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徐福,乃是秦天在大秦,所遇到的最虔誠求仙者。
就連始皇帝,雖然有篤信方士七年的經歷,但是他的內心中,顯然對所謂的神仙方士依舊心存懷疑。
只不過,他強迫自己去相信而已。
唯獨徐福,對神仙之事篤信到骨子裡,從未動搖。
在他僅剩一人一馬船漂泊在大洋上,數日無飲食,靠生吃螃蟹為生,卻依然鍥而不舍地一個人劃著馬船向著霞光之處前進時,就連秦天亦動容。
這便是秦天對扶蘇蒙恬亦避而不見,卻親自去大洋上為徐福逆天改命的原因。
修行,本身就是逆天行事。
不論是修仙,還是煉氣,皆是如此。
既然逆天,當然需要一顆百折不撓,九死不悔之心!
而徐福,亦是秦天所遇到的,最接近入道之人。
他本來就九死不悔,一片冰心,又師從鬼谷子,而鬼谷子雖然是縱橫家祖師,但是本身就是華夏養生第一人,所著學說與後世成熟期的道家頗為相近。
養生為何?自然是求活得更久,也就是,長生!
故鬼谷子,乃是華夏歷史上第一位從實際出發,以培神養體的方式謀求長生者,而不是依靠一些玄之又玄的理論。
作為他的關門弟子,徐福沒有學習鬼谷子的縱橫術,而是全盤繼承了鬼谷子的《本經陰符七術》,其對道的理解,已然與後世道家相差無幾。
而徐福自己,以秦天為其批命的結果來看,本身亦是道心通透之人。
秦天甚至可以想見,若是徐福早生千年,他根本就無需出海尋訪仙緣,因為他自己就能夠體會到仙緣,無需任何神仙之流的點化。
這便是所謂的天人感應,天人感應乃是指天地,抑或稱天道與人之間的交感。天道與人交感,乃生天人。此便是所謂的應運而生。
譬如在後世歷史小說中總是作為某個隱秘之地存在的華胥之國,其創建者便是華胥。華胥至雷澤,即雷神所居住的水邊,見一巨腳印,華胥異而踩之,由此受孕,誕伏羲。
這便是商周時的天人感應,彼時天人感應極為頻繁,傳說中此時天地間尚有建木,溝通上天與人間。
若是徐福生在此時,他早就已經感受到天道,便是不入道,亦離大道不遠。
然而,他生在了大秦。
此是末法時代!
末法時代,天地大亂,道基崩毀,法則混亂,道統斷絕。
世間再無天人感應,建木亦已經中斷,不知所蹤。
天地之間,再無入道之途!
自此,世間聖人絕跡,仙人亦再不現人間,天下間只剩下一群雞鳴狗盜之徒,以所謂神仙方士之言欺瞞天下。
其中縱有虔誠如徐福者,一片向道之心,亦只能虛度一生,永遠無法得窺大道之所在。
這便是,末法時代!
大秦,只不過是末法時代之始!
其後兩年多年,依然處在末法時代之中,可謂是千古如長夜!
不過,現在世間,出了一個秦天!
天地有道,弘法是道,末法,亦是道!
天下萬物皆在道中,而天道為末法,自然無人無物可入道。
然而,秦天不同。
秦天,並非是大秦之人,他乃是後世至此,無論是後世之天道,還是大秦之天道,都無法約束他!
他乃是跳出天道之外,末法,對他沒有任何影響!
是故,他方才能夠在雲夢山觀雲海數年,便以煉化氤氳之氣而入道!
而秦天入道,世間便有了學拳之古猿,行雲之蛟龍,以及能煉製仙丹,招來天劫的徐福!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只不過……”
秦天臉色平靜,唯有眼眸中,若有歎息之色。
“天下雖不同,而大秦之亡,卻不可逆轉!”
“此為大勢所趨,亦是末法時代之征兆!”
“無論扶蘇與胡亥,誰為秦二世,皆無法改變這個結局。”
“唯一之區別,僅僅只是秦亡,還是天下皆亡而已!”
