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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小日子過的真好》394.第394章 康西草原
  第394章 康西草原
  黎援朝和鍾躍民說了好半天的好話,這才小心問道,“哥,知道康西草原不?”

  楚向前一愣,仔細想想,很快從以前見過的京城地圖上,回憶起康西草原在哪。

  “延慶八達嶺長城西邊的草場?”

  黎援朝和鍾躍民同時對楚向前豎起大拇指,然後看了眼孫大爺,楚向前見狀,笑著說道,“人家孫大爺的資歷,說不定比你們父輩都要深,說話快說。”

  黎援朝和鍾躍民一楞,隨後想自己孫大爺的年齡比自己父母大,確實有可能比自己父輩參軍都早。

  萬一這老頭很早以前就是班長、排長,保不齊就是某個大佬的班長、排長。

  這種事真不是沒可能。

  “我聽說兩三個月前,那邊把軍馬轉移走了,不過草場雖然也出現了乾旱跡象,卻不是完全沒牧草。

  空了這麽久後,那邊的野兔、松雞、野鴨、斑鳩、黃鼠什麽的,一下子就多了起來。”

  楚向前聽完就知道這兩小子的意思。

  無非是告訴自己一個還有獵物可以打的地方,想著等自己弄到野兔、松雞什麽的,也能好好吃一頓。

  而且,那邊因為之前是養馬的草場,一般人不會進入,以至於軍馬被轉移走後,一下子忽然成了不受人類打擾的天然草場。

  可惜這些小子或許會玩槍,但水平嘛或許僅僅只是會開槍。

  而且用槍打獵,步槍威力太大,一槍下去,打中小動物,說不定肉就少一半。

  獵槍有效殺傷范圍只有20、30米,對付野兔、松雞、野鴨、斑鳩、黃鼠什麽的可不容易。

  不會潛伏和狩獵技能,還沒靠近,獵物就跑了。

  楚向前現在又不缺吃的,實在沒多少興趣來回跑好幾天,就為了些松雞、野鴨什麽的。

  “沒空,真要打獵,直接去找野豬、鹿什麽的,那才叫收益高。為了幾隻野兔就跑出去好幾天,那叫浪費時間。”

  可沒幾秒,楚向前忽然想起了自己答應給上頭的20匹汗血馬。

  既然康西草原,以前的軍馬轉移走了,那自己是不是有可能把那邊買下來?

  這念頭一出來,楚向前就在心裡給否了。

  這年代怎麽可能還往外賣好幾萬畝,兩三千萬平方米的草場?
  反正自己在國外,隨隨便便就能買到大量的牧場。

  即便是在港島,只要肯花大價錢,西貢那邊有好幾個大島,很適合做草場。

  而且離內地的東平洲,或者叫東平島,也就是薛建榮即將駐守的那個島非常近。

  要是嫌棄西貢離九龍和本島有些遠。

  那就自己花點錢,改造清水灣南邊幾公裡,柴灣東邊幾公裡的東龍島,輕松就能改造成牧場。

  不過,要是康西草原的環境不錯,或許可以建議上頭,在那邊養幾匹汗血馬,慢慢擴大成一個小族群。

  而且楚向前相信,上頭明知道一匹汗血馬,在港島能賣7萬、甚至9萬英鎊的價格。

  還真有可能會為了那20頭汗血馬,把整個康西草原都列為汗血馬繁育基地。

  畢竟以價格算,9萬英鎊等於167萬天朝幣。

  一匹汗血就抵得上,一兩千匹蒙古馬。

  黎援朝和鍾躍民見他拒絕,立馬急了。

  “哥,那邊可不止野兔、松雞、野鴨,聽說還有不少野羊,一頭一百多斤,弄上三五頭,夠我們吃好久了。”

  楚向前心裡一樂,看樣子,這群小子為了一口吃的,應該願意付出點什麽。

  故意裝作沒興趣的樣子繼續搖頭,“有那個時間,我還不如去十三陵或者去過的門頭溝野山坡那邊的深處,弄幾頭野豬什麽的回來。”

