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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N號[快穿]》第2章 七十年代二流子(二)
三塊七毛五分,兩件洗的發白的土布衣服,兩條打滿補丁的褲子,三個雞蛋,十斤左右的高粱面,還有幾個紅薯,再加上一間破土屋,這就是原主全部的財產。

 錢是原主偶爾運氣好在山上打了獵物在黑市換的,衣服褲子是用原主的父母留下的衣物改的,雞蛋和紅薯是偷的,高粱面是村裡的張叔給的。

 原主父親在世時跟張叔關系不錯,原主以前也多是靠張叔接濟,不然一個八歲的孩子怎麽可能靠偷幾個雞蛋長這麽大。

 不得不說,原主的日子過得實在拮據,現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改善生活,謝景行不是吃不了苦的人,但在自己能力范圍內能過好日子,誰會嫌棄。

 謝景行不可能像原主那樣去偷或者心安理得的接受張叔的接濟,記憶裡張叔每一次接濟原主,都會被張嬸兒罵 ,倒不是張嬸兒心不好,而是這個年代誰家都不容易,給原主的恐怕都是張叔從嘴裡省下來的,而且張嬸兒雖然每次都罵罵咧咧,但卻從來沒有阻止過,就可以看出她對原主也是有情分的。謝景行將張叔張嬸兒對原主的恩情記在心裡,打算以後報答回去。

 原主除了農忙的時候會去地裡做做樣子,平時是不下地的,就是因為他這樣遊手好閑才會被村裡人叫為混子,而謝景行自己怎麽可能會種地,所以謝景行是沒有打算下地的。

 謝景行從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他會的東西很多,但這些如今大多數都不能用,想到自己的身手還不錯,謝景行最終決定先去後山試試能不能打到獵物,若是可以就像原主一樣拿到黑市去換錢票,若是不行再想其他辦法。

 說乾就乾,謝景行將東西收好,背起一個背篼向後山走去。

 “混子,你和夏知青什麽時候結婚,記得請我們去吃酒呀。”路上遇到村民調侃道,畢竟是一個村子的,原主雖然遊手好閑,但並沒有做過大奸大惡的事,大多數村民對他還是很友好的。

 “夏知青?我不喜歡那樣的,看上去瘦巴巴的,一看就不好生養,我還是喜歡胸大屁股大的,還要能乾活的,嬸兒要是有認識這樣的可以給我介紹介紹。”謝景行學著原主作出一副猥瑣的模樣流裡流氣的說道,說完也不管那位大嬸兒的反應繼續往後山走去。

 “呸!說得好像人家夏知青看得上你個混子一樣,還挑三揀四,也不看看自己的德性。”

 謝景行聽到了大嬸兒的嘟囔也不在意,他這麽說就是為了表明自己的立場,以免男女主找他的麻煩。

 謝景行對這本書的女主夏安安其實是有些無語的。夏安安怎麽說前世也是大學生,腦子應該也是有的,好不容易有了重生的機會,憑著她重生的經驗難道不能發家致富,不能讓自己過得更好。結果夏安安隻想著怎麽靠男人,還是一個前世被別人用過的男人,別人不知道,她自己難道不會覺得膈應嗎。

 謝景行搖了搖頭,將男女主拋在一邊,他是不打算和男女主過多接觸的。他雖然佔據的原主的身體,卻沒有打算按照書中去走完原主的人生。既然他來了,這就是他自己的人生。

 來到後山,一時半會兒沒有發現獵物,謝景行也不急,原主不會打獵,每次上山有沒有收獲全靠運氣,但他曾經接受過野外求生訓練,可以根據動物的糞便腳印等判斷動物的蹤跡和數量。

 謝景行根據地上的痕跡,終於在靠近大山深處的地方找到的一個野雞窩,他放輕腳步,弓著身子靠近,此時雞窩裡有一隻野雞,他當下一撲,一把將野雞抓住,野雞發出叫聲時,乾淨利落的在野雞脖子上一扭。謝景行自然也沒放過雞窩裡的野雞蛋,數量有十幾個,他拿了十個,剩下的留著可持續發展。謝景行將東西放到背篼裡,繼續觀察,沒一會兒又收獲的一隻野兔。

 有了這些收獲,謝景行也沒有繼續,據他觀察,這後山裡確實有不少獵物,但大多數都在大山深處,甚至有野豬這樣的大型獵物,外圍有一些小獵物,當數量都不多,滿足一下口腹之欲還可以,要靠這個掙錢恐怕不容易。他沒有冒然的進入大山深處,他雖然身手不錯,但那是對人,而不是對野獸,更何況他手中沒有武器。

 看來打獵賣錢這條路還要從長計議,謝景行也不灰心,反而有些躍躍欲試。在原來的世界裡,以他的家世和能力 ,要做到什麽實在太容易,如今在這個特殊的年代,很多技能都不能用,為了賺點小錢他不得不費心思摸索,倒是別有一番趣味。

