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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我真沒想當皇帝》第12章 城裡城外地獄人間
  第12章 城裡城外地獄人間
  第011章城裡城外地獄人間

  這個世界上有人不愛財物嗎?

  答案有,但是非常少。

  宋康年看來,程世傑並非擁有錢財千萬的巨豪,但是他為什麽不愛錢?要知道上萬兩銀子,無數人願意鋌而走險。

  那只能說明一個問題,程世傑所圖不小。

  難道說,程世傑的命格真是貴不可言?

  宋康年迷迷糊糊就這樣睡了過去。

  等他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到了晚上。

  宋康年出來伸伸懶腰,卻沒有發現程世傑,他問道:“程先生可在?”

  程世傑看著宋康年從屋裡出來,上前打著招呼:“宋先生醒了?”

  “醒了!”

  “芸娘,飯菜做好了嗎?”

  “東家稍等,快好了!”

  “宋先生,裡面請!”

  宋康年看著外面的三輛大車,還原樣未動:“不知道程先生有何指教!”

  “宋先生若是嫌這些錢財攜帶不方便,可以找劉記兌換成金子!”

  劉記客棧雖然只是客棧,可劉記背後也是一個企業集團,涉及方方面面。程世傑原本向夥計谘詢在登州城何處可以兌換銀子。夥計直接告訴他,劉記就可以。

  當然,兌換銀子與後世零錢兌換整錢不太一樣,需要收手續費,也就是火耗。

  宋康年攤開手苦笑:“就是一千多兩金子,宋某也不方便帶著!”

  要知道一千兩百兩金子,重約七十五斤,明朝一斤是五百九十四克重,也意味著一千二百兩共計四十四公斤多。

  當然,成年男子背著四十四公斤重物,應該問題不大,可宋康年的身體隻相當於十二歲的孩子,四十四公斤的重物,對他來說也是非常困難的。

  程世傑道:“要不直接兌換成銀票?”

  “此事不急!”

  宋康年問道:“不知程先生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咱們第一次合作愉快,不知宋先生有沒有意向再次合作!”

  宋康年搖搖頭道:“物以稀以為貴,程先生的這批刀劍,最後不要再登州出手,即使想要出手,那也再等些時日!”

  “此事程某省得!”

  程世傑想了想道:“宋先生似乎曾說,登萊巡撫正在賣官鬻爵?”

  “不錯!”

  宋康年微微一愣:“程先生準備捐個官?”

  明清時代商人和士紳、地主捐官最多的則是員外,或員外郎。影視劇裡所講的某某員外,其實這就是一個身份,大體相當於西方的爵士。本身並沒有什麽權力,只是一個榮譽性質的稱號。

  宋康年也以為程世傑想買一個類似的榮譽官爵,在大明這方面可以減免很多稅收。

  “正是!”

  程世傑也沒有藏著掖著,直截了當的道:“程某目前手中暫時銀錢不夠,此事就有勞宋先生!”

  宋康年想了想道:“此事宋某可以打聽一下!”

  “如此甚好!”

  “程某先離開一下!”

  “不知何時歸來?”

  “應該是明天吧或者後天!”

  宋康年道:“宋某左右無事,就在這裡住下了!”

  劉記的東跨院,本來就三個人,不對,是四個人,那個嬰兒小家馨也是一個人。現在多了宋康年,倒也不見得多費事。

  宋康年經過一頓飯的功夫,也弄清了楊芸娘與程世傑的關系,準確的說,包括沈明遇和楊芸娘,都是程世傑隨手從街上撿來的。

  ……

  睜開眼睛,程世傑已經回到後世。

  既然準備了想要攪合孔有德的好事。他第一件不是買官,也不是為了掙錢,而是為了有自保之力。

  要想自保最好的辦法是有槍,可問題是在國內普通人是沒有機會接觸到槍,某寶、某東、某多多,都搜索了一遍,也找不到電擊器,也沒有搜索到可以購買的弩機。

  就在程世傑感覺有些失落的時候,他又開始搜索“大功率”三個關鍵詞,他本身是想購買一個大功率強光手電,盡管這玩意沒有危險,放在明朝,卻可以唬人。

  沒曾想隨著這個搜索關鍵詞彈出結果,居然大量野豬驅趕電擊器,這就是電棒,只不過是名稱不一樣。

  果然是漢語言博大精深。

  沒說的,程世傑趕緊下單。

  來到小區門口的收發室,有程世傑的十幾個快遞,雖然說宋康年說是物稀為貴,可他還是采取了大量的刀劍,就算不賣,至少也可以當作自衛武器。

  程世傑本想穿越回去,從後世再購買一些水晶製品,然而,經過試驗才知道,他每天最多可以回去一趟,而且只能攜帶身體可以背負的重量。

  他采購的五十柄刀劍,每柄重約三斤半,加上刀鞘共計五斤到六斤不等,結果,五十柄刀劍全重超過二百五六十斤,已經超出了程世傑可以背負的重量,他不僅無法帶過來這些刀劍,也不能啟動穿越。

  無奈之下,他隻好退選擇一些工藝品擺件和水晶飾品。

  當然,這些水晶飾品也沒有什麽高檔貨,他都是在義烏商貿城裡購買的,花了五千多塊,購買了一箱子,足足五十余斤重。

  這一次,程世傑並沒有直接穿越,而是去醫院探望了一下程家悅,好在不幸中的萬幸,程家悅的病情在醫院裡穩定下來。

  “要不咱們出院吧?”

