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日常
吉米重新回到警局,跟領導銷假以後,繼續自己枯燥的學習,對於吉米這種日子人來說,穩定沒有意外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上班時間在警局待命,隨時準備支援,同時還能有充足的時間來學習,累了也可以練習自己的裝彈技巧,這種日子吉米實在太喜歡了,外面大太陽曬不著,屋子裡空調敞開,其他的工作哪能這麽輕松。
下班以後不管是健身還是出去消遣,吉米也越來越像本地人了,在有充裕時間的情況下,吉米還重新溫習了前世簡單學過的軍體拳和格鬥術,雖然當初並沒有練出點什麽名堂,但是現在作為警察,多少還是需要一點點武力來確保自己安全的。
隨著警局拆分各個分部,對於總部這邊來說,分部能搞定的事,就沒必要關心,所以最近吉米連卡格他們都沒見過。
時間慢慢來到了10月,入秋以後,天氣漸漸轉涼,各個分部警員數量都有所增加,同時之前參與實務培訓的新警員,現在也有一些已經開始獨立巡邏。
對吉米他們這些老警員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有了足夠輪班的人,他們的工作時間也慢慢的恢復正常的一周40小時,也就是說,一天8-10小時,最多不超過12小時,一周4-5天,休息時間比以前更多了,當然,帶來的負面影響就是他們的加班工資總數變少了。
以前法定一周40小時工作時間,實際工作時間60小時,甚至更多,吉米以前一個班次12小時,一周工作5-6天。多出來的工作時間都以加班工資來發,或者申請帶薪假期,加班工資計算一般是1.5倍。
另外,夜班警察的工資要比白天警察高一點點,各個警局規則不同,有的是5%,有的是10%。所以很多警察是願意加班或者調整工作時間,來多獲得一些工資的。
對於下班以後,重新召回的加班也是有區別的,根據距離上次下班或者下次上班的時間長度不同,也有不同的計算規則,舉兩個例子吧,並不是通用的,只是具備一定的普遍性。
一、吉米是晚班,傍晚6點上班,然後下午2點以後被警局要求回來加班,4點結束,那麽計算加班時間是直接按照2點到6點來計算的。
二、吉米是白班,傍晚6點下班,然後晚上8點的時候被召回,工作到12點,那麽計算加班時間就直接從6點到12點。
吉米現在有額外收入,所以他倒是真不想因為想要點加班工資,就主動額外加班,只不過他現在的角色是支援組,所以天然的工作時間就要比其他人多一些,這屬於被動加班,吉米倒也沒有抱怨什麽,關鍵是他不出去支援的情況下,真的輕松的要死,他真的喜歡這種安排。
吉米最近的出警基本都是閑雜事,比如支援州警高速攔停,支援其他警員維護現場等等,這也是正常的警察常態。
根據數據統計,警察處理暴力案件的比例隻佔日常工作的4-5%,其他時間基本都是響應911或者日常巡邏,處理一些日常事務和非暴力案件。
暴力案件是指殺人,強奸,槍擊,綁架等等惡性案件。
對於巡警能夠自行處理的案件,吉米基本上不會被要求去支援,而最近槍擊案數量並不多,現場警察或者附近的支援警察就能搞定,吉米一次開槍機會都沒撈到。
自從吉米轉為支援以後,他的文案工作就極大的減少了,不過他做的其他的工作要比以前巡警的時候要多的多。
最近幾天,吉米就處於悲劇的替崗時期,地方巡回法院的法警(歸屬縣治安官辦公室管轄,不是美國聯邦法警)人數略顯不夠,吉米苦逼的就被拎出來臨時充當巡回法院的保衛工作,連帶原來由法警處理的犯人交接也由吉米接手處理。
相信經常看美劇的人大多都有看過法院審案的情節,在法庭裡面站著的很多法警,一般是站在四周維護秩序、帶嫌疑犯進入法庭和押送出去等等,吉米倒是不用進到法庭裡面,他需要做的是在法庭外面做保衛工作,形象一點的說法可能相當於我們這邊的法院保安……
來到法院的人形形色色,有參加庭審的嫌疑人,有嫌疑人的親友家屬,還有旁聽的人,還有法律相關的律師,地檢,法官,陪審團……
吉米這幾天可謂開了眼,以前在路上巡邏或者支援其他人去辦理案件時碰見的人,跟在法院看到的人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那種穿上西裝依然掩蓋不住渾身人渣氣息的家夥都見了不止三五個……
還有人在法庭上發瘋的,鬧事的……
還有人在法院飛葉子……
還有人把槍藏起來帶到法院的……
更有奇葩的人,在法庭直接襲擊法警,然後逃跑的……
這些人除了讓吉米他們忙手忙腳以外,沒有成功逃離的,反而多了幾項罪名。
作為縣警部門唯一的華裔警察,吉米的知名度在警察范圍內還是很高的,至少在法院的這段時間,沒有發生同室操戈的情況。
但是對於那些來參加庭審的人就不一樣了,有些人渣頗有勇氣的當面發表歧視語言或者動手動腳的,吉米也沒有客氣,直接拿下扔給臨時參與巡回法院的地檢部門的人,雖然起不了什麽大作用,至少多個罪名,讓他們多出點保釋金或者多住幾天免費的房間。
公開場合下,吉米也沒辦法搞太多小動作,指望著回頭出警的時候碰到他們,那也不現實,吉米現在已經不參加巡邏了。
當然,作為警察,吉米還是擁有警察全部的權限,包括無聊的時候上路開罰單。
法警真的是一件辛苦的活兒,遠不如當巡警的時候那麽舒服,好不容易熬到這一輪巡回法院結束,吉米直接返回了警局,堅決不再乾這種破事了。
再有這種保安的事,哪怕跟其他分區的人換一下都行,出去路上轉轉找找倒霉蛋都比在法院看那些人渣強,關鍵是那些禿鷲律師,不少情況下都能讓這些人渣減刑甚至無罪釋放。
警察對律師的態度很難友善,因為他們乾的事天然處於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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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