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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第11章 縣令授職
  第11章 縣令授職
  張須陀看向衙下很平靜的羅鋒,對縣令張儀臣道,“此子遇劫匪而不慌亂,有勇且有謀,今日得錢帛賞賜而不得意忘形,偏偏又如此年輕,真是十分難得。”他笑笑又道,“若非此子還年少,某倒是有意想帶他回郡中了。”

  他身為郡丞,統管郡兵,負責剿匪捕賊維持治安,在一郡之中那是二把手,算是位高權重,能夠讓他另眼相看的年輕人,確實不一般。

  張儀臣點了點頭,若有所思。

  這兩年來朝廷大興土木,百姓課役繁重,地方治安問題也便越來越嚴重,藍面十八鬼並不是特例。

  章丘縣雖不大,但也有二十余個鄉,近萬戶人口。可縣中流內的品官也就他和縣丞、主簿三人而已,流外的錄事、佐史十來個吏員,剩下的衙役雖有三十來個,可又要分為三班,真正維持治安的其實就快班的十個捕快。

  這十個捕快每人手下有一批幫閑、壯丁,可就如之前那個趙捕快一樣都是些混子,不堪大用。

  “此子確實是個可造之才,年輕有衝勁有勇氣,聽說還曾讀過書識得字,十分難得,本縣有意讓他入衙門做個捕快,也衝一衝如今這衙役們的懶散風氣。”

  “某覺得可行。”張須陀撫須道。

  張儀臣其實心裡更中意秦瓊,若是秦瓊願意留在縣中,他甚至想請秦瓊做個捕頭。不過秦瓊是衛府軍人,雖無官職品階,但聽說是大將軍來護兒看重的帳下親兵,更兼他又是歷城秦家嫡子,人家也不會看的上個捕快之職,除非是讓秦瓊來當縣尉,但縣尉那是九品之職,他這個縣令又是沒權力私任的。

  “羅五!”

  張儀臣開口問道,“本縣見你有勇有謀,且能讀會寫,這次又擒賊有功,便有意提拔一下你,縣衙三班中快班的趙三已被開革,有個空缺之位,便想讓你補缺,你可願意接受?”

  堂上的羅鋒沉默片刻。

  趙三原是快班十個正式捕快之一,算是縣裡正式的差役,這種差役雖然不是官也不是吏,可在縣城裡也是很吃香的位置,那算是公家人,比起輪流到縣裡當值做差的百姓來說,這是個正式公務員,好處那是看的見的。

  做捕快好處有,壞處也有,那就是捕快只能歸類於胥役之中,在那些貴族官僚眼裡是上不得台面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羅五現在是什麽身份?
  一個鄉下窮人,家裡窮的都快叮鐺響了,而且因為勞役,他家五個成丁都已經被征召服役去了,家裡就幾個老弱婦孺的,他剛十六都已經去服了一次役挖了兩月河了。

  誰也不能確定哪天又要被征召去做役,而若是做了捕快,實際上是相當於不用再擔心被征召去做其它役的,甚至,捕快還有很不錯的收入,養家糊口都不成問題。

  地位卑下不卑下羅鋒這時也顧及不到了,先站穩腳跟才是最重要的。

  能當個捕快倒也不錯,畢竟這是個正式工,不是那種臨時工協警聯防隊什麽的。

  “多謝縣令厚愛,小的也願意為朝廷效力。”羅鋒很識抬舉的道。

  見年輕人如此識時務,張儀臣很滿意,讓一個十六歲的年輕人當捕快,這都是他的破例提拔了,若是對方不識相,那就未免讓他沒面子。

  “很好,那本縣就正式任你為本縣之捕快,許你十天假期回家,十天之後回縣衙報到做事。”

  羅鋒拱手拜謝,“多謝縣君提拔!”

  下面一片羨慕的議論之聲,在那些貴族官員眼裡,一個捕快當然輕微之極,可在普通百姓眼裡,這身著皂衣的捕快那可是官差是公人,是吃皇糧的。不但威風,而且還是個鐵飯碗呢。

  羅鋒如此年輕,居然就已經得縣令親自授為捕快,這可是足夠讓人驚歎羨慕的了。

  不過有擒藍面賊之功,眾人羨慕之余倒也服氣,人家雖然年輕,可人家有本事啊。

  甚至大家還對這少年捕快有了些期望,希望以後縣中的治安能夠好些,能夠殺一殺那些賊匪的囂張,還縣裡幾分安寧。

  ·······
  從縣衙出來的時候,羅鋒和三叔他們一人背了個袋子,裡面都是剛獲賞的錢帛。

  “回家嗎?”肩膀上沉甸甸的,可小七卻很高興,目光還十分警醒的左看右望,生怕別人把他的賞錢偷了是的。

  羅鋒看了看自己肩上的錢袋子,問秦瓊,“表哥是先回歷城嗎?”

  “也不急於這一時半會了,我打算今天先跟你回家,去看望下姑母。”

  “多謝表哥,母親要是見到表哥肯定會很高興的。”

  羅鋒想了想,“我打算先去買些糧食然後再回家,如何?”

  “好啊。”秦瓊沒有意見。

  羅三叔他們也趕緊道,“我也要去買些糧食。”

  “我也去。”其它幾個同鄉也道。

  路上大家一直傻笑著,雖然賞金最後打了折扣,可他們一人最後也得了八貫的賞金了。

  這可是一大筆錢。

  “這麽多錢帛,要是全換成糧食,夠我們一家吃上一兩年了。”三叔感歎著道。

  縣城不大,幾家商鋪全都集中在城東的市場裡,那是一個封閉的坊市,一條十字街將坊市一分為四,沿街開著各式各樣的商鋪,麻雀雖小,可五髒俱全,各式各樣的店鋪倒也齊全。

  秦瓊先去了一家金銀鋪子,這家店鋪是打造金銀首飾器物出售的,同時也做諸如金銀兌換,兼放貸抵押這樣的業務。

  他們進來,立即有掌櫃的過來招呼。

  “掌櫃的,幫我把這些絹和布都換成銅錢。”

  出門在外,秦瓊嫌絹和布攜帶麻煩,便要求兌換成銅錢。

  在本朝,絹和布其實都是和錢一樣做為貨幣流通的,而金與銀倒反而並不是貨幣。說來錢帛兼行的主要原因,還是在於中原王朝歷來銅開采少,鑄幣成本高,導致銅錢總量太少,錢不夠用,於是只能錢帛兼行。

  “好的,我先看下成色。”掌櫃的很客氣。

  秦瓊的一百一十貫賞金,實際上隻拿到十貫的銅錢,以及價值百貫的絹和布,但絹布是以官價給的,而市價實際才只有五分之一。

  絹和布一匹匹擺出來,成色倒是不錯,縣裡的人沒有糊弄他們。

  “成色不錯,若是全換成肉好,可換二十貫,若換白錢,可換三十貫,不知道軍爺換哪種?”掌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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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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