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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王者崛起》672.第672章 0660【停車場奇案】
  第672章 0660【停車場奇案】

  華盛頓特區-——
  沃爾瑪超市停車場——
  警笛陣陣,停車場附近天台處,周圍擠滿了人。

  警方拉起了警戒線,防止外人進入。

  警戒線外面,一些圍觀之人議論紛紛。

  “聽說又死了人。”

  “是啊,聽說那該死的連環凶手又殺死了一個女人。”

  “那女人好慘啦,被侵害之後,喉嚨還被割開——”

  與很多地方的人一樣,這些圍觀的人都會用自己的想象力添油加醋,把案件說得更加血腥和S情一點。以至於從某些人口裡說出來,堪比一些下流小說。

  杜永孝跟著殺人王奎恩等人,乘坐警車迅速趕到。

  如果只是一般凶殺案,絕對不會勞動FBI這個精英部門,問題是這已經是華盛頓特區第三起凶殺案,並且案發地點都在超市停車場,或者酒店停車場,因為凶手被稱為“停車場殺手”。

  實際上,這個年代選擇“停車場”犯案的凶手有很多,一方面這種地方比較隱蔽,二來出路比較多,最重要一點,這種地方能夠給凶手一種莫名刺激。

  既然是“連環凶殺案”,當即警局就不得不把這些案件拱手想讓,交給FBI來處理。

  原因也很簡單,技術,設備,還有辦案能力,地方警局與FBI根本不能比。

  其次,這已經是第三起,市民怨聲載道,如果再不把凶手抓住,那麽就會激起民憤,到時候政府將會面對巨大壓力。

  如此以來,原先辦案的那些當地警署人員,就成了擺設,負責的任務就是看守現場,避免閑雜人員,尤其媒體記者進入。

  ……

  “殺人王”奎恩的出現,引起一絲轟動,那些警署老警員看到他紛紛道:“哇,殺人王來了!”

  “這又不是軍火,販毒大案,他來做什麽?”

  “是啊,聽說他解決的一般都是暴力案件!”

  也難怪這些人對殺人王這樣議論,在大家認知中,殺人王就是那種糙人,辦理的就該是那種扛著火箭筒,手持來複槍和犯罪分子對射的軍火大案,或者緝毒大案,像這種連環凶殺案,應該不是他強項。

  事實也的確如此。

  “殺人王”奎恩也不想接手這起案件,奈何他想要扎職,想要上位,如果繼續辦理那些火爆大案,案子是破了,但對城市設施的破壞,對民眾的誤傷不可避免,如此以來每次他都是“功過相抵”,還扎職個屁。

  作為奎恩以前的手下,現在早成奎恩頂頭上司的主管喬治,不願意看到奎恩臨到退休,在FBI還只是個探長,於是就特意把這起連環凶殺案交給他處理,希望奎恩能夠借此立功,順利上位。

  奎恩不是不知道喬治苦心,可是一到案發現場,一看到這血淋淋,沒有半點頭緒場面,就直敲腦門,覺得頭痛。

  這種案子不同於他以前辦理的軍火和販毒大案,只需要搜集情報,然後撒網包抄就好,這需要一點點抽絲剝繭來偵破-——
  哎!
  奎恩這種粗人,最怕的就是做“細活”。

  杜永孝也看向犯罪現場,陰暗潮濕的天台上,一個女人靜靜地躺在水泥地上,蒼蠅在她周圍嗡嗡地飛著,就像是丟在垃圾堆中一條被遺棄的鹹魚。

  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空洞地望著天空,一隻手想要抓著什麽,虛張著,指甲上塞滿牆壁上的灰垢和破裂淤血……

  她的脖子被刀子割破一個刀口,刀口血肉外翻,血液凝固成暗黑色,灑了一地。

  再看她的下面,明顯受到過侵犯,狼藉一片……

  杜永孝深吸一口氣,吃驚於罪犯的殘忍。

  這已經是第三個受害者了,也是第三個死掉的女人。可以想象,如果媒體知道這個消息,輿論會引起怎樣的轟動。

  警察無能,對罪犯束手無策,討伐聲,叫罵聲將匯成一片,變成為輿論的主流。

  杜永孝摘下帽子。

  外面雪花飄零,他卻覺得渾身燥熱。

  ……

  負責案件介紹的是地方警署警長魯斯科。

  魯斯科今年五十三歲,擔任警長足足十年,在這十年當中他破獲不少大案要案,被譽為華盛頓特區的“福爾摩斯”。

  魯斯科以此為榮,所以希望在退休之前,能夠再破獲一起大案,為自己警長人生畫上完美句號。

  沒想到,他這想法剛冒出來,轄區就一連發生三起凶殺案。

  魯斯科一開始是震怒,有人膽敢在自己轄區犯案?緊接著又是興奮,這不是上帝賜予機會,讓自己退休之前完美絕殺?

