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郊區,一輛黑色的雪佛蘭SUV中。
阿米爾負責開車,盧克在副駕駛室裡看資料。
嫌疑人姓名,唐吉·布倫斯。
年齡,36歲
職業,鋼琴老師
家庭成員,女兒
汽車,黑色雷克薩斯轎車
阿米爾看了盧克一眼,問道,“有什麽新發現嗎?”
盧克說道,“我在想,假如這個人就是凶手,那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麽?”
阿米爾分析道,“當年血手麥克之所以會實施多起凶殺案。
是因為他的左手受傷後,無法再彈奏鋼琴,他的事業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
他將音樂事業看的很重,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導致內心扭曲,羨慕、妒忌那些擁有一雙健康漂亮雙手的人。
所以才會砍掉別人的雙手,彌補自己內心的空缺。”阿米爾頓了頓,繼續說,
“如果唐吉·布倫斯真的是咱們要找的凶手。
鑒於他長期與麥克保持聯系,他的思想肯定受到了麥克的影響,再聯想到他也是一名鋼琴師,他的殺人動機很可能也與鋼琴和音樂有關。”
盧克聳聳肩,“因為對音樂的熱愛而殺人,你不覺得有些諷刺嗎?”
阿米爾歎道,“這個世界上諷刺的事情還少嗎?”
“為什麽覺得你的話有些悲觀厭世?這可不是一個年輕人該有的態度。”
阿米爾糾正道,“這不是悲觀,而是清醒。”
談話間,雪佛蘭SUV開進了巴特利社區。
社區位於紐約郊區,位置稍微偏僻一些,但居住環境還不錯,每棟房子前面都有一個獨立的小院,雖然不大,但一家人在院子裡吃個燒烤還是很合適的。
阿米爾和盧克走下SUV。
盧克習慣性的審視周圍,社區街道比較乾淨,周圍也沒有發現可疑身影。
盧克將目光望向唐吉·布倫斯家的院子裡,草坪打掃的很整齊,房子右側是車庫,車庫的門緊閉著。
阿米爾摁下了院門口的門鈴。
“叮咚……”
沒多久,可視門鈴屏幕上出現了一個白人中年男子,“這裡是唐吉·布倫斯家,你找誰?”
阿米爾盯著屏幕,答道,“布倫斯先生你好,我們是FBI的探員,想跟你談談。”
男子皺眉反問,“FBI?你們找我做什麽?我從來沒跟FBI打過交道。
你們確定不是找錯人了?”
阿米爾說道,“布倫斯先生,我們確實是來找你的,一兩句話很難說清楚,我們最好可以面談。”
唐吉·布倫斯沉默了片刻,“我有事,一會還要外出。”
“我們不會佔用你太多時間,我保證。”
“OK,你們進來吧。”
“哢!”
院門打開了。
盧克和阿米爾走進了院子裡。
同時,屋子裡的門也開了,唐吉·布倫斯也走到院子裡,“我能再看看你們的證件嗎?”
阿米爾拿出證件,遞給對方,“我是FBI刑事調查部探員阿米爾,這位是FBI刑偵專家李顧問。”
唐吉·布倫斯看過證件,還給了阿米爾,“我這是第一次和FBI打交道。你們找我有什麽事?”
盧克說道,“布倫斯先生,我們要談的事可能會比較私密,我建議找個安靜的場所。”
“我剛才說了,我一會兒還要出門,所以,我恐怕沒時間跟你們去別的地方。”
“如果方便的話,我們可以去你家裡談。”
唐吉·布倫斯扭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房子,拒絕道,“我並不喜歡陌生人去我家。
如果你們覺得在這裡談不合適,我們可以再約其他時間。”
盧克望向唐吉·布倫斯家的房子,在窗戶角發現了一張臉,像是一個小女孩,還不等盧克看清,那張臉就消失了。
“那就在院子裡談吧。”
唐吉·布倫斯看了看手表,指著一旁的白色塑料桌椅,“我們坐下說吧。”
三人圍著白色圓形塑料桌坐下。
“你們找我有什麽事?”
盧克開門見山道,“你認識麥克嗎?”
唐吉·布倫斯問道,“血手麥克?”
“就是他。”
“是的,我認識他,你們是為了他的事情來的?”
“沒錯,你們是怎麽認識的?”
“我們認識很久了,他是我很崇拜的一位鋼琴師,很有天賦,可惜……
你們應該很清楚他的經歷。
如果他的手沒有受傷,很可能會成為比肩默裡·佩萊希亞的存在。”
盧克不知道默裡·佩萊希亞是誰,也不感興趣,“你們一直有聯系?”
“是的,這有什麽問題嗎?”
“你們之間都會談論哪些事?”
“音樂。這是我們共同的愛好。”
“你們有沒有談過,他當年犯下的凶殺案?”
