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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江警事》第225章 賊窩!
  第225章 賊窩!

  下午一點半,思良公路。

  章明遠和沿江派出所協警老嚴剛跟著韓渝從韓工的老家出來,看著車窗外不斷倒退的一顆顆梧桐樹,喃喃地問:“鹹魚,我們是在往西開吧?”

  韓渝扶著方向盤問:“是在往西,怎麽了?”

  “良莊在丁湖的西邊。”

  “是啊。”

  “東海在東邊,良莊在西邊,你和檸檸回老家,怎麽會經過良莊?”

  韓渝反應過來,微笑著解釋道:“回老家不經過良莊,但去柳下經過良莊。柳下是新庵市的一個古鎮,有好幾條老街,很熱鬧。離良莊、丁湖又近,這一片兒的人逢年過年買什麽東西都喜歡去柳下,不喜歡去思崗。”

  章明遠雖然沒怎麽來過北三縣,但對濱江的行政區劃是了解的,沉吟道:“新庵屬於安樂市,這麽說這兒位於兩市交界。”

  “就是兩市交界,以良莊西邊的柳下河為界,河對面屬於安樂市,河這邊屬於濱江市。但良莊、丁湖以前好像都屬於柳下,口音都跟柳下那邊是一樣的,所以思崗西邊的這幾個鄉鎮,對思崗沒什麽歸屬感。”

  想到自己有什麽事更喜歡坐船去東海,而不是去濱江,老章禁不住笑道:“鄉鎮對縣城沒歸屬感,縣城對市裡沒歸屬感,這是我們濱江的傳統。”

  老嚴則感歎道:“魚隊,原來你嶽父的老家在濱江的最西北角!”

  “所以他們回來一趟不容易。”

  “是夠遠的,我們自己開車還開了一上午,如果坐長途車再換乘大巴,在這兒要等車,到那兒又要等車,估計要大半天。”

  “我們主要是從白龍港出發的,如果從市區出發要快一點。”

  “也不知道那個李特派在不在鄉政府,如果他不在鄉裡,我們今天還回不去呢。”

  今天遇到的事有點奇怪。

  三人按異地辦案的程序先去的思崗公安局,手續齊全,正常情況下思崗公安局就算不安排個刑警一起來良莊,也會安排個治安民警一起來良莊。

  結果人家聽完來意、看完手續,神情有些怪異。

  不但沒安排民警一起來,甚至婉拒了一起吃頓飯的好意,隻幫著給良莊鄉政府打了個電話,讓直接來良莊找一個叫李順承的公安特派員。

  韓渝頭一次遇上這種情況,被搞得一頭霧水,遙望著前面的三岔路口說:“快到了,前面左拐不遠就是良莊鄉政府。鄉裡好像沒有旅館,如果李特派不在,我們晚上住柳下,柳下不但有旅館也有賓館。”

  “實在不行住旅館,賓館就算了,所裡的備用金只剩下了一千六,花完就沒了。”

  “那就不住旅館了,晚上住檸檸叔叔家。”

  “住人家不合適。”

  “沒事的,剛才你們也看到了,沒去吃飯檸檸的奶奶和叔叔都不高興,我們今天回不去要是去柳下住旅館,如果被奶奶和叔叔知道了,她們更不會高興。”

  老人家和韓工的弟弟是很熱情,剛才卸下東西,她們一直送到大隊的小店門口。章明遠正感慨這兒的人真淳樸,韓渝已經把車拐進了南北走向的良莊集市。

  良莊鄉的街道很短,過了一座橋就是電影院,再往前開了大約一百五十米,就看到位於馬路西側的鄉政府。

  鄉政府的院子比思崗公安局的院子大,三層辦公樓坐西朝東,一看就知道是新蓋的,安裝的是鋁合金門窗。

  樓道在南邊,樓道邊是一個大會議室,會議室邊上是黨政辦、民政辦和工辦。

  從門牌上看,二樓是人武部、經管站、財政所、廣播站。

  三樓太高,並且陽台的窗戶都是關著的,看不見是什麽辦公室,但能想象到應該是鄉領導辦公的地方。

  韓渝提上公文包,剛跳下車,一個四十出頭的幹部就走出來問:“伱們找誰?”

  他說的是良莊話,章明遠和老嚴聽不懂。

  韓渝以前也聽不懂,後來跟老丈人、丈母娘回了幾次丁湖,能聽懂個大概,連忙道:“你好,我們是濱江市公安局水上支隊的民警,請問李特派在不在。”

  “公安局上午打電話說得就是你們?”

