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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利堅,這是我的時代》第315章 昂撒傳統
  “What?”

  突如其來的消息讓伊森瞪大了雙眼。

  “你說什麽?迪士尼被告了?什麽情況?”

  現在的伊森有些懵圈。

  雖然在日常生活中,一家公司被告是一件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但如果這家公司是迪士尼的話,這其中就肯定存有一些問題了。

  當然了,這並不是說迪士尼並不能成為被告,而是當他們恨不得將《米國法典》拴在自己的褲腰帶上,每天扮演的都是維權狂魔這樣的角色時,他們若是還被告了,那就只能證明一件事情——

  他們惹上大麻煩了!

  而事實嘛……

  也是如此。

  回到辦公室的伊森還沒坐下呢,鮑爾默便已經將大門給拉上了,不僅如此,他還一臉興奮的說道:“老板!這回羅恩·米勒可是給自己惹上了一個大麻煩!如果不能妥善解決,他們的電子遊戲業務估計會直接爆炸!”

  “真的嗎?”這個消息讓伊森開心不已,而鮑爾默的墨跡則像是一隻貓爪,弄得他欲罷不能,“噢!史蒂夫!你別說話說一半!”

  “你快說!他們到底怎麽了?”

  “哎——這不是激動嘛!”鮑爾默笑了兩聲。眼瞅著伊森怒目而視,他便沒再猶豫,道:“這件事情若是非要深究,其實和迪士尼沒有太大關系,因為所有的一切,那都是環球惹出來的……”

  當華納、米高梅、派拉蒙和迪士尼大踏步的邁進當下最火的電子遊戲圈後,環球這個傳統娛樂巨頭又豈願落後?他們也想從中分得一杯羹。

  一開始,他們的設想非常的完美。

  當他們自己培養出來的大火導演史蒂文·斯皮爾伯格與伊森·瓊斯保有較好的關系時,他們環球便可以通過這個渠道和命運遊戲搭上線,將自己名下的知名作品授權給伊森·瓊斯,委托伊森將它們做成遊戲。

  若是非要形容,環球追求的那便是《星球大戰》那樣的運營模式。

  除了簡單授權外,他們啥都不想付出。

  同時,他們還渴望獲得高額的分成。

  但還沒等他們開始和伊森談呢,被他們養大的史蒂文·斯皮爾伯格便鬧出了個么蛾子,想要脫離環球影業,自立門戶,創辦一家個人公司。

  這一選擇打的環球是措不及防。

  而在史蒂文·斯皮爾伯格拒絕了老東家的扶持美意,在創辦公司之前就已經表示,新公司目前沒有資金上的問題,暫不需要外部融資後,環球和史蒂文·斯皮爾伯格的關系頓時就變得微妙起來。

  不僅如此,當史蒂文·斯皮爾伯格接受了伊森·瓊斯的邀請,成為了命運影業的聯席總裁後,環球和伊森的關系,也就徹底的崩了。

  在這種情況下,自力更生,才是正道。

  所以,當環球發現,《哥斯拉》這款怪獸遊戲賣的不錯後,在過去幾年裡一直都沒有進入視頻遊戲行業的他們便想以此為契機。手握《金剛》的他們想要將這個北美地區家喻戶曉的怪獸推向市場,攫取利潤。

  又由於環球沒有視頻遊戲專利,在飛利浦之前背刺過他們的情況下,他們也不可能給飛利浦繳納專利費。於是乎,當聽到消息的羅恩·米勒找上門來,表示迪士尼可以為他們發行遊戲,在不包含宣發費用的情況下,抽傭只有十五個點後,覺得價格還行的環球董事長西德尼·辛伯格便答應了下來。

  雙方甚至在《帝國反擊戰》上映之前就已經簽訂了合作協約。

  既然準備工作都已經做完了,那下一步自然是研發遊戲了,可正當環球影業的董事長西德尼·辛伯格在那招兵買馬,組建研發團隊時,一張由雷電華律師送來的傳票出現在了他們的面前。

  雷電華將環球影業告上了法庭,表示環球在《金剛》項目上侵了權。

  同時站上被告席的還有華特·迪士尼,因為他們已經和環球影業達成了合作協議,而項目,則是《金剛》。

  雷電華覺得,當華特·迪士尼明知《金剛》版權歸屬於雷電華時,他們還大張旗鼓的與環球合謀,這已經構成了事實意義上的侵權。

  雷電華要求華特·迪士尼立刻停止自己的侵權行為,並賠償他們相應的損失,而在這部份,他們的主張是三百五十萬美金。

  “等等!史蒂文!我沒聽明白!”

  鮑爾默的話語聽得伊森有些發愣。

  出言打斷的同時,他也詢問道:“你說的雷電華,是那個拍攝了《公明凱恩》的雷電華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原版的《金剛》就是他們拍攝的?”

  “現在,是他們跳出來表示,環球侵權了?”