  “不要!”

  程世傑苦笑道:“咱們那個小區太偏,晚上也不好打車,萬一有什麽意外,再來醫院也不容易……”

  “可是,這裡花錢!”

  “錢的事我來想辦法!”

  程世傑道:“要不,我在醫院裡看著,你回去洗洗澡。”

  “不用,房間裡可以洗,二十四小時有熱水。”

  “家悅想吃什麽好吃的?”

  ……

  程世傑帶著物品準備回到明末,突然感覺有些少了什麽,他趕緊騎著電動車去了藥店,購買了一個家用醫療箱,白藥、紗布以及消毒水,以備不時之需。

  來到明末的時候,宋康年已經不在劉記的東跨院,而是出去忙活買官的事情。

  待在東跨院左右無事,程世傑問道:“明遇,你會駕車嗎?”

  “不會!”

  “拿著銀子去雇傭一輛馬車,我要出去轉轉!”

  程世傑並非是不想走路,而是明朝乘車是身份的象征,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時間不長,沈明遇雇傭了一輛八九成新的馬車,而且帶著車夫,車夫是一名年過半百的老頭,姓周。

  程世傑坐著馬車,沈明遇與車夫老周坐在車前,沿著街道緩緩前行。

  “東家,咱們出哪?”

  “出城轉轉!”

  說到這裡,程世傑就感覺後悔了,因為出城他就聞到了一股難聞的臭味,不遠處蒼蠅滿天飛。

  程世傑掀開車簾,看著城外是一大片棚戶區,都是流民,衣衫襤櫻、蓬頭汙面,一臉呆滯。

  簡直就是哀鴻遍野,瘦骨伶仃的孩子要麽被插上草骨當貨物賣出去換取可取一家幾口暫時活下去的一點口糧,要麽守著父母的屍體喊著爹,喊著娘,那一聲聲絕望的呼喚像針一樣扎著人的心靈,那一雙雙呆滯而絕望的眼睛,讓人不忍心去看。

  城裡還好,守城士兵不讓流民進入。可城外密密麻麻至少數千上萬名流民,他們空洞無眼的眼睛,絕對的等待著死亡。

  這一幕,讓程世傑這個二十一世紀的靈魂感覺難以接受。

  “東家,咱們回去吧!”

  隨著程世傑的馬車出現,立刻吸引了無數流民的注意。

  “貴人行行好,給點吃的吧!”

  “過路的好心人求求你們發發慈悲,買下這個孩子吧,俺給伱們磕頭了!”

  “貴人,俺們的孩子聽話,勤快,吃的少,求求你們買下吧!”

  “這位老爺,求求你買下這孩子吧,俺給你磕頭了,俺給你磕頭了同……”

  麻煩而機械的聲音,讓程世傑感覺城裡城外,簡直就是冰火兩重天,這難道是經濟高度發達的山東?

  這個時候,這些災民中間,出現一群管事模樣的人,他們走在插標賣首的孩子或女子中間,伸手大手,掰開孩子或女子的嘴,看看他們的牙口,還有的則是用棍子抽打著孩子的身體,試探孩子的反應。

  就在這時,程世傑望著路邊的樹上,樹上懸掛著十幾具血肉模糊的屍體。幾名流民模樣的人,正在將樹上的屍體解下來,他們並不是為這些屍體收具,而是為了屍體身上破爛的衣裳。

  一具具屍體被剝得赤條條的,這些吊在樹上的屍體居然都是穿著破爛的軍服。

  看著程世傑盯著屍體出神。

  沈明遇解釋道:“東家,這些都是東江軍,前一陣子,就是他們跟登州軍打了起來,這些人都被吊死了!”

  就在程世傑收回目光的時候,突然看到一具屍體的手指在顫抖。

  “這個人還沒死!”

  程世傑下意識的說道。

  “沒死也快了,野狗不挑食!”

  那些正在收屍的人快速將這具還活著的人剝下衣服。

  程世傑看不下去了:“明遇,把這個人放在馬車上!”

  “可是東家你……”

  程世傑走下馬車,他現在沒有可以用的人手,買幾個人也行,反正他不差幾張嘴吃飯。

  程世傑的一身肥肉,讓流民感覺恐懼,特別是程世傑也提著一柄刀。

  “老爺,求求您買下孩子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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