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 費祥
80年代,港台逐漸興起經紀人制度,後來也有了專業的經紀公司。此前都是電視台、電影公司、唱片公司充當了這個角色,比如藝人有活動,公司會派個工作人員陪著一起去。這個人往往是固定的,久而久之,也就成了藝人的正式經紀人。
滾石唱片的這名工作人員便是如此職能,他聽對方挑釁,自然得護著羅大佑,道:“你說的太過分了!我們沒什麽好談的,請你離開!”
“你有點聒噪。”
陳奇揮了下手,小莫大步上前,對方更抖若篩糠,我今日要為黨國犧牲了嘛!
呸!
小莫嫌棄的不得了,揪住他直接拎到門外,伱還是跟著委座寫日記吧,萬物競發,勃勃生機!
門一關,屋裡只剩倆人。
“……”
羅大佑臉黑的不行,第一,他討厭這種“野蠻行徑”,第二,哪壺不開提哪壺。
他去年出完《之乎者也》,在台灣國父紀念館搞了一場演唱會。結果第二天,新聞局就發了一張公函,明確列出了三條:
以後羅大佑不準在這兒演出。
滾石唱片的所有歌手都不準在這兒演出。
任何搖滾形態的演唱會都不準在這兒演出。
台灣官方很討厭他的,視為洪水猛獸,羅大佑被戳的很不爽,冷聲道:“你要強迫我與你合作麽?以閣下的意思,大陸環境比台灣要自由包容,我可以在大陸演唱?”
“不可以,你照樣被封殺。”
“那你在跟我講什麽?你來這裡做什麽?”羅大佑開始暴躁。
“冷靜一點,我來跟你談生意。”
陳奇擺擺手,笑道:“我知道你們不想跟我接觸,但你現在沒辦法,你先聽著。首先,你否認不了音樂與金錢的關系,你做不到無視唱片銷量,脫離市場,一心搞你的藝術。”
“哼!”
羅大佑又哼了聲,卻沒說什麽。
《之乎者也》就是靠張艾嘉四處化緣才艱難完成,而他現在簽了滾石,滾石很看中他,今年出了第二張專輯《未來的主人翁》,好在銷量不錯。
“我其實是給你提供額外的工作機會,未必馬上就做,但我希望我們能有個共識。
我有法子規避台灣的政治審查,你給我寫歌無需顧慮。
而且我支持你來香港發展。
你第一次來港,對這裡規則不熟悉,我說一點:香港有專門的詞曲人協會,保障音樂人利益,有版稅分成。”
“版稅?”
羅大佑抬頭。
“你寫了一首歌,交給詞曲人協會管理,給他們20%的費用,他們幫你收錢。比如電台、電視台用了你的歌,無論什麽形式,只要用了你的歌,用了多少次、多長時間,都要按標準給錢的。
如果不給,協會幫你打官司,你什麽都不用管。”
這個協會是在1977年成立的。
香港雖爛,但有一些東西確實做的很好,像顧嘉輝,退休之後每年還能收到20萬的版稅費。
“台灣沒有這個!”
羅大佑不自覺道。
“台灣當然沒有了,那邊環境太糟了,音樂人束手束腳。香港的創作自由和利益相對有保障,你能獲得更大的舞台,如果你來港,我可以給你投資成立自己的音樂廠牌。
這裡的原創力量一般,很多人翻唱日本歌,中國人還是要創作中國人的歌才對。”
“中國人創作中國人的歌……”
羅大佑沒有反駁這句話,看了看他。
對方意思清楚:讓自己給他寫歌,且保證安全,同時希望自己來香港發展,給的條件很豐厚。
“陳先生,你不像個大陸人。”
“你見過大陸人?”
