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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第156章 膽大包天
  第156章 膽大包天
  “這麽多牛,看來馬兄弟你這買賣真的很賺錢啊。”

  羅成看著那新搭的牛棚裡那麽多的牛,笑著對馬老大道。

  劉三娘道,“兄弟你還不知道屠牛有多賺錢吧,一牛買來不過三四千錢,而屠宰賣肉, 卻能得肉二三百斤,你知道現在牛肉賣多少錢一斤嗎?五十文!一頭牛賣的好能賣一二萬錢!”

  “不止吧,光牛肉就能賣一二萬錢,那還有牛皮牛角牛頭筋呢,這也是好東西啊。”羅成笑問。

  馬連升道,“東西是好東西, 不過這東西官府管的嚴,可不好出手。我們兄弟也正愁找不著買主呢。”

  “我倒是認得一人, 他比較有門路。若是馬兄弟你願意的話,我可以哪天帶他來看看。”

  馬連升一聽還有這門路,當下高興的道,“那就多謝這位兄弟了,若是事情成了,回頭少不了你的好處的。”

  “好說好說,真羨慕馬兄弟你,能找著這麽好的買賣,光賣肉就是四五倍的利啊,這一天就算宰一頭,也有不下兩萬錢的收益,簡直比搶劫還賺錢。”

  “看是如此,可哪裡真有這麽多賺頭。還得各處打點,否則買賣哪做的安穩。”馬連升也有些得意的道。

  “我有個疑問啊, 這官私牛馬,那都是有專門登記在案的,這牛有牛帳, 誰家有牛,什麽毛色,幾歲口都登記的清楚呢。馬兄弟你從哪裡能買到這麽多牛呢?”

  馬連升哈哈一笑,“蛇有蛇道,鼠有鼠路,總有法子的。”

  羅成卻已經明白,這個家夥所謂的門路,不過是偷竊罷了。大隋相當重視耕牛,官府專門設立了牛帳,登記耕牛的數量。牛下了崽要登記,牛老病死了要銷帳。

  而牛就算老病死了,也不得私自宰殺,得報官來屠。

  因此可以說,一本牛帳,把牛管控的很嚴密。偶爾私宰一頭牛,賄賂一下衙門裡的人,倒也能摭的過去,可你說天天宰殺,那就難了。

  見馬連升不肯在這方面多說,羅成便話題一轉,說要去看看他家存的牛皮牛角牛筋,說是看看數量和品相,到時好跟他朋友說。馬連升倒是一聽說來精神,立馬帶著羅成他們來到院角一處柴屋。

  那裡現在堆著許多喂牛的稻草,推門開走進去點,就聞到很大的腥膻味。走近點,卻是一大堆的牛皮牛角牛筋等物。

  這些東西經過了簡單的加工,粗略一數,牛皮起碼有上百張。

  這意味著,馬家兄弟雖然做這屠牛買賣沒多久,可已經屠了上百頭牛了。

  這可就真是一樁大案要案了,不說別的,僅是這些牛皮就能讓這幾兄弟斷頭。

  牛皮牛角牛筋向來是朝廷管控的軍備物資,用來製甲和弓的重要材料,禁止普通百姓擁有,平時殺牛後這些都要上繳不得私留。

  更別說私自交易了。

  馬家兄弟剛做這屠牛買賣,牛肉倒是好賣,可這牛皮之類的卻沒門路,暫時便只能粗略加工後都堆在這裡。

  “數量不少啊,就是沒有怎麽處理好,品相有些差啊。”

  “我們也不懂,就是隨便處理了下。”

  “可惜了,品質不夠,價格可就差多了。”羅成還假裝一副可惜的樣子。

  “只要兄弟你幫我們找到銷路,價格便宜一點我們也願意。”

  確認了自己需要的消息,羅成他們也沒多呆,讓三娘留了一些訂金,然後幾人便告辭離開。

  出了村門,往外走了一段路。

  那邊大隊郡兵正在待命。

  “五哥,查清楚了嗎?”杜伏威上前來問。

  “嗯,基本上已經查清楚了,這個馬家兄弟夠膽大的,他們不止是私自屠牛,而且還是偷盜耕牛屠殺,偷的還不少。他家積存了上百張牛皮,足以證明他們私屠了上百頭牛,而且他家牛棚裡還關著十幾頭牛,能確定都是偷來的。”

  “可以動手了。”

  杜伏威一下子拔刀自己的大砍刀來,興奮的道,“他娘的,逮著條大魚來。”

  “五哥,我有一點不明的是,這馬家兄弟偷盜了這麽多牛,怎麽卻沒聽到有報案呢?”

  “估計是在外鄉外縣偷盜的。”

  “動手吧!”

  杜伏威得令立馬對手下的弟兄一揮手,“跟我來!”

  大業律、廄庫一篇中,律令明文規定,把屠牛行為分為故殺、誤殺、盜殺,根本情節不同,各有相應的法律後果。

  如故殺官私牛馬,徒一年半,還要賠償經濟損失。

  若故殺自家牛馬,徒一牛。

  宰殺的是親戚家的牛馬,也與殺自家牛馬一樣。

  但如果只是誤殺,則不坐,償其減價。

  而若是盜竊官私牛馬而殺之,則至少徒兩年半。原因在於馬牛軍國所用,故與余畜不同。

  偷盜宰殺一頭牛,就要判兩年半徒刑加賠償,這在隋朝來說已經是很重的刑罰了。要知道,隋立國之後修訂律法,廢除了不少肉刑,又減輕了許多刑罰。

  就拿徒刑來說,最低半年,最高三年,總共五等。

  徒刑就是剝奪人身自由,同時還要強迫勞作,相當於是勞改犯。勞改犯最高才三年,看似很輕,但古代人坐牢條件差,吃不好穿不好,勞動強度又大,做久了命都會沒。更何況,其實古人坐牢也坐不久。

  動不動朝廷就要大赦天下,平均起來一年半就要大赦一次,一般的徒刑因此往往都坐不到兩年,沒到期就赦免回家了。

  但是也有一些罪名是不赦的,首先就是謀反等十惡重罪,這是遇赦不赦的。

  另外也還有幾樣罪名雖不是十惡之列,也一樣罪在不赦。

  這就是殺人放火、持仗搶劫、屠牛鑄錢、合造毒藥。

  私宰耕牛和私鑄銅錢,與殺人放火、製毒搶劫一樣被列入了不赦之列。哪怕判的不重,可判幾年就得老實的坐完幾年,一天也別想提前出來。

  當然,如馬家兄弟這樣不但盜殺耕牛,而且還數量特別大,情節特別惡劣的就嚴重了。要是判的嚴點,完全夠的上砍頭,哪怕輕點,也起碼是個流放,這流放可比徒刑嚴重多了,哪怕流個一千裡,也別想再回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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