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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求婚那天我重生了》第七十七章
  第七十七章

  桑思逸的猶豫, 外婆都看在眼裡。

  爐子上的小藥壺發出咕嘟咕嘟的聲音,藥香四溢。

  外婆頸項間的珍珠項鏈在霧氣中發著溫潤的光,老人站起身來, 用抹布隔著手指,端起小藥壺。

  將藥液倒入一個古色古香的保溫壺中,老人垂著眉眼開口:“你不願告訴我也沒關系,相信你的初衷並不是想要小醞為難。”

  她抬眼看著桑思逸:“但我以過來人的身份建議你, 不管是出於什麽理由, 可以不告訴我們, 但一定要告訴小醞,畢竟你們是要過一輩子的。”

  “好。”桑思逸點頭,伸手接過保溫壺, “我帶上去吧。”

  桑思逸上了樓, 坐到林醞床邊。

  小兔子睡得並不安穩,蒼白著小臉皺著眉,臉上還有兩道新的淚痕。

  桑思逸把保溫壺放在桌子上,拿手指輕輕地給他抹淚。

  伸手替他把頭髮理順,男人歎道:“是的,我那時真傻。不過你病著的時候,我來看過你一次。”

  男人輕聲笑起來:“那時你才十二歲,還有八年的時間,足夠我把一個小笨蛋,培養成為一個愛我的人。”

  林醞被送回裴家後就由姥姥照顧,姥姥熬了湯藥,一屋子的苦味,藥還沒到嘴邊就被小團子推開不肯喝,好不容易哄著喝下去的一點也被他吐了出來。最後沒辦法,姥姥隻好給他推天河水、灸大椎。

  笑著把人往懷裡攏了攏,桑思逸親親他柔軟的發頂:“那個時候的我很別扭,你發高燒之後,我就覺得,是我害了你……”

  清淡的藥香在鼻端彌漫開來,緩解了心裡的不安,林醞就著桑思逸的手,慢慢把一碗湯藥喝下去。

  “乖, 別哭了, ”男人低頭吻去了淚珠, “再哭我就不知道怎麽辦才好了。”

  那時他很擔心,擔心這個小團子,會和媽媽一樣,突然有一天就消失了。

  “討厭,誰是笨蛋?”林醞錘了他的手一下,卻舍不得從他懷裡起來。

  見他要起來,忙扶上一把,把枕頭和靠枕塞在他身後,再去倒了一碗安神湯出來。

  小兔子在他懷裡搖頭,把一頭兔子毛蹭得亂飛。

  喝完了藥,他有些無力的靠在男人懷裡:“思逸哥,你當時給我送藍寶石,是不是媽媽給你的那塊?”

  林醞拿後腦杓頂了他一下:“你說求就求啊,我又沒答應你什麽。”

  忙不迭地收回手, 俯身換做嘴唇,卻在挨上臉頰的前一秒,看見林醞睜了眼。

  嫩白的皮膚被淚水浸了又浸,這會兒都有點緊繃繃地,手指蹭上去就紅了一片。

  撫上他柔軟的發頂,桑思逸在他額邊吻了一下:“那戒指就是給你的,我當時就想好了,要在你二十歲的時候給你,求婚。”

  想到這裡,忍不住又咬牙切齒起來:“就是你放我鴿子以後的那些年!”

  林醞在他胸`前蹭了蹭。

  “思逸哥,你給我講講,後來那些年,你都是怎麽過的?”

  眼圈還是紅的,眸子也沒有光彩, 林醞糯糯地叫了一聲“思逸哥, ”眼淚就又下來了。

  “嗯,我切了兩塊最通透的做戒指,那個時候戒指都做好了,放在銀行的保險櫃裡。”

  平日裡怕苦怕得要死的人,今天一點苦味兒都沒嘗出來。

  擾擾攘攘一晚上,高燒終於退下去不少,雖然還沒正常,卻已經不再危險。

  姥姥累得不行,看他睡得稍微安穩了些,便回房去休息一下。

  那時早上四點不到,天還是黑的。

  桑思逸翻牆進了裴家的小院。

  這裡小團子帶他來過,他熟門熟路地從院子裡的海棠樹爬上了二樓的露台,進入小團子的房間。

  鬧騰了一夜的小林醞筋疲力盡,正乎乎地睡著。

  他在床邊坐了一個小時,一直到天邊泛了魚肚白,才摸了摸林醞的小臉,準備離開。

  “二哥哥……”小團子發出微弱的聲音。

  桑思逸腳下一頓。

  夢裡的小林醞還在撒嬌,小手小腳一通亂動,踢了被子。

  他隻好走回去,替他把被子掖好。

  卻不防那小胳膊又跑了出來,還抱住了他的脖子。

  “二哥哥你抱抱我……”林醞口裡喃喃,閉著眼睛要求。

  他就俯下`身,隔著被子,輕輕把小團子抱了一下。

  林醞終於睡安穩了,他臨走的時候摸了摸他的頭,一頭細汗,燒已經退了。

  “後來你媽媽知道了你落水的消息,嚇得跑了過來,在這兒住了一個多星期,把你姥姥和你一起接回了A市。”

