叫事。”

  “哦?那在秦小七爺眼中,什麽事叫事?”

  “你先從馬上下來!氣勢不在高矮上,我肯定打不過你,我四個長隨身上都有傷,你收拾我們幾個很容易。”

  那人呵呵一笑翻身下馬,秦無病朝他走了過去,小摩一把拉住他,秦無病扒拉開小摩的手,邊向前走邊說:“人家要動手還在乎遠近?”

  那人哈哈大笑兩聲道:“秦小七爺倒是條漢子!”

  小福走到秦無病前面,被秦無病一把推開:“別搶我風頭!”

  福爾摩斯四人隻好緊緊跟在秦無病身後。

  秦無病走到那人面前站定,倆人也就相隔一步之遙,秦無病打量了一下那人,突然抱拳道:“多謝恩公出手相救!”說罷深深一輯。

  把後面的福爾摩斯四人看愣了。

  那人也怔住了,直到秦無病直起身子才問:“你哪隻眼見到爺爺救你了?”

  “你胸前有血!”秦無病指了指那人青色長衫的上身:“你剛出城門的時候,我見過你,那時候你的前胸處是乾淨的。”

  那人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胸前嘿嘿一笑問道:“不過是深色的印記罷了,你怎知就是血跡?”

  “只有血跡會呈噴濺狀,其他都是剮蹭!除非你在胸前,黑燈瞎火的掰開一個熟透的西瓜,不然一眼便可分別!”

  那人玩味的看了看秦無病道:“既然知道我殺了人……怎知是救你?”

  “因為我知道有人要殺我!”

  “那又如何?我殺了他們,也可再殺你!”

  “你想殺我早就動手了,不用等到現在!說句認慫的話,你殺我們比殺他們容易多了!”

  “現在殺你們也不遲!”

  “說吧,有何事想我幫忙?”秦無病將雙手背到身後,一副篤定的樣子。

  那人上下打量了幾眼秦無病,皺眉問:“只因我身上有血跡,你便認定我是有事找你幫忙?”

  “敵人的敵人自然是朋友,你幫我殺了想殺我的人,想來不是吃飽了出城遛彎的消遣,總要有個目的吧?今日我在府衙街前威風了一下,你當時可是在旁圍觀?”

  秦無病說完便聽到身後四人同時哎呀了一聲,語氣頗為無奈。

  那人哈哈一笑道:“你算不算威風我倒不知,我隻知你不怕官府之人。”

  “原來是這個原因,小福小爾把篝火點上,咱們坐下來慢慢聊,看看咱們有什麽能幫上恩人的……”

  “幫我劫獄!”

  “不用點火了!”秦無病沒有絲毫猶豫:“來吧,咱們還是打一架吧!”

  “你們五人打不過我。”

  “這裡有個道理你可能沒想明白,我跟你打,死的是我自己,我幫你去劫獄,死的是我全家!”

  小摩急道:“七少爺怎可這般滅自己威風,長……”

  “我這也是實話實說,你們四個要是沒傷,或許咱們還可一搏,蔡友坤派來的人是準備殺咱們五人的,怕是不會只派一個人,別管幾個,勢在必得!恩人一個人就解決了,身上無一處破損……”

  “你就不怕我殺了你再去殺你全家?”那人打斷秦無病寒聲問道。

  “你不會!如果你是那種窮凶極惡之人,也不會想著拚了性命去劫獄,你為人仗義,不會濫殺無辜,你要救誰?何故入獄?是罪有應得還是冤假錯案?”

  “自是蒙冤之人!”那人說著竟走向暗處,秦無病背著手跟在後面,那人頭都沒回的喊了一句:“煩勞把我的馬拴一下!”

  秦無病回頭說:“幫他把馬栓上。”

  小摩在後面問小福:“七少爺為何就不知道怕呢?”

  “他要是真的怕了,那就是天要塌的大事,你還是別盼著他怕吧!”

  ……

  那人並沒有做什麽,而是完成了之前秦無病的要求——點篝火,然後坐在篝火旁簡明扼要的講了劫獄的事。

  “我的救命恩人托付我照顧他的妻兒,我到了他家才知道,他兒子已蒙冤入獄,他的妻子雙眼已哭瞎,他的族人仗勢欺人,當地官府黑白不分,我別無他法!”

  “你怎知他蒙冤?”

  “鐵頭不在身前,他們孤兒寡母相依為命,本就勢弱,鐵頭戰死沙場上,撫恤銀兩盡被族人吞沒,鐵頭的兒子去找族長理論,恰巧族長被人捅死在家中,族人便報官說是那孩子所為……”

  “那孩子多大?”

  “十七,名喚陳軒,我去獄中見過他,長得本就文文弱弱的,酷刑之下也就還剩一口氣了,我讓他跟我實話實說,他說他沒殺人,如果殺了,為何不跑,怎會回家還能安然入眠?”

  “你去見他的時候,他已屈打成招?”

  “正是!他哭著對我說,實在是受不了才認的罪,我便找人擊鼓鳴冤讓府衙重審此案。”

  “他們置之不理?”

  “不,重審了,當著我的面重審的,可人證物證俱在,我明知有假,卻又無可奈何!”

  “人證好說,在族長家找人出來說看到了陳軒行凶便可,何為物證?殺人用的刀?”

  “正是!說是在陳軒家找到的。”

  “這是前不久的事?”

  “不是,是去年年底,我也是才到明州不久。”

  “冬天!刀是什麽刀?”

  “一把匕首。”

  “有點意思!鐵頭的撫恤銀兩族人都能貪了,可見平日裡母子二人的生活被欺負成什麽樣,日子有多困苦,他們還能有銀錢買匕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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