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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謀生1984》第251章 246:殺狼滅豺
  第251章 247:後夜

  “文化哥,你們還有力氣嘛,給咱們搞點樹枝回來,這火不能滅,我們本來就沒吃飯,身體溫度控制不住,又耗費了這麽多精力,要是沒有火,我們一旦睡著可能會被凍死在這裡。”

  “好,我去搞點。”

  “我……和你一起。”

  王天信掙扎著,跟吳文化一起出去了。

  吳錢財傷勢手臂先前就被狼撕破了,留了半晚上血,已經有點失血過多。

  有狼的時候忍著一股勁堅持,現在危險消除,身心一放松,直接和王天孝一樣,癱倒在地上不能動了。

  王天孝和他面面相覷,皆是笑了笑。

  “錢財哥,你可不能睡著,等稍微休息會,我們就下山。”

  “好的老板。”

  吳錢財答應著,但是眼睛還是下意識想合攏,他覺得很困,就連堅持眼皮的勁道都沒了。

  王天孝看在眼裡,微微心急,知道這是脫力的表現。

  他掙扎著爬到吳錢財身邊,發現他的手臂還在流血,而身上的衣服也全被流出來的血浸透,又被寒冷的天氣所凍,結成了硬邦邦的血冰。

  王天孝咬咬牙,將貼身的背心撕下一片,疊成個帶狀,幫吳錢財綁定好傷口,讓血暫時不要這麽流了。

  這也虧是吳錢財身體好,壯實,才能堅持到現在,要是其他一般人,估計早就倒了。

  王天孝心中非常感激,又很慚愧。

  說起來,雖然大家相處一年,基本就像是家人一樣。

  但歸根結底,也只是雇傭關系。

  他不能讓人家跟著自己受罪,更不應該陷入這樣的危機裡。

  盡管他也不知道會有這種危險。

  等回去了,給他們再加一些工資吧。

  雖說不是救命之恩,但也差不多,大家可是一起有過生死患難經歷的人,自然不能和以前再相提並論。

  他不能讓這些有情有義的人心寒。

  而是讓他們都知道,人只要心裡善,只要付出了,都會得到更多的東西。

  一會,吳文化和王天信抱著柴火回來了。

  三人重新將火堆給架起來。

  火苗又慢慢熊熊燃燒。

  周圍暖和了很多。

  王天孝先前為了壓滅火堆,將自己的大衣燒了,所以此刻身上的衣服穿得最少,雖然有火堆的炙烤,卻還是冷得瑟瑟發抖。

  王天信看在眼裡,將自己的大衣解開,對他說:“哥,來,我們兩個披一個,遮著風,就不會那麽冷了。”

  王天孝笑笑,“不用了,我堅持會就好,你趕緊穿好衣服,不要把自己凍著。”

  “沒事,我身體這麽好,怎麽可能凍到,再說了,這不是和我們小時候一樣嘛。”

  王天孝楞了楞。

  然後微微笑著,鑽到弟弟的衣服裡。

  就像披雨衣一樣,兄弟倆頭頂上扛著個大衣。

  王天信說的是兩人小時候的事情。

  那時候天信特別調皮,母親不讓出去玩,他就是要偷偷跑出去,結果回來後,暴躁脾氣的張玉鳳就不讓孩子進門。

  王天信只能大冬天縮在門外面瑟瑟發抖。

  這個時候王天孝看不能讓弟弟回來,就會帶著衣服跑出去,然後和弟弟一起縮在地坑院的巷道口取暖。

  很多次都是這樣。

  這些事情,要不是王天信突然提到,王天孝都忘記了。

  四五十年前的事情,又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怕不怕?”

