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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信條》第四章 魔能者
  穿著一身嶄新食人魔套裝的小葛朗台挺直了脊背,信手翻閱著典籍,眼睛卻是看也不看唐頓,擺出了不屑一顧的神態。

  幾個以他為首的少年跟在後面,挑釁地看著唐頓。

  作為晨霧鎮第一商人的兒子,十七歲的小葛朗台自覺高人一等,除了鎮長的兒子,那些同齡少年都應該像家養的那條西伯利亞獵熊犬一樣,搖著尾巴討好自己,可總有那麽幾個家夥不識趣。

  “西境之狐?為什麽不是我?”小葛朗台也知道那是郵差們對唐頓的戲稱,但就是嫉妒,他覺得只有自己才配得上這麽厲害的綽號!

  汪、汪,那條足足一米高、體長接近兩米的白色獵熊犬感受到了主人的憤怒,伏低了前身,狂吠著,擺出了攻擊姿態。

  幾個傭兵退後,盯著獵犬熊,眼神中閃過了一絲貪婪。

  這可是在北境以凶猛著稱,骨子裡蘊含狂暴、嗜血,只有一條,也敢和棕熊肉搏的大型獵犬,最起碼值一萬金德蘭,如果是純血,價值更高。

  唐頓皺眉,這家夥像個牛皮糖似的,只要看到自己,就找麻煩,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是沒看過那本典籍,又不舍得。

  “怎麽了?”杜倫一行看到小葛朗台出現,深怕唐頓吃虧,走了過來。

  “呦,保鏢來了!”小葛朗台奚落杜倫,“我聽說你被郵局開除了,怎麽樣?要不要來我家的店鋪打工?放心,只要有我家‘骨頭’一口吃的,就不會少了你的!”

  少年哄然大笑,‘骨頭’就是那條獵熊犬,小葛朗台的諷刺不言而喻!

  “走吧,別理他們!”賈斯汀拉了唐頓一把。

  郵差們不甘心,可又能怎樣,如果打起來,倒霉的只能是己方。

  “走!”唐頓不會中計,他知道小葛朗台是為了激怒己方,爆發衝突,那他就有理由揍大家一頓了。

  “呦,西境之狐是個沒卵子的膽小鬼!”

  跟班們嘲弄唐頓,甚至還快走了幾步,拉拉扯扯,揪郵差們的衣服。

  “喂,你不是書癡嗎?不要這本書了?”小葛朗台把唐頓當做對手,自然調差過他的事情,更何況他還有一個讓人垂涎的妹妹。

  唐頓仿佛沒有聽到,頭都沒回,他當然想要,但是如果表露出來,以小葛朗台的惡劣姓格,肯定會為了打擊自己,買走它。

  “哈哈,你不是西境之狐嗎?有本事從我手中搶走這本書呀?那我給你雙倍的金德蘭!”小葛朗台取出一個錢袋,丟在了毛毯上,砸翻了一個獸牙項墜,他在故意挑釁的唐頓,如果可以在酒館裡揍他一頓,絕對讓他難堪。

  “哼,不出三秒,你就得把典籍給我放下!”唐頓嘀咕了一句,腳步不停,心底卻是默數著時間。

  郵差們瞥了唐頓一眼,不知道他為什麽這麽肯定。

  “你個敗家子,買什麽破書,想氣死老子呀!”葛朗台火急火燎的搶回錢袋,像皮球似的跳起來,一巴掌抽在了小葛朗台的腦袋上。

  “老爹!”小葛朗台語氣鬱悶,覺得丟了面子,當著這麽多傭兵的面,他其實不想和老爹說話。

  比起小葛朗台那身華麗到爆的皮甲,葛朗台穿著一件不過五十個銅板的亞麻布長袍,屁股的部位都磨白了,簡直寒酸到了極點。

  單看衣著,誰能猜到他是晨霧鎮第一富翁?這家夥的吝嗇,可是西境第一。

  “一丁點魔力都沒有,這肯定不是魔法裝備,一個銅板都不值。”葛朗台劈手打在兒子的手腕上,吐沫星子亂飛,“還不放下,給我滾回去冥想,要是半個月後升不到靈魂三階,我打斷你的腿。”

  “老爹!”小葛朗台還想再說,結果被一腳踹在了大腿上,嚇的不敢廢話,趕緊離開了。

  “喂,三十個銀德蘭,你不說話,我就當你同意了呀!”葛朗台丟下三十個銀幣,不等旅行商人回答,像中箭的兔子,抓著圖騰木雕,跑掉了。

  至於平民唐頓,在葛朗台眼中就是螻蟻一樣的東西,連眼尾都懶得掃一下。

  唐頓轉身,快步走到了地攤前,拿起了典籍。

  泛黃的羊皮書頁上寫著黑色的文字,龍飛鳳舞,雲卷雲舒,充滿了寫意的美感,就像優雅華麗的十四行抒情詩,讓人禁不住情絲流淌,又如大師刻刀下的傳世雕塑,每一個字體,仿佛都蘊含了千年的古典氣息。

  “應該是某個國家的法典。”賈斯汀瞄了一眼,看到了一些法律條文,“沒什麽大用,圖書館裡,這種書多了去了。”

  “萬一被小葛朗台買走了怎麽辦?”郵差們對書籍不感興趣,倒是好奇唐頓的判斷。

  “你們當葛朗台的吝嗇鬼綽號是白叫的呀?他可是為了節省一個銅板,去燕京連馬車都不坐的主,他能允許兒子在面前揮霍?”唐頓隨口解釋著,翻閱書頁,越看越滿意。

  郵差們恍然大悟,隨即羨慕的無以複加,他們也想要這份推理能力!

