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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變美後,我贏麻了》第917章 拿了炮灰劇本(六十一)
  第917章 拿了炮灰劇本(六十一)

  “公主,你看我穿這個可以嗎?”

  方麗娜穿著一條比較正式的長袖連衣裙,喜滋滋的在傅思敏面前轉了一圈。

  她擔心自己太過重視,會顯得自己比較膚淺,趕忙解釋了一句:“我就是聽說,去那種高檔西餐廳,都要穿正裝!”

  高檔餐廳啊,一份牛排都要大幾百。

  關鍵是,請客吃飯的,還是港城的富豪。

  並不是那種出了國,在外面刷盤子,回來後卻假裝有錢人的可憐蟲。

  B大不是普通大學,京城更是首善之地。

  方麗娜雖然來自小城市,但本身也是優秀的。

  她承認自己見識不夠,可不是沒有智商。

  她會跟在傅思敏身後當個小跟班,不只是傅思敏是“大小姐”,最重要的,還是她這個大小姐來自港城!

  內地,到底不如外面好哇。

  若是能夠通過傅家,進入到港城,再到國外——

  方麗娜終於明白高中老師的那句話:大學不只是學習,更重要的還是人脈關系。

  她也徹底了悟:學習好有什麽用?撐死了也就是個書呆子。

  還是趁機多多結交有用的朋友,這才能讓自己有更為美好的未來。

  所以,自從聽傅思敏說,她那個港城富豪的親爹要來京城,還想請公主的好友吃個飯,方麗娜就開始積極準備。

  忍著肉疼,花了好幾百塊錢買了這麽一件“正裝”,就為了能夠在富豪面前好好表現。

  傅思敏:……我管你呢!本公主還煩著呢。

  她想到電話裡爹地那急切的聲音,話裡話外都透著不耐煩,心情就十分焦躁。

  焦躁中,更是有種隱隱的不安。

  直覺告訴她,似乎有什麽不好的事情發生了。

  但,具體是什麽,她卻毫無頭緒。

  自己已經夠煩了,沒想到方麗娜這個狗腿子,居然還在自己耳邊絮絮叨叨、嘰嘰喳喳。

  吧嗒!

  傅思敏用力合上了手機的翻蓋。

  她自詡名媛,自然不會像個刁蠻公主般亂發脾氣。

  這般粗魯的合上手機,就是她在表達不滿了。

  方麗娜卻沒有察覺,她的目光瞬間被傅思敏手裡的M家手機所吸引。

  這年頭,有個傳呼機就已經非常拉風,非常值得顯擺了。

  傅思敏呢,不愧是港城豪門千金,卻已經用上了最新款的“掌中寶”。

  M家的StarTAC,一台就要一萬多塊啊。

  一萬塊錢,都抵得上一個雙職工一年的收入了。

  他們老家的房子,一套也才三萬出頭。

  這麽多錢,就被傅思敏隨意的拿在手上,還一點兒都不心疼的用力開合!
  自己要是有這麽一台手機,絕對會輕拿輕放,絕不會想傅公主這般粗暴。

  “……哎呀,我都想什麽呢!一萬塊錢對於我們這樣的小市民來說是巨款。”

  “可對於人家傅家公主,興許就是一個玩意兒呢。”

  “那什麽,傅公主這麽有錢,一部手機對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麽,那她若是用膩了,需要換新機——”

  方麗娜忍不住的暢想著。

  她不是異想天開,也不是貪心不足,而是與傅思敏結交後,她總能從傅思敏那得到“小禮物”。

  有全新的化妝品,也有隻穿了一兩次的高檔衣服或是高檔包包。

  小時候就沒少穿自家姐姐的舊衣服,用隔壁堂哥的舊書包、舊玩具,方麗娜對於“二手貨”,也沒有那麽的排斥。

  要知道,人家傅公主送給她的東西,說是“二手”,其實跟全新的也買啥區別。

  關鍵是,這些都是名牌!

  有些在內地都沒有賣的,只能去港城或是國外才會有!
  嫌棄?

  怎麽會!
  再說了,公主也不是總給她二手的,全新的口紅,全新的眼影盤……有了循序漸進的過程,方麗娜最初身為天之嬌女的驕傲,也被一點點的腐蝕了。

  二手的衣服、包包,她都那麽的珍惜,二手的手機就更不用說了。

  “公主,你這手機真好看!”

  小巧、精致,不是以前的大哥大,也不是當下比較流行的下翻蓋,而是真正的翻蓋手機。

  不愧是“掌中寶”,小小一隻,可不就是握在手心的寶貝?
  傅思敏:……

  這個方麗娜是什麽意思?
  想要我的手機?

  大白天的,做什麽美夢呢。

  這手機是爹地剛買給她的,一台就要一千美金,自己還沒有新鮮夠呢,怎麽會舍得給別人?