  “是的,我們找李特派有點事。”

  “李特派跟盧書記出去辦事了,到底什麽事,找我也一樣。”

  “請問你貴姓?”

  “我姓周,這是我的名片。”

  在江邊呆久了,跟岸上有些脫節。

  現在時髦印名片、發名片、交換名片,不像以前去哪兒都要帶工作證和介紹信。

  人家有名片,自己卻沒有,韓渝有些尷尬,趕緊上前雙手接了過來。
    章明遠一樣尷尬,接過名片一看,原來眼前的這位是良莊鄉的綜治辦主任,連忙用一口陵海普通話說道:“周主任好,不好意思,我們只有工作證,沒名片。”

  “有工作證就行。”

  周正發把三人帶進辦公室,看了看韓渝和章明遠的工作證和介紹信,隨即坐到辦公桌後面問:“來我們這兒抓人是吧。”

  韓渝笑道:“是的。”

  周正發追問道:“抓人的手續呢。”

  抓捕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你又不是公安乾警,把抓捕手續給你看,萬一泄密讓不法分子跑了怎麽辦。

  韓渝愣住了,不知道該怎麽往下說。

  章明遠一樣沒想到一個鄉綜治辦的主任居然管起了公安的事,猶豫了一下問:“周主任,李特派有沒有說什麽時候回來?”

  “都說了他跟我們盧書記出去辦事了,什麽時候回來我也不知道。你們不想跟我說,看來是不信任我。既然不信任我,那你們去隔壁會議室等著吧。”

  “周主任,我們不是那個意思,主要涉及到抓捕……”

  “不就是抓個人麽,我又不是沒抓過,聯防隊就歸我領導,不信你們去隔壁辦公室打聽打聽。”

  來良莊抓人,不懂良莊的規矩也就罷了,居然還瞧不起人。

  周正發有點小鬱悶,轉身彎腰拿起正在牆角裡充電的對講機,當著韓渝和老章的面喊道:“老米老米,來一趟鄉政府,找你有點事。”

  “周主任,什麽事,我在黨校看人呢。”

  “看人?”

  “不信你過來看看。”

  “前天抓的那幾個還沒把罰款送過來。”

  “沒有。”

  “那就不用過來了,好好看著。”

  綜治辦和聯防隊什麽時候有權抓人了,韓渝和老章聽得目瞪口呆。

  周正發給了濱江來的公安個下馬威,放下對講機打開抽屜,取出一本空白收據:“章所長、韓隊長,你們不信任我,不想跟我說沒關系,但既然來我們良莊抓人,那該辦的手續要辦一下。”

  老章下意識問:“什麽手續。”

  周正發輕描淡寫地說:“你們是來請求我們協作的,既然需要我們協作就要交協作費,抓一個人五百,抓兩個人一千,你們要抓幾個。”

  來你們這兒辦案,請你們吃頓飯那是應該的,要錢就過分了。

  老章沒想到自己這個公安乾警居然會有被綜治辦敲詐的這一天,感覺不像來的是鄉政府,而是進了土匪窩。

  韓渝一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抬頭道:“周主任,我們公安異地辦案,當地公安機關應該提供協作,沒有要交什麽協作費的規定。”

  “可我們這兒是良莊鄉人民政府,不是公安機關,公安局又沒在我們良莊設派出所。你們既然請求我們鄉政府協作,就要按我們良莊鄉人民政府的規定。”

  “這是鄉政府的規定?”

  “想看文件是吧,稍等。”

  周正發起身打開文件櫃,翻找出一份加蓋有鄉黨委和鄉政府公章的紅頭文件,輕輕放到韓渝面前。

  韓渝拿起文件一看,整個人都傻了。

  他們不但有文件,而且有細則。

  抓幾個人,要交多少錢。

  如果抓不到,需要請鄉裡幫著安排人留意甚至蹲守,又要交多少錢。

  甚至連打電話聯系的通信費用,出動車輛配合的費用,一項一項,明碼標價。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不管抓什麽樣的不法分子,都需要向鄉黨委鄉政府匯報,抓獲之後要在鄉政府審訊。

  公安特派員如果在家,由公安特派員參與審訊。

  公安特派員要是不在家,由分管政法綜治的副書記或綜治辦主任參與審訊。

  總之,想在良莊抓人要交錢,想把抓獲的不法分子帶走,要經過鄉黨委鄉政府同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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