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破落的小鎮周圍,一個不起眼的小山村裡。
一名赤裸著上身,上身上雕刻著一條黑色龍紋紋身的男人,一手抱著機關槍,一腳踩在桌子上,另一手則拿著一瓶子酒正在胡亂往嘴裡灌。
那姿勢狂野的很。
此人正是鶯哥,原名畢鶯。
畢鶯從小就長得比普通人彪悍,所以父母為他取了一個女性化的名字,想要讓他文質彬彬一些,可惜,他越長,跟名字越相反。
身材高大,魁梧,站在那裡就好似一座山。
畢鶯一口灌下嘴巴裡的酒,接著啪的一聲,野蠻的將酒瓶子扔在了地上,碎裂成渣。
“TNND!爽!”畢鶯撿起一塊豬頭肉,往嘴巴裡塞去,吃的滿嘴是油,他邊用力的嚼著,邊大聲開口:“這次,咱們一定讓那些華夏的菜鳥們,有來無回!乾!”
“乾!大哥,這次一定讓他們吃個大苦頭,哈哈哈!”
下方跟隨的野漢子們,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吃的異常美味。
不過,他們並未真的喝的爛醉。
一瓶子酒下肚,也不過是給他們壯壯膽子,而且臨行動前吃肉,也是他們的風俗習慣。
吃完後,大家各自散開,穿衣服,拿槍支,齊齊配備在身上,接著一個個站成一排。
雖然說這一排很混亂,但是好歹也有幾十個人。
畢鶯站在最前方,“想不想家!想不想家裡的娃!想不想家裡女人的大胸脯和肥屁股!”
幾十個人齊刷刷開口:“想!”
“當然想!老子想死那婆娘了!”
“哈哈!”
畢鶯點了點頭,“我再問你們,是誰讓我們有家回不得,是誰讓我們這些年像過街的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只能生活在這狗屁的鳥不拉屎的地方?!”
“夜鷹!”
“夜鷹那個混蛋!”
“我艸他NN!”
畢鶯冷哼一聲,十分狂妄:“他夜鷹是夜鷹,我畢鶯也不真的是一隻鳥!今天,我就要為自己的過往,一雪前恥!”
畢鶯畢竟是粗辱的人,說個成語還有語病,可這完全不影響他的話帶動這群人的熱情。
“乾掉他夜鷹!”
“除了他的爪子!”
“挖他的肝,吃他的心!”
畢鶯一揮手,大家都安靜下來,“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大家走!”
一群人浩浩蕩蕩出去。
有人跟在畢鶯身邊,“大哥,釹兒呢?”
釹兒,便是釹哥。
這話問出來,啪的一下,有人打在他的頭上,“當然是做誘餌啦,不然怎麽把十幾隻老鷹引過來?”
那人立馬點了點頭,嘿嘿一笑。
一群人來到了跟釹哥約定好的位置,各就各位藏好後。
本約定好的時間,卻一點一點的過去了。
“釹哥怎麽還不來?”畢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而這句話剛剛抱怨完畢,嘭的一聲巨響,響徹在天際。
卻並不是這個山頭,而是與這裡臨近的另一個山頭。
畢鶯愣住了。
站起來向遠方看去。
濃煙滾滾……
畢鶯突然一驚:“糟糕,撤,我們被發現了!”
可這群人剛有所動作,消聲槍卻從四面八方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