 謝景行將獵物放在背篼裡,摘了些野菜放在上面做掩飾,趁著這會兒村民們都在地裡乾活兒,背著背篼回了家。

 之前隻吃了些白粥,一番運動後,謝景行又餓了,他不太會做飯,但烤肉還做得不錯,於是乾脆將野雞烤了。

 待填飽肚子,天色已黑,村民們應該已經回家吃飯去了,謝景行拎著剩下的那隻兔子向張叔家走去。

 “張叔,張嬸兒。”謝景行到張家的時候,張叔一家人正在吃飯,見到他除了張叔,其他人臉色都不太好。

 “混子,還沒吃飯吧,快坐下一起吃。”張叔以為混子這個時候來是因為肚子餓了,連忙熱情的招呼他一起吃飯,混子的爹和他比親兄弟還親,他也是真心把混子當成侄子,雖然混子每天遊手好閑讓他有些恨鐵不成鋼。

 “不用了,張叔,我已經吃過了,今天我在後山打到一隻野雞和一隻野兔,野雞我自己吃了,野兔就給你們送過來,以前多虧了張叔張嬸兒照顧我,我都記在心裡。”謝景行說完,將兔子往張叔手裡一塞,連忙轉身離開了,留下一屋子震驚的人。他也沒有在意其他人的臉色,畢竟原主確實一直在給這家人添麻煩,從來沒有過任何回報。

 “誒?這混子轉性了,竟然會給我們送東西!”張嬸兒驚訝道。

 “說什麽呢,混子一直都是個好的,他以前那是什麽都沒有,連自己都養不活,你看,現在不是有了肉就給我們送過來了嗎,我就知道這孩子是個知恩圖報的。”張叔欣慰道。

 張嬸兒張了張嘴,想像平時那樣反駁,可又覺得張叔說得有些道理,難道以前是他誤會混子了,沒看出這孩子是個好的。

 這個年代也沒什麽娛樂,謝景行簡單的洗了個澡就睡下了,他決定明天去縣城裡看看,有沒有什麽賺錢的方法。

 第二天早上,謝景行起了個大早,沒辦法從村裡到縣城有十幾裡路,村裡只有一輛牛車,每個月會固定幾天去縣城,這時想要搭車的人不少,想要坐車就得趕早。

 謝景行到村口的時候見到已經有四五個人等在哪裡,其中一個人特別引人注目。

 那是一個坐在輪椅上的男人,男人雖然坐在輪椅上,卻不會給人羸弱的感覺,他周身縈繞著一種強大的氣場,即便殘疾也讓人不敢小覷。

 謝景行走進後才看清男人的相貌,劍眉英挺,五官如刀削斧劈般深邃,輪廓分明,感覺到有人在看他,那雙眼睛看過來,幽深而銳利。

 謝景行倒沒有被男人眼中的銳利嚇到,他自然的移開目光,已經知道了對方的身份。

 沈戰,男主沈建國的大哥,曾經是軍人,因為在一次戰役中腿部受傷而退役,如今在家修養。但謝景行知道沈戰的腿後來是治好了的,雖然再次站了起來,但沈戰的腿也不可能再上戰場,不想轉為文職的沈戰沒有再回部隊,而是做起了生意,他在軍中人緣極好,這些人脈都成為他後來商場上的助力,而男女主的事業能夠做那麽大,可以說大部分都歸功於他,可以說他是男女主最大的金手指,是書中的幕後大佬。

 這些信息在謝景行的腦海中過了一遍就被他拋在一邊,沈戰雖然厲害,謝景行卻沒有想過要去抱金大腿。謝景行相信以他謝家二少爺的能力和後世帶來的眼光,即使如今沒有任何人脈,他也會成功。

 很快牛車就來了,謝景行看到沈戰用雙臂撐起整個身子坐到牛車上,即便有衣服遮擋也可以看到他手臂上遒勁的肌肉。然後一個村民將他的輪椅折疊起來放在牛車的一個角落,沈戰禮貌的道謝。

 謝景行坐在牛車上,正好坐在沈戰對面 ,他有一句沒一句的和村民們聊著天,為了不惹人懷疑,他盡量模仿著原主的說話的方式。

 謝景行卻不知道沈戰一直在觀察他,雖然謝景行極力的在模仿原主,但有些刻在骨子裡的東西卻是改不了的。

 原主坐姿隨意那是猥瑣懶散,他卻顯得慵懶而優雅。不管村民們說什麽,他永遠看著對方的眼睛,真誠而耐心十足。嘴裡說著流裡流氣的話,眼神卻乾淨清澈。

 沈戰一路上不著痕跡的觀察著謝景行,發現他一舉一動中不經意散發出來的良好教育,比起他以前見過的世家精心培育的少爺也絲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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