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失敗的攔停
吉米處理完多爾奇·馬爾斯的案件,繼續沿途低速巡邏,順便返回警局,後半夜吉米在警局待命,沒有發生嚴重事故需要出警,他也樂得輕松。
早上交班時間到,吉米返回了家裡休息。
由於輪班,他這一周都是夜班,白天睡覺到下午,然後出門找了些吃的。這種夜班導致白天也做不了什麽事,相當於只是睡覺休息的時間,吉米也沒有給自己安排練槍之類的活動。
到了晚上,吉米再次返回警局,開始第二天夜班。
做夜班警察其實挺無聊的,美國絕大部分野外路段都是沒有路燈的,有路燈的主要是城市、城鎮及附近的路,出了鎮子到了野外,基本上就只能靠自己的車燈來識別了。順帶一提,洲際高速公路也是大段大段的沒有路燈。
對於吉米這種新手,需要累積經驗的巡警來說,最容易辦的小案子還是在十字路口附近守株待兔,尤其是午夜。如果開罰單有提成的話,估計巡警們晚上都來路口蹲守了。
蹲守還有一個好處,在路口方便根據調度中心的通知迅速出發,各個方向基本都暢通。
現在還不到晚上9點,挺早的,吉米打開警燈,沒有開警笛,就是為了給路上的司機提個醒,這裡有警察,開車注意點。如果司機看不到警燈,故意闖紅燈或者其他的違章行為,就別怪自己心狠手辣了。
美國警察有比較大的自主權,違規行為開不開罰單靠警察自行判斷,如果遇到警察心情不好,大姨夫來了,那就算你倒霉,抓不到交通違規,也能攔停說你車窗貼膜透光度不夠,給你檢測一下,八成要倒霉。
吉米在路口蹲守了一個多小時,隻開出了一張罰單,摩托車闖紅燈左轉,其他的基本都是小問題,口頭警告一下,就放人走了。
順便說一下,2000年的時候,警車還沒有普及行車記錄儀,警察也沒有隨身的警用執法記錄儀,手機也沒有錄像功能,如果不是運氣不好被公共監控系統拍到,基本上只能靠相機+錄像機來記錄違規信息。吉米的裝備包裡有一個相機,但是那個是用來記錄犯罪現場用的,不是用來抓拍路上的違規車輛的。他也沒有雷達測速儀,基本上純粹靠眼睛來識別,是否需要開警車去攔停。
停車時間比較長,吉米開車進入一條雙向兩車道的小路開車,壓著35mph的速度,所有從後方超車的,都是超速,這樣判斷比較準確,並且省心。
對面車道過來一輛車,車速很快,交匯過去時吉米亮起警燈警笛,調轉車頭開始追過去。
前面的車子看到警燈以後直接加速,吉米只能提速跟在後面,漆黑的路面,只有車燈照射的地方才能看的清楚,前車隻留給他一片車尾燈。
吉米駕駛經驗還不足,也不敢在這樣的環境裡直接提起150mph的極速去追,在追逐了幾分鍾後,只能關掉警笛放棄了,連車尾燈都看不到了,前面不遠就是一個小鎮,路口非常多,前車只要拐個彎再關了車燈,自己沒辦法找到他,之前交匯的時候也沒注意到車牌和車型。
今天第一次失敗的攔停就這麽出現了,關鍵是PIT的機會都沒有,追不上,吉米心裡有點窩火。
吉米緩慢的向前開車,漫無目的的浪費著汽油,警車的汽油是警局報銷的,不管是追車還是緩慢的巡邏,汽油的消耗吉米一點都不心疼,只要注意一下油箱裡還有多少油就好,確保自己可以正常返回警局。
縣警的日常巡邏基本都在各個城市之間的公路上,基本很少有進入城市的時候,因為大部分城市都有自己的警察局。
調度中心的電台經常響起,不過大部分都是其他人負責的區域,吉米這邊還算風平浪靜,沒有惡性事件發生,他也只能在路邊蹲幾個倒霉蛋撒撒氣了。
“Adam100,Adam7,Adam28,Adam47,槍戰交火,阿迪鎮(Ady town)鎮警局請求支援,到達後切換8頻道。”
“Adam28收到。”吉米開啟警燈警笛狂奔過去。
剛才的通知讓吉米有種不祥的預感,一般來說,去支援鎮警局,大概也就1-2個人,這次直接通知了4輛警車,還有一個A100,這個代表的是詹姆斯局長,說明當地的案件已經不是單純的本地治安事件,可能涉及跨城市甚至不排除跨縣的案件。
再次科普,縣警局局長,也就是縣治安官,sheriff,是由當地選舉出來的,每個縣只有一名,負責全縣范圍內除了各個城市警局、城鎮警局以外的所有治安事件,以及縣范圍內監獄、法院、政府等部門的安全。
通常縣治安官是不會參與具體案件的,主要負責人員管理,和縣政府議會等機構的溝通協調,應對州和聯邦請求的協助等等。
今天這種直接在電台通知縣治安官的情況,應該是非常少見的。
吉米雖然是新手警察,但是諾亞之前給他普及過調度中心和電台的注意要點,這些還是知道的。
抵達阿迪鎮,吉米發現他是第一個到達的,切換到8頻道,吉米直接按下了發言鍵,“縣警局警員吉米,我已經到了鎮子南邊的路口,請指示一下目的地。”
“我是警長山姆,伱從中間大道到達鎮北面,在道路左側有一座工廠,我在門口等你。”
“收到。”
吉米駕車趕到,停下了警笛,警燈依然在閃爍。
路邊一個中年人穿著警服,掛著sheriff的警徽,就是本地警長山姆了。
“你是第一個到的,sheriff James什麽時候可以到場?”
“不清楚,我在附近巡邏,所以快一點。裡面什麽情況?”
“裡面4個嫌犯,挾持了我們的人,名字是吉娜,4名嫌犯都持有手槍,目前沒有發現自動武器。他們在綠鸚鵡酒吧鬧事後跑到這邊的,但是我們只有3個人,沒辦法處理。”
“為什麽需要我們警長過來?只是4個人的話,只要警員支援就好了。”
“裡面有個人我認識,是前縣警,警司雷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