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瘋了吧?!這種訴訟要求怎麽可能達成!
北都的司法環境相對來說完善。
不存在太多的其他情況。
這個案子和孟子義那個案子之間有著很大的差別。
具體點來說.…
在與相關的司法人員和執法人員進行交流的時候,不存在刻意的針對情況。
一審案件由於涉及到了嚴重的量刑。
所以關於這個案件當事人的一審案件,是由北都中級法院進行審理。
蘇白帶著李雪珍前往了北都中級法院,卷宗複製和查看的很順利。
不到兩個小時,卷宗複製完畢。
趁著一天的時間,蘇白和李雪珍大致的針對一審時候的一些情況進行了具體的了解。
在了解過後.…
蘇白輕呼了口氣,怎麽說呢。
這個案件涉及到的當事人和城管人員。
城管人員屬於當時的執法人員。
肖紅的丈夫周立,和當時的城管人員,是由於發生了語言上的衝突,從而產生了身體上的對抗。
具體的事宜——在當時,城管人員認為周立和肖紅的攤位,有著不符合規定的事項。
原本。
這些事項可大可小,準確來說就是看是不是有特異性的針對。
說白了。
看你順眼,就可以說兩句,讓你改一改就好了。
如果看你不順眼,那麽就要加大處罰力度,對伱進行罰款,整改,暫時關閉你的攤位。
等種種情況。
在當時,周立由於平常不善太多言辭。
沒有打好關系。
被罰款後,情緒比較激動,嘴上抱怨了幾句。
而後,相關的城管人員聽到了周立的抱怨,折返回去,又挑了一些其他毛病,繼續進行處罰。
周立本身就對於第一次的罰款有些不滿,在又進行一系列的罰款之後,忍不住了,然後和執法人員爆發了衝突,產生了後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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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了解完相關的卷宗。
蘇白帶著李雪珍到看守所看望了一下周立,並且詢問了幾個問題。
看守所內。
周立原本的身材就比較瘦小,並且模樣顯老,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一直是心理不安。
不僅一直擔心著自己的情況,更擔心沒有了自己,家裡人的生活怎麽辦。
如果自己父母和兒子得知了現在的這種情況,還能不能繼續好好的過下去。
對於這些問題,周立都想要知道。
所以.…
在蘇白來了看守所見他的時候,周立的第一句話就是:
“律師.…我想請問一下,我現在家裡面的情況還好嗎?”
蘇白笑著開口:“目前你家的情況還好,和以前相比,沒有什麽太大的變化,你的父母孩子暫時還不知道你的事情。”
聽到這話,周立微微松了口氣,似乎怎麽判決對他的影響不大。
他最擔心的還是自己家人,知道了,自己現在的情況,出事。
在簡單的聊過這些家常,以及相關的生活情況後。
蘇白步入了本次的主題,詢問周立關於本案的一些具體事項。
例如說:周立當時為什麽要抱怨那一句,畢竟他知道城管人員可以對於自己的攤位產生巨大的影響。
還要和城管人員發生巨大的爭執,這顯然有些不理智。
經過了解,和先前的情況進行對應。
蘇白也知道了當時周立之所以會進行抱怨,並且和執法人員產生衝突,不怕事後的影響。
是因為當時相關部門要求他們挪移攤位,可是挪移攤位需要一大筆的花銷。
他可以拿出這筆錢,但是拿出這筆錢以後,家裡的生活就完全顧不上了。
再有。
其他的攤位沒有周立目前的這個攤位好,兩者之間的每月收益有著巨大的差別。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
當時周立的孩子和父母生病,需要錢,周立拿不出來,正在著急上火,又碰到這種事情,所以心裡面特別的煩躁。
於是就出現了後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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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致的了解過後。
蘇白點了點頭,表示對於整個案件,有了相對清晰的了解。
等到離開看守所後。
蘇白揉了揉眉心。
一旁李雪珍開口:“蘇律師.…這個案子二審需要上訴北都高院.…”
“北都這邊的監察審查部門我都已經摸熟了.…”
“沒問題的!”
蘇白:???
望著李雪珍滿帶笑意的小臉,蘇白笑了笑:“嗯,不錯!”
“不過其他的暫時先不用管,準備上訴二審吧。”
北都作為一線城市,高級法院的行政級別高。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不存在太多的司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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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訴二審,需要新的證據或者是新的認定條件。
具體表現有,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符或者新的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結果,亦或者刑罰過重。
關於周立這個案件,在證據的認定方面,事實依據充足,證據充足,基本上沒有新的證據需要進行補充的。
所以需要從法律意義上面去針對於周立的錯誤,以及周立是不是應該判死刑,死刑是不是對於他是一種過於重的判決。
從這些進行出發,來進行判定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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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多長時間。
蘇白就準備好了材料,然後將材料交給了李雪珍,讓李雪珍準備上訴。
不過.…
老李原本就在北都,最近幾天時間給李雪珍打電話,得知了李雪珍在北都辦案子,並且還和蘇白一起。
當即一揮手,說是要見一見蘇白。
“女兒,你在北都辦案子,正好我也在北都,過來看看我唄。”
李雪珍:“爸.…我們最近幾天正在忙呢,不是太方便。”
“等我這個案子結束以後,肯定去看看你。”
“行!那個蘇白律師也在,記得到時候邀請一下蘇白律師,我要當面感謝一下!”