  伊森其實一直都知道,最開始,《金剛》並不是環球的電影,而是歸屬於雷電華的IP。幾十年前,當華納的《爵士歌手》在好萊塢裡大獲成功後,覺得有聲電影具有大好前景的雷電華便正式組建。

  經過了幾年的醞釀,他們推出了《金剛》。

  由於當時的《金剛》是一部集大成的作品,甭管是畫面特效還是音效,那都做到了那個年代的歷史最佳,所以,剛一上映便吸引了無數觀眾走進影院,不僅如此,就連媒體都將其奉上神壇,稱其為有史以來最恐怖的電影。

  但可惜,《金剛》的爆火並沒有讓雷電華永遠的留存,當雷電華的高層覺得,技術才是電影行業裡最大的生產力後……

  他們便在電影領域裡徹底偏航了。

  由於大量的投入沒有換來應有的回報,所以在連續賠了幾年後,覺得電影領域水太深的雷電華大股東,決定離場。

  緊接著,他們將公司賣給了現實版鋼鐵俠——

  霍華德·休斯。

  但凡是看過小李子主演的《飛行家》的人,那就應該知道,霍華德·休斯的目標是星辰大海,所以,在好萊塢裡玩了幾年後,他也離開了。

  當一家公司的老板接連不斷的更換後,縱然這家公司擁有著巨額財富,底下的人也難以挖掘,因為連續不斷的換帥會讓這家公司軍心不穩。

  所以,當雷電華幾度易主後,它存在的最大意義便是用僅有的片庫為老板帶來更大的利益,經過了幾番周轉,《金剛》便成為了環球的產物。

  當這些事實在伊森的腦海中一一浮現後……

  他是無論如何都想不通,為什麽雷電華會表示,環球無權做遊戲?
  在等他仔細回憶,發現前世的環球影城裡就有金剛的身影;
  未來,彼得·傑克遜在拍攝《金剛》時,也是找環球拿的版權;

  環球想要組建怪獸宇宙時,金剛成為了他們擁有的最古老的IP後……

  現在,鮑爾默告訴他,環球沒《金剛》的版權?

  這簡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而他的詢問也讓史蒂夫·鮑爾默笑了起來,道:“Boss,這其實就是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你的記憶裡,《金剛》是環球的電影,對吧?”

  “難道不是嗎?”伊森一臉迷惑。

  “當然不是。”

  史蒂夫·鮑爾默搖頭道:“我之前也是這種想法,但等我看了資料後,我才知道,前幾年上映的《金剛》電影其實是派拉蒙的電影,和環球沒有任何的關系。”

  “WTF???”這個答案讓伊森驚訝無比。

  而在史蒂夫·鮑爾默的解釋下,他才明白這裡面的故事有多狗血。

  幾年前,好萊塢推出了一部名叫《金剛》的翻拍片,當時所有人都覺得這是環球的項目,因為根據媒體的報道,很多人都知道了,在電影上映的同期,環球在自家的影城裡打造了一個金剛樂園。
    當電影和樂園這種互補宣傳同時出現後,只要是個正常人都會覺得,環球影業使用了好萊塢宣發裡的雙線法,但可惜……

  事情的真相並非如此。

  幾年前上映的《金剛》其實並不是環球影業的構思,而是一個名叫迪諾·勞倫蒂斯的製片人的想法。他想要翻拍《金剛》,於是便找到了雷電華購買了原版電影的翻拍權。接著,他和無數製片人一樣,開始籌集資金。

  最開始,他找的公司是環球,而環球的董事長西德尼·辛伯格也對這件事情非常的感興趣,因為當時的他們正在研究一種新的音響,西德尼·辛伯格覺得,如果能夠把更加高級的音效放入《金剛》這部電影,那或許就會推動北美院線的硬件升級,這會讓他們環球大賺一筆。

  但在雙方談判的過程中,卻產生了諸多分歧,因為西德尼·辛伯格想要壓價,而迪諾·勞倫蒂斯則希望獲得更多。

  在糾纏了一段時間後,不想在這種無聊的事情上浪費太多時間的西德尼·辛伯格便將談判一事委托給了律師。

  當禿鷲入場時,扯皮就成了一種煎熬,為了早點結束這種痛苦,迪諾·勞倫蒂斯最終還是接受了西德尼·辛伯格的報價。

  雙方簽署了授權協議。

  接著,樂子便來了。

  “由於《金剛》這個項目涉及到的資金實在太大,需要環球董事長親自簽署文件才能敲定最終的合作,所以,就算環球的律師按照西德尼·辛伯格的意思和迪諾·勞倫蒂斯敲定了細節,他們也不能正式簽署文件。”

  “因此,當時的他們只是簽了一個合作意向。”

  “而在等候審批的過程中,覺得價格太低的迪諾·勞倫蒂斯又想去別的地方碰碰運氣,於是他找到了派拉蒙的董事長巴裡·迪勒。”

  “然後,巴裡·迪勒便發現,這個項目似乎有些意思。”

  “於是,在不知道前情提要的情況下,他表露出了想投的意願。”

  “由於他的開價比西德尼·辛伯格高,所以……”

