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了地下停車場,拐進商業街,隨意地走著,偶爾在一兩個店鋪面前停下,買一杯奶茶,捧在手中,繼續走著。
她走走停停,偶爾駐足,偶爾微笑,偶爾沉思,偶爾難過。
一條路一條路地走著,直至走到了一個古舊的小區,她並沒有進去,而是站在小區外面的小花園,抬頭,仰望著小區裡那棟樓的第五層,欄杆上的一盆盆花兒已經衰敗,毫無生機,如同此刻的她。
她的唇角緩慢地揚起,眼底卻還是苦澀。
跟在她身後的頎長身影,緩慢地從樹後走出來,前進幾步,在她身後,落後那麽幾步,他一點也不害怕她會知道,因為……她從來不會回頭,不會多看他一眼。
今天,是遲恆的祭日。
她每一年,都會早早地去墓園拜祭他,陪他說話,然後默默地走一遍,曾經他們一起走過的路,最後,再來這兒駐足凝望,直至深夜。
那裡是她和遲恆,曾經住過的房子,那時候,她傾家蕩產,也要把那個房子買下來,只是,從遲恆死後,她就沒有再進去過。
只是她從不知道,每一年,他都陪著她,每一年,他陪著她走過曾經屬於她的美好時光,陪著她凝望著她的回憶,這一切,全部沒有他。
深夜漸漸來臨,如同雕像的秦歡終於有了動靜,她收回了目光,再次邁動腳步。如同機械人一樣,回到停車場,驅車,回家。
在她即將進門的時候,身後的腳步聲傳入了她的耳中,她的手頓了頓,沒有回頭,淡淡啟唇,嗓音冰冷,“我今天不想見到你。”
Red什麽話都沒有說,徑直上前,伸手推門開,擦著她的肩膀走了進去,只是在邁入幾步的時候,他開口,“現在,已經不是今天。”
牆上的掛鍾,已經顯示是一點多,今天已經過去。
秦歡的手緩緩地攥了攥,Red已經走入了大廳,走向酒櫃前,一咕嚕地拿出了裡面的紅酒,一瓶一瓶地撬開蓋子,直接拿起就喝。
抬眸,看到秦歡還站在門口,他忽然就笑了,舉著酒瓶對著她示意,“你永遠都隻記得今天,不記得這個明天!”
永遠都記得她的摯愛死於今日,而忘記了,她也曾經那樣殘忍地拋棄過一個生命。
就在遲恆死的第二天,她打掉了屬於他們的孩子。
她說的:一命還一命,很公平!
這五年來,她沒有一次祭奠過那個無辜的小生命,她的生命裡,誰都不存在,僅僅剩下一個遲恆,哪怕他已經死了五年,卻一直活在她的心中。
他譏諷的話音很濃,可再濃,也抵不住他嗓子裡的哽咽,他用力地笑著,可那笑容,卻是宛若末日般的淒楚。
秦歡的手越攥越緊,手背上的青筋一點一點地浮起,她垂下的眸子,眼底的疼痛,絲毫不比他的少,卻還是硬生生地被她藏了回去。
她邁步進去,直接走到了他的對面坐下,拿起桌子上的紅酒,一樣一瓶一瓶地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