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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劍橋留學生到物理學之神》第232章 進化論與基因論
  第232章 進化論與基因論第79屆英國科學促進會上,李奇維首次見到了達爾文的三兒子,費朗西斯教授。

今年62歲的費朗西斯白胡白發,說話時一抖一抖,顯得非常有威嚴。

他雖然是植物學教授,但顯然家學淵源,各種科學知識信手拈來。

尤其是對於父親的進化論,那更是如數家珍,書上的每個詞他都記得。

他的研究方向,就是進化論在植物中的應用。

費朗西斯在年輕時就隨父親做研究,後來還整理了達爾文的部分信件。

可以說,達爾文的思想對他影響很深。

此刻,他正站在演講台上,宣傳父親的理論:進化論。

而台下的觀眾則聽的如癡如醉。

並不是因為進化論本身多麽牛逼,而是因為它推翻了神創論。

這種科學與宗教的碰撞才是普通民眾喜聞樂見的。

1859年,達爾文集各家之所長,發表了《物種起源》一書。

該書一經發表,立刻在世界上引起轟動。

所有人都被它其中的理論給震驚了。

進化論的核心觀點有兩條:
第一,物種是可變的,生物是進化的。

後來,進化論的超級粉絲,赫胥黎竭力傳播進化論,並提出了著名的人類起源問題。

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

這句話對於宗教的殺傷力,比哥白尼的日心說,要巨大無數倍。

一時間,所有宗教人士都對進化論口誅筆伐,認為它是異端學說。

當然,達爾文和赫胥黎生活在了好時代,這個時代的宗教已經失去了其威嚴,只能打打嘴炮了。

於是,雙方在往後的歲月,不停地爆發多次辯論。

一方堅持神創說,認為是上帝創造了人類。

而另一方則堅持進化論,認為人類是從動物進化而來,不是什麽“萬靈之長”。

進化論的偉大之處也正是在此。

盡管目前它有種種的缺陷。

但它把人類從神創論中解放出來。

人不再是神的附庸!

李奇維想到這裡,心想要是給我披上紅衣,我保證把進化論反駁的體無完膚。

甚至要是讓我當教皇,我能證明神創論的正確性。

第二,自然選擇是生物進化的動力。

這一條後來被華夏的嚴複翻譯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也就是所謂的天擇理論。

形象來說就是,可能本來長頸鹿的脖子沒有那麽長,但是如果它的脖子不長,就會因為吃不到食物而餓死。

所以脖子長的長頸鹿活了下來,而脖子短的死去了。

經過了很長時間之後,所有的長頸鹿都是長脖子了。

注意,進化前短脖子的長頸鹿和進化後長脖子的長頸鹿,已經不是一個物種了。

那些短脖子鹿都被自然淘汰了。

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微小的變異不斷積累,最終成為顯著的差異。

由此導致亞種和新種的形成。

再比如,某個動物突然長了一顆牙齒。

有了牙齒,它進食的效率就更高了。

它獲得了巨大的生存優勢,繁衍的後代也更多了。

於是牙齒就一點一點進化,傳遞下去。

有牙齒的動物,和之前沒牙齒的動物,也不是一個物種了。

進化論,進化論,是指一個動物進化成另一種動物,而不是單純多個器官,多個功能。

這和所謂的“用進廢退”不是一個概念。

值得一提的是,嚴複翻譯的《天演論》並不是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而是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中的一部分。

天擇理論的核心是漸變。

達爾文認為生物的進化過程是漸變的,是經過了長期的自然選擇。

這裡的長期是很長很長的時間。

比如長頸鹿的脖子,不是一年,十年進化來的,而是需要數億年。

就因為這一條,當初的開爾文勳爵,曾反對過進化論。

因為他通過熱力學的方法,計算出地球的年齡只有一億年。

對於物理學家的挑戰,達爾文無法反擊,因為他數學物理太差,不知道該怎麽反駁。

他隻說早晚有一天,人們會發現地球的年齡比開爾文勳爵計算的,要大的多。

達爾文是對的。

現代地質學家早已測算出,地球的年齡和歷史,足足有四十五億年之久,足夠支撐進化需要的時間了。

達爾文在提出進化論後,當世的科學家大多數都是認同的,他們認為生物確實是在進化。

只不過在第二點上,存在分歧。

達爾文認為生物進化是因為自然選擇,大自然就像一個篩子,篩選出它想要的物種。

而其他科學家則有不同的觀點。

有的認為進化的動力是物種內在,物種自己有想要變好的能力。

還有的認為進化是物種突變的結果,即一次跳躍式的變化,就能完成物種之間的改變。

此外,還有災變論,即認為是自然災難推動了物種的進化。

達爾文的自然選擇理論,之所以不能壓倒其他理論,是因為他解釋不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用來供自然選擇的差異性性狀的來源是什麽。

比如長頸鹿為什麽會長出長脖子,動物為什麽會出現牙齒,等等。這些需要另外一個概念的加入。

從後世的觀點看,19世紀的生命科學領域有兩位絕代雙雄。

一位是提出進化論的達爾文,而另一位就是提出基因論的孟德爾。

“一些他媽的豌豆!”

