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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第725章 供認不諱
  梁浩被堵在了被窩裡。

  “警察!別動!叫什麽?”

  “說!叫什麽?!”

  “梁浩……”

  “銬上,帶走!”

  陸川長長吐了一口氣,懸著心總算是落地了。

  陸川雖然這兩年一直在現勘辦公室工作,但是抓捕行動也參與過幾次。

  尤其是上一次在北梁山的抓捕行動,可以說是非常凶險。

  任何一次抓捕行動對警察來說都有可能是生死局。

  誰也不知道,抓捕過程中會發生什麽。

  剛剛在牆根底下的時候,陸川為什麽往院子裡面扔石子,確定有沒有狗就是為了抓捕的時候萬無一失。

  天州市市刑偵支隊這邊已經安排了郊區分局刑警大隊對抓捕地點進行摸排。

  但是為什麽沒有直接動手。

  因為要等陸川。

  他才是這次抓捕行動的負責人。

  任何部署或者行動,都要聽從陸川的指揮。

  出了問題,那就是陸川負責。

  而剛剛衝進去的時候,陸川也是一馬當先,率先進去的。

  在國內的公安系統內,任何時候,刑警大隊的領導都是跟我上。

  給我上的人,混不了幾年。

  在陸川掛職刑警大隊大隊長之前,秦勇在辦公室裡跟陸川交談了大半天。

  核心思想就一個,在基層刑警大隊,你想讓大家服你,那就身先士卒。

  這一次抓捕任務,雖然不大,但卻是陸川主導的第一個抓捕任務。

  把梁浩拉上車之後,眾人直奔郊區分局的審訊室。

  這個時候,要快刀斬亂麻,就地審理。

  “姓名!”

  “梁……浩。”

  剛剛被抓的梁浩,眼神破敗,坐在審訊椅上,混身發抖。

  就在審訊之前,陸川已經采集了對方的指紋。

  不用發回海州市那邊,陸川就知道,這個人就是出現在陳薇薇別墅裡的第4個人。

  而且對方手掌的大小和案發現場留下的血掌紋大小相吻合。

  別墅院子裡滴落血跡高度,也和對方的身高相吻合。

  從案發現場的一些細節來判斷,梁浩就是凶手無疑。

  “知不知道為什麽抓你?”

  “不……不知道……”

  碰!
  陸川猛的一啪桌面,巨大的聲音嚇得對方一哆嗦。

  “梁浩,我們現在是給你機會,讓你先說,是希望你能爭取寬大處理。”

  “我們既然能找到你,抓到你,就說明我們手裡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

  “不要以為你不說就能夠躲過去,不承認就能逃脫製裁。”

  “最後一次機會,坦白從寬,我給你記錄上主動交代。”

  “否則的話,抵抗到底對你沒有任何好處!”

  突擊審訊,講究的就是一個措手不及。

  此刻的審訊室內陸川表情嚴肅,頭頂上有聚光燈在照著。

  梁浩能清晰的感覺到自己腦門上的汗在流淌。

  “……我……”

  “能給我支煙嗎?”

  我了半天后,梁浩終於全都招了。

  “陳薇薇……是我殺的。”

  “什麽時候,怎麽殺的,為什麽殺她?”

  根據陳薇薇的通話記錄來看,梁浩和陳薇薇並沒有經常聯系。

  甚至,這幾年來,梁浩都沒有給陳薇薇打過電話。
    一個沒有過度親密關系的兩人,梁浩為什麽要殺她?
  而且用了那麽殘忍的手法。

  “8號的時候,我去陳薇薇家……”

  原來,梁浩和陳薇薇以前是男女朋友關系。

  兩人都是天州市人,原來家住的比較近。。

  十二年前,兩人經過村裡的人介紹,相親成了男女朋友。

  但是兩個人最終因為彩禮的關系並沒有走到一起。

  “她們家要十萬彩禮,可是我們家掏不出那麽多錢。”

  “後來分手之後,她就進城了,我也出去打工了。”

  “一周前,我在海曼酒店,看到了陳薇薇,她當時和一個禿頂男人在一起。”

  禿頂男人,那應該就是昌盛集團的老板劉英昌。

  “我就知道,她肯定是被人包養了。”

  “那天她也認出我了,8號那天,我們說見見面。”

  “我不知道,她居然住著大別墅,還開著寶馬車。”

  “後來我們在她家喝了點酒,我……我尋思著……她反正都被包養了,就想著……想著弄她一次。”

  “可是陳薇薇死活不乾。”

  “然後你就殺了她?”

  陸川吐出一口氣,看著梁浩。

  “也沒有,一開始我看她不願意,也就沒再用強。”

  “然後我看她住的地方好,開的車也好,肯定有不少錢,正好我媽生病了,得了癌症需要做手術,我跟她想借幾萬塊錢。”

  “可陳薇薇不僅不借,還說我當年就是窮鬼,現在還是窮鬼。”

  “當年她沒跟我算是對了。”

  “我當時一聽,一下子就爆了……”

  “然後……然後就把陳薇薇弄上床,給她辦了。”

  “完事後她說要報警,我……我害怕,就把她弄死了。”

  “為什麽要在酒店巷子裡拋屍?”

  “我們那個酒店後邊巷子裡,每天晚上都有垃圾車過來把垃圾收走。”

  “我尋思扔到那裡邊兒,肯定沒人注意,我還在上面撒了一些佐料,萬一有人發現的時候也就誤當成豬肉了。”

  “可是……”

  可是梁浩沒想到,其中一袋肉被人撿了回去,還包成了餃子。

  ……

  陸川等人返回海州市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中午。

  昨天晚上,審訊完梁浩已經是凌晨。

  眾人就在天州市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早才押著梁浩返回海州市。

  到了刑警大隊之後,陸川馬不停蹄的又趕去了高新區分局。

  案子破了,肯定要給領導匯報。

  除此之外,還要很多材料需要整理。

  在刑偵支隊的時候,陸川主要是整理現勘辦公室那邊的證據材料。

  從來還沒有把關過一整個刑事案件的資料。

  所以,這也算是一個學習機會。

  陸川接下來又加了兩天班,才最終搞定了整個案子的資料。

  接下來,就是移交。

  前前後後從案發到移交,隻用了8天時間。

  這在刑事案件的偵辦中,算是極快了。

  通過這起刑事案件的偵辦,陸川對整個案件的偵辦流程又有了重新的認識。

  以後他可能就不用這麽親力親為了。

  了解了,就能指揮其他人。

  更何況,刑警大隊有100多人,辦案各司其職,不是陸川一個人單打獨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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