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聞香識馬
這個問題無人能夠回答。最起碼,老胡和老高是答不上來的。天色近暮,金刀大可汗的背影,在騎兵的護衛下漸行漸遠,消失在金色的余暉裡。
四周的胡人漸漸散去,一些蒙面的勇士,早已被少女們團團圍住,鶯歌燕語,無數的花環獻了上來。還有幾個美麗些的,羞羞怯怯的往月氏部落打量,想要衝過來送上鮮花,卻又缺乏膽量。
畢竟,月氏是金刀大可汗欽定的部落。那最厲害的勇士,當然得由著美麗聰慧的大可汗先行挑選。剩下的,才能輪到她們。
“林兄弟,你瞧,這些胡人少女盯著你,眼都不眨一下!”老高淫笑道:“只要你叫一聲‘我要暖床的’,今晚這草地上躺下的美女立馬就會堆成山,嘿嘿!”
圍在林將軍周圍的大華騎士們放聲大笑,氣氛無比的輕松。這叼羊大會本是胡人的傳統賽事,強手如林、勇士雲集,每一次都會打的難解難分。只是今年最意外,誰都不會想到,胡人引以為傲的叼羊大賽,竟會讓一支深入草原的大華孤軍冒名頂替奪了魁首,還招來這麽多突厥少女的青睞,還有比這更有意思的事情嗎?!
不僅如此,就連在草原享有盛名的突厥右王圖索佐,也折戟在林將軍手下。雖然那手段有些卑鄙猥瑣,但上陣拚命這樣的事情,本來就和光明正大沾不著邊,贏了就是英雄,圖索佐敗得無話可說!總而言之,今天這場仗是賺大了!
林晚榮搖了搖頭,嘿道:“要找暖床的?高大哥你還是自己去吧!我這個人一向清心寡欲、視美色如糞土,大家都知道的——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他四周打量了幾眼,遺憾歎道:“要從這些突厥少女裡找些糞土,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高酋深有同感的點點頭,哈哈笑道:“也不要緊,把燈熄掉,大家就都一樣了!睜眼一看,哇,好多糞土啊!”
老高這廝,連說話都帶著股子淫味,不管什麽貨色,竟是來者不拒,胡不歸聽得大樂,
說笑了幾句,林晚榮向四周打量著。夕陽西下,暮色降臨,數十個有資格進入克孜爾的部落,連頭罩都不揭去,在草原上來回奔跑,盡情放歌,慶祝勝利。而更多的胡人則無緣進入國都,他們默默的打點帳篷,收拾行裝,連夜趕回自己的部落。對於這些失敗者來說,要想獲得其他部落的尊重和賞識,只有明年重新來過了。
草原上的駿馬長長嘶鳴著,來來往往的不停歇,卻是去的居多,來的甚少。失敗了的突厥人黯然離開,留下來的,只有十數個部落三四百號人,其中還包括月氏。四處都是馬匹吃剩下的乾草和扎營留下的痕跡,狼藉一片。隨著人聲的落下,喧囂了一整天的草原,刹那平靜了下來。
原本駐扎在城外的數萬狼騎,已經隨著玉伽一起進入了城中,四周寂靜空曠。叼羊大會結束,突厥騎兵自然再無駐扎城外的必要了,這一點倒是在意料之中。
看著身邊圍繞的三十多號兄弟,相比之前叼羊時的十余人,已經擴大了數倍,他們都是在四處遊弋的暗哨,是胡不歸精心挑選的,每人都會幾句突厥語。林晚榮點點頭:“胡大哥,人都來齊了麽?!”
