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再見面
周林聽到了自己想知道的內容,便馬上退走了。
走時,周林很氣憤。
他不願與紅黨有交往。但是,他又見不得壞人去做壞事。
那個紅黨的團長在周林的印象中不錯。周林不願意他死在壞人中。而且還是一個叛徒。
離開的周林,再一次來到了那人陰暗的小屋。
屋內有人在,周林發出響動靠近時,那屋內的人握住了槍,貼在了門後。
“誰?”
周林答:“認識你的人。”
“我認識的人,沒有你這樣的。你不說,我就開槍了。”
周林笑著問:“伱那鏡面盒子好使嗎?”
“你怎麽知道我有鏡面盒子?”
“因為你那支槍,是我送給你的。”
屋內人一喜,但馬上又沉了下去:“那你說說,當時什麽情況?”
周林說:“我只知道,後來你送到了太平間去了。”
那人一聽,確認了周林的身份。他剛要打開大門,被周林製住了。
周林說:“沒經過允許,你我不能直接見面。”
“那你現在找我是?”
“我要是不來找你,你明天就會光榮了。”
那人大吃一驚:“我今天的事你知道了?”
“知道很清楚!你見的那個麻五,是紅黨叛徒。上一任的安慶支部,全部是他出賣的。他與你在戲院見面後,便馬上去向中統的行動隊長報告了。他們商量好,明天晚上,他們會誘捕你。”
團長氣憤地罵道:“該死的家夥!我要殺了他。”
周林說:“我來,就是通知你一聲。你要想除去叛徒,眼下是機會。那麻五正在香香按摩院中找翠翠按摩。”
說完,周林從空間中拿出了一疊法幣,放在門口。
“我留了一些錢,給你用。這個地方不能再住了。中統的人會找來的。”
說完,周林便離開了。
團長聽到周林離去的腳步聲,直到消失了。這才打開門。
門一開,那靠在門上的錢便倒了進來。
團長收了錢,追出十幾米遠,卻看不到人影。
他失落的回來,點了錢數。一共是一千一百五十塊。
對於紅黨來說,這是一筆大錢!
但是,對方卻送給了他。
團長默默的說:“總有一天,我要找到你,報答你的情義!”
回到了屋內,團長找出了駁殼槍,用布擦了一遍。
“夥計,今天我們一起去殺叛徒去。”
將槍藏在身上,團長看了這屋一眼,提著包離開了。
他相信周林的話,他說這裡不能住,肯定是不能住。
出來後,團長找到了一個出租屋,花了二十法幣租了一間房子。
這間屋子光線好,空氣流通,還能安全進出。
將東西放在出租屋裡,團長便去了按摩院。
只花了五塊錢,便打聽到了麻五在什麽地方。
團長一人潛了進去,看到麻五正在做兒童不宜的事,這是一個好機會。
團長進房時蒙了面,當他出現在麻五的旁邊時,那個女人看到了,一急,嚇昏了過去。
麻五還不知道身後有人。
直到重拳砸在他頭上時,他才發覺,但是遲了,他頭一偏,也暈了。
團長上前,扭斷了麻五的脖子。送他去了該去的地方。
殺了麻五,團長摸屍起來。在麻五的身上搜出了手槍一支,子彈二十發。法幣五百二十七元。還有一個錢包。那錢包中除了錢,還有一張租房收據。
收據上寫了租房的地址與房號。團長便馬上趕了過去,從麻五的房中搜出了一部電台,三支駁殼槍,還有一顆手榴彈。
將東西運走,團長這才定下心來。
如果不是那位恩人,那死的就是自己了。
他在想周林,其實周林就在他的不遠處。
周林一直都在跟著團長,準備出意外時幫他一把。
幸好團長做事果斷,殺了麻五,又洗劫了麻五的家。都沒有意外出現。
一直跟到團長的新家,周林才離開。
回到一一二師,周林便先去菜場買了菜,之後,回到了宿舍,去廚房討了柴火,用小爐子做起飯來。
他做了一個香辣排骨煲仔飯。
工具太差,只能做這份飯了。
這真是用高射炮打蚊子。代價太大。
到安慶前,周林花了一百積分學會了粵菜。
之前,周林就是湘菜精通,可以說廚藝精通,只是菜系不同。當他學會了粵菜後,他的粵菜水平達到了大成水平。
粵菜大師的水平,現在去做香辣排骨煲仔飯,你說是不是大材小用。
對於周林是不值一提的香辣排骨煲仔飯,對於別人卻是致命的誘惑。
此時,周林的宿舍門外聚了幾個人。他們在討論:這位同僚在宿舍做飯,是不是違犯了師規?
要不要闖進去沒收他的作案工具呢?
這時,駱金元過來了。他也是聞香尋來。
來到房門外一看,這不是那個房前的宿舍嗎。
駱金元問:“你們在這乾嗎?”
幾個人翻著白眼:“那你來幹嘛?”
駱金元說:“我找我們科的人有事。”
聽說這話,馬上有人去敲門了。
聽到敲門聲,周林便開了門。看到了外面的幾個人。
“科長,你找我?”
旁邊的人馬上推著駱金元進了屋。進屋後,大家的眼睛看向了那還在煲的煲仔飯。
駱金元問:“小郎,你在做飯?熟了沒?”
周林說:“熟了,我正準備吃呢。”
旁邊的人一聽,馬上衝了過去。一個人揭開蓋。
一時間,那香辣味衝了出來。眾人都使勁地吞口水。
一個人叫了聲:“兄弟,對不起了!我要打劫了。”
說完,他拿起周林的飯杓,挖了一杓煲仔飯送進口中。
這一下子,戰爭爆發了。幾個人搶起了煲仔飯來。
作為主人的周林被擠到了門外。他不解地問:“我怎麽出來了?我的煲仔飯呢?”
等到他衝進屋,發現煲內沒仔也沒飯了。
幾個人沒有不好意思,他們說“你做的飯太好吃了。下次多做些,我都沒品出味來。”
說完,幾個人一齊跑了。
太丟人了,別人搶劫劫錢,我搶劫卻是去劫煲仔飯。
駱金元說:“別再在宿舍做飯了。再做,還是被人搶的。我們出去吃吧,我請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