李雪珍想到蘇白要和老李見面,小腦袋瓜一轉,然後答應了下來:“好的爸!”
“我知道了,我到時候一定帶蘇律師去見見你。”
老李:“行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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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雪珍和老李的通話只是一個小插曲,在周立的案件進行上訴後。
高院方面對於本案進行了相關的排查,在確認了蘇白提交的材料具有法律依據和通過新的事實認定以及相關情況能夠認定,並有可能與一審判決不同。
同意了,關於周立與城管人員爆發衝突,致人死亡一案,進行二審。
並且。
在同意後,將相關的信息,通知到了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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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知到各方以後。
某街道,城管部門辦事大廳。
一名三十多歲的女人,一臉蠻橫的坐在辦事大廳。
身邊聚集著幾個人,看樣子像城管部門的領導。
女人坐在辦事大廳位置上,一言不發,等了一會兒才開口:
“我家那位是在工作崗位上被人捅死了,你們說的是賠償我家的民事補償,還有其他的。”
“最重要的是他殺人不得償命嗎?可是現在既然又提起二審了,我不管,今天要是不給我說法,我還整天過來鬧!”
“我男人是在工作崗位上出了事,我今天就必須要討要個說法!”
城管部門的一名小負責人,開口勸解:“這個案子是歸法院管,不歸我們管,上一次一審的時候,你已經鬧過了。”
“結果你也看到了,法院判了對方死刑,還要求賠償。”
“但是上述二審是人家的權利,你再這麽在這裡鬧,就顯得有些過分了,可以給你介紹律師,但是你不允許在這鬧,你如果鬧的話,那麽我們就報警!”
“鬧吧鬧吧,如果你再繼續呆著,就報警!”
女人見對方來真的,語氣才軟下來:“那你們要負責給我介紹好的律師.…”
“嗯!”
相關的負責人答應了下,等到女人走後,相關負責人揉了揉眉心。
他對這件事情也非常的頭疼,因為現在執法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有漏洞的。
這件事情,女人的老公.…從他們執法的角度來講,同樣有一定責任。
不過.…
算了算了,不想那麽多,畢竟他們作為同事,還是要站在同事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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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
在通知各方開庭以後,到了二審開庭日期。
庭審場上。
這一次的審判長讓蘇白有些意外。
這一次的審判長是林友平。
林友平,也就是高院的副院長,在蘇白第一次到北都打官司,委托案件,推動正當防衛的著名案件齊豐案,就是由林友平進行審理的。
顯然。
審判長席位上,林友平也注意到了蘇白,不過只是進行了眼神之間的交匯,沒有多說什麽。
只是敲響法錘。
讓檢方開始陳述本次案件的詳細內容。
檢方公訴人同樣是一審的公訴人。
對於這個案件已經經過了詳細的了解和大致的概括。
事實證據清楚,並且周立造成死亡人員的是城管執法人員。
這是什麽概念?
如果法院方面不判處周立死刑,那麽對於相關的執法單位來講,還怎麽去進行執法?
所以.…
針對這場庭審,選擇控告死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公訴人蔡萬強開始陳述相關的事實。
“審判長.…”
“檢方公訴控告如下:”
“關於周立在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期間,使用凶器致執法人何平死亡一案當中。”
“檢方認為,在本案中,事實依據充足,證據清楚,何平死亡是既定的事實。”
“並且由於何平是執法人員,而且案發過程中,是處在執法的過程當中。”
“也就是說,當時的城管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的期間,何平遭受到了周立的故意傷害。”
“由此,可以明確的看出,周立故意傷害成立,並且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極其惡劣的行為後果。”
“基於以上。”
“我方認為,周立形成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由於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惡劣的情形。”
“推薦刑期:死刑。”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蔡萬強在陳述完畢以後,低頭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著又抬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
周立故意傷害是事實致人死亡也是事實。
對於蔡萬強而言,這場庭審沒有什麽其他的問題。
只是.…在審判長讓被告方進行陳述的時候。
蘇白直接反駁了對方的觀點。
“審判長,我方本次做減刑答辯。”
“我方認為本次案發過程,我方當事人周立和何平,應當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再有.…”
“周立致何平死亡,並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結果。”
“我方認為,檢方的推薦刑期過重,應當通過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出發,對於我方進行較輕的判決。”
蔡萬強在聽到蘇白的陳述後,不由得愣了一下。
較輕的判決?
舉手示意後開口:“那麽被告方委托律師認為這個較輕的判決應該是什麽呢?死緩?”
蘇白看了一眼訴訟,思考了數秒後開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致死執法人員,竟然要求法院方面判決有期徒刑?
瘋了吧?!
這種訴訟要求怎麽可能達成。
蔡萬強當時在腦海中只有這麽一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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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