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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起源阿卡姆》第101章 林恩的三位一體
  第101章 林恩的三位一體

  “阿這……”

  林恩略微有些遲疑,隨後就開始了瘋狂的自辯模式。

  “這和我有什麽關系呀,我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有志青年,我牙都沒刷就出來做好事,怎麽也不能把我歸類到犯罪分子當中吧。”

  一拍腦袋,林恩恍然大悟道:“對了!樓下!就剛才,有兩個人妄圖持械搶劫,小腿那麽粗的實心鋼棍差點就掄我腦袋上了,要不是我跑得快,這會兒你就見不到我了。

  我說,戈登啊,這哥譚市的市民安全如此得不到保障,你作為警署的一把手,是有一定的責任滴~
  不過你放心!我不會投訴伱的。”

  林恩是一頓輸出,滿口謊話,先把自己摘出去,又把戈登繞進去,幾句話說完,倒變成戈登對不起他了。

  戈登年輕的時候就是一個喜歡做事多過喜歡說話的性格,和老蝙蝠這種說三句話突然沒影了的夥伴合作了這麽久,哪來的本事應對林恩這樣的混蛋。

  氣的用手指一直指著林恩點點點的,戈登這幅樣子林恩都害怕自己別再一下子給老頭兒氣過去。

  “你!還!敢!說!”

  戈登是咬牙切齒的說出了這句話:“你是哥譚的市民麽,樓底下是吧,剛才那兩個人也跑到我那報案去了,凶手也是你!”

  “冷靜,放輕松……”

  “這句話就是你嚇唬他們用的!證詞上都有!”

  眼看戈登好像真的有點生氣,林恩也有點麻了,估計自己剛才在樓底下騎車的時間太長了,可按林恩的推算,也就是一千多個人而已啊。

  “你們那……辦公區域那麽小嗎?”

  “林……”

  “玩笑!絕對是玩笑,不信你可以問他,百特曼可以給我作證,那絕對和我無關!”

  戈登又把目光轉向了一直看熱鬧的百特曼。

  百特曼老爺以前也沒經歷過這個啊,從來他都是領隊,哪有兩邊都拿捏他的時候。於是,一番權衡利弊之後百特曼選擇了遵從內心的原則,做一個真實的自己。

  “那是林恩的能力,他剛才才跟我說的。”

  林恩後悔了。

  他剛才應該把百特曼退推下去的。反正他是蝙蝠,又摔不死。

  “這個……”

  林恩雙手一攤,又開始給自己辯解:“那都是誤會啦……再說我也沒有造成什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啥的吧。

  哦!你別不承認,肯定有人去你那自首去了,這是我的功勞!”

  喊了兩句之後,戈登的氣也消了一些,終於能不那麽扯著嗓子喊了。

  聽到林恩這麽說之後,戈登沒好氣的哼了一聲:“哼!那些是誤會,那我問你,樓下分那個28歲的死掉的人,也是誤會嗎。

  就因為他想搶劫你?林恩,你完全可以把他當成灰塵一樣毫不在意的忽略掉,哪怕……哪怕你只是打斷他的手呢!”

  林恩回頭看了一眼百特曼,莫非你當年剛回來的時候,人家偷麵包你打斷人家的手,就是因為戈登幫你出的主意?
  林恩的眼神太過深奧,畢竟面具上一個動態表情包小人兒再怎麽使用眼神,蝙蝠俠也沒辦法把他翻譯成這麽大一段話。

  於是,狀若無意的低下頭,百特曼選擇了視而不見。

  只要我沒看到戈登問林恩,那他就沒問過。聽到的不算。因為錄音不能做證據。

  什麽叫遵守法律?

  還得是蝙蝠俠啊。

  “戈登。”

  林恩站起來,面具上的表情變成了嚴肅且正經的模樣。

  “假如。”

  他慢慢的的說道:“我是說,假如。假如他今天真的打中了我。假如我扛不住那一棍子倒下了,假如我死在了雨水中呢。”

  戈登似乎沒料到林恩居然真的和他如此正經的討論起來,一時有些愣神。隨即,戈登也嚴肅到:“林恩,你手中有槍,你是超能力者,你一個人就能掃清整個法爾科內的勢力,這個假如,在你身上是不成立的。

  你承認嗎。”

  林恩點頭:“我承認。”

  他笑了一聲,又問道:“那,換一種說法。假如,他今天打的不是我呢。假如他打中了一個抱著剛放學的孩子趕路回家的母親呢。假如他打中了一個拄著拐杖艱難躲雨的老人呢。假如他打中了一個殘疾人?一個小孩子?