  當即魯斯科就把全部精力投入這起“停車場殺手”案件中,帶領屬下準備破案。

  可他這邊調查才進行到一半,就被上面告知FBI將會接管這起案件。

  緊接著,魯斯科聽說這次接手自己案件的是FBI大名鼎鼎“殺人王”奎恩。

  魯斯科立馬就明白了,那邊要把功勞讓給奎恩,這才借口“連環凶殺”性質惡劣,讓他易手。

  魯斯科,嗤之以鼻。

  “FBI這些狗東西,就會搶便宜!”

  因此,在給奎恩等人陳述案件來龍去脈時,魯斯科也沒好心情。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魯斯科娓娓道來,雖然情緒有些敷衍,還是把案發經過從頭到尾講了一遍。

  杜永孝在一旁跟著,也聽得認真。

  今天,也就是1973年7月16日,華盛頓特區警署接到了報案,說有一名清潔工在沃爾瑪超市的地下停車場工作時,發現了第10層的樓梯上有一些鮮紅的液體。

  因為附近的商場特別多,因此清潔工沒有想到這液體竟然是血,只是感覺奇怪,自己明明打掃那麽用心,怎麽還有人將“飲料”弄撒了?

  於是,她沿著“飲料“的痕跡一路尋找,但找到附近天台後,卻發現一名年輕女孩倒在血泊中,已經沒有了任何生命特征。

  清潔工一聲尖叫,立即跑去報警。
    魯斯科警長帶領手下趕到了案發現場,並進行了現場的保護。在勘測了現場後,立即做出判斷:這是一起凶殺案!
  接著,魯斯科立即對報警的清潔阿姨展開例行詢問:是否在案發現場周圍,看到過可疑人員。而清潔阿姨雖然受了很大驚嚇,但還是非常配合地表示配合。

  據她回憶,這裡的地下室附近有很多娛樂場所,其中還包括一個大型商場,所以人流量是比較大的,來來往往的顧客也很多。

  但是7月16號下午,她發現有一名男子步伐非常匆忙,且男子在看到她的時候有意逃避她的眼神。該男子身材偏瘦,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以上。除此之外,這名男子的左手胳膊上好像還受傷。

  經過其他目擊證人的證實,當天在10樓附近以及9樓的停車場附近,大家的確都陸續看到了像清潔阿姨所描繪的那名男子。

  但是,這個證據對於魯斯科警長來講並不是特別有利。因為按照目擊者的描繪來看,華盛頓特區擁有這樣長相和生理特征的男子數以萬計,警方沒有辦法精確地確定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誰。

  “具體情況大致就是這樣,這就是我們出警後得到的所有線索,是的,上帝呀,罪犯太殘忍了!”

  魯斯科警長摘下帽子,表情沉重。

  只不過在他講完這些之後,眼神露出一絲不易察覺輕蔑,向大塊頭奎恩問道:“講完,不知閣下對此有何異議?”

  明顯,這是個考驗題。

  “殺人王”奎恩聽完,腦瓜痛。

  他討厭這種抽絲剝繭的案子,他需要那種粗獷的。可以抱起衝鋒槍“突突突”的案子。

  當然,心裡這樣埋怨,奎恩表面上可不會說出來。

  他故作鎮定,扭頭道:“松鼠,鬣狗,烏鴉,還有八爪魚,你們怎麽看?”