  興許是安神湯起了作用,窩在桑思逸懷裡的林醞頻頻打起了呵欠,卻不肯去睡,還接著問:“那後來呢?”
    “後來我回了桑家,繼續讀書,但那會兒很自暴自棄,和一幫社會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桑思逸笑笑,“還記得被你說成是壞人的那些孩子嗎?我也染過那種顏色、也紋身。”

  黃毛、花胳膊、長得凶,他居然佔了個全。

  林醞眯著眼睛想象了一下那個形象,瞌睡都被嚇醒了,還打了個寒戰。

  “所以在碰到你的那一天,我沒有出來和你相認。”

  桑思逸很後悔,如果那時他不是那種形象,或許後來的一切都有不同。

  “在A市碰到我嗎?”林醞坐得累了,扭啊扭地躺了下來,把頭枕在桑思逸腿上。

  “是。”桑思逸輕輕拍著林醞的背,“那會兒你剛上初一,周五晚上有個競賽培訓課要上,放學很晚。”

  那日是為了什麽經過實驗初中,桑思逸已經忘記了。路過校門口旁一個小巷的時候,他已經看到了那幾個總在附近擂肥的不良少年,卻並沒在意,徑直走了過去。

  等回來的時候,那幫少年已經圍上了兩個人。

  其中一個,是個戴著眼鏡的病弱少年,另一個,就是林醞。

  小小的身影擋在那個眼鏡身前,林醞臉上、身上滾上了灰塵,顯然是已經動過一輪手了。

  眼鏡在哭:“林醞你快走吧,你打不過他們的……”

  長成了少年的小團子咬著牙:“不行,難道你還想被他們欺負嗎?”

  桑思逸暗暗笑了:“原來這喜歡給人出頭的性子還沒改啊!”

  他本打算上前去幫忙,都快走進那條巷子了,卻突然停了下來。

  這麽多年沒見,抱他一起玩的二哥哥突然變成了壞蛋的模樣,小團子會不會覺得失望?
  那一刻,竟近鄉情怯起來。

  他從手機裡調出一段警笛聲,躲在巷子後面,嚇跑了那幫少年。

  至今都記得,小團子當時明豔得意的笑臉。

  默默尾隨,護送著小團子安全到家,桑思逸去了理發館。

  他染回黑發,洗掉紋身,奮發努力大半年,考上了景明高中。

  他想讓自己,配得上他的小團子。

  懷裡的人呼吸漸漸均勻起來,桑思逸低頭看去,林醞枕在他的腿上,已經沉沉睡了過去。

  輕輕把小兔子放在枕頭上,他低頭吻了吻他的臉頰,輕歎:“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訴你,到那時,我們之間便再無隔閡,但無論如何,我都會愛你。”

  他安頓好了林醞,慢慢站起身來,開始盤算未來的日子。

  春節假期已經結束,林檎趕著在初八的早上回了公司,作為公司的負責人,不得不以身作則,其中也包括了萬惡的打卡考勤。

  林醞在老家又休息了兩天,其實那天睡醒後他就沒什麽事了,卻賴著不肯走,第二天拉著桑思逸,把他們以前去過的地方又玩了一遍,還去找了當年圍堵他們的三人組。

  都已經是三十出頭的男人,有兩個還當上了爸爸,見到他們的時候,尷尬得無地自容。

  林醞則要來了他們當年的照片,使勁從中拚湊桑思逸可能的形象,笑個不停。

  等回了A市,他又像個小尾巴一樣,跟在桑思逸後面,要去看他以前讀的初中,去實驗初中去找那條巷子。

  “就是這裡嗎?”林醞歪著頭看著那條小巷,手裡還拿著一份熱騰騰的雞蛋餅。

  回到實驗初中,別的沒想起來,倒是回憶起了當年的美食。

  更加讓他驚喜的是,他當年喜歡的幾家店居然都還在,於是一路吃過來,看巷子都變成了順便。

  “嗯,當時我就站在這裡。”

  “從這裡看到我,是不是覺得我特別帥?”林醞咬了一口雞蛋餅,“我記得我當時為同學出頭,和那幫人打了一架以後,他們就再也不來找我們了。”

  “嗯,特別帥。”桑思逸牽起他的手,“那一日看見你,驚訝於你已經長高長大了那麽多,也看見了一個值得我追求的少年。”

  那一日的見面,少年精致的臉龐、堅毅的神情突然就觸動了他的心弦,似乎生命的兩個齒輪,在荒腔走板七年之後,突然間又嚴絲合縫地卡在了一起,從此,命運的鍾聲一聲聲響起,時光的流逝也有了意義。

  “呿,思逸哥你什麽審美啊!”林醞不屑,“滾了一頭灰的小屁孩你也喜歡。”

  桑思逸輕笑:“不管你變成什麽樣子,我都喜歡。”

  放學的鍾聲響起,一群初中生湧出校門,說說笑笑地越過兩人,擠擠挨挨地湧向小巷的店鋪。

  白藍相間的運動服在陽光下,充滿青春活力。

  桑思逸看著那些孩子微笑,目光在一件件校服上打了個轉,又看向林醞。

  “你的校服還留著嗎?”他輕聲問。

  “幹什麽?”林醞警惕地抬頭,“就算留著,我現在這麽高了,也穿不下。”

  男人眼中似乎有遺憾,眼神又在校服上轉了轉。

  林醞感覺手裡的雞蛋餅再也吃不下去了,扭頭跑回了車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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