  戈登,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對生活的基本要求並沒有多麽高,多麽誇張。

  安全,能自然死亡的安全。僅僅是這樣而已。

  而我確定,哥譚的市民,大部分都是普通人。

  你承認嗎。”

  戈登這次點頭變得有些艱難:“我……承認。可………林恩,法律裡,沒有假如這一項罪名。”

  林恩再次笑了出來,把蝙蝠俠也拉進了辯論當中。

  “那麽,今天我束手就擒,讓這位百特曼先生把我抓起來,我會如何?”

  蝙蝠俠的聲音粗重且低沉的響起:“以你的精神狀態,你會被送進阿卡姆。”

  啪。

  林恩打了一個響指:“所以,我就受到法律製裁了,對嗎。”

  戈登:“…………”

  “那麽……”

  林恩緊接著說道:“我會從哪裡逃跑嗎。”

  他緩緩轉身,環視著戈登和蝙蝠俠:“我會被釋放嗎。”

  “我會回歸,然後再一次的犯下這樣的錯誤嗎。”

  “我還會受到怎樣的審判呢。”

  “我會不會主動逃跑呢。”

  “我有這個能力在逃跑後因為不高興而更加的肆無忌憚,主動報復嗎。”

  林恩的問題一個接一個,把蝙蝠俠和戈登都問沉默了。

  直到林恩的聲音沉下很久之後,戈登的回答才遲遲來到:“這是詭辯。你立足的基調始終是假如,是可能。

  這並不能作為法律判斷的標準。”

  “哈哈哈哈!”

  林恩擁抱了一下戈登,激動的親吻著他的額頭。

  不過親都親在了自己的面具上。

  “我是假如。沒錯。戈登,問你一個問題。”

  戈登不回答林恩,只是孤獨的站在風裡,被哥譚最高的大樓樓頂的夜風扯著衣服,輕輕的搖晃。

  曾幾何時,這個瘦小的老頭,也是哥譚真正的單挑王者啊。

  放慢了一些語氣,少有的,林恩讓自己顯得不那麽有攻擊性。

  “戈登啊,你肯定是翻看過卷宗才過來的。那兩個從我手中逃脫的年輕人,你一定很了解。

  他們以前犯罪過嗎。

  好,你不回答,沒關系。”

  林恩的聲音逐漸冷漠無情,像是在播報一些無關緊要的辦公用品一樣:“他們肯定沒犯過什麽大錯,因為他們本身就是沒本事,又不想努力,還滿心仇視他人的人。

  他們不想自己賺錢,也不想看著別人賺錢。

  不敢去做什麽很嚴重的犯罪行為,但每天都在做一些擾亂別人生活的事情。

  他們會偷東西,不夠被審判那種。

  他們會整晚在樓下鬼叫,不夠被審判那種。

  他們會站在大街上辱罵別人,不夠被審判那種。

  他們會開著一輛破車,瘋狂的變道,瘋狂的按喇叭,當然,這也不夠被審判。

  他們會這個會那個……他們會的可太多了啊……

  但,每次。每一次啊,戈登,你們都把他們重新放出來了。你看。”

  林恩拉著戈登的手,抬起他的手指著遠處街區一群開著車,騎著摩托,拍成車隊在街頭肆意妄為的人。

  “你們會怎麽處理他們。用你那個什麽法律。罰錢嗎。還是根本就不管。”

  不等戈登回話,林恩又去攬住了蝙蝠俠的肩膀,親密的好像親生兄弟一樣。

  “你呢,我偉大的百特曼老爺。你守護著哥譚,日以繼夜,真是讓我感動。”

  蝙蝠俠沒有動作,也沒打開林恩攬著他的手,只是扭頭看向林恩:“我就說了一句話。”

  “嗐,跟那個有什麽關系。你看,你把我抓進阿卡姆,就像你把別人抓進去一樣。

  他們從阿卡姆跑出來了,然後再外面殺個人啦,放個火啦~
  然後你又把他們抓進去。

  抓了放放了抓,抓了放放了抓……我光是說這兩句話我都覺得有點煩了。你呢。”

  百特曼看著林恩道:“我明白你要說什麽,我也想過這個問題。

  可是,如果你去殺了他們,那你會不會有一天也墮入黑暗呢,林恩。”

  “呦吼!”

  林恩一聲怪叫,跳到了戈登身前,一個雙腳離地的摟脖動作,把自己變到了不知所措的戈登懷裡。

  還是特碼的公主抱。

  “這就要讓我們的好夥伴,戈登先生用他的知識來回答你了。

  百特曼先生,法律,不講假如,不講有可能。我不能因為有可能會走上某條路,就不去走路了,對嗎。”

  戈登艱難的點頭:“對。林恩,我抱不動你,你趕緊給我跳到一邊去!”

