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誣賴
我想問的不是這個啊!!!
面對丁雲峰戲謔的表情,芽子就差當場抓狂。
快步跟著丁雲峰走出懲教署,芽子努力擠出一抹討好的笑容:“那……我老豆還有沒得解救啊?”
“沒!沒得解救!
15億的美金啊!
這條數,一個周江背不起的。
現在你老豆後面的鬼佬推他出來,就算無罪,他們都能做成有罪的!
喏,看在大家私人交情的份上,我最多幫你介紹幾個水平較高的法師幫伯父處理後事咯……”
丁雲峰拉開車門,微笑看著身邊的芽子。
芽子面色黑黑,扭身上了自己的法拉利。
她發現,這次過來揾丁雲峰想辦法,自己完全就是病急亂投醫!
自己又不是樂惠貞,同對方有段過往,憑兩家先前的過節,丁雲峰不對樂家落井下石,就算很不錯了。
傻妞一個!!!
看著法拉利油門轟隆竄了出去,丁雲峰戲謔點上一根香煙。
陳小生拉了拉曹裡昂的衣袖,對著丁雲峰努努嘴:“噓噓……”
“幹什麽?”曹裡昂懵逼問道。
陳小生一臉八卦:“阿頭同這位madam樂,我敢保證,他們二人之間,絕對有問題!!!”
“我怎麽看不出來?”
“你這條單身狗,當然看不出咯!男女這種事,要我這種過來人,才能發現得了啦。”陳小生語氣匆忙優越感。
曹裡昂被他秀了一波,原本還要反駁,可發現丁雲峰表情不善轉了過來,連忙拉開駕駛門鑽進車裡。
陳小生得意不到三秒,再次被丁雲峰抓到現場,面色瞬間垮了下來。
“大情聖,我看伱好得閑哦?”
“沒,沒,峰哥您說笑了。”
“上周孤兒院院長過來報案,有夥流氓經常騷擾他們,要逼他賣掉孤兒院的地皮。這件案子,我看交給你負責咯!”
“啊?峰哥,那這邊……”
“這裡不用你了,去吧,就一個綽號大弟哥的貴利佬而已,我相信你可以搞定他。”
幾句話打發自詡情聖的陳小生,讓他中途離開,去搞定《情聖》。丁雲峰搖頭上車,帶著梅森這幾個黨羽返回警署。
至於‘主犯’老梅森?
丁雲峰懶得去機場堵了,麥理浩保證要放人家回倫敦養老,就算他能截下來,又能如何?最終不是在開庭後,被鬼佬法官宣布無罪,就是麥理浩和蔡元祺揾另外一個替死鬼出來頂數罷了。
這次順勢推舟,將梅森這一派的人,全部清出懲教署,已算是很意外的大收獲了。
bibu……bibu……
張揚的警笛由遠到近,提前收到風聲的《港島日報》和《一鳩刊》,足足派來4個記者4個狗仔,一看警車停下,馬上圍了上去,懟著皮爾斯幾個鬼佬狂拍。
“Sir,聽說原懲教署署長梅森爵士卷入一件跨國盜畫團夥案,於今日下午畏罪潛逃,是不是有這麽一回事?”
“NO。這是謠言,這是誣告!”
“本報,已從懲教署助理署長皮爾斯先生口中得到證實。
前懲教署署長梅森爵士,一直都在為國際上某個非法盜畫團夥提供支持……”
“Stop!你在說什麽?我沒有這樣說!”見到這個禿頭記者,隻問自己一嘴,就將話筒拉回去瞎編,皮爾斯急紅了眼睛。
其他幾個鬼佬,同樣得到類似的對待。
《港島日報》這邊四個記者還好,隻談案件,不論風月。
旁邊《一鳩刊》派來的狗仔,已將皮爾斯與老梅森一家女性不得不說的故事編到八十回了。
一瞬間,場面亂糟糟。
直到丁雲峰抽完一條煙下車,這幫記者,終於願意放過皮爾斯幾人,帶著足夠一周頭條的新聞材料閃人了。
“該死,我要揾律師告他們,這幫無良記者,全部應該下地獄!”
皮爾斯還在喋喋不休,一旁看了許久的朱監走了過去,小聲提醒他。
最好還是閉嘴吧,現在最多寫你與老梅森不得不說的故事,如果繼續逼逼賴賴,搞不好就是故事主角就變成你和老梅森那條沙皮狗了。
畢竟,這兩家紙媒,全是峰哥的手下。
皮爾斯當場就被嚇出一頭冷汗,接下來,他果然不敢造次,不管錄口供,還是交代材料,這鬼佬那是相當的配合。
下午三點。
蔡元祺通過威迫利誘,終於讓樂義武答應背鍋。
帶著幾張後者交代出來的材料,他急趕慢趕,終於搶在記者招待會開始之前趕來觀塘警署。
“蔡Sir!我說讓你差不多到時間就可以過來,可你也不能卡在記者會開始的三分鍾內吧?”丁雲峰笑著走到蔡元祺面前。
蔡元祺一邊擦汗,一邊反駁:“丁Sir,樂義武可是有頭有臉的人,想讓他低頭配合,你以為很簡單?”
“是嗎?
可我在1個鍾頭前,已經搞定以皮爾斯為首的六位懲教署官員了。”丁雲峰指著旁邊一摞資料,玩味回道。
蔡元祺眼角抽了一抽,萬幸這個時候,娥姐過來通知,外面的記者們,即將入場,請他們做好發言準備。
很快。
收到風聲,跑來爭取第一手新聞的記者……
隨著會議廳大門的開啟,猶如鯊魚聞到血腥味,快步入席坐下。
蔡元祺取出丁雲峰之前給他的那張紙,大聲宣布:
這次被觀塘警署破獲的跨國盜畫集團,明面上的首腦是周江,背後還有樂義武以多年在商界的關系渠道,幫整個集團提供洗米服務;
甚至,前懲教署署長梅森爵士,也在此案扮演很不光彩的角色,譬如提供保護,以及物色買家人脈……
洋洋灑灑說了十來分鍾,蔡元祺終於講完丁雲峰編的這個案情概況,宣布進入提問的環節。
《港島日報》的記者,第一個舉手。
蔡元祺很膩歪,剛要無視掉,旁邊丁雲峰已讓娥姐將話筒遞給發問者/自己人。
這記者也不畏場,他開口就是王炸:“請問蔡Sir。如果按照你說的,警方事先就掌握來大量犯罪證據,為何不能提前控制梅森,反而讓他成功逃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