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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82開始的趕山生涯》第723章 記憶中該有的烙印
  第723章 記憶中該有的烙印
  旱獺,是松鼠科中體型最大的一種,大夥比較熟悉的是它另一個稱呼——土撥鼠。

  當然也有叫哈拉的,在內蒙被牧民叫做塔爾巴乾,各地有各地的叫法,在大荒裡也有,數量要少很多,遠沒有草原上的多。

  “還是清朝的時候,旱獺的皮毛就如同現如今的‘貂皮’一般,是一種十分流行且象征‘高貴’身份的毛皮,通過鞣製加工後,成色堪比市場上一向盛行的貂皮,因此,旱獺皮毛成為市場上非常受追捧的商品。

  知道當時一張旱獺皮毛能賣到多少錢嗎?”

  呂律看著幾人,微笑著問。

  因為在大荒裡比較少見一些,張韶峰是第一次見,有些發懵,但同時又充滿好奇:“多少?”

  “當時,大多數皮毛是賣往老毛子那邊,當時能賣到一盧布還多的錢,而你們要知道,當時的一盧布,相當於一兩銀子,很值錢了。”

  盧布在當時比美刀還堅挺,這些年卻是有些不太行了,貶值在往後的日子裡,越來越厲害。

  呂律一邊說著一邊往雪屋裡走,幾人也跟著鑽了進去。

  “那時候的一兩銀子……確實很值錢。”梁康波點了點頭:“可是,收購站也有收購啊,怎就不要呢?”

  “收購站確實收購,而且收購價格也不低,在草原上,捕捉起來也很容易,找到一個洞穴,就能弄到好幾隻,向陽坡面上不少,這玩意兒打洞厲害,騎馬都得小心些,特別容易傷到馬腳。可這事兒……”

  呂律搖搖頭:“滿洲裡當初爆發過鼠疫,然後席卷大荒,死了很多人。這鼠疫並不是家裡的老鼠之類的東西引發,而引發這東西的,就是旱獺。

  因為這玩意兒價值高,促使東北和老毛子那邊的地方官員和商人為了牟利而雇傭獵人大量捕殺旱獺,甚至許多沒經驗的人從內地闖關東到東北加入捕獵旱獺的行列中。

  當初滿洲裡還只是個偏僻的小地方,但每年都會有上萬的獵人匯集到滿洲裡捕捉旱獺,滿洲裡也就變得一天比一天熱鬧起來。

  但是,這其中有很多沒有絲毫打獵經驗的人,他們分不清哪些旱獺是好的,哪些旱獺是病的,打到的旱獺成堆地擺放,有的人就在腐臭的旱獺皮毛上睡覺,沒吃的,直接吃旱獺肉,一場前所未有的鼠疫就此爆發。”

  早年見過這種慘象的人到了現在,估計很多人都已經無了,畢竟是七八十年前的事情了。

  過了那麽多年,很多東西已經淡忘。

  但呂律覺得,這仍然是非常需要警惕的事情,畢竟哪怕到了後世,這病的致死率都還是很高的,就更別說現在了。

  就呂律所知,鷹醬那邊,有一段時間就非常流行用旱獺當寵物,一隻旱獺就能賣到兩百美刀,但突然有一天人們發現,旱獺在他們那邊,一下子就沒什麽人飼養了,原因自然不用多說。

  而呂律上輩子看過不少短視頻,國內不少人似乎又開始對這種被認為很“萌”的旱獺開始變得喜愛,有不少人在養,還有不少人到處投喂,近距離接觸,各種擺拍,呂律當時也覺得有意思,可是隨手一查資料,把自己嚇了一跳。

  他們似乎忘了,至今醫生所用的那種裡層包裹著藥棉的口罩,就是在那場鼠疫中發明出來的。

  “這事兒,以前聽老輩人提過一些!”