“沒有,我感覺你不像,你行為野蠻了點,不過你確實像個生意人。我沒有清高到不食煙火,我以後或許會碰到麻煩,但目前為止,我還願意待在台灣,感謝你的好意。”
“沒關系,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
陳奇看了看時間,還有下一位嘉賓要聊,遂站起身:“好了,我不打擾了,希望我們早日合作。”
羅大佑盯著他伸出的手,還是快速的握了一下。等陳奇出去,幾秒鍾後,滾石唱片的人又滾進來了,頗為狼狽:“他跟你說什麽?他跟你說什麽?”
“你挨揍了?”
“沒有,不過那家夥力氣太大,我根本動不了……他到底跟你說什麽?”
“勸我與他合作,我說暫時不想。”
羅大佑沒提別的,他腦子又不缺根弦。
對方卻很不滿,嚷道:“還暫時?你應該說絕對沒可能的嘛!新聞局對你很火大,如果知道你跟大陸人員接觸,分分鍾封殺你啊!”
“……”
羅大佑很討厭這種說辭,對方還嗶嗶沒完:“這些阿共最狡猾,我最怕我們被釣魚,今天見了面,明天就捅給港媒,讓我們強行通共,那就廢掉了!”
“好了好了,我還要休息,剛才睡覺被吵醒,到時間再叫我!”
他趕走了對方,往床上一躺,卻是怎麽也睡不著了,索性又給黃霑打了電話,詢問版稅和詞曲協會的事情,黃霑給予了肯定答覆。
“香港音樂人環境這麽好?”
他有些驚訝,又不解,環境這麽好還搞翻唱?太浪費了。
…………
費祥是真的帥。
20歲出頭,191cm的身高,混血面孔,一口大白牙,不當白馬王子都算他走錯路線。
年輕時的費祥和尊龍,堪稱華語區兩大顏霸,尊龍氣質比較陰柔,費祥是高高大大,陽光英俊。
此時的酒店裡,費祥也接到了“東方公司陳奇”的電話,請他單獨下樓聊聊。他本身很淡定,因為自己是美國籍,而且有個說著一口京腔的老媽,對大陸並不恐懼。
他在新馬看過東方公司的電影,印象頗深。
與羅大佑的情況一樣,這邊是台灣百代的工作人員陪著他來的,還在隔壁房間休息。費祥想了想,寫了張紙條夾在門縫裡,說自己下樓喝點東西。
到了樓下,只見一個年輕人迎過來。
“陳先生?”
“冒昧打擾,見諒見諒。”
陳奇比他矮一頭,握了握手,打量一番,讚道:“我見過的帥哥不少,像你這麽帥的還真是少見。”
“謝謝,你太過譽了!”
費祥在美國念書,很適應這種自來熟的交際,但對方上來就一通猛誇,也有點不好意思。
倆人找了個卡座,陳奇坐下來,說著對羅大佑同樣的話:“我亞視有朋友說把你請過來了,我便想拜訪一下,我聽過你的《流連》,很棒。”
“我很榮幸,難得在香港有人喜歡我的專輯。”
“確實,香港的國語專輯越來越少,粵語歌越來越流行。我是從大陸來的,還是習慣聽國語歌。”
羅大佑和費祥對大陸的態度不同,陳奇便采取了不同的交流方式,一點沒刺激對方,沒說什麽挑釁的話,費祥性格也非常好,溫和儒雅。
陳奇以交朋友的理由與其聊了一會,氣氛不錯,便道:“實不相瞞,我們最近在發展音樂業務,粵語歌也做,國語歌也做,但能唱國語歌的年輕人不多了。
我聽過你的整張專輯,唱的都不錯,有沒有興趣來我這裡錄唱片?”
“……”
費祥一愣,沒什麽慌亂,只是委婉道:“感謝你的看重,但我有合約在身,應該不能與其他公司合作,很抱歉。而且你們錄國語專輯,是在香港發行麽?
香港受眾很少的,台灣?嗯,台灣你們可以進去麽?”
“進不去!”
“那在新馬發行?”
“新馬市場也不大。”
“那你們……”
“當然在大陸了!”
(今天冇了……
欠了四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