  黎援朝和鍾躍民一愣,暗道這也不是不行啊。

  楚向前不由嘴角一笑,反正這些小子為的就是一口吃的。

  自己順便從他們手裡弄點好東西,再偷偷去康西草原看看,既拿好處,又能保密。

  而且現在有不是雪後的山裡,夏天進山比冬天更讓人難受。

  蚊蟲、毒蛇、阻擋視線和利於野獸隱藏的植被,全是麻煩。

  所以楚向前傻了才會這時候進山。

  但去草原上的話,唯一的大麻煩就是蚊蟲。

  可白天去逛逛,晚上直接進入新手村。

  待個兩三天還是很容易的。

  所以不等黎援朝和鍾躍民開口,楚向前自己就搖搖頭,“算了,我又不缺吃的,還是把山裡的獵物,留給附近的村民。

  而且,上次我回林場,周圍就連老鼠都得躲著人。

  其他的獵物也比以前少了很多。打獵的難度一下子上升了好幾倍。

  實在有些得不償失。”

  黎援朝和鍾躍民這下抓瞎了,楚向前這個出名的厲害獵手不願意進山,或者去草原,那自己這些人再想吃肉,也只能自己想辦法。

  可帶著槍進山,別說自己等人沒任何經驗,光是帶槍出去家裡知道後,鐵定會打斷自己等人的腿。

  更別說,槍也沒那麽容易拿到的。

  反倒是楚向前用弓箭,再帶上兩條獵狗和一兩天的口糧和水,那是隨時隨地就能出發。

  黎援朝總算比鍾躍民更聰明點,想到楚向前說‘得不償失’。

  不由暗罵自己一句,想了想後說道,“哥,我家裡好像還有好幾箱子前年的茅台。要不,我們用酒和您換肉?”

  楚向前一愣,暗道尼瑪的該不會是5星茅台吧?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茅台一開始並不是國宴酒。

  49年時,用還是山西汾酒,再以竹葉青為備用酒。

  原因很簡單,當時的茅台還是小作坊,根本沒法大規模供應。

  距離又太遠,沒法保證大量茅台能順利抵達京城。

  可山西離京城近,又在掌控中,自然而然選了同為天朝名酒的汾酒。

  直到52年,茅台才被確定為國宴酒。

  但當時的產量還是很難提升上去,57年時,也不過生產了200多噸。

  而且用還不是白瓷瓶。

  58年生產了五百多噸,但白瓷瓶和後世的還是有些不同。

  而一瓶58年的茅台,僅僅是60年的現在,私人之間買賣的話,已經要十幾、二十塊錢了。

  要不然黎援朝也不敢說,用幾箱子的茅台酒,去換一頭或者好幾頭野豬。

  畢竟現在的大米都要1塊5了,肉自然更貴。

  楚向前笑著對黎援朝問道,“你小子就不怕被你爹打斷了腿?”

  黎援朝嘿嘿一笑,“大不了我把一部分的野豬肉,拿去和人換去年或者今年的茅台。

  我爹知道後,肯定只會裝作不知道。

  剩下的野豬肉,留下幾十斤自己吃。

  或者拿去換成糧食,大家夥分一分。

  再給我們這些人住的幾個三個大院,家裡有困難的發小一些糧食。

  我爹別說打我了,還得誇我。”
    楚向前對黎援朝豎起大拇指,難怪這小子是他們這一夥大院子弟裡,將來混得最好的。

  不過這小子在電視劇裡,最後賺了國內的錢,卻跑去國外了。

  但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例子實在太多了。

  至於鍾躍民,這家夥就是個傻子。

  男人多愁善感,從事文藝工作的還好,其他的那就是廢物。

  楚向前看了看手表,然後對黎援朝和鍾躍民說道,“叫上一兩個人跟援朝回家,東西拿過來我看看。

  合適的話,我這當哥哥的也不囉嗦,明天就去野山坡那邊看看。

  運氣好,打到野豬的話。

  一斤野豬肉3塊錢。你們那茅台,10塊錢一瓶”

  黎援朝和鍾躍民大喜,前年的茅台確實有過,能買到20一瓶的例子。

  但那是極少數,或者有價,卻沒幾個人買。

  更別說現在是糧食和肉更珍貴。

  想喝酒的話,汾酒、竹葉青、二鍋頭都能喝。

  專門喝茅台的,他們這群人認識的人裡,好像也就楚向前才有這習慣。

  兩個小子忙不迭的點頭,出門就喊上幾個人,騎著自行車就走。

  等人走了,一直抽煙不說話的孫大爺,指著楚向前笑罵道,“你這當大哥的,居然還這麽算計小兄弟。

  等他們長大了,保不齊就在心裡罵你。”

