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番外(二)
太康元年, 金秋十月。
如今正是田地裡忙碌的時候,這幾年,平溪村的村人也種植了玉米。看著成熟的金燦燦的玉米, 人們心中樂開了花。
這玉米跟那紅薯可不一樣, 紅薯的存儲期短,而玉米卻跟稻谷一樣, 晾乾之後可以保存好幾年。而且,這個玉米做出的玉米饃饃香香甜甜的, 可比雜糧面好吃多了。
平溪村現今也很少有人會吃以前澀得難以下口的雜糧餅, 大多時候都是以面餅,玉米饃饃還有紅薯為主食。
很多年紀大的,看著現在如同蜜罐中的日子, 就感慨萬千。他們以前哪裡會想到有這麽一天,不說填飽肚子, 就是平常飯桌上也能見到葷腥,再不濟, 雞蛋什麽的都能想吃就吃了。
“還不快些吃,吃完我們還有得忙, 等會你去跟你爹下地去。可不許跑出去瘋玩了。”黃大嬸手指點了點兒子的頭,叮囑道。
小兒子不過七八歲的模樣, 聽到他娘讓他跟著爹下地,就一副不情不願的模樣,“娘!我要跟村裡許二牛玩。”
一聽這話,黃大嬸不高興了,柳眉一豎, “不許去, 這麽大個人了, 成日裡只知道玩,也不知道幫爹娘分擔分擔……”
還沒教訓完,黃大叔就開口了,“孩子還小,地裡的活計,他能幫什麽忙?”
女兒十三四歲了,如今跟她一起每天在村子的作坊裡做工,她們倆工錢都能養活一大家子了。
對於這樣的事,她們早就見怪不怪了,蜜棗,粉條,還有飴糖,這麽多新鮮的東西。只要是打聽到消息的,很多外地的掌櫃貨郎都跑他們村子裡來問詢,想要拿貨去外頭賣。
就在這時,有人過來稟報,說是外面有人要見王爺。
現在正是農忙時節,地裡的玉米已經成熟了,到了收獲的時候,大家都趕緊著將玉米收攏歸倉。
看王爺沉吟不語,秦修文道:“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此事大舉推行,只怕會遭受天下讀書人的反對。”
“黃大嬸,收拾好了沒?快些走啦!”屋外有聲音響起,是一起要去作坊做工的村人。
這麽一來,不少外面村子的哥兒媳婦也都吸引著過來了。有了外村人,他們平溪村的人也有了一股子緊張感,就怕外頭的比她們還做得好,這臉面可就給別人拉下來了啊。於是本村的和外村的,都較著一股勁,暗自裡競爭,倒是讓作坊蒸蒸日上。
如今村子裡除了蜜棗,粉條作坊,又新建了個飴糖作坊。這是專門用玉米做糖的地方,她們從來沒想過,玉米還能做出甜甜的糖來。
李槿當然明白這一點,世家權貴這樣的龐然大物,就連皇室都不敢輕易招惹。
李槿正在與秦修文商量規劃著林歡說的學院私塾的問題。按照林歡的說法,是想不論什麽身份,讓適齡的孩子都能入學。
李槿也知道很難,但是無論如何他都想在自己的封地試試。讀書能讓人明理開智,做事有度。如果全民都達到這個標準,是否就能國富民強,生生不息?
只是現在問題卻很大,即便他辦學可以不收束脩,讓孩子免費入學。然而,現在面臨的問題卻是很多人家中的孩子很小就需要幫著家裡人乾活,等稍大一點,就是半個壯勞力。讓孩子去入學讀書,還不如幫家裡多做些活計。
所以一年到頭,幾乎每天都會有馬車牛車什麽的過來。
“什麽?你們是找碧水山莊?”聽了來者的問話,眾人也都知道了他們的目的。
老者笑著道了謝,“老夫第一次來到這裡,聽說這裡人傑地靈,果然名不虛傳。”
黃大嬸應了一聲,幾口將手中的玉米饃饃吃完,便跟女兒匆匆出門。
男人們地裡忙著收成,女人哥兒們在作坊做工,填補家用。人人豐衣足食,這不是他做夢都想看到的景象嗎?沒想到,卻在這兒見到了。
“什麽還小?也就是現在落在福窩裡了。我們那麽大的時候什麽活不能乾?每日天不見亮就起來乾活,還吃不飽穿不暖。現在的孩子,你看看,被慣成什麽樣子了?你就由得他偷懶,以後哪個媳婦能看得上!”
