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捉弄長孫無忌
畝產能達到20石,而且還不挑土地?
李世民和眾大臣都被李恪的話給震驚壞了。
李世民看著李恪手上的紅薯,懷疑的說道:“這玩意能吃?”
李恪一伸手:“薛仁貴,給我一把小刀。”
薛仁貴立馬彎下腰,從綁腿上抽出了一把小刀遞了過來。
李恪接過小刀,刷刷刷把紅薯上的皮削掉,然後把紅薯伸進嘴裡,嘎嘣一聲脆。
“嗯,好吃,挺甜的。爹我跟你說,這玩意兒煮熟了更好吃。
等這玩意普及了之後,我大唐的人口翻個幾倍,一點問題都沒有。”
李恪在那裡一邊嚼,一邊說道。
李世民一把抓過另外一個紅薯,拿起小刀刷刷刷把皮削掉。學著李恪的樣子,吃了起來。
“嗯,雖然沒有玉米好吃,但是各有各的優點,各有各的味道。可是,這玩意用來當糧食,好像不怎麽稱職吧?”
李世民一邊吃,一邊點評道。
李恪說道:“的確不能用來當主糧,不過,卻是粗糧的天花板。
爹,我跟你說,你不要小看這玩意,不但人能吃,用來養其他的動物更好。
比如,雞鴨鵝牛豬什麽的,以後,我們大唐連肉食都不缺了。
這玩意兒最大的優點就是高產,而且他不用留種,用藤苗就能種。
不信,你現在就找人來挖,看看我有沒有說謊。”
李世民一聽,果斷說道:“輔機,立刻安排人來挖這什麽紅薯,對了,量好地再挖,我要知道這玩意的真實畝產。”
長孫無忌連忙說道:“喏,我這就安排人去辦。”
說完,長孫無忌就要離開。
就在這個時候,房玄齡帶著一幫人匆匆的趕了過來。
離著大老遠就大聲的叫了起來:“陛下,陛下,結果出來了,結果出來了,畝產1858斤。”
沒錯,這就是金手指出來的種子。玉米的產量最高能達到2200斤。
這還沒成熟呢,就有1800斤了。這雖然不能說是奇跡,但是在這個年代也算是個奇跡了。
李世民聽了,瞪大了眼睛,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連忙向著房玄齡那邊迎了上去,一君一臣,就這樣奔跑著。活像兩個日久不見的戀人。
兩人踩著紅薯的地壟,相互奔跑著。
終於,房玄齡跑到了李世民的面前。
“陛下,結果出來了,太好了,這玉米一畝的產量是1858斤。陛下,大唐幸也。”
李世民有點緊張的接過了房玄齡遞過來的紙張,瞪大眼睛看了起來。
是的,上面果然寫著總量是1858斤。
我的個天啊!
李世民整個人都壓媽呆住了。
要知道,他們大唐現在糧食的畝產是200斤左右而已,300斤那屬於高產了。
9倍,甚至是近10倍的產量,這是什麽概念?
李世民真想和房玄齡抱在一起慶祝一下啊!
此時,李恪和那些大臣也跟著走了上來。
李恪說道:“看你們高興得,1800斤只是現在的產量,那是因為他沒成熟,等它成熟了,絕對能超過2000斤。”
“臭小子,爹愛死你了。哈哈……”
李世民高興得像個小孩,不知道怎麽表達好了,直接抱著李恪狠狠的親了一口。
李恪擦了擦臉上的口水說道:“爹你太惡心了,你有嘴臭。”
一幫人頓時哈哈大笑起來。
李恪說道:“笑什麽笑,還有紅薯呢!等紅薯挖出來了,你們再笑也不遲。”
“對對對,還有紅薯,哈哈……”
李世民高興的笑了起來。
對於這個比玉米還能高產一倍的東西,李世民更加期待了。
李恪又讓人找來一個大煲,又在那裡煲紅薯了。
別人都在那裡乾活,他又在那裡搞起了野炊。
感覺野炊還不過癮。於是,他又用泥團在那裡建了一個小土窯。
沒錯,就是小時候專門用來窯番薯的小土窯。
為什麽叫做番薯?那是因為紅薯是番邦來的產物。
就比如小時候的鐵釘,我們叫做洋釘。就是因為它是洋人生產的。
小土窯建好了之後,立刻就讓尉遲寶琳去撿柴火。
柴火撿來之後,開始燒窯。
一幫大臣都很好奇這小兔崽子在幹什麽?
李恪也不解釋,等把瑤燒紅了之後,就把裡面的火炭弄出來,然後把紅薯丟了進去。
再然後,那就是砸窯了。
要想紅薯好吃,就必須把燒紅的泥團砸碎,反正是砸得越碎越好。
然後,那就是等了。
在等待的時間裡,煲裡面的紅薯已經煲熟了。
李恪立馬讓人分給大家吃,眾人開始分吃紅薯,一個個吃的讚不絕口。
都說這紅薯好吃,又香又甜。
李世民也分了兩條,吃得他欣喜不已。
是的,剛才他生吃過了,感覺並不怎麽可口。
現在煮熟了一吃,他立刻打消了剛才的想法。
是的,作為一名平民百姓,有這紅薯吃,已經足夠了。
有人說,紅薯吃多了會怎麽樣怎麽樣。事實上,作者小的時候,幾乎天天都吃。
是的,你沒有看錯,天天吃。那個時候,早上吃粥,中午吃紅薯或者芋頭,晚飯才有飯吃。
不說這個了,再說就暴露年齡了。嘿嘿……
長孫無忌見紅薯煮熟了,也跑來要了兩根,吃得他也是讚不絕口。
李恪卻是一根也不吃。是的,他在等窯紅薯,那才是真正的美味。
煲裡的紅薯大家很快就吃完了。這個時候,窯裡的紅薯味冒著陣陣烤紅薯香。
李世民還沒有盡興,眼巴巴的等著窯裡的紅薯。
這味道,聞著就有食欲啊!
長孫無忌也聞到這個紅薯香了,也是眼巴巴的等著。
李世民不耐煩了,問道:“臭小子,你那窯裡的紅薯得了沒有?趕緊的,別讓大家等急了。”
李恪眼珠子一轉,計上心來,決定捉弄一下長孫無忌。
李恪說道:“爹,這個窯紅薯跟煲的紅薯不一樣,吃之前呢!必須要先把窯鬼送走。舅舅,這裡有顆石子,有個火炭。
你拿著到那邊的水溝那裡丟進去,然後你就在那裡等著看,等石子浮上來了,火炭沉下去了。
就證明窯鬼已經送走了,你就可以回來,大家就可以吃紅薯了。”
(哈哈,不知道有沒有書友經歷過窯鬼這事兒的?經歷過的,估計都有40歲以上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