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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臣》第四十八章 治獄(三)
  趙虎當天入夜前回到島上,在顧悟塵的親自干涉下,按察使司派出緝騎在前司獄官葛祖信回鄉路上對其實行秘密緝捕。緝騎由楊樸親自帶隊,為防止消息走漏,抓住人之後沒有回江寧城,而且跟秣陵知縣陳元亮在秣陵縣裡借了地方秘密審訊。

  不管顧悟塵還是林縛,都不想這時候從按察使司內部挖出什麽大蛀蟲來,但是林縛要徹底掌握江島大牢,手下怎麽能用不讓人放心的吏目呢?

  江島大牢的吏目獄卒必須進行大換血,這是林縛與顧悟塵取得的共識。

  楊樸帶人將前司獄葛祖信秘密緝捕;林景中聽從林縛的吩咐,這邊也秘密在金川河口安排了一艘烏蓬船,周普親自帶著兩名船工守在船上,吳齊帶著另一名流馬寇潛伏左右監視獄島。

  聽趙虎回到島上說了這些安排之後,林縛還是一切如常,他還讓趙虎回島時從城裡帶了許多網兜、魚簍子、魚叉、魚釣、魚杆等捕魚的工具來,還帶著幾簍雞鴨豬肉來補貼改善獄卒的生活。周師德、江進等人絲毫不覺得有異常,隻覺得林縛這個新上司雖說有控制全局的意圖卻也不忘拉攏他們這些吏目。

  用囚犯到江邊淺水捕魚之事進行也很順利,林縛在獄島的北灘,選了一處水面有十六七丈寬、淹不過人的大腿的淺水灘,江水趟過去,淺水灘上灑爛米為餌,即使沒有漁舟,只要人不畏水寒站在淺水裡用網兜捕魚所獲也頗豐。

  選出來十個人,倒有三個人有湖裡打魚的經驗,曉得江魚在春寒料峭的節氣裡特別笨,十分盡心的帶著其他人下水捉魚,第一天就捉到四五十條、兩三百斤肥美江魚。

  當然,林縛也不會足量給囚犯供應魚肉,大概每二十個囚犯提供一條尺把長的江鯉兩餐燒魚菜湯。獄卒的夥食本來就是稍好一些,也只是添給少量江魚改善夥食,一天就都能多百十斤魚就跟附近的鄉民換蔬菜、雞蛋、豬肉、米面等東西。

  臨近江邊的郊外,魚肉應該甚賤才是,事實情況卻非如此。江寧府、秣陵縣以及江寧守備將軍府變著法的收稅,不單漁船下江下湖要繳錢,便是尋常百姓家裡有張漁網、有根釣竿給發現也要繳河捐。如此苛捐雜稅,再加上江寧城有十五萬戶丁口,便在江邊郊外,魚肉也要超過兩倍米價,運入城中,更是四倍、五倍的米價,畢竟進城除了商販要牟利之外,還交納進城過稅跟市稅。

  林縛上島之後,就看見江寧守備將軍府下轄的水營小艇每日沿河巡視多次,起早$黑十分的盡心,他們不是戒防江匪,主要是為收河捐,以及緝拿逃河捐的漁舟與偷漁之民。

  緝拿逃捐抗稅之人,將疑犯送到城中大牢去,城中大牢可以借各種名目盤剝疑犯,自然也願意跟送疑犯來的衙門分肥。許多人因為細微小事給各衙門抓住,大多怕去大牢遭到嚴刑盤剝,都願意當場認罰走人,甚至殺人放火的凶徒只要有錢,一樣可以討價還價求脫身千方百計的抓疑犯就成了各衙門爭肥的活。

  江寧守備將軍府本是駐軍衙門,嚴禁干擾民事,不要說揖拿抗法之徒,收河捐本來也不乾他們的事情,但是如此分肥之事焉能不做?地面上的事情給各府縣衙門分割乾淨了,他們有江防河防的借口,自然將揚子江、朝天蕩、龍藏浦等江寧府及周邊的主要水系變成自己的地盤,甚至反過來將府縣衙門收河捐的隊伍從這些水面驅趕出去。數千水營戰力倒有大半分散出去做這些事情,警戒江防、河防自然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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