  梁康波神色變得嚴肅起來:“是挺嚴重的,只是我一直以為是老鼠。這旱獺我偶爾也打到過,看著肥肥壯壯,還吃過,味道還不錯。沒想到是這玩意兒。”

  他有些心有余悸。

  “其實,最開始的時候,這場鼠疫是從老毛子那邊爆發的,只是人家那邊地廣人稀,出現情況,很快就控制住了,流傳到咱們這邊就不一樣了,那叫一個嚴重。”

  呂律也歎了口氣:“但話又說回來,在更早的時候也出現過,在清朝中前期的時候,東北被稱為滿人的龍興之地,那時候沒什麽漢人移居東北,當時的就有過不少病症。

  只是,在大荒裡當時也是地多人少,而且,生活在裡邊的人有自己的一套方法避免感染鼠疫的危險。

  比如,對旱獺只能射殺,不能設陷阱捕獲。

  看到某個旱獺活動懶散要避免與之接觸。如果看到附近的土撥鼠群出現生病跡象,人們都直接拆掉帳篷搬到其它地方。

  他們都知道如果違背祖宗的傳統,會受到上天的懲罰。但正是這樣的傳統,卻非常合理,因為有效降低了被感染的概率,即使偶爾有人中招了,也被認為是邪物附身,他們有著自己的傳統應對方法。

  可是闖關東的人可不管這些,為了高效抓捕,設置大量陷阱,無論是活蹦亂跳的還是病怏怏的,一律進行捕殺,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有些被認為是迷信的東西,其實也有著自身的道理,不遵守,還真的會有災禍。

  總之,盡管這東西還有收購,但我還是不建議打。最起碼,我不會分辨這玩意兒什麽是有病的,什麽是沒病的,萬一帶回去了,無論是對家人,還是屯子裡的人,是真的不好。”

  “既然是這樣,那就不打!”雷蒙沉聲說道。

  其余幾人也是紛紛點頭,張韶峰更是提著掛在火堆上的銻鍋跑了出去,將鍋裡煮著的肉全都給倒掉,用雪將手擦了又擦,順便也用雪將鍋好好擦上一遍,這才回來衝著幾人尷尬地笑笑:“我都煮上了……今天吃飯可能會晚一些。”

  “沒事兒,燒點開水,好好洗一下,慢點就慢點!”呂律笑道。

  事情引起重視就好。

  在呂律看來,這該是在記憶中形成烙印的事情。

  “接下來咱們怎麽走?”動手幫忙做飯的時候,梁康波問道。

  呂律想了想說道:“滿洲裡那邊,向來是防守重地,咱們想從那裡找到進入老毛子那邊的機會很少,而且,距離這裡,少說也還有兩三百公裡,就沒必要過去……我們到牙克石補充些吃的和用的東西,也把爬犁上的那些肉食送給牧民,然後轉向西北方,靠近邊境線,一路看著往漠河方向走。

  咱們打狼,打鹿、紫貂、水狗子、熊瞎子、豹子這些東西……山裡的東西,這些地方也有不少,估計狼、狐狸、水狗子、獾子之類的動物,還會更多一些,地勢開闊,也好施展!”

  說這話的時候,呂律摸了摸豎在一旁裝了瞄準鏡的半自動和在一旁木墩子上站著的白玉。
    開闊地帶,正是它們一展威勢的時候。

  “其實,咱們為什麽不直接從鶴崗、嘉蔭方向去看看,那裡也靠近邊界,往來也方便。”趙永柯有些疑惑地問。

  “我也知道哪些地方離咱們屯子近,但是你別忘了,大江兩岸的是人口居住最多的地方,尤其是老毛子那邊,好些個重要城市都在沿岸,也是防守最為嚴密的地方。這年頭可不容易過去,反倒是山野地方,防守的人比較少,進出最是方便。

  別忘了,我們不是單純地過去,是要帶著很多東西回來的。自然得盡量避免往對方槍口上送。”

  雖然心裡有想法,但進出邊境,向來不是那麽簡單的事情,尤其是現在這年頭,自然是越隱秘越好。

  吃過晚飯,幾人收拾東西,繼續趕著爬犁朝著西北方深入,遠遠看到有幾個蒙古包分布在山間,也就趕了過去。

  五架爬犁加上六條狗在山野中奔跑,這動靜可不小,羊群受驚,顯得有些慌亂,看護的狗子更是早早地狂吠起來。

  很快,有一個身材魁梧的蒙古壯漢騎著馬領著狗迎了過來,還隔著老遠就叫嚷起來:“幹啥的?你們嚇到我的羊群了,停下……”