  王天孝翻動著棍子上的狼腿,笑著問弟弟。

  狼肉吃起來怎麽說呢,有種淡淡的土腥味,不是那麽好吃……

  不過好吃不好吃這種事情,還真不好說。

  王天孝慢慢是發覺了,他覺得不好吃的東西,可能別人覺得好吃呢,所以還真不好下定義。

  而且烤肉主要還是靠調料提味道。

  沒有調料,所有肉吃起來都不會好吃到哪裡去。

  但是現在和以往不同。

  大家昨天中午吃過飯後,到現在還沒有吃過任何東西,就算是安靜待著,也會餓得饑腸轆轆,何況還高強度戰鬥了多半天,多半夜。

  縱使有洪荒之力也都使盡了。

  這個時候,只要是能吃的東西,他們就會覺得很香,哪裡顧得上味道究竟如何了。

  沒那個條件。

  好在,別的沒有,現在倒了一地的狼和豺,都可以拿來吃。

  豺因為食物很複雜,一般吃起來有點危險,寄生病比較多,不建議這樣直接烤著吃,狼就不一樣了。

  直接架起來烤著吃就行。

  四隻狼腿,一人啃一個。

  竟是啃得津津有味。

  “要是這時候有口酒就好了。”

  王天孝幽幽地說。

  他其實不怎麽喜歡喝酒的,但沒情由地這會就想喝點酒。

  他想起武俠小說裡那些江湖人物,吃起東西也都是豪情萬丈,說是好男兒在江湖行走,就該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沒有絲毫扭捏姿態。

  刀口上過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哪裡管得上明天洪水滔天。

  看似太國自由了些,但卻也透露著一份瀟灑。

  果然,江湖世界,是每個男人終極的浪漫。

  “給。”

  一個東西突然被丟了過來。

  王天孝下意識伸手一接,原來是一個某種動物皮做成的小酒囊,他拿起來晃了晃,裡面還有些酒,不是很多。

  他看著吳文化,吳文化卻憨憨地笑笑,“有時候乾活太累了,就泯一小口。”

  “好東西啊,文化哥,你簡直是我的大救星。”

  王天孝揭開酒囊的蓋子,聞了聞,發現是很普通的慶城白酒,度數很高,六十多度。

  而且是那種散裝貨。

  這種散裝酒,一般都因為過濾工藝很粗糙,喝起來還有些渣,度數也不是很穩定,有時候就特別高,能接近七十度,有時候就低一些,五十度不到。

  所以老百姓喝這種酒,就有點像後世的開盲盒。

  打出來,一般是聞聞,或者品嘗一口,會感歎:“今天的酒不錯,得勁兒,賺了。”

  或者說:“這啥子鬼酒,能淡出個鳥來,虧大方了。”

  不過不管是賺了還是虧了,也都是將就著喝喝。

  沒人說是虧了,就要找人家賣酒的麻煩,也不會說是賺了,就真是給賣酒的什麽好處。

  就是很樸實的感歎而已。

  這酒本來就賣的便宜,一毛錢就能喝一杯,要是一壺酒也就一兩元錢的事情。

  還要啥自行車啊。

  有得喝就是了。

  很多時候,慶城的人們喝酒就像是一種儀式感。

  並不在於酒的質量和度數,便宜與昂貴,反正只要能喝,就行了。

  這也是大家的生活智慧和基本邏輯。

  湊合著,能過得去就好。

  過去一天算是一天,過去一年算是一年,過去一輩子,便是一輩子。

  要真過不去了,那就等來世。

  王天孝喝了一小口的酒,果然味道非常衝,瞬間就直接從喉嚨衝到腦袋裡,仿佛是一股氣直插雲霄。

  他略微感受了下這股勁道,猛地大喝聲:“爽!”

  然後將酒囊遞給身旁的弟弟,“來,天信,你也嘗一口?”

  “你不是不讓我喝酒嘛,哥?”

  王天孝以前是說過,聽人說讀書的時候不能喝酒,要不就將腦子喝傻了。

  所以之前王天孝都讓王天信要等到十八歲之後再喝酒。

  但今天晚上,他卻覺得沒必要控制的難麽死。

  這個環境,這個狀態,說不定這口酒能讓弟弟的性格走上新的階段。

  “隻一小口,沒關系的。”

  王天信接過酒囊,打開後方在鼻子下面聞了聞,皺緊眉頭,“哥,這東西能好喝嘛?”