“都到了!”胡不歸眨了眨眼,笑著道:“將軍,這次可托您的福,咱們這幾十號兄弟可以正大光明的進城去了。”
所有取勝三場以上的部落都可以入克孜爾,共享大可汗舉辦的盛宴,此事自然不在話下。唯獨進了城之後要如何行事,卻是個大大的難題。
依照他之前的打算,叼羊大會乃是一年一度的胡人盛事,熱烈隆重,必有無數王公顯貴聚集王庭。突厥騎兵在城外保護可汗和各位顯貴,精神緊張,奔波勞累,城防自然容易露出破綻。而今夜的克孜爾為了所謂的叼羊大會徹夜狂歡,只要想辦法制造些混亂,迅速佔領城頭、打開城門,五千騎兵趁著胡人還沒省悟之際,以雷霆之勢直取突厥王宮,打他個措手不及。一旦搶下了王宮,擒拿了突厥可汗和所有的權重顯貴,那便是抽去了克孜爾的靈魂,突厥王庭自然淪陷,胡人也會不攻自破。
算盤打的雖精,只是中間發生了太多的變故。莫名其妙與右王大戰一場,月氏也在叼羊大會上一舉奪魁,現在他們再不是那個籍籍無名的弱小部落,而是所有人矚目的焦點,留給他們發揮的空間,遠不如之前那麽廣闊了。可是不管怎麽說,在當前形勢下,混進克孜爾,是他們唯一可以選擇的道路。
“正大光明進城,未必就是福氣。”林晚榮歎了口氣,自言自語道。
老胡理解他的難處,附到他耳邊笑著道:“將軍放心吧,許震帶著剩下的幾千兄弟,早已在路上了,就算再不濟,我們也可以直接攻城啊,大不了就是一死,咱們出來的時候不就講好了的麽?就算打不死胡人,也要嚇死他們——”
聽老胡說的有趣,林晚榮呵呵一笑,心情頓時輕松了幾分。胡不歸神秘兮兮的四周看了幾眼,壓低聲音道:“還有一件事我沒好意思告訴您,方才我們叼羊的時候,余下的兄弟們趁著胡人觀看比鬥的機會,從附近的部落裡撈了許多桐油,現在全托在馬背上呢。您想啊,今夜的克孜爾載歌載舞、盛情迎接叼羊的英雄們,那還不得人壓人、人堆人、人趕人那?隨便哪裡竄出匹冒煙的火馬,嘿嘿,那會是個什麽情景呢!”
“真的?!”林晚榮大喜,急忙往旁邊的戰馬瞅去。那突厥大馬肚子兩邊各掛了幾個數尺長的竹筒,用布袋掩住了,分量似乎不少。
“哦,”高酋附耳在邊上聽了半天,大喜著敦圓了嘴道:“好你個老胡,學會偷油了!”
“什麽偷,”胡不歸惱火的看他一眼:“趁著沒人,到別人帳篷裡遊覽一下,順便撈點油水,這是偷麽?這叫撈!老高你回去找個教書先生,再學學認字吧!”
“對,對,是撈油水,不是偷油水。”林晚榮哈哈笑著,老懷大慰。有這幾十匹火馬,就算拿不下克孜爾,我也要把它鬧翻天!
高酋忽然想起什麽似的,急道:“就算我們有火馬,可是那萬人的突厥騎兵也進了城,要是他們堵在王宮門口,這敵眾我寡的,不好打啊!”
林晚榮拍拍他肩膀,微笑搖頭:“高大哥,我們不是與他們比人數,我們是在比誰的動作更快!你看,那就是突厥王宮——”
他順手一指,高酋二人沿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暗紅的落日余暉中,克孜爾的粗獷的城牆清晰可見,離著城牆不遠處,幾角飛紅走綠、金壁黃簷的亭台清晰可見。與周圍的低矮建築比起來,它顯得那麽的高貴和耀眼。
“從克孜爾的城中布置來看,王宮離著城門並不遠。這在我們大華,簡直就是不敢想像的,看來突厥人對於築城,的確不怎麽精通!”
胡不歸聽得點頭,華夏歷代都城,哪個不是山門重重、殿高石厚,突厥人的這座皇宮,結構簡單,造型簡陋,甚至趕不上江南富庶省份的一座府衙。
“而根絕那些樓台的規模判斷,突厥王宮頂多就能住上兩千號人,那就已經很了不得了!”林晚榮笑著道:“所以,突厥人的騎兵,不可能全部駐扎在裡面,他們在城中一定還有軍營。既然是軍營,那離王宮就會有距離了!”
“可是距離有多遠呢?!”老高皺眉,這個才是問題關鍵。
“很簡單那,”林將軍攤手道:“高大哥,如果你是突厥可汗,有這樣一萬騎兵在身邊,你想把它放在多遠?!”
