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
半個小時的時間轉瞬即逝。
很快就到了開庭的時間。
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蘇白和李雪珍以及謝景梅走進了庭審現場。
伴隨著書記員宣讀開庭紀律以及相關的其他內容。
三名合議庭成員走進了庭審台上。
周廣宇作為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現在開庭。”
伴隨著法槌敲響的聲音,全體成員坐下。
緊接著。
周廣宇開始針對這場庭審,進行了簡單的開庭前會議。
大概的內容和之前的流程一樣,核實人員信息身份。
以及宣告合議庭成員的身份。
這一次在蘇都高級法院開庭審理,三位合議庭成員分別是審判長,周廣宇,審判員,楊起帆與李鵬。
與此同時。
檢方有兩名律師,分別是主審理律師和助理律師王凱與孫蒙。
被訴訟方席位上,由於是共同審理。
殺害方智慧的那名男性吳國興,以及吳國興的父母還有訴訟律師都在場內。
另一邊被訴訟方席位上的就是王媛,以及王媛的父母和訴訟代理律師。
這場案子相對來說還是比較複雜的。
因為這一次的開庭為合案並審。
首先是訴訟方的上述請求是推翻對吳國興一審的判決處理。
第二個是需要對王媛的立案和控告進行判定及判決。
其中這兩個案子的關聯性很是緊密。
所以蘇都高級法院對於本案相對來說較為重視,由副院長周廣宇和另外兩名中層人員一起審理。
核實完人員的信息,確認無誤。
審判長周廣宇開始對於本案所需要進行的大致內容和案由進行詢問及確認。
“本案由蘇都高級法院進行審理,現在開始針對案由進行確認:”
“本案案由:”
“訴訟方認為一審法院,蘇都中級法院對於吳國興的判決較輕,不服一審蘇都中級法院的判決,提起上訴。”
“並認為在吳國興殺害方智慧的過程當中,王媛存在著過失犯罪的行為。”
“蘇都高級法院認為吳國興與王媛兩者之間的犯罪行為和犯罪嫌疑有著相關聯點,進行合案並審。”
“對於案由,訴訟方是否有異議?”
蘇白:“訴訟方無異議。”
法槌敲響,周廣宇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著將目光落在了蘇白身上開口:
“訴訟方無異議,那麽下面請訴訟方陳述訴訟申請和訴訟依據。”
蘇白點頭開口:“好的審判長。”
對於這個案子,主要來講的是有兩點訴訟申請。
第一點:作為傷害方智慧的凶手吳國興被判八年有期徒刑時間太短。
申請駁回,並加刑。
第二點:那就是王媛的過失犯罪行為,需要法院進行審理和判決。
關於民事補償的部分,蘇白詢問過謝景梅。
謝景梅的意思就是,民事賠償不要,但是必須要讓凶手付出應有的代價。
對於這一點兒,蘇白一直在心裡記著。
從訴訟材料中抽出一張訴訟申請,蘇白開始陳述。
“我方訴訟申請如下:”
“第一:我方認為,一審對於吳國興的判決,有一定的法律適用錯誤,吳國興應該為故意殺人且造成了重大影響。”
“理應按照故意殺人中的較重處罰,判處死刑,死緩或無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審中,對於吳國興的判決,只有八年有期徒刑,量刑過輕。”
“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對吳國興的判決,改判吳國興無期徒刑。”
“第二:關於王媛,我方認為王媛有過失犯罪的行為。”
“申請法院對其的行為進行判定。”
“第三:關於王媛在某平台,發布的不當言論以及不當的指導和影響,對於我方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傷,我方申請注銷王媛在某平台的帳號。”
第三點是附帶的民事訴訟。
根據謝景梅所說的,蘇白特意去某平台看過王媛發的相關內容,沒有辱罵。
但是有時候發布的信息明裡暗裡都在刺激著謝景梅。
所以關於第三點也是蘇白臨時收集證據,提交給法院後,提出來的。
“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完畢。”
在蘇白的訴訟申請陳述完畢後。
吳國興的一方和王媛的一方都同時皺了皺眉。
首先是吳國興的父母。
原本他們花大價錢請了一名一流的刑事律師在一審開庭辯護的時候把自己兒子的刑期辯訴到八年。
就算是八年,他們甚至還覺得有點長。
可是現在.…
對方的訴訟申請一開口,直接就是無期徒刑!