  王天孝楞了楞,繼而哈哈大笑。

  吳文化和吳錢財也跟著笑起來。

  因為疼痛,甚至兩個人笑得直咳嗽。

  “酒哪有什麽好喝的,世上的酒本來就沒有什麽味道,有味道的是人心。你要是高興,喝進去的酒味道自是醇厚,是瓊漿玉液,但你若是難過,生氣,酒就變成了苦澀味道,

  所以,酒到底好喝不好喝,就看你喝酒的時候,是什麽心情了,只有自己真正試試才知道。”

  “那我真喝了?”

  “喝唄。”

  王天信給自己鼓鼓勁道,仰口喝了一小口。

  立刻表情就變得很是奇怪。

  臉完全縮在了一起,就像是那種扎口的袋子,突然被拉緊了繩索。

  看起來讓人覺得既好玩又好笑。

  他幾乎是拚了命才將酒囊的蓋子擰上,丟給身旁的王天孝,一邊呲牙咧嘴,一邊用幽怨埋怨的眼神看著哥哥王天孝。

  惹得王天孝也是忍俊不止。

  這家夥,就憑這個表情,就能演個笑醒。

  能把人給笑死。

  “味道怎樣?”王天孝問。

  “……哥,我發誓,我一輩子不喝酒,我要是再沾染一口酒,我就是狗。”

  王天信幾乎是咬牙切齒。

  “哈哈,好的。”

  王天孝敷衍著弟弟,心裡卻暗暗想到,人一輩子多長啊,弟弟這是不清楚。

  而又多少誓言,真能經得住時間的考驗。

  大多數情況下,都不過是笑話罷了。

  總有各種情況,讓人們不得不違背誓言,甚至走上和誓言截然相反的兩面。

  那些發誓一輩子做個好人的人,最後可能比誰都壞。

  而那些山盟海誓的情侶,一旦分手,都恨得死去活來。

  說是刎頸之交,很多人卻刎了朋友的脖子。

  承諾會一輩子陪在爸爸媽媽身邊的孝順孩子,一旦遇到心上人,會毫不留情地隨之而去。

  所以,能在發誓這個時間內,保持著良好的期望就好。

  “酒怎麽這麽難喝呢,我看你們整日還喝,真是給自己找罪受。”

  王天信慢慢將口裡的酒味化解了,埋怨地說。

  吳文化笑了笑,沒有說話。

  王天孝說:“難喝不難喝,那要看人呀,你覺得難喝,在別人口裡說不定就是很香呢。就比如說吧,你喜歡吃西紅柿,可我覺得西紅柿就特別難吃,一聞到就想吐,那你說西紅柿到底是好吃不好吃呢?”

  “這……西紅柿當然好吃了,酒又不是西紅柿。”

  “還不是一樣的,不過是一種味道罷了。”

  王天孝拍拍弟弟的肩膀,又道:“何況,人就是這樣,我們活在世界上,也不是乾的每件事都完全能是自己想乾的。就像你不喜歡讀書吧,可要是不讀書,你就沒有知識,那很多東西你即使看到,你也想不明白。

  再例如,天底下的大多數父母,都寧願自己辛苦,卻把好的東西都留給了孩子,那你說他們為什麽不選擇一種更舒服的生活模式呢?這種舒服,就是不是就像一種味道不錯東西,而辛苦和苦難,就是味道很差呢?”

