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阿阿阿的,不知道還以為他們多親密
野芹菜可以拿回家炒肉,野黃瓜可以涼拌,特別的爽口。
野黃瓜比起現代的那些黃瓜還是有區別,黃瓜的兩頭有些苦,屆時切了就行,個頭不大,多來幾根不就行了。
因著這處湖泊距離山洞還是有些遠的,這裡的野芹菜不算多,割個一兩次也就沒了。
野黃瓜倒是也不少,就是大多被附近的野鴨子吃了,好的沒幾個。
她全都摘了些,然後又在湖邊逛了一圈,沒發現什麽東西了這才回去。
回去的路上她還一直在想,這山澗的出口不好找,估計兩人得在此處過冬。
等冬天一到,外頭可就不好找吃的了。
所以從現在起,她得在外面找一些能放很久的食物,等到九月份或者十月份就要打獵囤肉。
還要弄足夠多的獸皮,他們都沒有過冬的衣服,在這裡肯定指望不上找到棉花,毛皮大衣就是最好的保暖了。
除了做衣服,還得鋪床呢。
再加上她又是一個追求美感的人,肯定不會把幾種皮毛都縫在一起湊數。
麅子皮用來當墊褥,金錢豹的皮草當被褥,老虎皮就用來墊著坐,兔子皮草可以做圍脖和暖手袋,她記得這附近是有羊的,羊皮自然是做羊皮大衣啦。
金厭一邊走一邊感慨,自己真是太忙了!
還得找個時間去殺羊。
時間一晃又是半月,日子已經徹底進到八月份,正是熱的要命的地步了。
薑衍說今年的氣溫比起往年要高一點兒,這還只是在山澗呢,外頭怕是更熱。
連金厭都感覺到了,這山澗的水位都下降了不少。
好在此處不是現代的那種山城,只要站在樹蔭下,不吹風也還是涼快的。
這半月薑衍也織出一匹布了,這兩天正在做衣服。
金厭幾乎走遍了整個山澗,別的不多,倒是山藥她挖回來很多。
除此之外,她還找到很多別的食物,基本的香料和肉就不說了,野南瓜,土豆,黃瓜,辣椒等等。
這些東西基本都是野生的,樣子肯定比不上外頭的,但味道卻很好,她一部分留了種,不管日後是不是要出去,總得留些家當在身邊。
真的,經過她深思熟慮,她覺得自己必須得做個最壞的打算。
那就是出去以後也無所事事,甚至流落街頭。
畢竟她沒有身份啊。
再說,根據歷史記載,食物在古代根本不多,她弄回來的山藥啊,土豆啊什麽的,薑衍甚至都不知道。
所以,她初步猜測外界也許都沒有這些東西。
外面日頭大,金厭便坐在山洞裡做衣服,兩人難得輕松了點兒,便聊起了日常。
“可惜沒時間去找東西將布料染色,不然肯定好看。”金厭一邊縫一邊嘀咕。
夏布經過漂洗是白了很多,這布本身也適合夏天穿,摸著就覺得舒服。
薑衍高低也是個男人,讓他織布還行,做衣服肯定就得手忙腳亂了,說不定惱羞成怒了當場哭給她看。
所以她也沒逼人家,自顧攬了活兒過來。
當然薑衍也沒閑著,他自打金厭在外頭摔了一跤後,就很執著要做鞋子。
在金厭找了半月才把原材料找回來後,他就一門心思在家做鞋。
“沒事,我看咱們山洞外頭就有藍草,等你做好了我去弄回來給染上色,洗洗晾一晚上就能穿。”
藍草是很常見的染色原料,染出來的顏色就有點兒像少數民族的服飾。
金厭覺得可行,“好,那等會兒咱們就去把藍草給弄回來。”
一匹布最多一人做一身衣裳了,還拿了一些給薑衍做鞋子去,倒是還剩了一些,金厭留著給兩人做了點兒內衣。
內衣得換啊,不換又不行。
尤其他要不要無所謂,自己是必須要有個一兩套換洗的。
衣服雖然只有一套,可原本他們就有一身衣服,後來又做了獸皮裙,雖然過後他就強烈要求自己加一件上衣,她勉為其難做了一件獸皮背心,反正也能換出來了。
而且他們現在基本都在山洞裡避暑,會有大把時間織布,少不了半月就能再弄一匹。
“阿厭,你來試試這鞋子。”薑衍將鞋子整理好,衝她招手。
金厭身子一僵,微愣的看過去,“你叫我什麽?”
“阿厭啊。”薑衍不知道為什麽,今天笑的好開心,“怎麽你不喜歡,你不喜歡你也可以叫我阿衍。”
金厭頓時惱怒,“誰要叫你阿衍。”
阿阿阿的,不知道還以為他們多親密。
她別扭的走過去,看了看他手裡的鞋子。
算不上多完美,他做的鞋子跟翹頭鞋還是有區別,但是一眼能瞧出是女鞋。
最重要的是樣式很好看,是圓頭的,瞧著很小巧。
“你怎麽把鞋子做的這樣好看?而且還染色了?”她高興的拿著鞋子。
這鞋子同樣是用夏布做的,怕壞特意疊了三層的布做,鞋底弄了獸皮耐磨得很。
“我拿外頭的藍草染的,怕你不喜歡那麽白的就給染深了一些。”若是可以他還想給鞋子繡些好看的花紋呢,只可惜他不會。
又怕他上手繡了,這丫頭又不喜歡了。
金厭確實很滿意,趕緊脫了馬丁靴換上。
這改造版的皂靴確實不一樣,但穿著很合適。
“不錯不錯,你手藝還挺好的,以前不會是個鞋匠吧。”
瞧見她那麽滿意,薑衍覺得自己心裡塞的滿滿的。
他撐著站起來,走過去看了看金厭原本做的衣服,他彎腰隨便拿了一件,欣賞了半天才顫抖著肺部笑道,“你做的針線活兒,也真是不錯啊,瞧瞧這……”
每一處針線都很密集,蓋了兩三次,歪歪扭扭的像條小蛇一樣。
金厭回過神來,趕緊過去搶,“你幹嘛!這是我好不容易做的。”
薑衍笑的不行,伸手往她懷裡的衣服拽了拽,“阿厭再給我瞧瞧。”
“不行!”
金厭耳朵尖都紅了。
她知道這人在笑什麽,自己不會做衣服,那針線走的亂七八糟的,為了能穿她特意多縫了幾次,結實的不行。
衣服會穿壞,但她縫的那處肯定不會穿壞。
但那樣子看著就不太好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