這不是要他們命嗎?
他們兒子雖然說犯錯了,但是知錯能改不就行了,並且判了八年時間,已經不少了。
現在竟然直接開口,要讓他們兒子坐一輩子的牢。
說實話。
吳國興的父母吳建磊和李鑫根本接受不了。
再怎麽說就算是他們兒子犯罪了,那也是他們的心頭肉,怎麽可能肯讓他們兒子受那麽大的苦,那麽大的罪。
於是將目光投向了他們的訴訟代理律師葉華身上。
希望從葉華那裡得到一些心理上的安慰。
畢竟.…上一次一審的時候,葉華的表現對他們而言,堪稱經典和精彩。
注意到了委托人的目光。
葉華微微點了點頭,示意兩人不要太過擔心。
這時候吳建磊和李鑫的心情才平複下來。
不過看向蘇白的目光依舊有一些不友善。
李雪珍:????
不友善?
你擱那瞪誰呢?
!!!!.
….….
而另一邊。
王媛的父母,王滿華和徐麗兩個人也不約而同的看向了自家請來的律師。
在王媛被執法部門帶走後。
王媛的父親王滿華第一時間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並委托朋友找了蘇都一流的刑事律師。
雖然是找到了一流律師,但是面對蘇白的訴訟申請,王滿華還是有一些擔心。
“魏律師.…對面的訴訟申請,咱們應該能夠駁回吧?”
王滿華對著請來的刑事律師魏浩開口詢問著。
魏浩點了點頭:“這個案子,我大致的了解過,總體來說能夠駁回,但是具體的情況還是要根據對方提出來的問題。”
“先別急。”
“奧奧,好的魏律師。”
王滿華點了點頭。
.
….….
與此同時。
審判台上,周廣宇對於蘇白提出來的訴訟申請,簡單的做了幾個關鍵詞的記錄,接著看向檢方。
“檢方請陳述對於此次開庭的訴訟申請。”
“好的審判長。”
王凱在面對審判長的時候,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
他和蘇白同樣是訴訟方,所以,在某些觀點上,和蘇白達成的觀念是一致的。
其實蘇白提出來的大部分的觀點都是他們檢方想要陳述的。
可以說蘇白已經將大概的訴訟申請陳述出來了。
不過,對於蘇白提出來的一些問題,他們檢方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補充。
這也是他們檢方的某些權利。
王凱開口陳述:“審判長,我方與訴訟方剛才訴訟代理律師的觀點一致。”
“不過還需要進行一些的補充。”
“首先,我方認為,針對吳國興的判決,的確有一定的異議,並讚同蘇律師的觀點,認為一審判決對於吳國興的判處年限較輕。”
“其次,我方補充的是對於王媛的控告。”
“根據我方的證據以及法律依據所表示,王媛的確有著過失致人死亡犯罪的重大嫌疑。”
“檢方申請對於王媛進行判定。”
“並且針對王媛所犯下的罪行,檢方所提議的量刑是兩年。”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王凱補充的是關於對王媛的量刑處理。
在檢方陳述完畢後。
周廣宇敲響法槌後開口:“現對本次庭審的內容進行總結。”
“訴訟方達成一致。”
“一:對於吳國興殺害方智慧一審判決的量刑認為量刑較輕,申請撤銷一審判決。”
“二:對於王媛在此過程中,認定其有過失犯罪的行為。”
“檢方及訴訟方對於總結是否有異議?”