讓後世所有理科生頭昏腦漲的豌豆雜交實驗,就是這位大佬的傑作。

李奇維現在想起來,依然瑟瑟發抖。

但是真實歷史上,孟德爾卻非常地憋屈。

1859年,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

僅僅7年之後,1866年,孟德爾就發表了《植物雜交實驗》,並首次提出了遺傳因子的概念和遺傳學兩大規律。

1909年,丹麥遺傳學家約翰遜,在其《精密遺傳學原理》一書中,正式提出了“基因”的概念,取代遺傳因子的說法。

《物種起源》發表時引起了巨大的轟動,但孟德爾的成果卻無人問津。

原因有幾個。

第一,《物種起源》發表後,生物學家全部都轉向了生物進化的討論。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修道士的實驗,根本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

第二,孟德爾的思想太超前了,他首次把統計學、數學引入了生物學中。

這對當時的生物學家來說,就好像把量子力學介紹給牛頓一樣。

那些生物學家連孟德爾的論文都看不懂。

孟德爾還曾把結果寄給達爾文,但是後者並沒有任何回復,想來是沒有看。

如果達爾文認真看了,把基因的概念,和進化論結合在一起,那就更完美了。

真實歷史上,一直到1900年,孟德爾的工作才被重新發現,這中間隔了足足34年!
然後科學家們又獨立發現了孟德爾遺傳定律。

這其中就包括赫赫有名的果蠅大佬,摩爾根。

但在前期,還是沒人把孟德爾的基因概念和進化論結合在一起。

大多數人也沒有認識到孟德爾工作的重要性。

所以相當於孟德爾領先時代34年,這是何等的可怕。

要等到十多年後,英國遺傳學家費舍爾,才重新澄清和完善了進化論。

現代進化論=達爾文進化論+孟德爾基因論。

達爾文進化論的核心是自然選擇。

而自然選擇的對象,是生命個體基因水平的差異。

正是因為基因的變異,導致了生物出現形狀的多樣性,自然才可以把適合生存的個體選擇出來。

從本質上說,基因變異是自然選擇的基礎。

總之一句話,基因在進化論中起到了無比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所有的生物學家,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李奇維笑而不語。

此刻,他看向台上的費朗西斯,對方正在和另一個人辯論。

雙方的爭論點,正是關於進化的動力。

費朗西斯當然支持老爸的觀點,不停地證明自然選擇的正確性。

甚至他也舉了動物進化出牙齒的例子,這讓李奇維會心一笑。

不過,這顯然沒有說服另一方。

雙方就這樣你來我往,通過文明的語言交流,辯的面紅耳赤。

台下的觀眾們大呼過癮。

就連威爾遜也停下腳步,饒有興致地聽二人的演講。

忽然,他隨意地問道:“布魯斯,你認為進化論是正確的嗎?”

李奇維淡淡一笑,只是說道:“有可取之處。”

威爾遜接著歎道:

“這可是目前生命科學領域最火熱的理論。”

“感覺名氣比我們物理學的理論還要大。”

“哎,宇宙雖然神奇,但是卻誕生了更神奇的人類。”

“但是如此神奇的人類,竟然是從猴子進化而來,甚至猴子又是從什麽動物進化而來的。”

“這種感覺實在是太難受了。”

他以為李奇維和其他人一樣,只是單純認為自然選擇不對,但是依然認同人類是進化而來的理論。

殊不知,李奇維認為進化論根本就是錯的!

相反,他反而認為神創論可能是正確的。

而且,他有充足的理由。

這些都是他前世看論文,自己琢磨出來的。

當然,這些暫時沒必要說,反正他又沒準備在這次會議上出風頭。

要是他當場反駁進化論,讚成神創論,那樂子就大了。

估計現任教皇會立馬從意大利趕來英國,高舉李奇維的雙手,給他親自加封。

當今物理學第一天才,都承認神的存在了,你們這些愚昧的凡人還在堅持進化論。

這可比李奇維發表相對論還要震撼無數倍,絕對能在世界范圍內引發轟動。

李奇維笑著對威爾遜說道:“別想那麽多,也許人類真的認知到自身所有的秘密後,反而會面對更大的恐怖。”

就在二人討論進化論時,忽然一道欣喜的聲音打斷了李奇維。

“竟然在這裡遇見伱了,布魯斯教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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