老者倒也沒有過多為難,看這群人遠去的背影,臉上流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老者身邊跟著幾個護衛,倒也像是那麽回事。她們也沒有多想,指了條路,“碧水山莊在河對岸,那邊花紅柳綠的地兒就是了。”
黃大嬸與人匯合,一起朝著作坊而去。沒走多遠,就見到前方停了一輛馬車,來人似乎是外地人,正在問路。
如今看來也只有如此了,等他的封地施行成功之後,再推廣到天下,或許也就不會那麽難了。
“臣以為,此事應該一步步來,潛移默化。先在本地,或者就在附近試試,等到有條件之後,在不觸動這些人利益的情況下,緩慢推動。”
“主子?”護衛看老者有些怔愣,不由上前提醒。
這麽多作坊,村子裡的人手肯定是不夠的。於是裡正大手一揮,答應如果外村願意來做工的,也可以,銀錢照著村裡人給。
讀書人是少數,一般也只有世家權貴才會努力培養讀書人,他們本就自認高人一等。如果王爺不拘一格,讓所有的孩子都入學讀書,降低門檻,必定會導致那些世家讀書人的不滿。如此以來只怕會得不償失。
現在她們村子的姑娘可是十裡八鄉都搶手著呢,晚點也不急。總要多看看,選個合適知道疼人的。
這是絕大多數人家的想法,祖祖輩輩都面朝黃土背朝天。那些讀書人的事兒跟他們這樣的農家人根本就不沾邊,又何必浪費人力精力去上學?
“到底如果不能改變大家的觀念,這事兒就沒法具體操作。”秦修文搖搖頭,“或許只有等人人都豐衣足食,不再為生存所苦之時,推行起比法方能一蹴而就。”
已經有很多媒人上門來提親的了,可是黃大嬸一直沒有松口,她女兒能乾著呢,她還想留幾年再說。人家歡哥兒不是說了嗎?女孩兒成親不能太早,太早可是對女孩子身體有損害的,等到十七八再談婚論嫁也不晚。
再假以時日,他能想見得到,在這個封地上,會有人意想不到的變化。
見來人態度和藹,大家也七嘴八舌的問起來,得知他竟然是京城來的,有人就笑道:“京城來的,跟瑞王爺有啥關聯不?”
不過一般去碧水山莊拜會的都是有名有姓的達官權貴,這麽個老頭子,而且看馬車也樸實無華,不像是權貴出來的啊。
馬車再次啟程,很快就到了山莊門口。
“說得也是。行了,管他那麽多呢,快些走了,不然時辰該遲了。到時候又得讓那外村的嘲笑。”
“能有什麽關聯?難不成還能是皇親國戚不成?京城那麽大,聽到風聲過來的人也不在少數。”
他一路從從京城過來,越往這邊走,就發現這邊的與眾不同之處。尤其是平溪村,似乎每個人都是發自內心的幸福滿足。
黃大嬸這才滿意了,順手給了身邊一直沒說話的女兒一個雞蛋,“來,翠兒多吃點,免得一會兒餓。”
聽了這話,眾人連忙應是,慌忙就走。老者奇怪,攔住黃大嬸,“你們這是做何去?”
黃大叔見自家婆姨發火了,連忙道:“好好,吃了飯,我就將這小子帶去地裡。”
老者回過神來,揮揮手,吩咐道:“去河對岸碧水山莊。”
黃大嬸笑道:“我們是要去作坊做工,現在農忙,男人們在地裡忙著收成。我們沒事便去作坊做工,每日裡都能賺不少的銀錢。行了,不說了,我得走了,遲到了可是要扣分的。”
李槿不耐,正要說不見,就看到來人呈上來的一個玉扳指,大驚道:“來人是什麽模樣?”