王凱:“無異議。”
蘇白:“無異議。”
法槌敲響。
“檢方及訴訟方對於總結沒有異議,那麽現針對第一點開始進行陳述答辯。”
“現在請訴訟方,對於吳國興殺害方智慧一案,申請撤銷一審判決的依據進行陳述,包括但不僅限於法律依據或者提交事實證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對於撤銷一審判決的法律陳述還是很簡單的。
因為相關的證據,檢方和執法機關都已經準備的妥當了。
關鍵點主要的還是從一審判決中的主觀性方面,以及當時一審時對方訴訟代理律師的觀點以及答辯角度來進行陳述。
蘇白早就已經提前準備好了訴訟相關內容。
將相關的訴訟內容從材料中取出來以後。
蘇白開始陳述。
“審判長,我方申請先對整個案件的過程進行描述,並詢問被訴訟方一些相關性的問題,將整個案件的脈絡理清楚。”
“申請通過!”
周廣宇敲響法槌,同意了蘇白的申請。
在申請通過後,蘇白看向吳國興,開始陳述相關的事宜以及一審中的大致辯述內容。
“在本案當中,吳國興故意殺人,這一點沒有異議。”
“主要的關鍵問題是,吳國興故意殺人是屬於激情犯罪,還是有預謀殺人。”
“根據執法方和檢方提供的證據。”
“原本吳國興的目的,是尋找王媛,伺機展開報復行為,同時,吳國興的身上揣著一把刀身將近15厘米的刀具。”
“這一把刀身將近15厘米的刀具,最後是進入到了方智慧的身體,是導致了方智慧身亡的主要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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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中,吳國興的辯護律師辯護的觀點是,吳國興屬於激情犯罪,原本並沒有殺害方智慧的想法,只是由於自身的性格因素以及當時爆發的恨意和其他因素。”
“導致傷害了無辜的方智慧,屬於典型的情緒性犯罪。”
“但是在這裡我想進行反駁,並想請問吳國興的辯護律師。”
“無論吳國興是不是屬於激情犯罪,僅從犯罪的結果來看,他是不是使用刀具傷害了無辜的方智慧,導致了方智慧的身亡,並經過法醫鑒定方智慧身亡的直接因素是吳國興的傷害行為?”
“是的。”
葉華微微點了點頭,這一點是有著強有力的證據表明的,反駁不了。
聽到葉華開口承認,蘇白又繼續開口:“根據法律的定義。”
“認定故意殺人並致人死亡判處較輕行為有以下觀點:”
“一:處在防衛當中的故意殺人。”
“二:義憤殺人,指的是被害人有重大犯罪行為並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中,遭受到了他人的故意殺害。”
“三:激情殺人,本身無故意殺人的傾向,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將被害人殺害。”
“激情殺人還包括了以下必要條件。”
“(1)必須是因為被害人的嚴重過錯而導致犯罪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2)行為人在強烈的情緒波動下喪失了理智或者是喪失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須是在激憤的情緒下,當場實施的行為才屬於激情殺人。”
“四:受囑托殺人.….”
“.….”
“根據一審中的判定,吳國興所適用的是第三點激情殺人。”
“在本身無故意殺人傾向的情況下,是被被害人挑逗或者是激怒,從而失去了理智,失控將被害人殺害。”
“我想請問被訴訟方委托代理律師,你方的辯訴觀點是這樣嗎?”
葉華點了點頭:“是的。”
“吳國興雖然說持有刀具,但是一開始的主要目的是打算針對王媛進行衝動犯罪。”
“針對殺害方智慧的行為是典型的情緒性犯罪。”
面對葉華的回答,蘇白繼續開口
“針對殺害方智慧的行為是典型的情緒份犯罪,那麽請問依照法律,方智慧對吳國興進行挑逗或者是辱罵,導致了其喪理智嗎?”
“根據執法方提供的證據,當時的方智慧應該是在勸阻吳國興吧?”
“執法方並沒有提及到方智慧在勸阻的時候對吳國興有任何辱罵或者是其他的激動行為。”
“請問被訴訟方代理人,你是如何判定被害人方智慧對行為犯罪人吳國興的挑逗和激怒呢?”
這個問題就屬於這場官司中最核心的問題。
激情犯罪是有著法律準則和法律的具體解釋描述的。
不是伱說激情就激情.…
蘇白看著葉華,等待著對方的回答。
而面對蘇白的詢問,葉華微微皺了皺眉。
他不是回答不了這個問題。
而是在思考回答完這個問題怎麽去應對蘇白接下來的進一步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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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