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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利堅,這是我的時代》第55章 伊森: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第55章 伊森: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伊森沒有想到,芭芭拉在聽完了自己的描述後竟然直接給MOS公司判了死刑?

  雖然她的話語有些刺耳,但伊森承認,她的思路好像的確沒問題。

  不過,伊森接受不了這樣的結果。

  我都來求人了,然後你跟我說別救了,等死吧?

  這誰受得了?
  “芭芭拉老師,這個事情的確有些困難,他們的做法可能也十分的不妥,不過,看在他們都是理工科技術員的情況下,還麻煩你幫忙看看?看看有沒有漏洞可以鑽?”

  伊森還想再搶救一下。

  而他的堅持則讓芭芭拉·巴布科克眉心微蹙。

  偏頭看了一眼伊芙琳。

  捕捉到疑惑目光的伊芙琳連忙道:“芭芭拉老師,這件事情真的是麻煩你了,我們都希望芯片能夠順利的推向市場,讓更多的人們享受到科技的真正進步。”

  說到這兒,伊芙琳又補充了一句,“雖然到目前為止,我沒有和文頓老師說起這件事情,但我相信,只要他了解了這件事情,那他一定會支持這些人追求夢想的,你也知道的,他一直都在和你商量用科技推動社會進步的事情。”

  略帶懇求的話語聽得芭芭拉笑著搖頭。

  “行吧。”她深吸了一口氣。

  將目光重新聚焦在伊森身上,說:“看在文頓的面子上,伊森,你仔細的把事情和我說一遍。”

  “現在不是法律谘詢的時間,你就當是朋友聊天,我需要知道更多的細節。”

  芭芭拉都這麽說了,伊森自然不可能再搞什麽精細總結。

  直接就將自己了解到的信息說了出來。

  而在聽到6502的製作團隊大部分出自摩托羅拉時,芭芭拉的眼睛忽然亮起。

  在等她知曉,6501的侵權行為竟然是MOS方面主動告知的後,她更是猛地起身,示意伊森不用再說,同時朝著他們招了招手,“跟我來。”

  如此情形讓二人有些摸不著頭腦,但伊森和伊芙琳都沒有詢問的意思,直接跟了上去。

  而在芭芭拉的帶領下,伊森和伊芙琳來到了她的書房。

  那是一間位於三樓的屋子,其面積甚至囊括了整個頂樓。

  橫向排列的書架上,整齊的碼放著一本本大多是深色封皮的書。

  一眼望去,那迎面而來的厚重感,是芝士的力量。

  伊森覺得這裡有些沉重,但芭芭拉倒是還好,指著中間兩排的書架說:“二號三號四號書架上,全都是加州的地方法律書籍,你們幫我找到一本叫做《商業與職業法典》的書。六號七號八號書架上則是聯邦法律書籍,你們幫我看一下有沒有類似商業秘密保護法的書。”

  “伊森按照二三四,六七八的順序從上往下看,伊芙琳按照八七六,二三四的順序從上往下看,我則和你們相反,從背面往前面看。”

  “所有人都要清掃一遍書籍名稱,千萬不能遺漏一本!”

  在芭芭拉的安排下,伊森和伊芙琳立刻找了起來。

  雖然她隻說了六個書架,但每個書架分兩面,有六層。

  三個人一起努力,花了一個小時才將六個書架翻了一遍。

  而結果嘛……

  芭芭拉口中的《商業與職業法典》這套書,他們找到了。

  但聯邦法律裡,和商業秘密保護法有關的書,那可是一本都沒有。

  這一事實讓伊森抿了抿唇,但芭芭拉卻覺得這是個好事情。

  “看來我記得沒錯。”她喃喃自語。

  伊森沒明白芭芭拉的意思,和伊芙琳對視一眼。

  他所瞧見的,也是一片茫然。

  而芭芭倒是來了精神,將十冊裝的《商業與職業法典》搬到書桌上後,便按照目錄瘋狂的檢索起來,大概十分鍾後,找到法條的她瞬間起身,推門而出。

  “我打個電話。”

  “你們可以在這兒等我,也可以一起過來。”

  ‘這是有結果了?’

  伊森嘴角揚起,臉上寫滿了期待。

  朝著芭芭拉翻開的那一頁瞟了幾眼,密密麻麻的法條讓他連忙收心。

  而等他們跟著芭芭拉重新回到一樓客廳後,芭芭拉更是抱著電話,打了一個小時。

  一開始,芭芭拉是在和電話那頭的家夥確認自己的記憶——

  “Hello愛德華老師……是是是,我是芭芭拉……給你打電話是有一個問題想要向你請教,我們米國是沒有聯邦層面的商業秘密保護法嗎?”

