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對微博的影響(4K)
整個九月對阿美利肯來說是黑色的九月,所有航班都停運了,大量聚集性活動按下了暫停鍵。
火烈鳥遊戲宣布今年雲頂之弈的冠軍禮包所有收益將捐贈給事件的遇難者家屬。
世貿雙子塔是紐約標志性建築,大量投資公司的總部放在世貿雙子塔,它的被毀導致這些投資公司的財產、員工和數據資料喪失。
也正是從此之後金融機構們才認識到數據安全的重要性。第二天開盤道瓊斯工業指數單日暴跌14.26%,給了進入新世紀的投資人(韭菜)們當頭一棒。
原本逐漸走出世紀之交金融危機的阿美利肯又再度陷入恐慌,該事件再次加深了全球經濟的蕭條。
“Newman,歡迎你來白宮做客,過去一個月時間對阿美利肯人來說是痛苦的一個月。”Bush表面上很嚴肅,似乎還沒有從一個月前發生的事情裡走出來。
這對Bush是好事,這是在2001年發生的事情,如果是在2004大選年發生的話,他的位置就岌岌可危了。
在2001年的時候發生,他還有充分的時間來進行補救。
之前周新還沒有和白宮的大人物聊過,在事件過去半個月後,白宮方邀請他參觀白宮,並且邀請他雙方一對一的共進晚餐。
周新不乏華盛頓的朋友,由於NewPay需要大量高頻的和監管當局交流,因此周新在華盛頓的金融監管當局有更多的關系網絡。
並且在阿美利肯政企是不分家的,政商旋轉門導致了很多華盛頓大佬在去華盛頓之前都在紐約工作。
因此周新前腳收到華盛頓方面的邀請,後腳就有人透露給他消息:“過去一個月時間裡微博在輿論上表現得過於亮眼了,Bush邀請你去應該要談這方面的消息。
過去你一直同時給驢象兩黨捐贈金額,如果伱的影響力隻停留在金錢上,那麽這樣做是可行的。
無論是驢黨還是象黨都不想得罪他們的金主。
但是有了微博之後,你的影響力擴張到了更多的方面,那麽你就會獲得驢象兩黨更多的關注,他們會更渴望把你拉到他們那邊。
Bush是象黨,他會傾向於把你拉攏到象黨,但是加州從92年變成驢黨的地盤之後的十年時間裡一直沒有變過顏色。即便是在去年,Gore在加州選票依然領先了Bush足足十個點。
你的基本盤還是在加州,所以最好別離Bush太近。”
這是高盛那邊給周新透露的信息,周新心裡也大致有了推斷。
開天眼的感覺就是好,00到08年總統屬於象黨,09到16屬於驢黨,16到20年屬於象黨,非典型象黨那也是象。
周新在去之前在想好如果非要從驢象裡面選,那麽他會倒向象黨。
為什麽?因為從未來趨勢以及現狀來看,幾乎所有的大型科技巨頭全部都是站在驢黨一邊,FB、蘋果、谷歌、亞馬遜無不如此。
唯一傾向象黨的只有馬斯克,馬斯克在收購推特之後大量自曝,曝光推特的內部文件,裡面最引人注意的是推特和聯邦政府之間的聯系無處不在、持續不斷。
聯邦政府可以要求推特對特定帳號采取行動,這種行動是技術和人工相結合,人工上聯邦有關機構看到不妥的言論或者帳號會直接發郵件給推特,暗示帳號違反了推特的服務條款,請酌情采取行動。
並且在大選期間,這種郵件的內容和選舉有著密切關系。
馬斯克在接手推特之後把這類事件曝光之後,由於媒體也大量掌握在驢黨手裡,甚至推特本身馬斯克都控制不了,曝光的消息幾乎沒有人看到。
正是因為驢黨在輿論層面以及在科技巨頭中的掌控力是如此強大,所以周新才想站在象黨一邊。
因為時間,前八年Bush執政,在這八年時間裡可以好好積攢實力充分發育。
等到驢黨上台的時候,大型科技巨頭的重要性徹底體現,作為唯一站在象黨一邊的科技巨頭,象黨能夠保住他最好,保不住也可以進一步激發兩黨之間的矛盾。
出於長遠考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周新實在無法認可驢黨的具體做法。