  養兵一日,用在一時。

  奎恩知道自己在偵破方面不行,就把希望寄托在四名手下身上。

  這四人跟著自己出生入死多年,好歹也都是精英中精英,總不會跟自己一樣笨。

  可惜,不管是女探員松鼠,還是男探員鬣狗,烏鴉,八爪魚,對於眼前一切,還有老警長魯斯科的陳述都找不到頭緒。

  這個建議撒網捕魚,畫出凶手畫像,然後一個個捉起來盤問。

  那個建議抽絲剝繭,再次詢問目擊者,盡量避免找錯人。

  奎恩聽完這些,直翻白眼。

  手下這些說了等於沒說。

  奎恩看向杜永孝,杜永孝看了一眼屍體,淡淡道:“也許這裡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說完指著地面血跡說道:“就像清潔阿姨看到的那樣,死者的血跡是一路從樓梯口延伸到天台的,活動面積比較廣泛,這說明死者在受到傷害後還嘗試著逃命。”

  “那麽,為什麽竟然一個對受害者伸出援手的人都沒有呢?我猜測,這些目擊者看到了帶傷奔逃的受害人,但人性都是自私的。也許旁觀者都被突然而來的意外驚嚇到,他們對未知的危險充滿恐懼,害怕在他們施救後,會被一起牽連到,以至於竟然沒有一個人對受害人伸出援手,最終也導致她失血而亡。”

  聽完杜永孝的話,奎恩愣了一下,然後看向老警長魯斯科。

  魯斯科第一次詫異地看向杜永孝。

  沒錯,剛才他陳述案件時候故意隱瞞了這點,目的就是要讓這幫自以為是FBI探員出醜,沒想到卻被眼前這個年輕華人探員點破。

  “奎恩探長,你這位屬下很厲害嘛!”魯斯科對著杜永孝輕描淡寫地讚一句。

  他雖然覺得杜永孝有些小聰明,卻還是沒把他放在眼裡。

  華人——比白人愚蠢多了。

  奎恩笑了:“你的意思是——對於案件,伱還有一些沒講?”

  魯斯科也不裝了,“的確!剛才我講了上半部分,還有下半部沒來得及講。”

  奎恩死死盯著魯斯科:“那麽我希望現在你能夠講清楚!是的,我討厭那種任何事情講一半留一半做法,很討厭!”

  魯斯科知道自己的“保留”激怒了這個大塊頭,當即看奎恩一眼,又看一眼杜永孝,這才又娓娓道來。

  ……

  正如杜永孝所說,女死者的血跡表明,天台並非第一案發現場。

  於是,魯斯科他們順著血跡,就找到了第9層地下停車場的一輛汽車。

  這輛汽車為別克品牌,車身附近有大量血跡,其中座椅靠背上的血液最多,而車內的物品上也沾染了不少鮮血。這也就證明這輛別克汽車應該是第一案發現場。

  通過搜索,魯斯科很快又發現了別克車內還有一個錢包,經過對內裡證件的檢查後,確定死者名叫“潘妮”。

  在第一案發現場的不遠處,警方很快又搜集到了另一張沾滿血跡的物證,這是一張手帕。經過鑒定,手帕上的血液是o型血,而潘妮是B型血,這證明——手帕也許是凶手擦完血後留下來的。

  鑒於現場只有兩種不同血型,警方作出合理猜測:一種是來自於被害者,另一種是來自於凶手。

  那麽,既然兩人都流了血,那是不是在案發第一現場中兩人就有過爭執?

  除此以外,結合之前目擊者提供的線索,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他們所看到的那名白人男子,其年齡也是在25歲左右,因為他離開時候有人看到他的胳膊似乎受傷。

  聽完魯斯科警長講述,奎恩咬著雪茄,一拍大腿道:“這麽說來,那個白人男子就是凶手!”

  “是啊,一定是他!”手下松鼠等人也說道。

  魯斯科笑了,眼神輕蔑:“如果案子這麽簡單,又怎麽勞駕你們FBI?要知道,符合這個條件的白人男子多如牛毛!難道要你們FBI全體出動,大海撈針?”

  魯斯科譏笑完,又看向杜永孝,語氣帶著不屑道:“年輕人,對此,你又有何見解?”

  在他看來,連他們這些白人都破不了案,更不用提這名愚蠢的華人-——至於剛才,也許只是他走運,踩到牛屎!
  杜永孝本來想要低調一些,奈何這個魯斯科不放過自己,正準備醞釀如何回答時,猛地想起什麽,眼睛一亮道:“你說什麽?受害人名字叫潘妮?那麽她父親是不是當地富商,名字叫喬恩?”

  “呃?”這次輪到魯斯科一愣,“你怎麽知道?”

  這些剛才他可沒講!

  一點都沒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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