  史蒂夫·鮑爾默聳了聳肩。

  “迪諾·勞倫蒂斯心動了。”

  “緊接著,事情便鬧大了……”

  由於當時的迪諾·勞倫蒂斯還沒有和環球簽署正式的合作文件,因此,想要追逐更大利益的他便帶著項目轉投了派拉蒙。

  而當西德尼·辛伯格知曉這件事情後,他頓時就憤怒無比,直接就把不講誠信的迪諾·勞倫蒂斯和侵犯自身權益的派拉蒙告上了法庭。

  接著,曠日持久的訴訟便出現了。

  訴訟的過程非常的曲折,因為三個當事人裡只有一個知曉事情的全部經過,其余兩個都被蒙在鼓裡,所以光是捋清事實就花了好一會兒,而在派拉蒙得知,迪諾·勞倫蒂斯欺騙了自己後,他們甚至還反過來把迪諾·勞倫蒂斯給告了,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

  如果按照正常節奏發展,這個故事會變成小人物欺騙大公司的傳奇,但可惜,以上這些都是前情提要,真正的奇葩點還在後頭。

  當洛杉磯的法院覺得,環球訴派拉蒙和迪諾·勞倫蒂斯的侵權案與派拉蒙訴迪諾·勞倫蒂斯的欺詐案有著諸多共通之處,可以並案審理後,他們便把兩個案子合在了一塊兒,而又由於兩個案件因《金剛》的版權而起,所以法官便喚來了雷電華,想要知曉他們和迪諾·勞倫蒂斯之間的事情。

  而當這一傳喚出現後,最大的樂子出現了……

  因為洛杉磯法院在翻閱資料後忽然發現,《金剛》這個名字或許的確歸雷電華所有,但雷電華並不完全擁有。

  因為很多版權,已經過期了。

  到目前為止,雷電華擁有的《金剛》版權裡,電影版權依舊受到法律保護,但和電影一同問世的小說,則已經進入了公共領域。

  這什麽意思呢?

  如果好萊塢的影業公司表示,自己想要翻拍一九三三年上映的《金剛》電影,那就必須從雷電華的手中拿到授權。

  可如果好萊塢的影業公司表示,自己想要將一九三三年上市的《金剛》小說再一次的搬上銀幕,那他們就不用授權,可以肆意創作。

  當這一事實出現後,環球、派拉蒙和迪諾·勞倫蒂斯全都傻了眼。

  而當場斯巴達的則是雷電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當環球和派拉蒙打起來後,最先受傷的竟然是他們自己。

  臥槽!

  他們只是賣了一個授權啊!

  然後法院卻表示,這個授權已經沒有授權的意義了?

  這這這……

  這特碼的不是要他們的老命嗎!
  “這一結果讓雷電華非常的不滿,而就在他準備抗議時,環球幹了一件非常騷的事情,他們立刻撤訴,接著表示要對《金剛》小說進行翻拍。”

  “西德尼·辛伯格親自立項,給電影起名為《金剛傳奇》。”

  “環球的做法讓雷電華憤怒無比,也讓派拉蒙有一種吃了屎的感覺,而為了阻止環球這種不要臉的行為,派拉蒙也選擇撤訴,親自下場,組了一個三方會談,沒人知道他們三家達成了什麽協議,但環球最終還是放棄了對金剛電影的拍攝,可同時,他們也將金剛帶進了自家的樂園。”

  “從最後這個結果來看,真正的贏家是獲得了樂園項目的環球,所以不明真相的大眾、甚至是沒有參與其中的業內人士都覺得,金剛已經成為了環球的產物,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嘛……”

  “事實好像並不是這樣。”

  “因為雷電華又跳出來了。”

  曲折的故事聽得伊森嘴角抽搐。雖然他早就知道,資本家沒一個是好惹的,但像環球這種不要臉皮霸佔版權的,他可是第一次見。

  而當這些事情出現後,伊森也明白了環球之前為啥變臉變得那麽快了,當西德尼·辛伯格能毫無征兆的將《金剛》佔為己有時,在痛失斯皮爾伯格後,和他們翻臉那都是小事了,直接宣戰,才更符合這家夥的性格。

  “那你覺得這個案子最後誰會贏?”雖然伊森心裡早有答案,知道環球必勝,但他依舊想要探究當下的人們是如何評價這件事情的。

  而他的問題也讓史蒂夫·鮑爾默拔高了聲線,道:“老板!這個問題還用問嗎?最後贏的肯定是雷電華啊!”

  “???”

  這和標準答案相差勝遠的回答讓伊森眨巴了一下雙眼。

  “Why?”

  他不理解鮑爾默為什麽會這麽說。

  “你覺得西德尼·辛伯格會輸?”

  伊森問。

  “當然!”

  鮑爾默用力的點了點頭。

  “為什麽?”

  伊森想要知道理由。

  “因為這回下場的不僅僅是雷電華!”史蒂夫·鮑爾默高聲道:“雷電華背後的老板通用輪胎也出手了!有他們在,環球影業拿什麽贏?”(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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