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送錢的來了
下午一點多,酒吧的二樓,林逸穿著風衣打著哈欠,一副昏昏欲睡,沒休息好的樣子。
“義父,你最近怎麽了?看樣子總是一副沒睡醒的樣子啊。”
趙龔梓忍不住問了林逸。
“最近失眠了,所以才會這樣。”
林逸揉了揉腰,有點酸痛:枸杞真的有用麽?感覺是騙人的啊。
“對了,最近怎麽樣了?”
“粉絲數量漲的挺快的,還有一些人聯系我們的抖音帳號,想要讓我們幫忙打廣告,但都是一些小東西,我就拒絕了。”
“誒!別隨便亂拒絕啊,都是錢啊,找你打廣告的都是些什麽商品?”
“聖杯,並夕夕的廉價商品。”
“.”
林逸一陣無語:“拒絕的好,如果有一些比較大的廣告商你和我說一下,我考慮接。”
“好嘞,所以義父,工資什麽時候發啊?”
“找洛公子去,我不負責發工資的事情。”
這事林逸和洛葉商量好了,當然其實是他單方面提的,然後洛葉不得不同意。
為了讓公司內部的員工和睦一些,總得有人唱紅臉,有人唱白臉。
大部分事情的決策都是林逸來做的,和這些人接觸的也比洛葉多。
但發工資這種事情難免引起一些人的不滿,就讓洛葉來做了。
“話說洛葉最近怎麽都看不見他人啊?”
“正在贖罪中,伱當然看不到了。”
林逸調侃了一句後,繼續問趙龔梓那些短視頻帳號的事情:“蔡虛昆那個單獨帳號運營的怎麽樣了?”
“馬上就要破百萬粉絲了。”
“不錯,不錯,果然還是有不少女生喜歡這種陰柔的娘炮的。”
這些粉絲就都是錢啊,林逸很是滿意。
也不枉費他花了這麽多錢給這個帳號不斷的進行流量推送。
“不過,現在有不少黑粉。”
“啊???”
林逸人有點傻,這不是還沒開始穿背帶褲打籃球麽?怎麽有黑粉了?哪來的?
不會這個世界還有不少和他一樣的穿越者吧?
趙龔梓將一部分差評給林逸看:
“比我那死了三年的兄弟都白。”
“娘炮。”
“搞不懂哪帥了?”
看著這些黑粉的言論林逸也明白了,就是一些看不慣小鮮肉風格的人黑的。
“沒事,留著這些評論,沒必要刪。”
“為什麽不要刪啊?這不會影響麽?”
林逸往嘴裡拋了一塊口香糖:“這你就不懂,有人爭論,互掐互噴流量才大,而且黑粉的粘性要比真的粉絲黏性強多了。”
“沒事,讓他們罵,後面罵的人會更多的。”
“呃”
趙龔梓還是不理解,但他也只是負責照做。
“好困啊,我睡一覺,等到傍晚五點喊我起床。”
林逸靠在椅子裡就打起了盹。
“你幹嘛不回家睡?或者去宿舍睡也行啊,你在這裡又不做什麽。”
說實話趙龔梓還是挺意外林逸周末來這裡的。
“出來透透氣。”
林逸說完就沒了聲音。
要是回家
算了,林逸覺得自己的小身板吃不消。
他有一絲絲的後悔打開了那扇門,本以為自己是獵人,沒想到是獵物。
小睡了一會兒,都還沒有完全睡著,他的手機就響起了電話,拿出來一看,是一個陌生電話。
林逸有些煩躁,不過還是選擇了接聽,以防萬一是有用的電話。
但很快,他就直接從椅子裡坐了起來,面露笑容,透露驚喜之色:“是的,我是。”
“那我們明天見。”
林逸掛斷電話,開心的站起來:“送錢的來了。”
“什麽送錢的?”
趙龔梓被突然從椅子裡蹦起的林逸嚇了一大跳。
“沒什麽,和你沒關系,多剪一些視頻,多發到平台上,平時還可以拍一些酒吧裡面發生比較逆天的事情,這些都是流量。”
“逆天的事情?”
“例如哪個女的要是喝吐了,然後被人撿屍了,這些就挺抽象,可以拍。”
“我怎麽感覺我成狗仔隊啊?”
“她們又不是什麽明星,你算個毛的狗仔隊,而且都喝醉倒在酒吧這種公共場所了,拍了又沒什麽事,說不定你留有記錄,以後警察還會感謝你提供破案線索。”
“啊???”
趙龔梓聽得雲裡霧裡,滿腦袋疑問。
林逸也不管他聽沒聽懂,就離開了。
他剛剛說的那些真的見怪不怪,酒吧本就是比較混亂的地方。
林逸以前在一條都是酒吧歌廳的步行街上看到過就有人喝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然後撿屍也是無比常見的事情,再進一步發展下去可能就要叫警察了。
林逸也不是什麽聖人,這些狗血的事情正是廣大網友愛看的,他只是幫忙傳播一下,順便賺點錢罷了。
回到車內,林逸啟動汽車,給老爹林燁打了個電話:“老爹,明天有空不,陪我辦個事。”
“沒空。”
林燁回答的那叫一個果斷。
“真的比較重要的事情,不是開玩笑。”
“我也沒開玩笑,明天真的沒空,明天周一,我一周裡屁事最多的一天,我怎麽可能有空?我還要去看一下幾個中學。”
“看個錘子,都是表面工程,別看了。”
“你以為我想看啊?這是我手頭的任務!”
體制內的那些表面工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也都不說,就好像都在演戲一般,完事就結束了。
“你要找我做什麽?”
“我要和一個世界百強企業的老板做個交易,想叫你來撐撐場面,而且我英語水平不是很好。”
“你小子才乾多久?就能和這個層次的人交易了?你吹牛還是沒睡醒啊?”
林逸跟林燁解釋了一遍,對方直接聽的大笑出聲:“你怎麽想到去提前把商標注冊了啊?”
“這事又不是沒有先例,當年蘋果進軍國內的時候ipad的商標就已經被人用了,後來只能花六千萬買來,白撿錢的機會不要白不要。”
林燁笑完後又對林逸提醒道:“但這個其實是屬於不正當競爭,真要打官司,你不一定能佔到好處。”
“我知道,我會折中報一個價,讓對方同意,畢竟打官司要不少時間,對這些大公司來說,每浪費一分一秒,都是真金白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