下人描述了一番,李槿與秦修文對視一眼,臉上都現出來不可思議的神情。
李槿已經坐不住了,整了整衣襟冠戴,便急匆匆的迎了出去。
見到老者,李槿大禮參拜,“兒臣見過父皇。不知父皇來此,兒臣有失遠迎,還請父皇降罪。”
那老者正是皇帝,確切來說,應該是太上皇禎武帝。
李槿他們回封地之後,朝廷風雲迭變。太子在外戚的鼓動下,宮中發動政變,然而皇帝早有準備,太子注定失敗。
皇帝一怒之下,將太子幽禁,太子外戚但凡參與者一並處斬。從小到大,皇帝對於太子的培養可以說是傾盡心力,一直以來太子都是他的驕傲,沒想到卻做出這等謀逆反叛之事,實讓人傷心不已。
這之後,皇帝到底心灰意冷,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好在林歡離開京城之際,留給了皇帝一顆藥丸子,以備不時之需。皇帝服用之後,身體總算好起來,只不過卻再也無心朝政,索性將皇位傳給了一直以來克勤克儉,精明幹練的老四。
這些年來,四皇子不遺余力推廣紅薯玉米,做事兢兢業業,皇帝也是看在眼裡,很滿意的。
不管朝廷上下如何震驚,皇帝意已決,便無從更改。即便有皇子不服,也只能恭順服從旨意。
退位之後,太上皇禎武帝閑著沒事,想到老十四的封地,索性就誰都沒有驚動,輕車簡從就過來了。
也是如此,李槿才意料不到,慌了神。心中不由埋怨四哥,怎麽父皇過來也不來封信什麽的說一下,這麽突如其來,實在讓人心驚肉跳的啊!
“不知者不罪,起來吧。”皇帝讓李槿起來,自己負著手踏進莊子,“還以為你會在府城興建王府,沒想到卻在這偏僻之地。”
李槿跟在皇帝後面,笑道:“之前養病就在這裡,已經住習慣了。加上歡哥兒喜歡這裡,不願去府城,兒臣便也就隨他了,反正在哪裡都是一樣的。”只有歡哥兒在的地方,那才稱的上是家,其他地方,不過就是落腳處罷了。
“歡哥兒呢?怎地不見他出來?”皇帝問道。
“他如今正在田地裡,兒臣這就派人去叫他回來。”
“不用了。”皇帝伸手攔住了李槿,有些詫異道:“歡哥兒居然親自下地?怎麽?你沒有安排種地的人手嗎?怎麽能讓堂堂的王爺正君做此事?”
說起這個,李槿也很無奈,不過歡哥兒堅持,他也就沒辦法了。“父皇,這是歡哥兒自己要求的。說他弄的什麽實驗地,不許其他任何人插手,完全是他自己一個人看顧。兒臣也沒有辦法。”
皇帝無語,心情很是複雜的看他一眼,這個兒子,怎麽在歡哥兒面前完全就振不起夫綱。自己都替他害臊。
李槿完全沒有理解皇帝那一眼的意思,替林歡解釋道:“歡哥兒對於種植一道頗有心得,不然也不會有紅薯玉米了。聽說他最近在弄什麽雙季稻,也就是一種在南方一年可以種兩次,並且收獲兩茬的稻谷。”
“什麽?能種兩季?”皇帝驚住了,這麽說來,這個什麽雙季稻,收兩茬,那一年的收成豈不是比原來多一倍?
一想到這個結果,皇帝迫不及待,“快,歡哥兒在哪裡?帶朕去看看。”
“父皇,您這剛來,一路勞頓,不如先歇息休整一番……”
李槿話還沒說完,皇帝已經打斷,此時得知此事,他如何還能歇息休整?無論怎樣,他都不能耽擱了。
“休整什麽?朕的身體好著呢。朕既然來了,那就得小住一段時日的,什麽時候不能歇息?少囉嗦,快快帶路!”
李槿歎氣,只能從命。
地裡田間到處都是忙碌的身影,林歡種下的雙季稻也沉甸甸的壓彎了腰。
他好不容易兌換了幾粒種子,親自種了兩年才有了這麽點小規模。
今日也該收割了,所以林歡親自主持,原本以為阿槿會來的,結果秦修文過來一起討論私塾學校的事,便沒能前來。
林歡也沒勉強,反正有裡正李二叔他們在。林歡實驗地裡種出來的東西,這兩人每回都不曾落下過。
這一小塊田,已經收割了一半了,加緊時間的話,一天功夫也就弄好了。
他親手種出來的,自然知道東西的好壞,本來系統商城出品,就屬於精品。這雙季稻種產量可比以前的粳稻要高不少,加上一年可以種兩季,更是能讓人驚喜。
裡正和李二叔都是種地的好手,這雙季稻,他們也是看著一點一點的成長起來的。不得不說,歡哥兒的紅薯,玉米,再加上這雙季稻,在未來,大順百姓可以很好的應對饑荒了。
他們不敢估算歡哥兒的成就貢獻,只知道,有了歡哥兒,整個大順朝都會改變,變得越來越好。
李槿帶著人過來,林歡還以為他的事情完了,所以過來看看。見到皇帝時,林歡心中一驚,這位怎麽過來了?
