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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第364章 指認現場
  張超工作的單位待遇不錯,一個月工資獎金加在一起有七千多。

  而且工作單位事情不多,到也不怎麽忙。

  待遇好,工作又不忙,直接的結果就是單位裡邊同事經常聚會吃飯。

  “我們辦公室6個人,基本上每周大家都出去聚一次。”

  現在不用孫軍問,張超自己就開始說了:“也不是去什麽特別高檔的地方,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吃個燒烤,喝點啤酒,一般我們6個人消費也就是三五百塊錢。”

  “我們辦公室六個人,平均一個人一個半月請客吃飯,花個三五百塊錢不多吧?”

  孫軍認可的點點頭,這個錢不多,他的工資還沒有張超高,但是每個月和隊裡的同事出去吃飯也要花個大幾百。

  再加上抽煙,每個月也要個三五百。

  當然,這也就是孫軍本人的最高消費了。

  吃飯在支隊,衣服也不怎麽買,平時都是穿警服,便裝也就那麽幾套,糙老爺們對這個不是太挑。

  “我煙癮不大,抽十塊錢的煙,一個月有個二十盒,差不多二百塊錢就夠了。”

  “可是王慧芳每個月就給我三百塊錢。”

  “就三百!”

  “我每個月掙七千塊錢,她憑什麽就給我三百?”

  “們知道單位的同事怎麽說我嗎?”

  “說我是鐵公雞,一毛不拔,出去吃飯不掏錢,抽煙也不掏煙。”

  “我受夠了!”

  “真的,我他媽受夠了!!”

  孫軍和審訊的同事對望一眼,心有欷歔。

  根據張超描述的情況,他沒結婚的時候生活特別瀟灑,一個月7000塊錢全都花了。

  也不知道花哪兒去了,好像也沒買什麽衣服,就是和同事吃個飯,抽個煙,喝個酒,逛個酒吧,錢就花沒了。

  後來剛結婚的時候還好一點,一開始的時候王慧芳並沒有讓他把工資上交。

  但是自從結婚兩年後,王慧芳以買車的名義,讓張超把工資上交之後,一切就都變了。

  “說說你是怎麽殺了王慧芳的,說說具體細節。”

  “你們猜的沒錯,我就是用的延時殺人,是我看電影的時候學到的。”

  張超說起這個,情緒有些莫名的興奮。

  “那天早上我上班之前,其實就把她弄暈了,然後綁在床上,我聽說用繩子綁,在屍體檢查的時候能看到痕跡,我就用寬膠帶,裡邊裹著布條,把她固定在床上。”

  “然後用那個網上買的拉伸橡膠帶,把刀固定好,用蠟燭做一個開關,蠟燭燃燒到一半的時候,就能把那個繩子燒斷,刀就刺進去了。”

  “我事先都試驗過好幾遍,絕對萬無一失。”

  會議室。

  孫軍在做審訊情況匯報。

  “張超蓄謀殺人是從案發前一年就開始策劃的,他當時看了一個外國的電影,裡面有一些延遲殺人的技巧。”

  “這家夥學了之後自己改良了一番,試驗了好多次,才在三年前動的手。”

  “至於張超的殺人動機……他說是因為王慧芳每個月把他的錢全收走,隻給他300塊錢零花錢。”

  三百塊?
  任強喘了口氣:“他抽煙嗎?”

  “抽,所以這個錢也就差不多夠買煙的。”

  “因為每個月錢比較少,他基本上就斷了和單位的這個社交,很少出去吃飯,即便出去也沒有錢買單。”

  “久而久之,單位的同事對他就有一些疏遠,而且背地說他是鐵公雞一毛不拔。”
    “而張超這個人呢性格又比較孤僻,平時也沒什麽朋友,大多數認識的人都在單位裡邊。”

  “本來認識的人就少,慢慢的又不跟他在一起交流,他可能……我覺得是壓力比較大。”

  這個案子……

  雖然三四年都沒做偵破,但是現在說起來,大家都感覺有些荒唐。

  三百塊錢,就因為三百塊錢就出了這麽個命案。

  “這個張超可能心理有問題,他覺得錢少他就朝他老婆要唄,總不能啥也不說,就殺人吧?”

  張輝對此很是不解,他的工資卡也在老婆那,而且他還沒有什麽零花錢,但是他就是沒錢就要。

  孫軍苦笑:“他要過,不過他老婆沒給。”

  “就沒多要幾次?”

  “每天都要,但是不給。”

  張輝……

  啪啪。

  “行了,”秦勇敲了敲桌子:“行動一組這邊再辛苦一點,把後續的案件流程跟進一下,爭取盡早結案。”

  說完,秦勇把辦公室主任叫過來:“給工會那邊打個招呼,這兩天看看能不能請一些心理專家過來給咱們支隊的同事們上個課,嗯,就是處理夫妻關系之類的課程。”

  “行,我這就去安排。”

  “另外,老孫抓緊把嫌疑人帶到現場指認,還有那個裝置的還原,讓他弄一下,還有凶器,這些細節要做好。”

  “明白。”

  其實相比較現案,積案的要求往往要更高一些。

  就拿凶器來說,當年犯罪的時候凶器可能還在,但是過去三四年凶器在不在就不好說了。

  積案的辦理過程中,因為時間久遠,一些關鍵證據鏈有可能缺失,而這個缺失的過程就必須要做出嚴肅的說明。

  好在,張超的這個案子還好一些,當年殺人用的東西,張超沒敢隨便扔,而是埋在了老家村頭的大槐樹地下。

  那是張超從小長大的地方,當年他小的時候,有什麽秘密都會埋在那顆樹下。

  當天下午,孫軍就帶著人,押著張超去了海州市下屬的寧縣馬王鎮西溝村。

  “就在這個方向,大概有一米多深。”

  在張超的指認下,幾個刑警拿著鐵鍬開始挖土。

  這家夥當年埋的還挺深,兩人挖了快半個小時,才找到一個黑色包裹。

  “是這個嗎?”

  “就是這個,東西都在裡面。”

  場面雖然不大,但是孫軍還是請了現勘的人過來,楊森穿好鞋套,跳進坑裡,戴好手套,打開黑色包裹。

  包裹的質地是真皮的,質量很好,即便在地下埋了四年也沒有完全腐爛。

  打開後,裡邊的東西出現在眾人面前。

  一把鏽跡斑斑的尖刀,還有斷裂成幾截的類似橡膠的東西,應該是張超說的彈力橡膠。

  完好無損的是一根燃燒過半的蠟燭。

  楊森清點完畢,照相,編號,進行過程處理。

  “差不多了,尖刀上血跡還有,回去做個實驗對比。”

  至此,王慧芳被殺案,告破。(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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