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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神探》第608章 隱秘
  “書封上的紅色符號,與凶手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血跡符號完全相同。

  之前,我就調查過血跡符號的資料,但是一直沒有找到類似圖案。

  血手麥克作案和和新發生的兩起凶殺案的凶手都在現場留下這個符號,肯定是有特殊意義的。

  或許,我們解開了這個符號的秘密,就能知道凶手殺人的真正動機。”阿米爾語氣篤定,“這個唐吉·布倫斯肯定有問題。

  就憑這本書,我們的夜探就是有意義的。”

  阿米爾拿出手機,將那本書的內容拍下來。

  盧克道,“先別拍攝了,我們繼續搜查。”

  阿米爾道,“我擔心唐吉·布倫斯回家後會有所察覺,毀掉這本書。”

  “我有預感,他回不來了。”盧克撂下這句話,繼續搜查房間。

  盧克沿著樓梯上二樓搜查,推開主臥房門,透光窗外的月光隱隱能看清屋內的布局。

  屋內沒有過多的裝飾,只有床、衣櫃、梳妝台,窗簾,其中床鋪和窗簾都是紅色的,月光灑在床鋪上看起來有些詭異。

  盧克微微皺眉,感覺這屋子裡刺鼻的氣味更濃一些。

  他打開手電筒,開始在臥室內仔細搜查,床頭的牆壁上貼著一張畫,畫的上方畫著特殊的圓形符號,與案發現場留下的血跡符號完全相同,畫的下方則是一個人影,看不出男女,在對著符號虔誠跪拜。

  臥室的左側是個磨砂的推拉玻璃門,看格局要麽是衣帽間,要麽是衛生間。

  盧克隱隱聽到一陣‘嗡嗡’的響聲。

  他拉開推拉門,聞到一股更加濃鬱的刺鼻氣味,手電筒的燈光照向隔間,裡面沒有任何裝飾,既不是衛生間,也不是衣帽間,而是放著一個長方形的櫃子。

  櫃子四周是鐵皮,最上方是玻璃,長兩米、寬一米、高約一米,更像是一個怪異的棺材。

  盧克走到近前,用手電筒照向櫃頂的玻璃,看到裡面躺著一個人影,他右手摁在手槍上,左手用手電筒照向人影的臉,是個面色慘白、頭髮稀疏、五官緊閉、泡在液體裡的女人。

  饒是盧克膽子大,看到如此詭異的情景,也有幾分膽寒。

  他感覺這個女人有些眼熟,大著膽子仔細查看,赫然是唐吉·布倫斯家客廳裡照片上的女人,只是這個女人少了幾分血色,身體也更加的消瘦。

  這個躺在玻璃棺裡的女人應該死了很久,那個熟悉的刺鼻味道應該是防腐液。

  “盧克……”

  此時,外面響起了阿米爾的聲音。

  他也走進臥室,問道,“你這邊發現什麽了嗎?”

  盧克指著前方的玻璃棺。

  阿米爾也走過來查看,頓時被嚇了一跳,“Fuck!居然在臥室裡藏了個死人,真是個變態。”

  他深吸了一口氣,定了定神,又探頭查看,“這個女人好像有些眼熟?”

  盧克道,“是唐吉·布倫斯的老婆。”

  “什麽!他老婆!”阿米爾驚訝道,“資料顯示,他老婆五年前就已經死了……

  這屍體已經保存了五年……

  他想做什麽?”

  “這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

  半個小時後。

  一輛白色豐田車停開進唐吉·布倫斯家車庫前。

  駕駛室的門開了,唐吉·布倫斯從駕駛室裡走下來。

  就在此時,不遠處開過來兩輛車,盧克等人從車裡走下來,進了唐吉·布倫斯家的院子。

  唐吉·布倫斯瞪著盧克等人,“你們有什麽事嗎?”

  盧克說道,“唐吉·布倫斯先生,我們正在調查兩起凶殺案,想請你協助調查。”

  “抱歉,我沒時間。”唐吉·布倫斯拒絕的很乾脆。

  盧克亮出逮捕證,又看了一眼剛從豐田車下來的小女孩,“我覺得你最好還是配合一下,否則,我們只能實施抓捕了。”

  “你們憑什麽抓我?”

