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好大的顏面
巫桑微為憂慮:“舅父,要不算了吧,畢竟他那一杯滾水,並未落到我身上。”
巫桑的性子還是那麽善良啊!
范錚擺手:“你還是太心慈手軟。對於本性極惡、無法改造的孽障,該除則除之,免得禍害其他學生。”
糜斐不動聲色地頷首,酈正義眸子裡現出一絲笑意。
坊學,就應該是純潔之地,世俗的東西少往裡頭帶。
雖說還是免不了三六九等,至少能保障相對的公平,以及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
有教無類,前提是真的能導人向善。
若教出一群邪惡之徒,還不如不教。
禽獸之流,就不要進坊學了。
哦,倒把小叫驢、小草驢都罵進去了,口誤。
陸甲生凶神惡煞地拎著棗木短棍,帶著坊丁,逼李守因主仆搬出敦化坊。
坊內的人,誰不知曉巫桑的善良真誠,你個兔崽子竟敢朝她潑滾水!
陸甲生都想抽李守因兩棍,讓他知道敦化坊的厲害,真以為有點家世就能來撒野了?
“以後敢踏入敦化坊半步,腿打折!”
粗暴地將李守因轟出坊外,陸甲生揮舞棗木短棍吆喝。
幾個坐坊門處曬著日頭,往衣服、被子裡塞白疊的婆娘橫眉怒目,區區外坊人,竟敢在敦化坊撒野!
要不是看在他為小男的份上,能讓他知道,敦化坊婆娘撓臉面的功夫深淺!
李守因眉眼滿是桀驁,哪怕身邊的老仆唉聲歎氣,他也絕不肯低聲下氣回去認錯。
天下之大,又不是離了區區敦化坊學就活不了!
——
丹陽郡公府。
李守因跪在堅硬的石板上,柳條暴風驟雨地往他袒露著的脊背抽去,痛得他鼻孔裡連連慘哼,卻咬牙不曾叫出聲。
尚輦奉禦李楷面容扭曲。
托了人情才送李守因進敦化坊學,想著讓庶子有個一技之長,日後在皇帝面前賣一下老臉,能讓他混進衙門,好歹蹭一個流外官!
至於技藝學得如何,誰在乎!
可就是這順當的安排啊,硬讓作妖的李楷毀了!
“讓你能耐!讓伱朝先生潑水,讓你潑滾水!”
秋天的柳條,可基本沒什麽柔韌可言,比馬鞭也差不到哪裡去。
比李守因更慘的,是陪伴他的老仆,幾乎要被抽死了。
擅殺奴仆真的沒問題嗎?
《貞觀律》中明確指出:主毆殺部曲,徒一年;奴婢有犯,其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
代價是有,不高。
部曲、奴婢的人命,也就是一頭大牲畜價錢。
不要說古代如何如何,即便是後世,許多國度的一條人命,也就是一頭牛的價錢。
李守因痛得開不了口,淚眼婆娑,心頭卻滿是倔強。
滾水燙一下怎麽了?
侍候自己的奴婢,有幾個沒被燙過!
賤民與自己能比麽?
“郎君,饒了二郎吧!他還是個娃兒啊!”李楷的妾室抹著眼淚求情。“再說,一個庶人女,即便燙著又能怎地?”
手持書卷的嫡子李守真輕笑:“是啊,禦史台從九品下錄事的娘子,竟可以輕辱,丹陽郡公府好大的顏面。”
李楷的手頓了一下,柳條更用力的抽下。
先生是官員的娘子,這就是個麻煩事;
是禦史台錄事的娘子,更是一件頭疼的麻煩事。
你永遠不知道,握著刀柄的禦史台,什麽時候對你揮刀!
將錯就錯、先下手為強?
呵呵,小錄事都不足為害,司農少卿范錚才是整個敦化坊的主心骨。
李客師能承受得住范錚的怒火,李楷承受得起嗎?
鳥賊李客師的面色難堪,許久才開口:“三郎,你這妾室與庶子,怕是不能留了。”
李楷的妾室唬得一下就跪倒地上,搗頭如蒜:“郎主饒命!二郎年幼無知,做事失了分寸,求郎主給他活命機會,奴願以命償!”
倔強的李守因,第一次哭出了聲音:“阿娘……”
李楷家縣君鼻孔裡哼了一聲,厭惡地出聲:“擔不起!”
李守因閉嘴了。
依禮法,縣君才是他阿娘,他的生母——李楷的妾室——只能被叫阿姨。
李守因卻心高氣傲,隻願喚生母“阿娘”。
沒得嫡子的命,得一身嫡子的病。
“你們以為,他用滾水燙人的惡習,是一日養成的?且問問侍候他的昆侖奴,有幾個沒被燙過?”李客師冷笑。“也就是昆侖奴老實了,換成他人,早與他同歸於盡了!”
兔子逼急了還咬人呢,奴婢噬主也不是什麽罕見事。
被苛待到生不如死,便一起去死又何妨?
明朝嘉靖皇帝表示內行,壬寅宮變可為佐證。
李楷與他的妾室,對於李守因的惡劣行徑當真一無所知?
若真無察覺,李楷也不會執意求到范錚頭上,把李守因送進敦化坊學了。
管教與授技,一半對一半的緣由。
李楷苦笑:“阿耶,他畢竟是我的骨肉啊!”
李客師冷笑:“合著你以為我是叫拉出去埋了?不至於。”
“只不過,讓他們另居別坊,撇清與府上的關系,還是必要的。至於用度,府上也不會短了他的。”
“但是,李守因你記住了,非立軍功,不得以我家子孫自居!惹事了,自有衙門好生管教,讓你知道世事艱難,不敢再恣意妄為!”
掃地出門的滋味不好受,李守因咬著牙,努力控制著不哭出來,他的生母卻哽咽不已。
脫了丹陽郡公府的庇護,即便用度不愁,日子也是極難熬的。
唯一的好處是,不用受縣君的白眼,脊梁可以稍稍挺直一些。
李守真手中的《儀經》卷起,微微揚手:“李守因,盼你多讀書,少一些戾氣,早日歸府。”
李守因鼻孔裡冷哼一聲。
惺惺作態,當我不知道,你這是怕我奪你三分之一的家產?
滾水潑昆侖奴的事,也只有你看見了!
李家在常安坊有一個普遍的宅子,是別院,故李守因算不上別籍。
也就算說,李客師的嘴上叫得凶,還是沒徹底將他割舍出去——怎麽說也是李氏血脈。
一仆、一奴隨侍。
仆是被打了半死的老仆,奴是一名新羅婢,李楷算是仁至義盡了。
用度維生足夠,想奢求點啥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愛子惹的事太惡劣了一些,哎,他怎麽就那麽糊塗,要去潑先生呢?
潑同窗不好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