他手指微微一動,海面上突然霧氣翻湧,霎時間組成一幅畫卷。
那是一座泥濘不堪的荒山,荒山之上,旌旗招展,只不過由於被雨打濕,便是飄揚之時,亦是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
而旌旗之下,乃是一處大營,營中的軍卒皆是秦兵打扮,然而他們臉上卻完全沒有大秦悍卒那種氣吞天下的霸氣,有的只是彷徨無計。
一聲呦呦狐鳴突然在大營旁的荒山中響起,一個怪異的聲音隨即傳來,響徹四方。
“大楚興,陳勝王!”
霧氣組成的畫卷變幻,荒山隱去,一名身穿黑甲的武將出現在畫卷中。
他神情冷峻地端坐在一匹黑色的神駿戰馬上,不遠處的輕車中,有一抹紅色的倩影,正隔著珠簾,深情地凝視這名武將。
然而冷峻武將此時並未看那抹紅色倩影,他的目光,不離稍瞬地看向身前不遠處。
而在他面前,是一片連綿三百裡的巨大篝火!
篝火衝天而起,無數華章樓台,在烈火中倒塌,奇珍異寶,皆付之一炬!
有士卒揮著乾戈狂熱地大喊:“霸王,霸王!”
衝天的火焰隱去,延綿三百裡的阿房宮亦隱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間小小的竹室。
竹室之中,燃著一個小小的火爐,一個淺淺的酒盤此時正放在爐火上。
酒盤中裝著清水,白霧蒸騰而起,中間一把小巧玲瓏的酒壺突然被一隻大手抓起。
大手的主人是一位面色白淨,頗有鷹視狼顧之相的中年男子,他對面的那名男子神色雍容,雙耳耳垂極大,幾欲及肩。
“今天下英雄,”白淨男子目光深邃,他輕輕將一顆青梅放入酒壺之中,而後替大耳男子滿上酒盞,意味深長地繼續開口,“唯使君與操爾!”
有鼓角之聲傳來,華夏大地無處不戰,殺聲直衝霄漢。
鼓角諍鳴,漸漸響成一片,有金鐵之聲傳出,而竹室亦漸漸為水氣所縈繞,化作一片慘白。
慘白的不是霧氣,而是一座骨山,一座足足有四五丈高的巨大骨山!
骨山皆是人骨堆成,從骨頭粗細以及牙齒殘留情況看,其中男女老少皆有,只不過婦孺佔多,骨頭上布滿牙印,顯然這座骨山,乃是人被烹食後所遺。
一名戎裝的粗豪漢子手中的長劍依舊在滴血,他身前躺著一名發須焦黃,明顯帶著胡人特征的男子,後者手上還拿著一條細嫩,一看就出自嬰兒的大腿。
一面旌旗在粗豪漢子身後獵獵作響,上書“天王”兩個大字。然而粗豪漢子此時卻絲毫沒有所謂天王的威勢,有的只是痛徹心扉的慘烈。
他高高地昂起頭,看著身前高聳的骨山,眼中竟然滴出幾滴血淚。
“吾北地漢人本有三百萬戶,丁五百萬,口一千四百萬有余。”
“短短數年之間,僅於五十萬戶不到,丁口不足兩百萬!”
“余者,或死在焦土之下,或溺死大河之中,乃至喪身胡人之口!”
“蒼天鑒之,非閔殘暴,實是吾等漢人,已至滅種之邊緣!”
“吾不願喪生胡人之口,吾亦不願坐視吾之漢民,葬身胡人腹中!”
“蒼天鑒之,閔今日向天下立誓。”
“六夷之內,敢稱兵杖者斬之!”
“與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其所之!”
“內外趙人,斬一胡首者,文官進位三等,武職奚拜牙門!”
“此為殺胡令!今日閔立此令,殺吾漢民者,吾誓不與其共戴天,至死方休!”
“天鑒之,吾漢人之祖佑之!”
骨山遠去,天王之血淚亦遠去,霧氣翻湧之間,一切幻象皆消失不見,海面上,唯留一聲歎息。
歎息自然是秦天發出來的,他靜靜地立在碧波之上,神色唏噓。
他是天人,早就超脫於人世間,不以物喜,不已己悲。
所謂的黎民,於他而言,已經和螻蟻無異。
便是王侯將相,於他眼中,亦是如同浮雲。
然而,縱使再無情,再視天下如螻蟻,天下億萬螻蟻的生命加起來,依然足以讓他動容。
他一直在推算天地大變,以及大亂之源。
直到此時此刻,他已經無限接近所謂天人之境,方才窺破了天機。
大秦,不是末法之終,而是末法之始。
大秦之亂,亦不是亂世之終,而是大亂之始!