“沒有,我對那些不感興趣。”
盧克試探道,“跟這種連環殺手接觸,你不覺得害怕嗎?”
唐吉·布倫斯反問,“他在監獄裡又出不來,我就算去探視,也不可能直接接觸,有什麽好怕的?”
阿米爾說道,“他這種人可怕的不僅僅是行為,而是思維和想法。
據我所知,一般人提起連環殺手都害怕,更不要說跟他們有聯系了。”
唐吉·布倫斯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剛聽說他是殺人凶手的時候也感到害怕。
我甚至一開始不相信他就是凶手,我第一次跟他通信也是求證這件事。
後來我才知道,他之所以會殺人,是出於對音樂的熱愛,而這份愛太過深沉,又太過無力,讓他產生了絕望,才會做出那種不理智的事。
他和那些為了財色欲望殺人的凶犯完全不同。”
阿米爾微微皺眉,“聽你的口氣,好像還有些同情他。”
“說不上同情,我知道他做了錯事,但同時也他受到了應有的製裁,所以他才會待在監獄裡。
我只是跟他交流音樂上的事,這並不違法。”
盧克換了一個問題,“你是不是有一輛黑色的雷克薩斯汽車?”
唐吉·布倫斯點點頭,“是的。”
“我能看看嗎?”
“為什麽要看我的車?”
“只是看看而已。”
唐吉·布倫斯有些抗拒,“我可不認為FBI找到我,僅僅是為了看看我的車。
我拒絕。”
“OK。”盧克試探道,“十月3號晚上,你有開過這輛車出去嗎?”
“沒有,我那天沒有開車出門。”
“十月3號,你有將這輛車借給其他人嗎?”
唐吉·布倫斯遲疑了片刻,“沒有。”
盧克盯著對方,隱約從對方臉上看出撒謊的跡象。
盧克拿出死者格蕾絲·布隆伯格的照片,“你認識她嗎?”
唐吉·布倫斯拿起照片看了看,“沒見過,怎麽了?”
“十月3號晚上她被殺了。”
“這與我有什麽關系?”
“她遇害後,被人砍斷了雙臂,還留下了一個血跡符號。”盧克又拿出血跡符號的照片。
唐吉·布倫斯緊皺著眉,“麥克一直被關在監獄,他怎麽可能……”說著說著,唐吉·布倫斯仿佛想到了什麽,“你們是在懷疑我?
你們來這裡,是懷疑我是殺人凶手?
come on,我承認自己認識麥克,但認識麥克的人很多,這並不代表我就是殺人凶手。”
盧克意有所指,“十月3號晚上,有目擊者在案發現場附近看到了一輛黑色的雷克薩斯轎車。”
“No no no,這與我無關,你們找錯人了。”唐吉·布倫斯站起身,指著院外,
“請你們離開我家。”
盧克說道,“布倫斯先生,我們並不是懷疑你,而是希望你能提供一些對案件有幫助的線索……”
“叮鈴鈴……”阿米爾的手機響了,他走到一旁接聽電話。
“我說過了,我與這起案子無關,你們完全是在浪費時間,還是去調查其他人吧。”唐吉·布倫斯說完,轉身就往房子裡走。
盧克站起身,還想再說些什麽,阿米爾確實走了過來,輕聲道,“盧克,出事了。”
“什麽事?”
阿米爾看了一眼走進房子裡的唐吉·布倫斯,答道,“紐約警方又發現了一具屍體,屍體的周圍發現了相同的血跡符號,而且,死者的雙腿被砍掉了。”
“你確定是砍斷了雙腿,而不是雙臂?”
“我確認了,被砍掉的確是雙腿,而且他們在沒有發現斷腿,很可能是被凶手帶走了。
我知道這與血手麥克的作案方式有些不同,但警方在現場發現了血手麥克特有的血跡符號,他們覺得應該是同一個凶手所為,所以才聯系了我們。”
盧克看了一眼唐吉·布倫斯家的房子,隨後向著院外走去,“先上車再說。”
兩人坐進車裡,阿米爾一邊發動汽車,一邊問,“你怎麽看唐吉·布倫斯?”
盧克想了想,“這個家夥有些不正常,他肯定隱瞞了一些東西,最好找人盯緊他。”
阿米爾若有所思道,“我也有這種感覺,他讓我很不舒服,想法也很可怕,有這樣的父親,他的女兒一定很可憐。
而且,他對我們很抵觸,家裡很可能隱藏著一些秘密。”
“證據,我們現在需要的證據,否則他再可疑,也只是憑空猜測。”盧克也有些鬱悶,一起案件還沒有查清,又有新的死者了,記者肯定不會放過這種大新聞,各大電視台會爭相報道。
FBI調查人員的壓力也會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