  楚向前聳聳肩,“孫大爺,您這可冤枉我了,公平互換,你情我願。

  沒眼力,也沒長遠眼光,那只能說他們經歷的還太少。

  再說,你看著吧,這群小子今後十年、二十年裡,保管在我面前,全都得老老實實。

  而且,這年頭,也就我這當大哥的,舍得時不時的請他們吃肉。

  等他們被人欺負了,還肯出頭幫他們找回面子。

  所以,我喝他們幾瓶酒,那是心安理得。”

  孫大爺無奈搖搖頭,當大哥的不要臉,又能說會道,還舍得花錢。

  一群半大小子,確實會被他哄得乖乖聽話。

  甚至情分到了,忽悠他們衝鋒陷陣都沒問題。

  不過,孫大爺和楚向前關系好,又看他順眼。

  心裡自然是向著他的。

  半個小時後,不僅黎援朝家的3箱子30瓶茅台帶了過來,幾個家裡也藏著前幾年出產的茅台的小子,也把這酒,一箱子的帶了回來。

  一共4箱子58年的茅台,還有3箱子57年內銷茅台。

  楚向前看的眼睛直發楞,58年白瓷茅台,未來的好像拍出過兩百六七十萬的價格。

  57年的也拍出過兩百萬出頭。

  當然,楚向前此時的心態,已經和去年有很大不同了。

  收藏酒沒問題,但他沒想過賣掉。

  而是今後逢年過節,或者遇到喜慶事時拿出來喝。

  不僅自己享受了,在朋友、家人面前也是漲面子的事。

  70瓶茅台作價700塊,別說過上幾十年了,現在拿去港島請客用這酒,保管客人會更滿意。

  而700塊,不過是200斤的野豬肉。

  新手村刷新的野豬,一頭分割出來的肉,差不多就有兩百多斤。

  想想就覺得這買賣能做,還不用自己真跑去山裡,花費兩天時間去打獵。

  看完之後,楚向前把酒一箱箱綁在自行車後架,和專門折疊的貨架上,騎上自行車就走。

  在外面晃悠了二十幾分鍾,才帶著一瓶虎骨酒,還有錢國泰調往港島的1萬瓶竹葉青裡,拿出5瓶子出來。

  黎援朝等人看到這5瓶酒,不由咧嘴笑了起來。

  這種出口酒,5港幣一瓶,換算成天朝幣,差不多5.8。

  在黎援朝這些人看來,這酒比茅台更好,畢竟是實打實的藥酒。

  而孫大爺只是聞了聞虎骨酒,就動容起來,拉著楚向前走到一旁小聲問道。

  “還有嘛,我花錢買。”

  楚向前一聽就知道是給別人買。既然這樣,當如不能白送。

  “一根大黃魚一瓶。”

  孫大爺一驚,“這、這麽貴?”

  楚向前聳聳肩,“全副虎骨,外加虎骨培元丹,一根大黃魚一斤,童叟無欺。”

  孫大爺想了想點頭道,“我先要2瓶。”

  楚向前自然不會嫌少,“過兩天再給你。”

  孫大爺這才放心下來,同時,楚向前得信譽還是很高的。
——
  剛談好,食堂那邊就有人喊著飯做好了。

  四根牛蹄分成塊,足足有16根巴掌大小的皮帶筋肉骨頭。

  加上牛舌、牛尾巴,十個人不到,光是吃這些也能混個7分飽。

  再喝點酒,喝一碗燉的肉湯,肚子一下子就圓鼓鼓起來。

  一群小子5瓶酒下去,最後個個只是半醉,不是勾肩搭背瞎聊,就是說些吹牛。

  只是吃了一根牛小腿骨的楚向前,也沒多喝酒,見孫大爺喝完最後一杯,就放下筷子。

  立馬對著一群小子說道,“吃完了就給我收拾乾淨,免得下次借用人家的廚房,就沒那麽容易了。”

  黎援朝等人忙不迭的點頭,把酒全幹了,再把肉湯都喝乾淨。

  這才一起動手,把廚房收拾的乾乾淨淨。

  隔天,楚向前照例盯著愛國、愛民扎馬步。

  愛林這小子還想偷懶,可愛國、愛民以前管不到他。

  現在這小子跟著二嬸進了城,兄弟倆如何肯放過他。

  自然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威逼利誘一番,拉著愛林一起吃苦。

  楚向前也不管,而且在他心裡,讓愛林吃些苦頭也是好事。

  這小子因為是小兒子,平時確實有點嬌慣。

  只有愛秋這小東西,學著楚向前的樣子,背著小手在背後,盯著三個哥哥。

  甚至看到愛林馬步不標準,立馬就會拉著楚向前的手,指著愛林說他沒做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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