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夏彌:眷屬生來就是要被龍王親的
這天夜晚,麗晶大酒店,蘇墨的房間中。
“魚腸劍、禦神刀、槍械、換洗衣服……還有什麽要帶的麽?”
剛買的行李箱鋪在地面,夏彌以鴨子坐的姿勢坐在地面,幫蘇墨清點著隨身物品。
這次的任務十分緊急,所以沒有太多準備時間,按照商量好的計劃,蘇墨今天晚上就要出發,待會兒就要離開。
所以,身為主君的夏彌小姐主動前來,幫忙收拾東西。
雖說,蘇墨已經收拾得差不多就是了。
“血清也要帶上,這個用得上。”
蘇墨回答道。
這些血清還是從陳氏大廈那邊獲得的物品,蘇墨原本打算用芬裡厄的血或者四度爆血來應對路鳴澤這邊的勢力,所以帶了血清用來幫忙鎖定血統。
沒想到世事變遷,自己沒用上這東西,還成為了黑王血裔。
身為黑王血裔的他自然不再需要這些血清鎮定劑,可他正好要去日本分部,這些東西還是用得上的。
“嗯,好!”
夏彌點點頭,將要攜帶的東西全部都擺在一起。
有卡塞爾學院勢力的幫助,還有諾瑪的協助,現在的他們已經不用在意行李托運這種小事,哪怕是攜帶槍支彈藥,只要數量不是特別大,卡塞爾學院都能夠用自己的渠道擺平。
“還有什麽東西沒收拾麽?”
確認牙刷毛巾之類的東西也帶好後,少女回頭問道。
“沒有了。”
蘇墨搖搖頭,看了一眼窗外。
“鐮鼬女王就讓她們跟在飛機下面,我現在是卡塞爾學院的執行官,不能輕易動用它們的力量。”
“這些東西麽?現在倒也不完全是廢物。”
夏彌點了點頭。
吸食了奧丁鮮血的這些鐮鼬群們,在對付大規模人類混血種的時候,還是有不少用處的。
見到蘇墨沒有其它東西需要處理了,夏彌從地上站了起來,坐回床上,雙手撐在床沿,白皙纖細的小腿在地面踢踏。
見到夏彌小姐看著地面不說話,無聊踢腿的樣子,蘇墨一時間覺得仿佛回到了半個月前。
那時候兩人也是如此安靜的相處,只不過一個在看書,另一個趴在床上玩手機。
對於他們來說,不說話並不會讓氣氛尷尬,安靜的氛圍也較為悠然。
不過,蘇墨還是開口了。
“諾瑪幫你報了名,一周後你會參加夔門計劃,到時候應該能探索到青銅城。”
“嗯,明白。”
看到面前的蘇墨,夏彌點點頭。
“到時候我的任務是提前潛入,並偷走康斯坦丁的卵!”
“注意安全這種廢話,我現在就不說了。”
蘇墨搖了搖頭,而後突然另起話題道。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麽?”
原著中,守護青銅城的兩條龍侍,在一個月前就已經被夏彌搞定了。
這次青銅城中並沒有什麽守護者,沒有守衛的陵墓自然防不住夏彌這種級別的盜墓賊,所以在這方面蘇墨並不擔心夏彌安全。
他此刻想說的是另一件事。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
夏彌歪了歪腦袋,疑惑地看著蘇墨。
事到如今,這隻眷屬為什麽還要突然提起這件事情?
難道說,他是對自己之前的威脅一直記恨在心,現在變強了之後想要以下犯上報復回來?
若是這樣的話也好,就趁這機會,讓這家夥感受一下,他和龍王之間的真正差距!
免得這個笨蛋天天小看自己。
“嗯,那時候我們不是有過約定麽?”
蘇墨倒是不知道夏彌的小腦袋瓜子在想什麽,繼續開口道。
“哦!你說這個啊!”
少女頓時恍然。
她拍了拍自己的腦袋。
“你當我的眷屬,我遵守你的底線,不主動對普通人出手,是這個吧?”
回想起這一約定,她自以為明白了蘇墨的意思。
“放心吧,這次加入卡塞爾學院,我的目的只有康斯坦丁的力量,不會對其他普通人出手,不會違背你的底線的!”