連忙迎出去,正要行禮參拜,皇帝一把拉住他,直接說出自己的目的,“老夫是來看看你種的什麽雙季稻的。”
說完什麽都不管,直直朝著田地裡收了一半的稻谷走去。
林歡看了一眼李槿,滿是疑問,李槿這才悄悄跟他說了個大概。
聽了來龍去脈,林歡也不禁怎舌,所以皇帝這是不聲不響的就過來了?
那邊皇帝已經彎腰拾起了一株稻穗,巴掌長的禾穗,顆顆飽滿,看著就喜人。
知道皇帝肯定會問話,林歡便上前去,小聲道:“父皇,您又何必跑這一趟,您要看,兒臣直接給你送回去就行了。”
皇帝拈著胡須,心中早就激動不已,“歡哥兒,你這稻谷真的能一年種兩季?”
林歡如實道:“其實也是有條件的,我們這裡的南邊可以種兩季,再往南邊,一年種兩到三季都可。但是北邊的話,保守估計只能種一季。”
皇帝深吸一口氣,如此也是極好的了。北方本來就以麥粟為主,如今有了紅薯玉米,不分地界的農作物,還有南方一年兩熟乃至三熟的稻谷,大順朝的百姓不會再挨餓了啊。
“很好,很好!”皇帝點頭讚賞,“歡哥兒,朕替這大順百姓謝謝你,將來天下百姓都能豐衣足食,歡哥兒你功不可沒。”
林歡被這話誇的有些臉紅,看了一眼身邊的李槿,謙虛道:“父皇,這只不過是兒臣應有之義,算不得什麽的。”
倒是李槿是個臉皮厚的,坦言道:“父皇說得沒錯,你怎麽能妄自菲薄。幸好你進了我們李家門,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不然,你這功勞,只怕是得封侯賜爵皇家才不算虧待了。”
林歡聞言瞪了他一眼,一腳踩住李槿,疼得他齜牙咧嘴,叫你在父皇面前胡說八道。
“哈哈哈!”皇帝開懷大笑。
這些時日他鬱氣難消,這才想到林歡離京之時的話,讓他以後沒事兒可以去封地看看,於是便想著過來散散心。沒想到卻碰到了這件好事兒,讓他總算是心情大好。
如今有老四理政,老四是個有成算的,將來大順朝一定能在他的治理下,國泰民安。又有老十四這邊相助,他也能放心下來了。
“老十四這話也是有理,歡哥兒,你可有後悔嫁給老十四?”皇帝問道。
“父皇……”李槿急了,父皇這是什麽意思?歡哥兒後悔那也是他的人。不行,要是歡哥兒真後悔了,自己可怎麽辦?
林歡笑著看了他一眼,“從不曾後悔過,能遇到阿槿,也是我的福分。我不在乎其他的身外之物,只在乎他,在乎我們的家。”
李槿激動握住林歡的手,堅定道:“我也是!”
兩人相視一笑,皇帝眼中也有笑意,年輕真好啊!能找到對的人,相伴一生,他這個皇帝也羨慕不已。要是時光回轉幾十年,曾經年輕氣盛的他,如果能跟十四一般堅持,是否可挽回當初的那段感情?
那個喜歡玉茗花,笑顏如花的少女阿玉,不知道什麽時候她那笑容全然變了。如果……可惜啊!世上沒有後悔藥。
“好好珍惜眼前人,你們倆能相知相惜,朕很欣慰。”
“父皇放心吧,我們會好好珍惜這份感情的。”李槿承諾道。
“父皇您過來這邊不用回去了吧?累了一輩子,就好好放松了散散心,不用操心太多事情了。”
“好!朕便在此,一定要親眼看著這稻谷種編大順朝的田地。百姓衣食無憂,朕百年之後也能跟祖宗有所交代了。”
風徐徐吹過,黃橙橙的禾穗迎風搖擺。遠處是玉米地裡忙碌的村人百姓,五谷豐登,盛世不遠矣!
(全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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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