  “噢,你也記得沒有是吧?也就是說,如果出現了某家商業公司覺得前員工泄露了自己公司商業秘密的事情的話,那就得根據發生地的州法律進行判案?”

  “好的謝謝……”

  後來,芭芭拉在那兒講述自己的猜想——

  “愛德華老師,是這樣的,我手上有一個案子,是一個專利侵權的案子,但我不想將它做成專利侵權,我想把它定義成勞動糾紛,因為侵權人是被侵權專利的發明人……”

  “對對對,就是你說的,加州特有的《商業與職業法典》……”

  “是,你說的沒錯,如果經營地在加州的話,法院是不會立案的對吧?”

  “Okay,Okay,謝謝你愛德華老師……好的好的,如果有問題我會將案子轉給你的……”

  當芭芭拉掛上電話後,那瘦小的面頰上露出了興奮的笑容。

  她先是端起茶杯喝了幾口水,然後示意滿是期待的二人坐下。

  接著,這才用開心的語氣說道:“伊森~我有辦法了~”

  這句話語讓伊森很是激動,“噢芭芭拉老師,這件事情是有操作空間的嗎?”

  “當然!”芭芭拉點頭道:“不僅有操作空間,甚至能做到讓摩托羅拉無法起訴。”

  ‘!’

  這一事實讓伊森瞪大了雙眼,“怎麽做?”

  脫口而出的詢問則讓芭芭拉哼哼了兩聲,將目光挪向了伊芙琳。

  “噢伊芙琳,伊森是你們家最受寵的那一個嗎?”

  ‘?’

  伊森不明白芭芭拉為什麽會這麽問。

  而伊芙琳倒是笑著回,“是呢~我爸喜歡他,絕對比喜歡我多。”

  “難怪!”芭芭拉微微點頭,道:“我是說他怎麽能索要的這麽自然。你們太寵他了,這樣不行的。”

  “那就麻煩你教教他啦~”伊芙琳蹭了過去,抱住了芭芭拉的胳膊。

  那撒嬌的模樣讓芭芭拉很是受用。

  而等她將目光重新投向伊森時,明白自己有些急切的伊森尷尬的攤了攤手,道:“芭芭拉老師,很抱歉,我剛剛的確有些著急,如果有冒犯的地方,還請你見諒……”

  伊森的話語讓芭芭拉笑了起來,“這才對嘛。”

  同時她也揮了揮手,道:“行了,開個玩笑。”

  “你不要謝我,要謝就謝伊芙琳。”

  “要不是她拉出了文頓,我是不可能打電話給我的老師的。”

  “你得知道,我老師的谘詢費是全米最高的,但即便是這樣,想要找他谘詢的人也能填滿整個太平洋,因為不管什麽案件,只要找到他,那基本上都能以輕罪或者無罪的方式脫身。”

  “噢……”伊森張了張嘴,他想要感謝但不知道該如何措辭。

  因為芭芭拉口中的老師,那的確是阿美利加法律界的狠人。

  《華盛頓郵報》曾因報道了米聽宗的事情陷入了訴訟的泥潭,而將它從無盡的司法調查中帶出來的律師就是芭芭拉的老師愛德華·威廉姆斯,為此,米聽宗憤怒的表示要治一治愛德華·威廉姆斯這個混蛋,然後,還沒等他動手呢,他就迫於壓力讓位給代宗了。

  而伊森的失語模樣也被伊芙琳瞧在眼裡,女孩搖了搖芭芭拉的胳膊,嬌聲喊道:“芭芭拉~”

  “行行行,別搖了別搖了。”

  伊芙琳接連不斷的打斷讓芭芭拉無奈的搖起了頭,“Okay,進入正題。”

  “伊森,你剛剛說的沒錯,這個事情的確有法律漏洞可以鑽,但不是專利權的漏洞,而是商業秘密保護法上的漏洞……”

  在芭芭拉·巴布科克的講述下,伊森·瓊斯和伊芙琳·約翰遜也弄懂了MOS 6502這個產品在法律上的定位,又或者說,他們明白了專利侵權還分專利發明人侵權和其他人侵權。

  所謂的專利發明人侵權,那指的就是像查克·派朵這樣的,先發明了摩托羅拉6800,然後發明了MOS 6501。

  其他人侵權,則類似於一個沒有參與過摩托羅拉6800發明的人抄襲了摩托羅拉6800這個產品。

  而這兩者有什麽不同呢?

