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庭審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作為一名“藥神”,不應該這麽判。
林勇這個案子搜尋證據主要是搜尋,對於林勇有利的辯護依據。
例如說從獲利的角度——來證明代購並不是為了牟利。
推翻一審判決結果。
這種情況下,不僅僅要收集客觀的收支證據。
還要依靠於其他病友們的口供。
這些都是需要進行走訪調查的。
不過.…
根據張曼的說法,林勇在病友中的聲望還是很高的。
想要找一些相關的證人來出庭,不算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這件事情蘇白交給了李雪珍去處理。
而自己也是在網上,查看了一下一審的具體內容。
因為這個案件在一審的時候影響力並不小,所以進行的是公開審理。
這個案件的主要控訴方,是西省正版藥的總區域經銷商。
並且是由西省的省會城市,西山市檢方進行督查辦理的。
該案件也是由西山市中級法院,進行的一審判決。
總體來說,在判決過程當中,蘇白並沒有發現有任何的程序違規或者是其他情況。
畢竟這個案件是大眾所關注的案件,在開庭前期就有一定的影響力。
肯定在各方面需要按照相關的程序來進行。
既然程序沒問題,那麽還是要依托於尋找有利的證據和有利的辯點,來進行二審的庭審。
在案件調查收集有利證據的過程當中,蘇白和李雪珍去看守所看望過林勇。
怎麽說呢.…
和其他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不同,林勇在看守所的精神狀態還算不錯。
在蘇白和李雪珍進行詢問期間,也沒有過抱怨或者是其他情況。
在蘇白詢問林勇對自己這個案子怎麽看的時候,林勇回答的也很坦然。
“這個案子我沒什麽看法,我的確是違反國家規定銷售不合格的藥品了。”
“這一點我知道,我自己做錯了,並且我在代購的時候也查過了,我這的確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該處罰我處罰我,我沒有什麽意見.…我早就有了心理的準備,只不過我家孩子還小,我還是希望能夠判的輕一點。”
“還有就是.…”
“那些病友們沒有了藥,這個後續應該怎麽解決,這個是我很關心的問題。”
“我能問一下蘇律師,現在在外面那些病友怎麽樣了嘛?”
這個案子從立案到審查到提起公訴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整個過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對於林勇的問題,根據目前李雪珍走訪的情況,蘇白如實的回答:
“這個.…根據我們最近幾天走訪的情況來看,外面的那些病友是在購買正版藥進行服用。”
聽到這個回答,林勇臉上有一種形容不出來的情緒。
沉默了將近一分鍾的時間。
喃喃自語:“正版藥太貴了.…他們能有什麽錢?”
見狀,蘇白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安慰.…
的確,按照走訪的情況來看。
那些病友們都沒有什麽錢,一個月一瓶的療程,按照幾個月來使用。
目的就是為了能延緩一下。
等到走出看守所,李雪珍小聲開口:“蘇律師.…”
“這一次的委托人.…”
李雪珍小臉上寫滿了可惜,欲言又止,沒有把話說完。
蘇白知道李雪珍想要說什麽。
像林勇這種,不為盈利而目的,去幫助自己的病友。
遇到現在這種情況了,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是自己的病友。
是個好人,不應該被判刑。
對於這種情況,蘇白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李雪珍。
扭過頭開口:“嗯.…所以作為律師的責任,面對自己的委托人,要盡全力的去負責。”
“我明白,蘇律師!”
李雪珍鄭重的點了點頭。
.
….
關於林勇的二審案件,蘇白很快就整理好新的事實證據向省高院提交了上去。
由於林勇這個案件在當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而且在網上也有一定的波瀾。
在省高院認定新的證據事實成立後,主動詢問蘇白需不需要申請進行公開審理。
對於這種情況蘇白當然是答應的。
公開審理,至少在案件的流程中,不會存在其他的情況。
依照事實證據和客觀條件以及相應的主觀來進行判決。
接受公眾的監督,該怎麽判怎麽判。
是一件好事情,沒有理由不答應。
在得到蘇白的回復後,省高院通知各方,具體的開庭日期,並要求各方人員準時準點參與本次庭審。
.
….
另一邊.…
在收到省高院通知林勇二審案件開庭後,正版藥商的經銷商,喊來了自己的法務律師。
辦公室內。
西省區域總經銷商曹志偉,坐在沙發上,面對著兩名法務律師開口詢問:
“林勇涉嫌從國外代購假藥在國內進行銷售,這種情況嚴重的影響了我們正版藥的售賣。”
“現在二審就要開庭了,方律師,張律師,你們兩位有什麽想法嗎?”
沙發對面是公司合作的律所法務,在聽到曹志偉的話後,林律師開口道:
“曹總.…”
“林勇的犯罪事實清楚,一審法院已經進行了判定。”
“根據上述不加刑原則,二審大概率是維持原判。”
“嗯.…我想的也是維持原判就好,畢竟如果不進行重點打擊,誰都從國外購買假藥,在國內進行銷售,那我們的產品怎麽售賣?”
“不過據我了解,這一次對方庭審的委托律師是國內著名的刑事律師。”
“幾乎沒有敗訴的情況。”
“關於這一點,我想詢問這一場案件會不會出現什麽其他情況?”
張律師笑了笑,保證開口:
“這一點兒曹總放心,我們律所是專門打這種侵權售賣官司的,不會有什麽其他的意外情況出現。”
聽到這裡,曹志偉點了點頭:
“嗯!”