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
上古時期,人和野獸無異。
茹毛飲血,不知禮儀,亦無廉恥。其力不如猿,奔不及馬,爪牙不如虎豹豺狼,每日裡東躲西藏,唯求能夠在蠻荒之間活下去。
彼時人僅僅只是野獸的腹中之食而已。便是不死於獸腹,亦死於寒冷,饑餓,疾病……
突然有一天,有異人為燧人氏者,教會了大家用火。
自此,人終於開始與野獸區分開來。有了火,人便無需懼怕黑夜中的野獸,因為野獸怕火而人不怕。
有了火,自此便無需再茹毛飲血,可以將獵獲的野獸毛羽燒掉,吃熟食。
有了火,便可以用火將硬木前端燒焦,然後製成標槍或者長矛,亦可用火烤將木頭彎曲,製成弓箭。
最重要的是,有了火,便有了安全而光明的漫漫長夜,可以用來繁衍後代,可以用來聊天談心,也可以用來在岩壁上作畫。
然而此時之人,依然只是勉強算人而已,畢竟野獸並不是日日都能夠獵到,肉也不是日日都得吃,饑一頓飽一頓,與野獸同。
畢竟人之所以為人,僅僅只因為人能得溫飽二字而已。此時溫有火,飽卻不可及,如何稱人?
而後又有一位異人,以大悲憫之心,嘗盡百草,從中選出五種人可食之之物,率領大家烹而食之,收而種之。
自此,人開始順應天時,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既得溫,亦得飽,終於與野獸不同。
然而此時雖然人已經有別於野獸,但是依舊算不得真正的人。
因為溫飽雖得,卻既無人的智慧,又無人的禮儀和尊嚴。
智慧,其實就是生活的經驗,經驗需要傳承。而禮儀與尊嚴,則需要知識,知識需要載體。
渾渾噩噩不知道多少年,終於有一日,有異人名倉頡者,以鳥跡獸行為引,以上古之人所留圖畫為本,融入日月山川草木之圖騰,乃成文字。
曰:“戊己甲乙,居首共友,所至列世,式氣光明,左互從家,受赤水尊,戈乾斧芾!”
戊是兵器,長柄斧鉞。而己同弋,指弓箭上的繩子,代表弓箭。
甲為象形,草木萌發之態,乙亦為象形,草木彎彎曲曲地長出來。
黃帝武德充沛,而炎帝為天下人嘗遍百草,教會大家種植,是故,戊己甲乙就是指炎黃二帝。
教會我們用兵器打獵的,教會我們種植的,他們住在我們為他們建起的廟堂之中,接受我們的崇敬和禮拜。
我們要繼往開來,學習先祖們的態度,領會他們的精神,將我們所學會的東西一代代地傳下去。
他們是我們的共主,告訴我們應該如何前進,就像日月照耀大地一樣,不管我們到底來自什麽部落,都像山中的霧氣一般,無分彼此。
我們相輔相攜,彼此扶持,像藤曼一般纏繞在一起,我們就是一家人。
我們用火烤熟食物,我們圍在火邊喝酒,我們要打更多的獵,建造更多的房子,開墾更多的田地……
倉頡所造之字後世已經隻余二十八字,二十八字所勾畫出來的,正是上古之場景。
上古之時已經有酒,只不過此時的酒還是天然發酵,先民偶然得之。至殷商時,已經出現了人工釀酒,也發明了“酒”字。
倉頡歌頌聖人,他自己亦是聖人,乃是文聖!
正是一代又一代的聖人,庇佑華夏之民,替華夏之民指引方向,讓華夏之民成為今日得溫飽,知禮儀的模樣。
然而,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此話的本意並不是世人所想的天地殘暴,而是指,在天地眼中,萬物一視同仁。
人類自封為萬物之靈,然而在天道眼中,與草狗並無區別,跟野獸也無異。
但是……
人不願意為野獸,如何?
天道不許!
是故……
聖人出,以人道代天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