  王天信楞了楞。

  低著腦袋陷入了沉思。

  王天孝看自己的效果達到了,也就不再多說。

  他看起來比弟弟隻大幾歲,但骨子裡卻是將弟弟當作小孩子。

  弟弟的性格裡有不安分的因子,如果不化解掉,遲早要出大問題。

  既然這輩子從開始就打算好好帶帶他,讓他做個堂堂正正的好男人,那就需要從日常的小事情上慢慢教育。

  人的性格,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了。

  所有能變的,不過就是對性格的控制罷了。

  而性格決定著習慣,習慣又影響著行為,行為最後導致了各種各樣的結果出現。

  如果不想有不好的結果,那從開始,就要有良好的性格。

  或者說,至少有健康的性格。

  天快亮的時候,空中傳來一聲雕鳴,眾人抬頭一看,原來是金雕在空中盤旋。

  急忙伸手招呼,金雕從空中俯衝下來,落在王天孝身邊。

  看著一地的豺狼屍體,金雕也有些懵逼,瞬間羽毛豎立起來,顯得很是緊張。

  王天孝輕輕拍拍她的腦袋。

  這家夥,可能還從沒看到這種大陣仗吧,畏懼倒不一定,意外還是有可能的。

  就像人即使能輕松撚死螞蟻,但要是有數萬隻螞蟻同時爬過來,那肯定還是有點嚇人。

  金雕在王天孝的安撫中慢慢平靜下來。

  她重新展翅飛起,朝來的方向而去。

  估計是搖人去了。

  大部分鳥都沒有夜視功能,少數隼除外。

  雕和鷹這類鳥,晚上會有微弱的視力,也就是能分辨清楚大致的障礙物,但要清楚看到地面的東西,基本都很困難。

  所以,金雕即使晚上出來找他們,估計也找不到。

  還容易自己出現問題。

  現在天剛蒙蒙亮,她就被放出來充當先鋒部隊,也是相當不容易。

  “稍微再等等,我想尋找我們的人都在路上。金雕很快就能將他們帶過來。”

  王天孝給三人再次鼓勁。

  三人看到金雕後,也都能想通這個道理,所以眼神裡開始有了光彩。

  果然,十幾分鍾後,山道出現了一群人的影子。

  起碼有三四十人。

  金雕就在前面低空飛行,帶著眾人向四人這裡快速過來。

  等到近前王天孝才發現,這些人多半都是自己村裡那些乾活的人,而最前面的竟然是妻子李雅麗。

  這時眾人已經來到附近。

  看到地上的財狼屍體,個個都驚得睜大眼睛,完全說不出話來。

  他們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麽多的狼和豺。

  估計眼前的場景,是他們一輩子都難以磨滅的回憶。

  李雅麗雖然也害怕,但她更關心王天孝幾人的安危,急忙小跑著來到王天孝身邊,將身上的大衣脫下來給王天孝圍在身上,關切地問:“掌櫃的,你沒事吧?”

  李雅麗身高一米七開外,女款的大衣本來就長,所以裹在王天孝身上,並不顯得太小。

  王天孝笑笑,看著妻子發梢都是寒霜,知道她肯定是尋覓了有段時間,頓時有些心疼,“我好著呢,你怎麽來了?”

  “你昨晚不是沒回來嘛,我們開始還說等等看,可到了半夜還沒見個人影,所以才急忙找大夥一起來找。”

  “孩子呢?”

  “沒關系,孩子被他四嬸看著呢。”

  “哦,老四也來了嗎?”

  “嗯,他是走的另外一條路,也帶著一些人。”

  “哦,我沒事的。”王天孝再次說道。

  “那就好,”李雅麗又見目光轉向旁邊的王天信,“天信,你怎麽樣?”

  “我也好著呢,嫂子。”

  “那就好,你們真是擔心死我了……啊錢財化大哥,你受傷了?”

  她這才注意到吳錢財的手臂。

  “沒事,就是被那些狗日的咬了一口。”

  那要趕緊下山啊,要打狂犬疫苗!