夏彌本來對於殺戮也沒什麽興趣,如非必要不會做出這種選擇。
有蘇墨的約束,她更是不會做這種事情。
所以,聽到蘇墨提起這一點後,她還以為蘇墨是擔心自己單獨行動沒有約束,所以主動表示自己不會這麽做。
然而,聽她說完之後,蘇墨卻搖了搖頭。
“不,我想說的不是這個。”
“那是什麽?”
夏彌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
“條件變更。”
蘇墨看著夏彌的眼睛,認真道。
“現在我的底線是你不要受傷,你要優先遵守這一條。”
在他看來,無論是龍三還是龍五中,主角陣營的道德底線有時候都有些過剩了。
比如說對於東京街頭捕獵繪梨衣的暴走族的寬容,又比如說對於被洗腦的敵對克隆人的寬容。
蘇墨並不認為混血種的生命權凌駕普通人之上,也並不認為普通人的生命權凌駕於混血種之上,既然是平等,自然要平等到底。
而除卻價值觀上的判斷,基於人類情感因素,蘇墨本就是護短的類型,自然也分遠近親疏。
其實不只是夏彌,無論是他認識的諾諾還是蘇恩曦,在面對危險的時候,他都傾向於優先保護自己的朋友。
此刻之所以會隻對夏彌說這個,是因為他想起和夏彌之前有過這個約定,不想夏彌被這一約定束縛住。
要是他不在的時候,這個家夥腦袋短路因此受傷怎麽辦?
蘇墨提起這事只是直率說出心中想法,並未有太多別的考量。
然而,聽到這話的夏彌,卻陡然瞪大了眼睛,臉頰上的熱度也瞬間升騰了起來。
——現在我的底線是你不要受傷。
這這這、這不就是在告白嘛!
她立刻回想起之前,蘇墨和路鳴澤的話。
因為自己的緣故,蘇墨的血之哀減弱了,意味著他接納了自己,而且因為自己而接納了這個世界……
所以說,難不成,這個蘇墨其實真的超喜歡自己?
少女低下頭,掩蓋住急速升溫的臉頰,並默默捂住胸口,感覺心跳如擂鼓。
都說少女心跳如小鹿,可她卻覺得胸腔裡跳動的是狂龍,隨時都有可能飛出去。
按照夏彌以前的想象,在這個狀況下,拒絕告白、用手機錄音,黑歷史要挾之類的措施,本應該一氣呵成湧現在她的腦海中。
然而,真正面臨類似的場景後,她卻隻覺得暈乎乎的,腦子像是劇烈沸騰的粥,又像是有無數煙花在綻放的夜空。
纖細的手指用力按住胸口,垂落的發絲微微遮蓋住紅霞,少女極力按捺住胸腔中的躍動,努力裝出一副正常的口吻。
“你說……不想讓我受傷,難道是在關心我?”
生澀的話語說出口,聲音的沙啞程度,讓少女自己都有些不可置信。
感覺喉嚨處也有火焰在燃燒,熾熱且乾燥。
明明之前才剛喝過水,此刻卻緊張到了乾渴。
嫌棄自己沒出息的同時,她等待著蘇墨的回答。
對於夏彌的異狀,蘇墨微有所覺,卻沒太過重視,隻以為是要分開的緣故。
所以他也不做多想,點點頭,十分自然的回答道。
“當然,不關心你還關心誰?”
難道還要去擔心芬裡厄?
太過直率且自然地回答,有些時候往往會發揮出想象不到的效果。
會心一擊,只能這麽描述了。
夏彌突然放下了捂住胸口的手,整個人瞬間從燥熱中平靜了下來。
她抬起頭,亮晶晶的眼神盯向蘇墨。
“這個回答我很喜歡。”
少女露出略帶魅惑,且略帶威嚴的笑意。
兼具少女夏彌和龍王耶夢加得的氣質,讓蘇墨下意識覺得有些眼花繚亂。
“你過來一點,我就答應你的要求。”
少女抬了抬手,亮晶晶的眼神閃過一絲狡黠的光芒,如同想要偷雞的狐狸。
“嗯?”
