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新冒出來,名叫死亡一志教派的邪教,其標志是一個骷髏頭和交叉的兩隻滴血的鵝毛筆。這與遠古黑暗之神約亞毀滅、死亡的神職,以及“冷靜的旁觀者與記述者”的形象十分符合。不過熟知約亞事跡的高登卻認為,按照那位遠古黑暗之神的脾氣,絕不可能再去組織這種奇奇怪怪的教派。
自從將自己的神力與神職如同聖誕禮物一樣大分派出去以後,約亞在主物質界的影響力已經漸漸式微了。就算這位遠古黑暗之神的那些正統信徒,也難得得到自己神明的回應。那麽約亞又怎麽會為了這個早已不關心的世界“即將毀滅”的預言,而再組織一個教派呢?
所以高登斷定,這個死亡一志教派打出了遠古黑暗之神的招牌,只是掛羊頭而賣狗肉而已。
不過這也是分奇怪。如果一個新出現的邪教要招攬信眾,那麽除了用種種聳人聽聞的言論去蠱惑人心之外,誇大吹噓自己教派所信奉的那位主人的能力,也是另一個常見的手段。
有一些在費雷頓歷史上鬧出了不小風波邪教,拉攏信眾的時候,總是說自己教派所信仰的是什麽“神上之神”,“萬神之王”,能夠拳打巴哈姆特,腳踢埃拉西斯,每天晚上番牌子指定梅麗迪亞、泰摩拉、米斯特拉一眾女神前去侍寢。 總之一句話,他們信奉的主人狂霸酷拽,天下無敵。
不過實際上呢,這些邪教背後的操控者,都是下層界某個強大而狡猾的邪魔而已,想要利用這種組織,去達成不可告人的目的。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這類邪教能招募的信徒,除了一些別有用心的野心家之外,也只有一群愚昧貧苦的社會最底層之人了。
法師依靠奧術。騎士其靠刀劍,商人依靠金錢。貴族依靠權力。唯有一無所有的弱者,才會跪下祈求神跡降臨,脫離苦海。
但是就是死亡一志教派這麽一個不論是組織結構還是理念上,都十分不入流,似乎分分鍾就能被剿滅的小邪教,居然發展得十分順利,並且在弗萊瑞斯城深深的扎下了根。
據謝歐娜信上所說,對方甚至滲透到了城中的上層社會。不但是士紳富商。甚至連高層貴族,都有其信徒。甚至,他們還將觸手伸入了教會當中。蕾娜絲去弗萊瑞斯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將死亡一志派潛伏在黎明神殿裡的內應給除掉。 對於這一點,高登也頗為吃驚。他沒想到這個死亡一志教派居然有如此能力,對於貴族和教會,這費雷頓的兩大統治階層都滲透得如此之深。而且要不是之前北地戰事之後,整個白金帝國由裡到外,至上而下都進行了一次頗為嚴酷的信仰審查。以揪出潛伏的邪教徒,恐怕死亡一志教派的蛛絲馬跡,都不會被發現。
這些家夥一直隱藏起來。數十年毫無作為,只是默默發展壯大,不知道會在什麽時候,去搞個大新聞。
想到此處,高登都有點汗毛倒豎的感覺。
“好吧,這一次去長夏行省,或許我應該去幫一幫蕾娜絲。”高登自語道。
打擊死亡一志派這個從裡到外都透著詭異氣息的邪教,可以保持長夏行省的穩定與繁榮。要不然對方和三聖浸信會一樣,弄出一些瘟疫屠城或者惡魔入侵的事情。可一點也不好。對於海汶半島來說,長夏行省是極為重要的貿易對象。這裡不但是島上各種物產的銷售地。更是島上缺失物資的采購地。長夏行省出了亂子,他這個海汶伯爵也夠嗆。
而且。一提到遠古死亡之神,就會想到暗黑三神。而一想到暗黑三神,高登腦海裡立即就會浮現出威蘇拉山中那位自稱是神子的阿蘭.泰爾弗先生的身影。
如今看來,這個突然浮出水面的死亡一志教派,和那個突然冒出來,立志集齊暗黑三神神力,成為新約亞的家夥,恐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不過在前往長夏行省之前,他還有一些事情要做。
首先,就是灰矮人的問題。
回到海崖堡之後,高登便立即吩咐屬下去準備這件事情。重新獲得自由以後,灰矮人特拉沃克身邊就多了一個舉止優雅卻又神色詭秘的中年男人——高登安全官,奧法影賊埃爾南德斯先生。
在特拉沃克完完全全的配合下,埃爾南德斯花了一個星期時間,就將利斧與鐵拳傭兵團,還有整個石心部落的情況給摸了個清楚。
特拉沃克雖然被自己的叔叔給篡奪了權力,不過他也不是孤身一人。在部落中,他也有一些同夥,並且與許多不滿他叔叔統治的勢力結成了聯盟。
如今石心部落大部分人——包括特拉沃克的叔叔,都認為這個部落正統繼承人已經死在了威蘇拉山中。所以特拉沃克有著敵明我暗這個優勢。
經過一番情報搜集以及前期準備以後,高登就對這隻灰矮人部落下手了。
五百名士兵以及通過冰妖精遠程操控的三十台冰魔像齊齊出擊,高登自己甚至都沒有露面,就靠著一幫得力的屬下以及充分的準備,達成了目的。
特拉沃克的叔叔和一些死忠不甘心,在絕望中發起了反擊。不得不承認,這些灰矮人還是有一定戰鬥力的。高登損失了十六名士兵——其中七死九傷,還有三台冰魔像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壞,才最終將這些死硬分子擊斃,並且扶持特拉沃克登上了石心部落族長之位。
之後呢,這個已經私下給高登賣身為奴的灰矮人一番聲情並茂的演說,成功說服整個石心部落的男女老幼,跟隨了他。具體內容嘛,無非就是“俺已經抱上了領主大人的大粗腿,以後咱們部落就不用東躲西藏,擔驚受怕。可以安穩的生活了”。
高登先將灰矮人們安置在存放巨龍骸骨的那個山谷裡。灰矮人們倒是沒有什麽怨言。如果讓他們立即搬到人類城市裡生活,恐怕還不習慣。還是自己拿著鎬子鏟子挖出來的地洞住起來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