  後者,那就是赤果果的侵權,不管出於什麽樣的目的,法律都會懲罰這種行為。

  但前者嘛,就得分情況考慮了。

  因為專利發明人的侵權行為涉及到了商業秘密保護的問題。

  而說起商業秘密保護,最大的問題就來了。

  當下的米國根本就沒有聯邦性質的《商業秘密保護法》,所謂的商業秘密保護,其實都是各州自己制定的,就比如說加州的法典裡就有,‘雇員在離開公司之後,需要保護前雇主的商業秘密,不得將其透露給新公司’,如果按照這條法律來看,查克·派朵他們對MOS 6501的研發那就是涉嫌商業泄密,就算MOS 6502做出了修改,那也還是涉及商業泄密。

  摩托羅拉不管是從專利侵權還是商業泄密的角度都能起訴查克·派朵。

  但——

  當查克·派朵主動將MOS 6501的侵權事件告訴摩托羅拉,並且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後,法律上就能視為摩托羅拉已經了解到了查克·派朵他們的泄密行為。

  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摩托羅拉沒有在和解協議上明確標注,查克·派朵他們不能對MOS 6501進行再研發的話,那麽查克·派朵他們就能繼續研發CPU!

  當然了,在這個時候,MOS 6502這個CPU其實還是侵權的,可如果查克·派朵他們將MOS公司搬到加州,或者是把MOS 6502這個產品帶到加州來生產銷售,那這個行為又是合法的了!
  因為加州的法律除了保護公司的利益,同時也保護個人的利益,在加州地方法律,《商業與職業法典》裡有這麽一條——‘所有限制任何人從事合法職業的合同都是無效的,法律應當鼓勵地區內的人才流動與思想傳播,減少企業間的重複研發時間和精力,保證人力資本獲得最高效的利用,進而提升加州地區企業發展的效率。’

  因此——

  “伊森,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查克·派朵是摩托羅拉6800的專利擁有者或是研發參與者,那麽他們只要在加州售賣MOS 6502,那就會受到加州的法律保護。”

  芭芭拉笑看著伊森,說:“查克·派朵他們之前的賠償非常的棒,因為在加州的法律裡,他們的這個行為就是和摩托羅拉達成了泄密的和解,只要和解文書上沒有對泄密行為進行再限制,那麽加州的《商業與職業法典》就會視為摩托羅拉允許他們對MOS 6501進行再研發。”

  “因為這種研發,符合加州鼓勵的人才流動政策!符合加州強調的減少企業之間重複研發時間和研發精力的理念!符合加州對人力資本進行高效利用的思想!”

  “所以,只要他們將芯片帶到加州,那就算摩托羅拉想要起訴,加州法院也不會受理!”

  “當然了,這條漏洞隻適合專利發明人或者專利發明參與者,其他人一概不行!”

  ‘WTF???’

  伊森驚了!

  他萬萬沒有想到,加州竟然有這麽扯淡的法律嗎?
  減少企業之間重複研發的成本,允許專利發明人進行自我抄襲?
  臥槽!

  資本家的面子那可是一點都不給嗎?
  伊森想不明白……

  但他大受震撼!

   注:①米國最新的商業保護法是16年簽署的《商業秘密保護法》,在此之前,聯邦性質的法律是在79年發布的《統一商業秘密法》。②加州的《商業與職業法典》最早誕生於1915年,法典裡有支持專利人對自己沒有專利權的專利進行微創新的條款,多年以來,這部法典被視為矽谷誕生的真正原因。為了推廣這個理念,21年稀宗簽署了《關於促進米國經濟競爭的行政命令》,其中對人才流動的支持,就是對《商業與職業法典》的在講述。③文中所寫的方法,現實中有實例。第一個例子是蘋果起訴谷歌,強調安卓抄襲一事。九十年代初,安卓之父安迪·魯賓曾在蘋果子公司工作,弄出了最早的智能手機系統,因為太過超前失敗了,且專利留在了蘋果,後來他寫了安卓並賣給了谷歌。在這個案子裡面喬布斯一再表示安迪·魯賓就是抄襲,但法院最終沒有受理,因為加州允許這種微創新。第二個例子就是近幾年才落下帷幕的甲骨文起訴谷歌Java抄襲案件,在這長達十年的案子裡,谷歌的辯護理由都是一樣的,他們沒有抄襲,他們只是給Java的研發人員提供了工作崗位。因為Java是SUN研發的,之前說過,SUN的工程師被斯坦福打包進了谷歌。而最後的結果嘛,最高院覺得是合理使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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