後世他在伯克利呆了五年時間,伯克利位於的加州是驢黨的死忠地帶,驢黨的很多政策他都無法理解,他感覺驢黨多少有點魔怔了。
可以說在2018年周新離開加州前夕,華國是驢象唯一的共識了。
“我同樣為此感到悲哀和憤怒,為這次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們而祈禱。”
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阿美利肯人不應該為此買單,但是從內心來說,周新確實很難生出悲傷的情緒。
他無法做到,這個年代的華國人同樣無法做到。
99年的事件還未遠去,21年4月的事情近在咫尺,因此當阿美利肯的雙子塔被撞毀後,部分華國學生甚至在校園內舉行慶祝遊行。
華國人的樸素情感並不是對阿美利肯人民,而是對於阿美利肯這個整體,鑒於此前的遭遇而將阿美利肯政府和阿美利肯人看做是一個整體,將對阿美利肯政府的敵視情緒轉移到了阿美利肯人身上。
周新同樣如此,對個體的遭遇感到悲傷,對華國整體迎來了難得的戰略發展機會而感到慶幸。
當然在bush面前還是要表現出一副極其悲痛的樣子。
圍繞著雙子塔被撞事件,bush和周新談了很多,從周新旗下企業或者他個人的捐贈,到這段時間白宮開展了哪些工作等等。
不僅火烈鳥遊戲將冠軍禮包的收益捐贈給了此次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周新以個人的名義也捐了500萬美元給紐約市為這次事件設立的慈善基金。
(這個金額是參考了施瓦辛格捐贈了100萬美元,2020年的時候比爾蓋茨捐了500萬美元給江城)
“Mphone是一款很好用的產品,在雙子塔剛剛遇襲的那幾天時間裡,我們都在白宮的地堡裡工作。
白宮幕僚長通過微博向外界傳遞了大量消息以及寶貴的信心。
我發微博還專門買了一個Mphone,我在微博上也注冊了帳號並且做了實名認證。
我在使用微博的過程中,意識到內容交互的實時性通過微博再一次提高了。即便是電視直播,在實時性方面也遠不如微博。即便是門戶網站的新聞以及新聞下面的評論功能,也無法和微博相比。
我和埃德溫在聊的時候,發現越來越多的記者喜歡以個人名義注冊微博號,在微博上發一些消息。
埃德溫也是華裔,他是彭博社在白宮的記者,也是白宮記者協會的主席,我和他關系很不錯。
他對微博的評價很高,對你提到的新媒體也有很深的認識。”
周新沒有說話,安靜地聽bush說,他知道這才是正餐,前面的內容都屬於餐前配菜。
埃德溫全名是埃德溫·陳,記者領域的傳奇人物,從南卡羅納大學新聞系畢業之後一直乾記者,在洛杉磯時報幹了26年,94年開始當駐國會記者,親眼見證了94年的象*黨*革*命(象黨從驢黨手裡奪回了被驢黨控制長達40年之久的國會)。
他爺爺陳博生是五四前後將馬*克*思*主*義介紹到華國的重要人物,也是華國報界歷史上首位駐歐洲特派員。
白宮記者的地位非常高,可以說是整個政治報道記者的頂峰,也是新聞職業的頂峰,更別說白宮記者協會的主席了。埃德溫·陳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擔任該席位的華人。
Bush繼續說道:“微博一直都有很高的影響力,很多阿美利肯人使用微博,我身邊有很多朋友在使用過微博之後,都認為這是最好的互聯網產品。
和微博相比Quora都變得沒有那麽吸引人了,我在體驗過之後發現確實如此,只是有一點小問題,就是我在微博上看到太多關於白宮的消息了。
我知道白宮很多工作人員使用的是Mphone,他們習慣在白宮拍照,然後發微博談論白宮的一些事情,有的無關緊要,有的又有些敏感。