  “老鄉,我們是山裡的獵人,來打獵的……爬犁上的肉放不下了,還想再多打兩天,看到你們這裡有人,就把肉給你們送過來了,騰出爬犁好拉東西!也想來問問,周邊附近,有沒有狼群、豹子、熊瞎子之類。順便借宿一晚上。”

  呂律勒馬停住爬犁,叫住已經擋在前面衝著那壯漢狂吠的元寶它們,迎上去說明來意。

  聽到說是來送肉的,那漢子立刻從馬背上跳下來,看著爬犁上堆放的那些肉食,之前不是很好看的臉色,立馬緩和下來。

  事實上,在這年頭,獵人是很受歡迎的存在,毫不誇張地說,憑借手頭的槍和領著的狗子,就能在有人的地方受到款待。

  打殺野豬、熊瞎子、棕熊、跳貓子、獾子、野雞之類能保護莊稼,打殺狼、豹子、狐狸之類能減少牧民的損失。

  這對他們來說,是很有利的事情。

  何況,這還是送肉來的。

  很自然的,幾人放慢速度,隨著那蒙古漢子去了他們家的蒙古包,呂律等人也不墨跡,當即就將自己那些不準備帶走的獵物從爬犁上卸下來。

  幾人也跟著被請進暖和的蒙古包裡。

  裡面的火塘邊,一個老人正在熬著糊糊粥,火上架著一個鐵盒裡裝著的則是烏黑的液體。

  呂律一看就知道,這是在準備製作鉛粒。

  再看看牆上,掛著兩把雙通獵槍。

  這是在準備製作子彈啊。

  這年頭的人,動手能力特別強,很多人可不舍得像呂律他們一樣花錢去獵具店買子彈。

  大部分人,獵槍子彈都是自己做。

  雙通獵槍用的散彈槍,用可重複使用的彈殼放入火藥、散彈進行複裝使用。

  散彈用的鉛粒,那也是自己做的。

  鉛這種東西,熔點不過三百多度,很容易就能融化,獵人們在製作散彈的時候,那也是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

  用玉米面熬一大鍋糊糊粥,把融化的鉛水倒入沸騰的粥裡,鉛水就會隨著糊糊粥的沸騰,變成細小的鉛粒,凝固後落入底部。

  再把火藥和鉛珠按一定的配比和方法裝入彈殼,封裝後就能獲得獵槍子彈。

  反正就是怎麽省錢怎麽來。

  喜歡玩獵槍的人向來對裝備很癡迷,子彈要裝在子彈帶裡,有的人是斜挎著,有的人是圍在腰間,手持獵槍,那威風凜凜的樣子,總能引來旁人羨煞無比的目光。

  而且,城裡的人也很喜歡往山區跑,因為山區的獵物多啊。

  就連很多職工在星期天休息日也不閑著,早上想方設法進山,晚上回來,拎著隻野雞或是跳貓子,都能顯擺半天,若是弄到隻野豬,那更不得了。

  這年頭,打獵的熱情,空前高漲,伴隨的是獵物大量消亡。

  看出這老人也是玩槍的,話題自然就不少,只是幾句攀談,彼此之間就已經變得非常熟絡了。

  當然了,老人並不是像呂律他們這樣為了打獵獲取皮毛而打獵,他是為了看護自己的羊群。

  “就在這幾天,有一群狼,盯上了我的這些羊,最多的一天,被一連咬死十多隻,你們來得好啊,可得請你們幫忙除掉這禍患!我知道那些狼在哪裡,我可以帶你們去找!”

  老人一看幾人的半自動,再看看送來的那成堆的肉,立馬就知道幾人是打獵好手,請求道。

  一舉多得的事情,呂律哪有不答應的道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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