  盧克沒有回答,指著房子說道,“我們還要搜查你的房子。”

  唐吉·布倫斯急了,“我不同意。

  如果你們敢闖入我的房子,我一定會讓律師起訴你們。”

  盧克又亮出了搜查證,“好好看看。”

  “你們不可以闖入我的房子,就算搜查證也不行……”唐吉·布倫斯露出憤怒神色,攔住了想要進入房子搜查的FBI探員。

  盧克歪歪頭,“抓住他。”

  “你們放開我,放開我。

  你們這群蠢貨,不許去我家……”唐吉·布倫斯顯得有些瘋狂,一副歇斯底裡的模樣。

  兩名探員摁住他,戴上手銬,將他帶走了。

  小女孩身形消瘦,有些驚恐的退後幾步,雙手捂著嘴。

  這次有了搜查證,探員們可以名正言順的搜查房子,盧克沒有再進去,他之前已經將房子搜查了一個底朝天,該找的證據都找到了,不過車庫裡是空的,並沒有找到那輛黑色的雷克薩斯。

  很快,有探員在臥室裡發現了那具女屍……

  隨著一番詳細搜查,FBI也發現了更多線索。

  唐吉·布倫斯也被押回FBI審訊。

  ……

  FBI紐約辦事處,審訊室。

  唐吉·布倫斯被拷在審訊椅上,雙眼通紅,面目猙獰的望著盧克和阿米爾。

  阿米爾被他盯得有些發毛,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

  盧克則是看著手裡的資料,資料上顯示,唐吉·布倫斯妻子是五年前因病去世。

  盧克放下資料,問道,“知道為什麽抓你嗎?”

  唐吉·布倫斯答非所問,“能把我妻子的屍體還回來嗎?求你們了。”

  盧克順勢問道,“為什麽將你妻子的屍體藏在臥室?”

  唐吉·布倫斯目光呆滯,“我舍不得她離開,希望她能留下來,一直陪著我們。”

  “你的女兒多大了?”

  “八歲了。”

  “讓一個八歲的孩子整天面對一具屍體,你覺得她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嗎?”

  唐吉·布倫斯怒視著盧克,“對你來說那是一具冰冷屍體。

  但對我來說是最愛的女人,是我女兒的母親。

  我們不害怕,我們愛她,她永遠是我們的親人。

  我們都希望她留在身邊。”

  阿米爾說道,“如果你們愛她,更應該合理的安葬她。

  愛可以永遠留在心裡,而不是以這種殘忍的方式。”

  唐吉·布倫斯搖頭,冷笑道,“你們根本不懂真正的愛。”

  盧克反問,“那你以為的愛是什麽?以愛的名義去殺人?”

  唐吉·布倫斯輕歎,“我沒有殺人,我妻子是得病死的……”

  盧克盯著對方,試探道,“我指的不是你的妻子,而是格蕾絲·布隆伯格和奧蓮娜·巴克被殺的案子。”

  唐吉·布倫斯搖頭,“你們抓錯人了,她們的死與我無關。”

  “我們抓的每個嫌犯一開始都是這麽說的,但事實證明,他們大部分都是凶手。”、

  唐吉·布倫斯冷聲道,“所以,你們是靠著概率抓凶手的?”
    盧克拿出一張案發現場的血跡符號照片,“你認識這個符號嗎?“

  唐吉·布倫斯看了一眼,趕忙低下頭。

  盧克繼續說道,“這個符號是凶手殺人後,用死者的鮮血在案發現場塗畫的,與你家臥室床頭懸掛照片上的符號一模一樣。

  這個符號有什麽意義,你為什麽要跪拜它?”

  唐吉·布倫斯望著照片上的符號,臉上的神色有些怪異,有虔誠,有焦急。

  “作案時,凶手駕駛的是一輛黑色雷克薩斯轎車,而你名下恰好有一輛黑色雷克薩斯,車在哪?”

  唐吉·布倫斯望向盧克,依舊沒說話。

  盧克用手指敲擊著照片,“血跡符號、消失的汽車、臥室內的屍體……

  這些線索都指向你。

  即便你不肯說,FBI也會對你采取調查。

  你妻子的屍體也會被帶回FBI,我會申請對屍體重新進行屍檢。

  你的女兒會交給兒童福利機構托管……”

  唐吉·布倫斯緊握著拳頭,露出哀傷之色,“請不要這樣,不要拆散我們一家人,求你了。”

  盧克攤攤手,“你是凶殺案的嫌疑犯,我們只是按照程序辦事。”

  “我和那兩起凶殺案沒有任何關系……只是想救活我的妻子。”

  盧克微微皺眉,他的妻子已經死了五年,如果不是泡在防腐液裡,估計早就化為一堆白骨了,還怎麽救活?