即便我要求他們不能把白宮的事情發到微博上,不讓他們帶Mphone來白宮辦公,但是我無法阻止他們帶有拍照功能的手機來工作,無法阻止他們采用匿名的辦法發微博,畢竟我無法定位到哪個微博帳號是哪個工作人員注冊的。
再者即便我知道是誰發的,我也做不了什麽。
所以,Newman,我需要你的幫助,我認為微博需要對內容有小小的限制。並不是什麽內容都適合發在網絡論壇上,比如白宮的內容。
如果我的上一任在白宮的時候有Mphone和微博的話,那大概早就會被曝光。”最後bush還開了個玩笑,雖然周新沒辦法找到笑點,但是他看bush笑得很開心。
周新說:“我大致理解你的擔憂,我們在服務條款裡有對這種情況進行約束,我們也會對不當言論進行處理。
比如這次雙子塔被撞之後,微博上所有不妥的表達我們都通過存證後禁言的方式予以處理了。
對於你覺得不妥的內容,你可以擬定一個條款然後提交給微博這邊,微博會對條款內容進行審核,我們會盡可能尊重你的意思,把條款內容加在新的服務協議中。
對於不當內容進行刪除,並且對不當內容的發表者進行一定的處理。”
這屬於明面上的操作,Bush顯然不希望是明面上的操作。
在雙子塔被撞之後,無論是微博還是Mphone本身都顯現出極大的威力,9月短短一個月時間,微博在全美賣出了五十萬台,預計全年銷量將突破三百萬,這是一個足夠驚人的數字。
而且在9月微博推出了網頁版,並且宣布將支持其他手機,如果有想合作的手機廠商可以來洽談合作。
也就是說微博可能影響到的潛在人數遠遠不止300萬人。
Bush看出了微博的巨大潛力,他希望的是模糊的操作,而不是這種把規則寫死的操作。
因為涉及選舉的操作明顯就是沒辦法寫成規則,更不可能以白宮的名義發給微博。
權力需要的是中間地帶,需要的是模糊的規則,模糊的規則才有操作的空間,過於明確的規則對被控制人來說是利好,那麽對操控者來說就沒有那麽好了。
阿美利肯同樣懂這個道理,正是因為在網絡空間的規則不夠明確,所以Bush才能找到空子,只需要和周新談好,他就可以獲得這一權力。
Bush說:“Newman,你明白嗎,有的行為很難有明確的規則來約束,它可能在規則上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會產生巨大的危害。
言論是很難通過規則完全限制住的。
比如一個帳號只需要把黑人的照片和種植園的照片放在一起,哪怕什麽語言都沒有,它的意思都表達到位了。
這種情況會非常多,我們很難有一個規則能夠把他們全部涵蓋。”
Bush說到黑人和種植園的時候,周新確實沒有崩住,之前Bush拿前任舉例的時候他都沒笑。
周新心想,不愧是象黨。
周新說:“那我們可以通過一個框架性的規則,比如類似這種言論,進行公示之後,類似的言論都會被禁止。
這也是阿美利肯法律界習慣使用的判例法,既有規則,也有案例來對規則進行解釋。
這樣的話就可以避免你說的這種情況。”
Bush見周新油鹽不進,他知道這只是二人的第一次打交道,未來打交道的時間還有很多,他不急著達成自己的目的。
判例法就判例法,判例法也有可以操作的空間。
“這是個好主意,我們可以先嘗試著這麽做,我們可以根據具體實行的效果進行調整。
是時候對其他的網絡論壇也進行管理了。
我們很早就有一系列關於互聯網的法律,《計算機安全法》、《電子通信隱私法》等等,但是一直沒有相關法律來約束網絡言論。
在網絡論壇上可以說什麽,不可以說什麽。
Newman,這次和你的交流給了我很多很好的想法,我們未來可以在這方面開展一系列有意義的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