  “我不管這些什麽理論,什麽假如。”

  蝙蝠俠走到林恩的身邊,正視著林恩眼睛的位置:“我隻問你,如果真的有那一天,又如何!”

  林恩不像百特曼那麽激動,只是淡定的聳聳肩:“你知道答案的,還用我再告訴你一遍嗎。”

  張開雙臂,林恩緩緩的擁住了蝙蝠俠,慢慢用力,緊緊的抱住了他。

  “就像……我當初對你說的一樣。如果有那樣的一天,我會很歡迎你來殺了我。”

  拍拍他的後背,林恩的面具上呈現出一個大大的,燦爛的笑容:“我比較喜歡向日葵,可以在我的墳前多種幾棵。”

  幾個月之前,在另一個地方,另一個深夜裡,蝙蝠俠和林恩之間曾經有過一次差不多一樣的對話。

  那次,蝙蝠俠也差不多問了林恩同樣的問題。

  而林恩給出的答案是:如果有那一天,我會殺了你的。

  此時此刻,恰如彼時彼刻。

  他看著他,而他同樣看著他。

  他們再一次的達成了共識,確認了彼此都是能托付性命的那種狠人。

  真!托付性命!

  “林恩。”

  老蝙蝠的嗓音依舊低沉且沙啞,他看著林恩也擁抱了他一下,在林恩耳邊緩緩說道:“為我種一些冬青樹吧。”

  “哈哈哈哈哈!肯定肯定!”

  林恩啪啪的拍著蝙蝠俠的後背,拍的都是裝甲,震的自己手生疼,於是改拍為錘,咚咚的響。

  和老蝙蝠幾乎同時松手,林恩不像老蝙蝠那麽自矜,嘻嘻哈哈的又去擁抱戈登,一個勁兒的問戈登喜歡什麽花什麽樹。

  “行了行了行了,什麽都行,杉樹楓樹松樹都行。林恩,我年級大了,可挨不了你的拳頭。”

  “誒~!這叫什麽話。”

  林恩還是拍了戈登的肩膀兩下,震的老頭半邊身子都有點麻。

  “那,我就走了啊。”

  蝙蝠俠開口:“我還有事情沒問你呢。很多事情。”

  林恩已經開始往回走了,一邊走一邊擺手:“明天再問明天再問,再和你們倆說一會天都亮了。”

  “林恩!”

  蝙蝠俠大喊:“把那朵雲彩再借給我用幾天!”

  林恩又急匆匆的往回走,一邊走一邊從衣服下擺伸手進去,直到走到蝙蝠俠身前,把那朵雲彩掏了出來,又遞給他一個大氣球。

  蝙蝠俠沒接那個氣球:“我可以直接坐在雲彩上,用不到這個。”

  “法克!”

  林恩想起來了,老蝙蝠是被這朵雲彩認可的人。

  艸!到底誰才是主角!
  不過……他仔細想了一下,回憶了一下老蝙蝠的戰績。

  各色的燈戒、神經毒素的免疫、硬抗稻草人毒氣、坐上智慧之神的椅子還成功的脫離了那把椅子…………

  嘶……確實惹不起啊。這位才是真正的DC位面之子,純純的唯一主角啊。

  咂咂嘴,林恩歎息著搖頭:“行吧。”

  說完,垂頭喪氣的就往回走。

  “林恩,你要去哪,我應該去哪找你。”

  “過幾天你自己就知道了。會有人告訴你的。”

  關上門,林恩離開了天台。

  “唉……”

  戈登歎了口氣,也不管天台剛下完雨還濕不濕的問題了,直接坐在一個四方的大信號燈上面。

  “林恩肯定又出去做他的那個什麽技能練習去了。我感覺明天警署裡可能會被擠爆炸。”

  說完之後,戈登看了一眼正在對著雲彩發呆的蝙蝠俠,輕聲道:“我知道自己堅持的東西肯定沒錯。但……”

  “但林恩說的有道理。”

  蝙蝠俠接過話來:“你,我,他。我們三個,目標從來都是一致的,只是做法不同而已。

  盡管不願意承認,但我不得不說的是,我們一直需要林恩,但林恩一直不需要我們。”

  戈登想了想,搖頭道:“不對。他需要我們。從來都需要。

  他需要一個人提醒他,應該往什麽方向偏離,而不應該往相反的方向偏離。”

  “嗯……你說的對……”

  輕輕拍打著那朵雲彩,蝙蝠俠輕聲自語道:“你和我又何嘗不是呢……”

  一陣清涼的風吹拂過來,天空的雲彩散開了一些,露出了遙遠天邊的一抹白。

  “黎明了嗎……”

  蝙蝠俠輕輕的呢喃道。

   怎樣,我成功啦!
    大家,新年快樂呀!

    順便,推一本朋友的書,點這點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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