“當然越近越好了!”老高順口回答,接著想了想,又道:“也不對,這一萬多人馬,可不是小數目,真刀實槍的,離著太近,誰敢保證他們中間就沒有個想造反的?!”
林晚榮嘿嘿道:“這就是帝王的通病了。渴望兵權,卻又害怕當兵的造反,一定要保持適當的距離。還有一點,你們不要忘了,這一萬精銳,可是圖索佐的族人!!!”
明白了!胡不歸和高酋同時一驚。
“所以說,只要我們動作夠快,及時打開了城門,在衝進王宮之前,我們和突厥人的機會,至少是一半對一半!雖然會有很大的風險,可是我們一定要去幹,因為,我們就是為了這個來的!”他斬釘截鐵的一揮手,眼中泛起凜冽殺氣:“只要拿下了突厥王宮,那就是我們的成功!”
胡不歸聽得熱血沸騰,急急一拍手:“好,就這麽乾!今夜我去開城門!”
“胡大哥急什麽,”林晚榮笑道:“現在還沒進城,裡面的具體情況還沒弄清楚,談論這些為時過早。咱們有一個大的方向,進城之後見機行事就是了。”
確實有些操之過急了,老胡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夜幕緩緩降臨,暮靄中,草原灰沉沉的一片,微微能看清遠處城頭上飄揚的狼旗。已經有獲勝的部落迫不及待的等在了城下,準備進入克孜爾。所有勇士的面罩都沒有摘下,這是榮譽的見證,他們要在王庭的宴會上打開,享受所有民眾的歡呼。
城門緩緩打開了,守城的突厥兵士略微問了兩句話,勇士們得意洋洋的揮舞著手中的標志著自己部落的旗幟,便一路暢通無阻了。
克孜爾地處阿拉善草原深處,從來沒有遭受過襲擊,突厥人對自己的實力有著充足的信心,防守松懈也情有可原。
胡不歸悄聲道:“我們現在也進嗎?!”
林晚榮看了看天色,微微搖頭:“現在進去,只會成為別人注意的焦點,還是再等等。”
高酋嘿了一聲:“林兄弟,我有件事納悶好久了,你到底是怎麽識破玉伽在馬上做的手腳的?”
這一問老胡頓時也偏過頭來,顯然,他也沒弄清楚其中道理。
林將軍笑道:“這個道理麽,其實也簡單。馬和我們人一樣,有鼻子有眼,有嘴還有腿,都是那些感覺器官。那匹青驄馬不肯拿蹄,一定是其中的某一個地方出了問題。所以,我先看馬腿,再看五官。腿沒問題,而馬的耳朵和眼睛,看的最明顯,玉伽很難做手腳。余下的,無非就是鼻子和嘴了。”
有道理!胡不歸點了點頭,疑惑道:“那你怎麽判斷她是在鼻子上做手腳,而不是嘴呢?”
“這個還得感謝圖索佐。”林晚榮點頭微笑:“他的手下喂青草的時候,我注意看了下。那匹小馬被戴了口嚼子,卻還是一個勁往前湊,這說明,它的嘴沒有問題,最起碼是沒有嚴重的問題。於是,剩下的最容易做手腳、又是最難被發現的,就是馬鼻子了。玉伽在青驄馬的鼻子上灑了一種花草製成的藥粉,我聞著有些淡淡的香氣,可是對馬匹來說,這種味道也許正是它討厭的。所以,你拿鞭子抽它都不走!我想了辦法,拿水澆到它鼻子上,融化了藥粉,味道消淡,它又變成了一匹正常的馬!然後,給她的馬偷偷抹了點催情的藥,又往我的馬屁股上擦了點,所以,她就追著我跑了。呵呵,就這麽簡單!”
“聞香識馬?林兄弟,你好厲害的鼻子!”老高豎指大讚,滿面羨慕。
胡不歸搖頭感歎。這些道理說起來簡單,幾乎每個人都可以做到,可是那知微察細、善於思索卻不是誰都能做到的。別人大罵林將軍只會耍嘴皮子,以為他擁有的一切都是耍口換來,那才是以膚淺的眼光看他了。
“糟糕!”胡不歸還在沉思中,便聽見林將軍一聲驚歎:“我知道玉伽為什麽要騎我的馬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