蘇墨有些疑惑,但還是下意識向前走了兩步。
在少女白皙的手掌接觸到自己肩膀的瞬間,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巨力。
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如同之前那次一樣,被少女按在了床上。
來不及吐露任何疑惑,熟悉和熱烈的氣息將他包裹,綿軟的唇瓣之後,是靈活且熱烈的索取。
第二次的親吻。
和第一次的不同是,少女這次沒有恐懼,只是單純的在宣泄自己的熱情。
近一點,再近一點。
“咕嗞~”
一縷晶瑩沾濕嘴角,少女仍未停止。
雖說之前最後,她冷靜了下來,但在那冷靜的偽裝下,燃燒的是更加熾熱的火焰。
能夠平息火焰的,只有眼前的眷屬。
明白這一點的她,沒有絲毫猶疑。
蘇墨的氣息如同甘霖一般治愈了她喉嚨的乾啞,也能平息她心臟的瘋狂跳動。
她感覺自己心如火焰,只有蘇墨的水能將其平息。
這是一次漫長的接觸。
相比第一次,因為過渡加護所以只能持續一分鍾的版本不同,這次少女足足持續了十分鍾。
期間蘇墨有表達過暫停的意願,然而少女這次卻並沒有聽他的話,而是用兼具少女任性與女皇威嚴的語氣含糊道。
“不許拒絕!”
足足十分鍾後。
少女才終於心滿意足的停下。
而和之前,一旦停下之後,就恢復往日害羞,迅速逃跑的狀況不同。
這次的少女停下之後,依舊趴在蘇墨身上,沒有絲毫退下來的意思,嘴角掩蓋不住笑意,亮晶晶的眼神安靜注視著他,像是在凝視夜空的月亮。
面對這樣不同尋常的夏彌,哪怕是蘇墨一時間,居然也有些摸不準她現在在想什麽。
漆黑色瞳孔相互對視,蘇墨突然開口道。
“幫我把口水擦乾淨。”
他的手被夏彌的手壓著,一時間沒法掙脫。
若是按之前夏彌的狀態,指出這一點後,她立馬回如同兔子一般羞惱地躲起來,這也是蘇墨的策略,想要以此擊退對方。
然而這次,真的不一樣了。
“你是說這裡麽……”
少女的臉頰微微湊近蘇墨的嘴角,看向那片亮晶晶的痕跡。
這是她剛才留在蘇墨身上的痕跡。
“嗯!”
蘇墨剛點頭,梔子花的清香便再次襲來。
如同小貓舔毛一般的動作。
數秒後,少女滿意地擦了擦自己的嘴角。
“這樣就乾淨了吧!”
“……”
不,你這不是越擦越多麽?
蘇墨頓時無語。
誰告訴你口水是能舔乾淨的?
不過總感覺,這麽質問之後還是會被佔便宜,所以他想了想後,另起話題道。
“上次是因為想要給我加護,這次是為了什麽?”
他盯著眼前逐漸變得大膽的少女,十分認真地問道。
“這次麽?”
少女思考了一瞬間,然後就放棄了思考。
“沒有理由!我想親就親!”
她理直氣壯的說到。
“你是人類所以不懂,其實眷屬生來就是要被君主親的,所以我想對你做什麽就對你做什麽!”
少女直接說出暴論,要是性別反轉這話就是誘拐小女孩的癡漢台詞。
“嗯,所以說你是因為自己想要才這麽做,這算是在告白麽?”
蘇墨冷靜的設下陷阱。
“當然……不算!”
少女臉頰微紅,有些慌亂,但又不是特別慌亂。
她晃晃腦袋,露出狡黠的眼神。
“親你的是耶夢加得,和我夏彌有什麽關系!”
就算是有些流氓邏輯,但那又怎樣!
誰讓這家夥平時那麽屑,冷不丁又來點關心,這誰受得了啊!
夏彌小姐理直氣壯的盯著自家眷屬。
所以,這次不是她的錯,明明是這隻眷屬不該勾引自己的問題!
她只是犯了每個龍王都容易犯的錯而已!
看到她這幅樣子,蘇墨歎了一口氣,知道這頭母龍不打算講道理了。
女人不打算講道理的時候,你說的再多也沒用。
所以,蘇墨一個翻身,讓場景發生了反轉。
看著面前稍顯驚慌的少女,他也直接低頭,堵住了她的聲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