這個案子引起了總公司方面的注意,所以他必須要好好表現表現。
這件事情發生在他的銷售區域,影響了總公司的銷量,肯定對他的業績不好。
說不定在總代理那邊,對他的印象也會變差。
再有就是.…專利即將到期,到時候.…
不過這件事情,暫時還不在他考慮的范圍之內。
曹志偉搖了搖頭,沒有再繼續想下去。
.
….
開庭當日。
西省省高院門前,該案件本來就是一個有著巨大話題性的案件。
再加上蘇白代理了本次案件。
所以在高院門前聚集了一群記者媒體。
這些媒體不僅來自於西省,還有不少來自於全國各地。
其中站在靠近中間的,話筒上寫著清楚的四個字南都媒體。
在蘇白帶著李雪珍進入法院時,不少媒體都圍了過來,七嘴八舌的詢問著問題。
“蘇律師,請問你對於這場案件的二審結果怎麽看?能不能進行一下預測?”
“蘇律師,作為全國頂尖的刑事律師,請問你對銷售假藥這種事情認可嗎?”
“伱接受銷售假藥人員的委托,為其進行辯訴,請問是否打破了你以前作為一名為底層發聲律師的人設?”
蘇白:.….
這個問題.…
說實話,角度很清奇。
南都媒體這個時候也擠了進來,將話筒放在了蘇白面前:
“請問蘇律師,對於本次案件中的林勇,網上有人說林勇的確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
“還有人說林勇是為了自己的病友,我想請問蘇律師,你對於這個看法怎麽看?”
對於前面的一些回應,蘇白沒有回答。
南都媒體的這個問題,蘇白稍微思考了一下開口:
“本次庭審為公開庭審,各大媒體可以關注公開直播。”
隨後,帶著李雪珍進入到了庭審場內。
說實話.…
蘇白也沒有想到,這一次關於林勇的二審會引起這麽大的熱度。
不過熱度越大.…那麽這場庭審所涉及到的關注度越大。
說不定相關部門在注意到這場庭審的熱度後,會關注買不起藥的群體的這種情況。
不過,蘇白也沒有思考太多,在等候室內等候了將近五分鍾的時間,工作人員就將其領到了庭審場上。
伴隨著審判長的入庭,宣布本次庭審開庭。
審判台席位上。
本次庭審是由西省省高院副院長段清水,主持審理。
關於本次案件.…
段清水對相關的事實已經經過了客觀的了解。
環繞了一圈庭審場上各方人員都已入庭後。
開始核對身份信息。
在核實完身份信息,緊接著落下法錘:“現身份信息都已核實完畢。”
“請上訴方開始陳述上訴理由以及上訴申請。”
在這場庭審中,上訴方指的是蘇白一方。
面對著審判長的開口,蘇白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對於我方改判減刑。”
“理由如下:”
“一:在一審判罰當中,我方判決的罪名是走私罪和銷售假藥罪。”
“其中,我方認為,一審當中對於判定我方銷售假藥罪的一些相關判定有異議。”
“如下:”
“根據銷售假藥罪的定義——”
“假藥是侵犯了複雜的客體,這裡的客體指的是——
侵犯了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安全。”
“在客觀方面,生產者和銷售者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生產和銷售“假藥”。”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在一審的判定當中,認為林勇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對於這一觀點,我方並不認同。”
“另外還判定林勇所銷售的“假藥”,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對於這一點我方仍然不認同。”
“不認同的理由是,我方並不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另外,並沒有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所以在此提出,駁回一審中關於這兩點的判定。”
“二:我方認為,一審判決對於我方的判決過重,尤其是在刑期的認定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罰金。”
“若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的罪刑判定。”
“林勇所代購的藥品,並沒有對被代購人的身體造成了嚴重危害,或者是有什麽其他嚴重情節。”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甚至幫助了被代購人緩解自身的病情。”
“所以我方認為從這方面而言,應當從輕進行判決。”
“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
“一審判決四年有期徒刑已經超過了應有的判決刑期,在這一方面我方認為不合理。”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應當駁回一審判決結果,對於我方當事人從輕判決。”
這個案子,蘇白做的是減刑判決。
為什麽這麽做,而不做無罪判決?
因為走私罪是事實認定條件,沒有駁回的余地。
另外,未經國家允許,國家批準或者是不按照《藥品管理法》所規定的,都屬於假藥和按照假藥處理的藥品。
按照法律規定,林勇銷售的是假藥嗎?
算是!
所以這兩個罪名都是具有客觀事實和客觀依據的。
證據明晃晃的擺在眼前,這一點肯定反駁不了。
所以在罪名的認定上面反駁不了,只能從罪行方面進行反駁。
那從刑期方面來講,四年有期徒刑,對於林勇來說多嗎?
肯定多!
先不說別的,根據蘇白走訪調查的證據。
林勇在代購中的確沒有賺一分錢。
要知道,一般的國外代購賺的都是盆滿缽滿。
可是林勇代購了兩年,又是代購的必要藥品。
一分錢沒賺,甚至有補貼,從這一方面來講,林勇能夠稱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真正的“藥神”。
對於這種行為,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於情理上來講,根本說不通。
在蘇白的認為中,雖然說林勇的犯罪事實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觀目的來講,最多判個緩刑!
判實刑就算是判重了!
蘇白在陳述完畢後,抬頭看向審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著審判長做出下一步的庭審安排。
.
….
PS:求求月票~這個案子會有名場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