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財務報表
【支出】
簽約:1,000,000.00元
工資:458,139.32元
直播:235,492.50元
租車:59,600.00元
接待:56,822.60元
職教:25,690.00元
推廣:8,263.46元
差旅:6,381.30元
辦公:2,681.90元
水電網:2,618.27元
其他:7,206.90元
總支出:1,862,896.25元
簽約支出100萬,指的是“瘋狂小楊哥”的第一期簽約費。
三木傳媒陸續招募了十余位短視頻達人,其中有資格拿簽約費的只有小楊哥兄弟倆。
工資支出45.8萬,劉欣彤一個人就佔了近60%。
這樣的工資結構看似很不健康,但實際上很正常。
畢竟現在能給公司掙錢的,除了“森先生”,就只剩下“彤寶寶”了。
“彤寶寶”在九月份創造了八十多萬的營收,公司能夠從中獲取到五十多萬的淨收入。
也是因為這份貢獻,劉欣彤拿到了一份26.7萬的稅前工資。
公司除了劉欣彤,其他員工的工資並不高,加起來不到二十萬。
不是因為工資低,三木傳媒的工資水平比正常的市場行情高5%到10%,還是非常有競爭力的。
之所以發放的工資不多,主要是因為大部分員工都是剛入職不久,因為沒有乾滿一個月,所以工資不是全額發放。
至於李川的工資……是4999塊。
前段時間,他自己給自己改的。
個人銀行卡裡的錢是他的,公司帳上的錢也是他的,他想怎麽花就怎麽花,完全沒必要提出來。
就是報帳有點麻煩。
所以他為了應付日常的一些小型消費,才給自己發了4999塊的工資。
直播支出23.5萬,主要花了在搭建直播間上。
李川之前搭建直播間花了二十余萬,後來又買了一個三萬多的話筒,以及一些小的道具。
租車支出6萬塊,基本上都是李川花的。
他每拍攝一條視頻都要租一天大牛;小楊哥兄弟倆來的時候,他還租了兩天賓利;之前跟於傑和劉欣彤去上海拍視頻的時候,他又租了一天的拖車。
幾樣加起來,這筆費用的金額也是達到了近六萬塊。
接待支出5.7萬,主要花在了小楊哥兄弟倆身上。
小楊哥兄弟倆當初在杭市待了兩天,李川給他們訂酒店,陪他們吃飯、遊玩、逛酒吧,一口氣花了五萬多。
此外,很多廠家和品牌商找上門來談合作,也是花費了一些招待費用。
不過,那些找上門的廠家和品牌商,基本上都是自行負責吃住等問題,所以也沒花多少錢,加起來也只有幾千塊而已。
職教支出2.6萬,指的是短視頻達人的培養費用。
例如周琳琳和王玉婷,李川之前給她們報了一個舞蹈班,每個月需要花費近八千塊。
三木傳媒旗下十余名短視頻達人,目前正在接受培訓的有六人,都是走的唱歌、跳舞等才藝方向,其他類型的達人如“瘋狂小楊哥”、“彤寶寶”等,沒辦法培訓,也不需要培訓。
推廣支出八千多,主要是李川花的。
三木傳媒成為抖音的MCN機構後,就可以向官方買流量、做推廣了。
費用很便宜,李川當然不會放棄這個機會。
他先是給自己買了兩千塊的流量,後來又給“彤寶寶”買了五千塊的流量,再後來……他開始忙直播帶貨的事了,就把這項工作交到了於傑手上。
當時,李川告訴於傑,讓他大膽的買,現在抖音的流量很便宜,買到就是賺到。
然而,於傑似乎沒聽進去,這麽長時間才花了一千多……
差旅支出0.6萬,主要是電商部花的。
九月份的時候,王成勇為了選品,自己出過兩次差,也安排手底下的人出過幾次差。
這中間產生的費用,公司肯定是要給他們報銷的。
另外,運營部的運營,如果要帶著達人去很遠的地方進行拍攝,也是可以報銷一部分路費的。
辦公支出兩千多,主要是補充各類辦公用品。
李川之前籌辦公司的時候,已經把各類辦公用品置辦的差不多了,後續的補充雖然也有不少,但都是些小物件,所以總體上也沒花多少錢。
水電網支出兩千六,這筆錢不算少。
主要是九月上旬的時候,公司還在開空調,所以花的多了些。
其他支出七千多,都是雜七雜八的花費。
例如“九月上旬的時候,為了方便員工吃飯,買一台微波爐”、“九月中旬的時候,辦公大廳添置了兩個花盆”、“九月下旬的時候,公司的拖把壞了,又去買了一個”等等。
總支出186.3萬。
這個數字,李川覺得不算多。
相反,他還覺得有些少了。
他覺得少了的地方,主要是在推廣這一項上。
於傑太扣搜了,十多天隻投了一千多,這要換成他,恐怕已經投了近六位數了。
2018年,正值抖音的流量紅利期,流量的價格可比後世便宜多了。
這就像炒股,現在正是低價買入的時候,一旦錯過,後期的建倉成本可就高了。
而且越早做推流,公司也能越早受益。
比如早點把“彤寶寶”打造成千萬粉絲網紅,她就能為公司掙更多的錢了;再比如早點把“辣田少女”的粉絲量推到五十萬以上,公司就又多了一個可以創收的點。
所以,這筆錢不僅要花,而且要大膽花、盡早花、提前花。
這是李川的想法,在他看來,於傑的行為是極其短視和愚蠢的。
當然,也有可能是身份的原因造成的。
李川是老板,他想花錢,沒人攔得住,也沒人敢攔;而於傑只是一名高級的員工,他花公司的錢,難免會有所顧忌。
仔細想想,這似乎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李川不支持他這樣做,他決定事後要跟於傑好好談一談。
看完了支出項,李川的目光又轉向了收入項。
收入項的內容比較簡單,畢竟目前能給公司創收的只有“森先生”和“彤寶寶”。
九月份,“森先生”拍攝了六條探店視頻、接了三條廣告,創收245.2萬;“彤寶寶”在九月份,拍攝了四條探店視頻、接了兩條廣告,創收82.8萬。另外還有幾百塊的利息收入,外加1.2萬的直播收入。
幾項加起來,三木傳媒在九月份的總營收是329.3萬。
直播帶貨的營收沒有算進去。
李川雖然在9月30號進行了一場直播帶貨,但這筆傭金現在還沒有拿到手。
直播帶貨跟傳統電商一樣,需要等用戶收到貨之後,才能結算傭金。
結算期是十五天,這中間會產生一些退換貨的情況,所以沒辦法立即計算出準確的傭金數額。
因此,9月30號的那場直播帶貨,其營收只能記錄到十月份的財務報表當中。
總收入329.3萬,總支出186.3萬,計算得出九月份的淨利潤為143萬。
這個數字,李川還是比較滿意的。
剛成立一個多月的新公司,目前還在投入階段,能夠拿到一百多萬的淨利潤,已經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成績了。
不過李川在詳細看過收入列表後,心裡還是產生了一絲疑問。
“這個直播收入,是哪來的?”李川抬頭問道。
直播收入1.2萬,這明顯跟他直播帶貨無關。
而且直播帶貨的標注是“電商收入”,而非“直播收入”。
直播收入,顯然是娛樂直播產生的收益。
然而自家旗下全是短視頻達人,哪來的娛樂直播收入?
“李總,是您弟弟。”鄭玲芳靜靜答道。
“我弟弟?”
李川眉頭一挑,驚道:“李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