  王天孝也點點頭:“對是,錢財哥要趕緊回去打疫苗。”

  他扶著石頭站起身,吩咐過來兩個人將吳錢財扶著。

  傷得雖然是手臂,但因為一晚上高度緊張,又坐在這裡凍了半夜,失血過多,吳錢財的臉色有點蒼白,身體也沒了力量。

  過來兩個人本想扶著吳錢財,但發現他腿都是軟的,最後沒辦法隻好在旁邊砍點小樹和樹枝,做成一個簡易擔架,將吳錢財提前向山下送去。

  “下山後直接送醫院,去市裡的醫院,千萬不要耽擱,錢的事情不用操心。”

  王天孝吩咐抬著的人。

  “好唻,天孝叔,我們心裡有數。”

  這些人在山裡幹了近半年的活,吳文化和吳錢財就是他們的負責人,兄弟倆本來就憨厚老實,雖說是管理者,但也不會特意對他們做什麽,所以大家感情都還不錯。

  尤其是抬著擔架幾個人,和他關系更是密切。

  幾乎不用王天孝交代,他們也知道要做什麽。

  第一波人走後,王天孝又吩咐大家將地上的屍體收拾下,待收拾好之後,發現足足有十六隻豺,九隻狼。

  真的是非常罕見的豺狼群。

  可惜的是,這些豺狼的皮毛很多被槍或者刀給損傷掉了,賣不出什麽好的價格。

  動物皮毛要賣上價格,必須保證皮毛完好無損。

  不過,這些豺狼的肉,也可以吃段時間。

  幸虧人多,要不還真是收拾不完。

  三十多個人,剛好每個人扛一隻。

  搞不清楚的人,還以為王天孝他們本來就是為打獵來山裡,這些豺狼都是他的獵物。

  “掌櫃的,我們走吧?”

  李雅麗扶著王天孝,溫柔地說。

  王天孝卻看著這些豺狼的屍體,又看看更西面的山峰,有點難以抉擇。

  他有種強烈的預感,即使他今晚殺死這麽多狼和豺,但那個組織這些豺狼的領頭豺,可能並不在其中,依然逍遙法外。

  如果現在就這樣回去,那後面難免再出現第二次。

  豺和狼的繁衍能力並不弱。

  湊齊這麽一波豺狼並不需要太久時間。

  但這種有腦子的豺頭領卻很少碰到,可謂是幾十年難遇到一隻。

  需要消除的是它帶來的潛在危險。

  “掌櫃的?”

  李雅麗又在邊上催。

  王天孝卻眼神凝重起來,他決定跟蹤過去,再四處找找,看能否發現那隻豺。

  昨日走得匆忙,準備工作沒做足。

  現在來找他們的人們帶來了食物,金雕也在空中盤旋,想必還是能找到那隻豺的。

  除掉,以絕後患。

  就是,狗子們受傷嚴重。

  現在還能有戰鬥力的只有阿英這隻母狼青,大黑殉職,大風呢,也是傷痕累累,早被人們用小擔架抬走了。

  順便也帶走兩隻年輕的小狼狗。

  它們第一次出任務,就遇到這種大場面,很需要點時間去消化。

  若是能接受,化恐懼為動力,那以後就是很不錯的跑山狗,但若是就嚇破了膽子,那以後就只能是個看家護院的廢材狗。

  再無法到山裡跑山了。

  嚇破膽的狗,見到狼就會腿軟,帶著它們非但不會提升戰鬥力,反而還是個累贅,不如不帶。

  “麗麗,你先跟著其他人下去吧,我想去追蹤下那隻領頭的豺,如果那家夥不搞死,後面可能還會再次掀起波浪。

  我們這次已經損失了三隻狗,若是後面還這樣,難免不會傷到人。我要趁著現在它孤立無援,直接將它搞死。要等到緩過神來,怕是又要難辦。”

  李雅麗難以置信地看著丈夫,半天沒反應過來。

  你在說什麽?
  難道是我聽錯了嗎。

  你現在這個樣子,看起來隨時都要暈倒的樣子,你說你還想去追蹤豺,你怎麽敢想的啊?

  不會是開玩笑吧?
  “你這麽看著我幹嘛?”

  這會,其他人都走了,現場只剩下王天孝和妻子,以及旁邊還在做電燈泡的王天信。

  王天孝看妻子怔怔地盯著他,不說話,有點膽怯。

  “你要是真想去,那我就和你一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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