  不過,想到方麗娜比較好用,自己還需要靠她支撐公主的體面,傅思敏哪怕內心無比不屑,也不會表露出來。

  “嗯,這是我爹地送我的十七歲生日禮物。”

  所以,意義重大,就算“不喜歡”了,也不能輕易送人。

  方麗娜很聰明,自然聽得出這種潛台詞。

  她眼中的亮光瞬間暗淡下來。

  見方麗娜這般模樣,傅思敏又暗罵了一句“眼皮子淺”,卻還是淡淡的說了句,“我倒是還有一台替換下來的,也是M家的,是個下翻蓋。”

  樣子是醜了些,可也是最近兩三年比較新款的手機。

  很多工薪族還舍不得買呢。

  更何況方麗娜還只是個在校大學生?
  有個手機就不錯了!

  方麗娜:……與預期嚴重不符,不過,倒也不算太差勁。

  是啊,有個手機,就很不錯了呢。

  “Lina,你要是不嫌棄,就拿去用吧。”

  看到方麗娜眼中再次泛起亮光,傅思敏眼底閃過一抹暗諷與得意,矜持的說著。

  “不嫌棄!哎呀,我怎麽會嫌棄?”

  公主替換下來的舊手機,市面上也要賣兩三千呢。

  兩三千塊錢,都抵得上她大半年的生活費了。

  得到了手機,方麗娜還沒有忘了高檔西餐廳的事兒,“公主,你爹地——”

  傅思敏:……這個方麗娜,怎麽貪心不足蛇吞象啊。

  真是手機也要,牛排紅酒也要!
  關鍵是,這次的西餐,狠狠戳了傅思敏的肺管子啊。

  爹地丟下她,直接回港城了!

  沒有解釋,沒有安撫,仿佛她根本不是他寵愛的小公主,而只是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寵物!
  “呸!呸呸!我才不是什麽寵物!我是爹地的親生女兒,是他與媽媽的愛情結晶……爹地肯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兒!”

  傅思敏拚命的這般安撫自己。

  效果不錯,自欺欺人之下,心底剛剛冒出來的一點兒想法,瞬間被壓了回去。

  傅思敏的心情略略好了些,她也有耐心跟方麗娜解釋:“我爹地有急事,他趕回港城去了。”

  方麗娜頓時失望不已:“啊?回、回港城了啊!”

  牛排紅酒泡湯了?
  她、她這套“禮服”白買了?

  方麗娜低下頭,萬般可惜的看著自己這條花了好幾百塊錢的名牌裙子。

  方麗娜的肢體語言太明顯了,傅思敏既不傻也不瞎,自然看得明明白白。

  暗自罵了一句“小家子氣”,傅思敏想了想,道:“我爹地走了,不過,我們可以自己去吃啊!”

  “對了,可以叫上我的幾個發小。他們都是京城大院裡的——”

  傅思敏習慣的彰顯自己的尊貴。

  而她的尊貴,一半來自於港城富豪爹地,一半則源自京城大院的諸多發小。

  最好的人選,肯定是秦奕琛。

  秦老的名頭,可是連一些常看新聞的小老百姓也都聽說過的。

  可惜,自從三年前自己去了港城,而秦奕琛也因為生病而休了一年學,兩人的聯系都慢慢減少了。

  這次回京讀大學,傅思敏原本還想多找時間跟秦奕琛重新攀攀關系。

  可是,自己是大學生,而秦奕琛卻還是苦逼的高三狗。

  不說秦家的長輩了,就是秦亦琛自己,這個曾經愛玩愛鬧的小少爺,居然也一臉認真的表示:“高三了,學習緊、任務重,就不能和你們一起去玩兒了。”

  秦奕琛是完全把傅思敏當成發小,當成一起玩鬧的“兄弟”。

  他說話,也就不用太過委婉,基本上都是有什麽說什麽。

  傅思敏:……她可是備受寵愛的小公主啊。

  哪怕是在諸多發小裡,也該成為眾人的關注重點。

  自己好不容易回來了,其他兄弟還好,都很熱情,也願意和她一起吃吃喝喝、玩玩鬧鬧。

  唯有秦奕琛——

  “哼,稀罕!”

  “又不是只有你一個,我的發小多著呢!”

  傅思敏的公主病發作了,秦奕琛不親近,她也不願主動攀附。

  繞過秦奕琛,跟其他的三代們重新續上了友情。

  另外,她不只有發小,還有“哥哥”呢。

  相較於難攻略的秦亦琛,祁連城可就讓人滿意太多了。

  幾乎就是勾勾手指,祁連城就會朝著自己狂奔而來。

  當年在省城是這樣,如今來到京城,亦是如此。

  哦,對了,祁連城就是當初常愛國要攀附的女上司的小兒子。

  他們家原來也是京城的。

  只是祁連城的父親年輕時在A省當兵,隨後娶了那位鐵娘子,便在A省安了家。

  祁連城比傅思敏大一歲,今年正常參加高考。

  因為爺奶都在京城,“妹妹”傅思敏也要在B大讀書,祁連城便考上了京城的軍校。

  開著一輛白色的吉普車,祁連城本就俊美的模樣,看起來多了幾分灑脫。

  “這是你哥?”

  方麗娜看的眼睛都直了,白色吉普車不算什麽,關鍵是那個車牌號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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