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采砂的一些說明
從開始寫采砂那一天,就有書友對地方政府九十年代有沒有、會不會重視非法采砂持疑義,對故事的合理性表示異議,在此解釋一下。
首先,濱江位於長江尾,屬於長航運輸的黃金航道,每天航經的大船小船上千艘,直接關系著長三角的經濟發展,所以水上交通安全比什麽都重要。
其次,江南省在進入九十年代之後的幾年,幾乎每年都發洪水,經濟損失很大,非法采砂對江堤也確實造成了嚴重破壞,上一個章節裡說的震江江堤坍塌是真實發生過的。
無論出於水運安全考慮,還是出於防洪考慮,上級都必須重視。
事實上早在98洪水來臨之前的幾個月,江南省人大就已經立法嚴禁在長江江南段全線采砂,是全國第一個,比國務院的規定早好幾年。
當時,震江市長親自去江上指揮打擊,見一個抓一個。
這就是地區差異,不能用中上遊存在的現象來衡量水運最發達也是最容易發洪水的下遊。
最後劇透一下,大家可能只知道98洪水很大,事實上對江南省而言97洪水造成的損失超過98。
正因為97洪水造成損失很大,省裡對非法采砂重視,對加固江堤重視,在97年底省一級投資幾個億,地方出配套資金,整修江堤,第二年江南全線無一處決口,沒有死一個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