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究竟碰到怎樣的事情才會殺死心愛的妻子,這一點顏烽火從未經歷,也不知道。但他清楚被逼無奈下殺死兄弟的感覺,相比較之下,親手殺死自己深愛的結發妻子只會更加痛苦。
“我的妻子很漂亮,通常漂亮意味著麻煩。我沒有能力,我是個窮光蛋,我連保護自己女人的能力都沒有。當我有一天回到家的時候,發現我的妻子不見了,女兒躺在血泊裡。你難以想象我當時快要發瘋的感覺,我沒錢,我用柴刀架在醫院院長的脖子上才撈回來我女兒的命。”洪林深深抽口香煙,無奈的笑道:“女兒被救回來了,我卻在監獄裡蹲了整整四年。四年的時間裡我不清楚我的女兒受了多少委屈,但每次她來看我都是一副開心的模樣。從那時候開始,我就發誓要成為一個人上人,找到我的妻子,讓我的女兒過上最好的生活。”
顏烽火站起身走到洪林這個毒梟跟前,伸出拳頭在他肩膀上輕輕砸了一下,而後用力攥了一下。
“呵呵,政府……”
“不要叫我政府,”顏烽火打斷洪林的話:“我說過,你的事情由正義和法官來裁決,我幫你只是因為我覺得有必要幫一個父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比父愛與母愛更偉大了。不管你手上有多少條人命,不管你害了多少人,但你是個父親。我做事沒有那麽多條條框框,我認為值的就去做,認為不值的,喊我爺爺都不乾。”
“哈哈哈……”洪林哈哈大笑起來。
他伸手抓住顏烽火的大臂,用這個動作闡述對這個特種兵的感激。
“整點白酒,弄盤花生米,再切個豬耳朵,整個燒雞搞幾根黃瓜。”顏烽火吆喝道。
“好!”
洪林的眼中露出一抹異色,立即按照顏烽火的吩咐打開店鋪門弄酒菜。他有種受寵若驚的感覺,清晰的感受到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信任!
湊著幾個簡單的小菜,顏烽火跟洪林像朋友一樣喝起酒吹起牛逼。
作為一名毒梟,一直以來在正義化身的警察與軍人面前,洪林都像老鼠見到貓一般,從未想過有一天會跟一名邊境特種兵坐在一起喝酒。並且對方信任自己,並沒有高過自己一頭。單單這一點,就足以讓洪林認可顏烽火這個人。
他是毒梟,閱人無數,所以他很清楚坐在眼前的特種兵究竟屬於什麽樣的人,絕非尋常人可以比擬。
一瓶白酒下肚,洪林點燃一根香煙抽起來,臉色陰晴不定。他的神色被顏烽火捕捉的一清二楚,但是卻沒有任何標示,依舊大口啃著香噴噴的燒雞。
“我女兒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洪林低垂著眼瞼,本來陰晴不定的臉頰變得平靜下來,用懇求的聲音道:“兄弟,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啃著雞腿顏烽火示意讓洪林說。
“幫我照顧女兒。”洪林滿眼希冀的盯著顏烽。
“不行。”顏烽火一口回絕,摸摸嘴巴說道:“我不會為自己找麻煩。”
聽到顏烽火拒絕的如此痛快,洪林眼中希望的火苗立即熄滅。人家是一個軍人,一個特種兵,穿的是軍裝,秉承的是正義,憑什麽要幫一個毒梟照顧女兒呢?這根本說不過去,沒有誰會這樣做,如果傳出去的話將會毀了前程。
“洪林,我叫顏烽火,知道這個名字代表的是什麽意思嗎?”
洪林搖搖頭。
“隨時隨地會死。”顏烽火擦擦嘴,輕松的笑道:“我不知道我什麽時候會死,我連自己女朋友都不敢給予承諾,又怎敢給你承諾?”