  “多少錢?”唐頓沒有表露出任何喜歡的心態,表情平淡,準備殺價了。

  “一百金幣!”鬥篷下傳出了粗啞的嗓音,就像在用砂紙摩擦鐵器,幾乎刮破耳膜。

  “你幹嘛不去搶?你又不是傳說中的神秘旅行商人,一本破書,居然敢要這麽多錢,都夠我大半年的生活費了!”賈斯汀怎舌,勸說唐頓,“買這東西乾嗎,又不能吃!”

  “十個金德蘭可以嗎?”看著旅行商人破舊的長袍,唐頓突然失去了砍價的心情,報出了自己最大的誠意!

  花完十個金幣,唐頓就只能頓頓啃廉價的黑麵包、喝清水了,至於攢下的金幣,那是妹妹的學費,無論如何都不會動用。

  “不值!”杜倫勸說好友,他知道唐頓的同情心又泛濫了。

  西土大陸有五大神秘傳說,除了身穿黑袍的旅行商人,最出名的是無頭騎士、郵差馬龍,關於他們的故事,有無數種版本,都是父母用來哄小孩子睡覺的。

  眼前這位,顯然是一個借著旅行商人裝束,坑埋拐騙的家夥。

  “十個金幣,不會再多了!”唐頓再一次報價,如果對方拒絕,他會放棄,畢竟這本書的價值,也就在七個金德蘭左右。

  旅行商人微微抬頭,對上了唐頓的視線。

  轟,唐頓隻覺得腦子一疼,就像被塞進了一台絞肉機,所有的記憶都被抽走了,可是下一刻,身體又沒有一點不適,仿佛只是刹那的錯覺。

  “難道是我最近太累了?”唐頓疑惑。

  “成交!”旅行商人重新低下了頭。

  唐頓跑回家,很快取來了十個金幣,將法典買到書。

  “好了,喝酒去。”賈斯汀扯著唐頓,找了個位置坐下,打了個響指,叫侍應生。

  “杜倫,你考慮的怎麽樣了?”一個青年自來熟的坐到了桌子旁,朝著眾人打了個招呼。

  郵差們略顯拘謹,眼前這位叫羅賓遜,是鎮上的名人,從六歲開始做學徒,十二歲出道,以三個銀德蘭起家,在八年中,賺到了二十萬身價的大商人。

  “五十個金幣,我就乾!”杜倫灌了一口麥酒,顯然這個決定讓他為難。

  “可以!”羅賓遜看著高台上跳動的舞娘,抿了一口紅酒,沒有任何猶豫,展現著他的慷慨。

  “大哥,有什麽發財的機會,照顧下小弟唄?”賈斯汀眼睛一亮,語氣略帶獻媚的懇求,“我可是靈魂一階的魔能者!”

  “我雇傭他們去烏鴉嶺的墓地采摘魔藥,你確定要去?”羅賓遜反問。

  “不去!”賈斯汀拒絕的很乾脆,“我聽說那裡有食屍鬼出沒,我可不想被吃掉!”

  羅賓遜故作遺憾地聳了聳肩膀,其實他並不想雇傭太多人,這一次的探險,越少人知道越好。

  “唐頓,你去嗎?”杜倫還是不放心,覺得有唐頓陪著,安全系數會高一點。

  “他?不行!”羅賓遜看到唐頓意動,果斷否定。

  “為什麽?”

  郵差們愕然,在他們看來,唐頓顯然要比杜倫更加可靠。

  “從你身上感覺不到魔能波動,還沒凝結成靈魂種子、開啟天賦吧?”羅賓遜本身實力不俗,找的借口也讓人無法反駁。

  “唐頓的妹妹伊蓮是聖喬治魔法學院的學生,他如果把給妹妹攢下的學費和生活費全部用來購買魔石和藥劑淬煉身體,一年前就會晉入靈魂階,成為魔能者了。”杜倫替好友爭取機會。

  在魔幻的西土大陸,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魔法能量,諸如奧術能量、元素能量、自然能量、神聖能量等等,統稱為魔能。

  它們的存在,讓任何生命的潛能,通過修煉,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而那些真正的強者,甚至可以在揮手間,移山填海,摘星攬月。

  修煉之途,初始為鍛煉肉體,磨礪意志,隨著不斷強壯,意志堅韌,通過冥想,漸漸地可以感受到遊離在空氣中的魔能波動,接著便是努力汲取魔能,積攢到一定的程度後,量變引起質變,魔能會在身體中凝結成一顆靈魂種子,同時開啟天賦。

  天賦,是神對於子民的恩賜,是一種神奇的能力。

  晉升為靈魂階,才有資格稱作魔能者,因為只有凝結了靈魂種子,才可以根據天賦和資質,選擇合適的魔能職業進行進修。

  過了靈魂階後,是戰爭階,此時體內的靈魂種子發芽,逐漸成長為參天繁茂的靈魂樹,然後進入裁決階,繁花盛開。

  這一階,任何魔能者都可以征招一位魔仆,並且天賦第一次進化,所以裁決階,也是讓實力產生分水嶺的一階。

  再往後,便是屠龍階,不過在整個西境,這種強者屈指可數,當然,之後還有更高深的境界,可惜對普通平民來說,別說見到,聽都沒聽過。

  “好吧,三十個金幣,你做好準備,凌晨在南鎮口集合!”羅賓遜改變了主意,這小子似乎是一支潛力股,作為商人,自然要觀察,看他是否值得抓在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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