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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好相公》第200章 別駕上任
  第200章 別駕上任
  搬到長安住之後,一切都方便了很多。

  第二天一早,秦天難得的穿上了官服。

  而後一個人徑直向京兆府趕去。

  因為天氣越來越冷的緣故,秦天是有些懶床的,來到京兆府的時候已經過了辰時。

  辰時後,京兆府點卯已過, 府內官員衙役各忙各的,很是不亦樂乎。

  京兆府也就相當於其他州縣的刺史府,負責京畿重地的各種大小事物,其他地方的刺史可能還能在這麽冷的天裡偷懶。

  可在這天子腳下,京兆府的刺史可是一點不敢的。

  而且,這個京兆府的刺史包不同也是一個從來不會偷懶的人。

  甚至對屬下也相當嚴苛。

  秦天走進京兆府的時候, 一眾同僚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秦天一開始以為是自己第一次來,他們不認識自己。

  所以就先做了一個自我介紹,可他介紹完自己後,那些同僚還是用那種奇怪的眼神望著他,就好像是在望著一個怪物一樣。

  而除此之外,他們的眼神之中又帶著幾分憐憫。

  這可把秦天給弄懵了。

  不過他也沒時間去想這些,問出包不同辦公的房間後,他便徑直去找包不同報道去了。

  “下官秦天,拜見包大人。”

  包不同身材魁梧,留有美髯,看起來倒也英俊,只是他瞪眼的時候,有些可怕。

  “什麽下官不下官的。”包不同也不看秦天,隨便說了一句,秦天聽到這個,以為包不同知道自己的身份, 所以要行個方便。

  可正高興著,包不同就又說了起來:“京兆府可沒你這號人物,我可當不起你的上官。”

  這話聽起來怪怪的, 秦天立馬明白過來, 肯定是自己耽擱了這麽長時間才來報道,讓這個刺史大人生氣了。

  “包大人恕罪,下官之所以現在才來,實在是府上事多,直到今天才得空,還望包大人海涵。”

  剛說完,包不同就哼了一聲:“你還知道自己來晚了?聖上詔令下來有多長時間了,作為別駕,你可有想過府上的事情?”

  頓怒的包不同很恐怖,秦天忍不住縮了縮身子,一副受到了驚嚇的樣子。

  不過他也不敢多說,就任憑包不同罵,這樣等包不同罵完之後,秦天才道:“包大人,屬下負責點什麽?”

  這句話頓時把包不同弄的沒脾氣了,敢情自己剛才都白說了啊?
  包不同無可奈何的瞪了一眼秦天,接著說道:“如今府衙有個暗自,一外地女子領著一個男孩前來孫家認親,你去把這個暗自處理了,給你三天時間,處理不好,你自己向聖上請辭吧。”

  包不同有意逼秦天自己離開,秦天假裝看不出來,道:“包大人,下官這個別駕也管這種事情?”

  “你是本官的佐官,府衙上下任何事情你都得管。”

  秦天撇了撇嘴,只能應道:“如此,那下官就領命了。”

  說完秦天退了去,包不同這裡,又是氣的哼了一聲,本來,他跟秦天也沒什麽仇怨,可秦天得到詔令久不來,卻是犯了他的大忌。

  如果不是看在秦天深得聖寵的份上,他今天連機會都不給,直接就把他給趕走了。
——
  秦天出來之後,直接把主簿汪遠給叫了過來。

  汪遠大概四十多歲的年紀,長的略有些肥胖,雖然他對秦天也有些不喜,可奈何秦天是他的上級,他也不敢得罪,連忙就跑了來。

  “秦別駕有何吩咐?”

  “把孫家認親案的卷宗給本官拿來。”

  聽到這話,汪遠便知道包不同把這個案子交給了秦天,他知道這個案子不好辦,所以很清楚包不同在為難秦天。

  想到這個時候,他心中頓喜,連忙就應了下來,不多時,把孫家認親案的卷宗給秦天拿了來。

  “秦別駕慢看,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隨時詢問下官以及吳捕頭。”

  汪遠說完退了去,他剛走出去,幾個同僚就把他拉到了府衙一個僻靜的地方。

  “怎麽樣,以包大人的脾氣,沒把他給趕走?”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說到,他是府衙的捕頭,名叫吳劍。

  對於秦天這個不把京兆府當回事,拖了這麽久才來的人,他也很看不管。

  汪遠笑了笑:“包大人到底還給他一點面子,不過我們的包大人也聰明,給他出了一道難題,辦好了,才讓他繼續留下來。”

  “哦,包大人給那小子出了什麽難題?”

  “孫家認親案你們都知道吧,這件案子包大人交給秦天了,以他的能耐,能處理好這事才怪。”

  聽到這個,眾人頓時笑了起來。

  “哈哈,不錯,看來這小子要犯難了。”

  “嘿嘿,到時候他求我們,我們也不要替他求情,太狂妄了。”

  一眾人說著,顯然不覺得秦天有本事破了這個案子。

  而秦天這邊,對於這些人的情況並不知道,他在拿到卷宗之後,便開始研讀起來,這麽看完,對於孫家認親案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

  半個月前,一名叫喜娘的女子帶著一個三歲孩童進了長安城,並且來到了長安城孫家。

  這孫家乃是經商人家,主人名叫孫洪,不過已經於三年前去世,如今孫家由孫洪的夫人陳氏掌管。

  喜娘帶著那個孩子來到孫家之後,說她是孫洪三年前在外經商養的外宅,而那個孩子則是孫洪的兒子。

  她希望能夠讓自己的兒子認親。

  不過陳氏並不承認喜娘是孫洪的妾室,也不承認她的兒子是孫洪的兒子,所以就把他們母子兩人趕了出去。

  喜娘沒有辦法,只能來府衙告狀,請求府衙幫她認親。

  府衙的人接了案子之後,就把當年跟隨孫洪一起去經商的下人叫來詢問,看看是否有喜娘一事,那個叫阿彪的下人來到府衙之後,說孫洪當年的確跟喜娘有一段情。

  按照阿彪所說,喜娘的兒子應該就是孫洪的兒子了,可陳氏堅決不認,並且要喜娘拿出證據才行。

  秦天看完之後,搖了搖頭,雖然卷宗上沒有一個字說是為了錢的,但不管是陳氏的不認,亦或者是喜娘的堅持,只怕都逃脫不了利益二字吧?
  這件案子,不管誰對誰錯,難就難在沒有證據證明喜娘的兒子是孫洪的兒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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