聽到這句話,洪林才知道自己誤會了顏烽火。
顏烽火拍拍屁股站起來,伸起胳膊舒了一個懶腰笑道:“洪林,你是毒梟,終究有一天會死;我是一名特種兵,終究有一天也會死。我們都是遊走在死亡邊緣線上的人,唯一的區別就是你為了自己的利益去死,我卻沒有選擇的為了國家和人民去死。”
這話說的很有道理,作為他跟洪林兩個人的確是這種情況,無非一個有選擇,一個沒有選擇。但是本質都是一樣,都在走著一條永遠無法回頭的路。
洪林苦笑了一下,倒滿一杯白酒端起來衝顏烽火道:“敬你,你讓我第一次對軍人產生了好感。”
顏烽火端過酒杯反遞給洪林,一臉認真的說道:“敬你,敬一個為了女兒即將走上斷頭台的父親。”
“哈哈哈哈……”洪林仰天大笑,接過酒杯一飲而盡,把保險箱的鑰匙拍到顏烽火手中,轉身操起鐵錘朝櫃台走去。
在顏烽火的注視下,洪林大吼一聲,狠狠掄起鐵錘把實木櫃台砸開,露出夾層裡用油紙包裹起來的槍械。
“準備充分,很不錯。”顏烽火拿起一支霰彈槍扛在肩膀上,衝洪林吹了聲口哨道:“走吧,乾活。”
兩個人囂張的扛著槍朝街道上走去,沒人敢管沒人敢問。在大方寨,如果有人敢這樣做,那就意味著已經做好赴死的準備。對於赴死的人,任誰都不敢多事。
走出寨子,顏烽火在洪林的帶領下鑽進山林。
不得不說,洪林的老窩幾乎被端的乾乾淨淨,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好在背叛他的要想要得到的是他的渠道以及錢財,還想繼續混下去,所以並未大張旗鼓。
盡管這樣,寨子裡的人也能看出洪林的窘迫。平常手下甚多的他,現在隻帶著一個人扛著槍鑽進山林,有種遲暮的感覺。
在大方寨,洪林算是混的相當不錯的,但也不是最大的毒梟。大方寨最大的毒梟是土生土長的大方寨人,祖上就是寨子的土匪,有根基有人脈,行事更加狠辣。
山路很難走,但是到了這個時候,洪林的精神頭反而越來越大了。他走在前面揮動柴刀清理出道路,臉脖上滿是一道道雜草刮出來的血痕。
晚上十一點,兩個人走過十公裡山路趕到了老龍寨。
老龍寨與大方寨相鄰,同樣佔據優越的地理環境,處於群山之中。根據洪林介紹,老龍寨販毒的並不多,但這裡的民風極為彪悍,屬於苗族的一個分支。
通常情況下,這種少數民族的寨子不會胡來,他們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而且族規極嚴。所以盡管臨近的大方寨搞毒品搞的富得冒油,但老龍寨卻並不願意做這種事,依舊靠自己的雙手吃飯。
天色早在入夜時分就陰沉下來,到了現在這個時候,僅有的幾顆星星也被烏雲遮擋住,整片天際黑壓壓的,伸手不見五指。
前方閃爍著點點火光,那是寨子裡點起的燈火。
即將進入寨子之際,兩個扛著土槍的人朝他們走過來,高聲詢問著什麽什麽。
他們說的是土話,顏烽火一句話都聽不懂。
“你不要說話,我跟他們說。”洪林叮囑顏烽火道:“這裡是生苗,不喜歡外來人,有些規矩你不懂。”
苗族按照劃分的話分為熟苗和生苗,熟苗就是逐漸被漢化的苗人,而生苗則是依舊處於隱居狀態的苗人,非常討厭與外人接觸,保持原始的風貌,保持祖祖輩輩留下來的生活習慣。
洪林走過去,用當地的土話跟這兩個背著槍的苗人進行對話。他們的聲音很大,說了幾句之後,兩個苗人就把洪林身上所有的武器去除掉,吆喝一聲。
“莫老三在裡面等著我呢。”洪林走過來衝顏烽火小聲道:“不過進入他們的宅子必須把身上的武器除掉。”
“沒問題。”顏烽火乾脆利索的把手上的霰彈槍扔掉,又把手槍扔掉,走上前任由對方進行搜身。
選擇霰彈槍並非為了幫洪林跟人乾一仗,而是顏烽火想著能不能打上一頭大野豬。來到別人的地盤當然不會允許你帶武器,這一點走到哪裡都是相通的。
兩個苗人完成搜身,把顏烽火來回掃了好幾遍,眼睛裡滿是警惕。
顏烽火的身高足有一百八十五公分,虎背熊腰,只需從外表上來看,就能感受到衣服下軀體蘊含的爆炸性力量。相對比個頭偏矮的苗人來說,無異於極具攻擊力。
“你們會說普通話嗎?”顏烽火笑呵呵的說道:“我知道你們苗人有一個湘西苗王龍雲飛,一代梟雄,上過戰場打過鬼子,堪稱豪傑。”
兩個苗人聽到以後,臉上露出笑容。他們的笑容代表著親近和認可,極大程度緩解了雙方之間的緊張。
而一旁的洪林則流淌出冷汗,顏烽火不知道,但他知道這裡面的厲害所在。因為苗族按照開化程度可以分為生苗和熟苗,但是細細劃分的話又分為花苗、白苗很多種。
他們彼此間並非親密無間,有些處於絕對的對立面。如果顏烽火嘴裡所說的苗王不被老龍寨認可的話,那麽所造成的後果難以想象。好在他們認可,認可被傳頌的苗王龍雲飛。
在兩個苗人的帶領下,顏烽火與洪林被帶到寨子裡。
老龍寨依山傍水,想要進入寨子只有一座古老的吊橋,地形易守難攻。如果要繞路的話,恐怕不止翻閱一座山那麽簡單。
“顏烽火,不要再亂說話,尤其在這種苗寨。”洪林小聲衝顏烽火道:“他們有許多我們無法理解的生活習慣,如果觸犯的話,很有可能引起禍事。”
“呵呵,真誠。”顏烽火綻放出一個燦爛的笑容道:“如果想讓一個人認可你,那麽所要做的就是把你最真誠的一面表現出來。我放過你並幫助你,就是因為我看到了你的真誠,明白嗎?”
真誠?
洪林在嘴裡咀嚼這兩個字,有些半信半疑。對他來說,真誠一點用都沒有,因為毒販之間的廝殺不需要真誠,需要的是暴力和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