  “十月3號晚上九點到十二點之間,你在哪?”

  “我在家。”

  “誰能證明?”

  “我的女兒。”

  “十月六號晚上十一點到凌晨兩點之間,你在哪?”

  “在陪我的妻子。”

  盧克在本子上記下,“你的不在場證明並不完整。”

  唐吉·布倫斯歎道,“我沒有任何理由去殺人,只是……你們誤會我了。”

  “那你就把誤會解釋清楚。”

  “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從何說起……”

  “你剛才說要救活你的妻子,怎麽救?”阿米爾對這個問題也很好奇。

  唐吉·布倫斯雙手合在一起,抬頭望天,露出虔誠之色,“列國紛爭不休,列王摒棄公義,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

  永恆主即將複蘇,從那黑暗中醒來,祂將重塑金身,祂的愛再次普照大地。

  列王必見你的公義,祂的榮耀必顯現來照著你。

  消除你的罪孽,帶給你新的重生。

  你必得新名的稱呼,是耶和華親口所起的。”

  看到對方神神叨叨的樣子,盧克猜了個七七八八,這貨大概率是被神棍忽悠了,“你信奉的是什麽?”

  “永恆。

  我們也稱之為聖教。”

  “這個血跡圖案是什麽意思?”

  “是教派的標志。”

  “你保留了妻子的屍體,是想通過這個讓妻子重生。”

  “是的。”唐吉·布倫斯依舊是一臉虔誠。

  “那輛黑色雷克薩斯在哪?”

  唐吉·布倫斯臉頰微微抽搐,再次沉默。

  “我之前說過,凶手的交通工具是一輛黑色雷克薩斯,你要想證明自己的清白。

  就要協助警方找到那輛車的下落。”

  唐吉·布倫斯猶豫了好一會,歎道,“我將那輛車捐贈給聖教了。”

  盧克問道,“負責人是誰?”

  “貝拉姆·索洛。”

  “為什麽將車給他?”

  “我不是給他,而是捐贈給祂重塑金身,這樣祂才能重新降臨,賜予我妻子重生。”

  “你總共捐贈了多少錢?”

  “我已經很久沒工作了,也沒有太多積蓄,只有四萬多美元。

  我知道這遠遠不夠,所以就將閑置的雷克薩斯捐贈了。

  這樣才能代表我的誠意,我對祂的虔誠祈求。

  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夠回來,希望一家三口能夠團聚……”

  阿米爾調侃道,“如果你所謂的祂,要靠著幾萬美元降臨,並賜予你妻子重生,美利堅的富豪早就永生了,也不用求醫問藥了。”

  “那不一樣,他們不夠虔誠,他們錢不乾淨,祂不會接受的。”

  阿米爾聳聳肩,“那你有沒有想過,這一切都是貝拉姆·索洛的騙局,只是為了獲得你的捐贈。”

  “No,那些錢不是給他的。”

  “那是做什麽用的?”

  “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祂重新醒來,需要重塑金身,才能降臨人間。

  我們湊錢就是為了購買黃金,塑造一個等比例的金身。”

  “你們?”

  “是的,永恆的信徒。”

  “你們一共有多少人?”

  “我也不知道具體人數,每次去的人數都不一樣,至少有幾十個吧。”

  “血手麥克也是嗎?”

  “是的,他和我一樣都是很早加入的,我們一直保持聯系也是在探討教義。

  他很虔誠,哪怕被抓進監獄,也從來沒有對外透露。”

  “你加入是為了復活妻子?
  那血手麥克是為了什麽加入?”

  “麥克的手因為一場意外受傷,傷勢很嚴重,他看了很多醫生、花了很多錢都沒有治愈,無法再繼續自己的鋼琴事業。

  對於一個優秀的鋼琴師來說,這無異於致命的打擊。

  他陷入了絕望和恐慌,他感覺人生已經沒有了期待。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已經死了。

  他想要獲得一雙完美的手,讓祂賜予重生,繼續鋼琴事業。”

  “他殺了那麽多人,砍斷了死者的雙臂,就是為了獲得一雙完美的手臂?”

  “這是他的初衷,但後來他有些失控了……”唐吉·布倫斯歎道,“我跟他談過這個問題,他感覺和祂的距離太遙遠,距離重生還有很久……

  而殺虐和新的手臂卻能給他帶來新的滿足。

  但我不一樣,祂很快就會降臨,我的妻子也能重生了。”

  “祂什麽時候降臨?”

  “萬聖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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