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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燈》第27章
林聲在遇見沈恪之後不止一次想過同樣的問題:人與人之間最美妙的關系究竟是什麽樣的?

 他以為自己跟沈恪之前的那幾次已經是他能經歷的最直擊內心的經驗,但那些暢快淋漓在這一次的過程面前顯得不值一提。

 當林聲跟沈恪從瘋狂的世界回歸,兩人都緊緊抱著對方。

 受了震蕩的三魂七魄緩慢回到身體,緩慢重新融合,緩慢塑成了一個全新的自我。

 林聲貪婪地收集沈恪的呼吸,恨不能刻在自己的骨頭上。

 就像星星刻在夜空裡。

 “謝謝你。”沈恪突然這樣說。

 林聲不解:“為什麽要道謝?”

 沈恪不回答,只是吻他,然後偷偷地把眼淚蹭在了林聲的肩膀上。

 這樣的自己是可鄙的,沈恪很清楚,他在借著林聲的身體發泄自己的情感。

 也在借著林聲的身體感受自己的內心。

 他覺得自己有些虧欠林聲。

 但沈恪對這種感覺已經開始著迷,他覺得林聲就像是一個領路人,每一次的相處都像是帶著他在迷霧中前行。

 沈恪不知道前路是什麽樣的,也不知道終點在哪裡,但他有一種預感,林聲帶他去的就是他最想抵達的地方,那個地方沒有迷蒙的霧,是清明的,是寬廣的,是一望無際的。

 只要穿透這層迷霧,他的一切困惑都會迎刃而解。

 沈恪總覺得就快了。

 所以他要感謝林聲,這個人讓他在漩渦中也感受到了讓人心安的溫度。

 林聲笑著迎接他的吻,一扭頭看見外面的天光,覺得前所未有的開朗。

 林聲說:“那我也要謝謝你。”

 “為什麽?”沈恪停下親吻,驚訝地看他。

 “你覺得是為什麽?”林聲抬手,用手指輕輕刮走沈恪臉頰上的汗,“我覺得你猜得到。”

 林聲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酒勁還沒過,他覺得今天的自己比往常都更勇敢更坦誠。

 在面對沈恪的時候,他依舊不敢剝去那層虛假的皮,但他不再掩飾自己對眼前這人的仰慕和崇敬。

 愛神啊愛神,感謝你的眷顧和憐惜。

 林聲一直在笑,一滴汗落在了枕頭上。

 中午12點退房,兩個人就愣是在房間裡耗到了最後一刻。

 他們從床上下來之後一起洗了澡,然後坐在窗前等著頭髮自然乾,喝著賓館放在床頭櫃上的礦泉水,悠然地聊著天。

 林聲一直沒有問沈恪關於創作瓶頸的事,他覺得等到對方想說了,自然就會說的。

 沈恪也感謝他沒有多問,這恰恰是林聲最溫柔之處。

 平時話很少的林聲這一天竟然侃侃而談,像是在一個密閉的空間裡終於打開了一扇天窗。

 他太快樂了,那種積壓已久的煩悶終於消散,無從下手的故事終於有了開篇。

 沈恪喜歡之前少言寡語有些內斂的林聲,也喜歡此刻這個滔滔不絕激情洋溢的林聲,他喜歡看對方沉靜,也喜歡聽對方講話。

 當他意識到自己根本沒法把視線和注意力從林聲身上移開時,他也終於明白,自己正在被這個人瘋狂地吸引著。

 可是他怎麽敢?

 但不管敢不敢,這件事、這種感情不可避免地發生了,沈恪想,或許我天生就要被這樣的一個人吸引,他像是一條幽靜狹長的小路,一眼望去,充滿誘惑和神秘,與之相交,是一場冒險,自己本不是喜好衝鋒陷陣的冒險家卻也無法自控地走上了這條路。

 沈恪無奈地笑了,在這個世界上他能掌控的少之又少,而最不受控的就是他的創作和他的愛。

 他渴望林聲,就像渴望星空和宇宙,渴望把獨一無二的星空和宇宙圈進自己獨一無二的作品裡。

 沈恪清楚,這些都是虛妄,但他依舊無能為力無法壓抑對此沉迷。

 所以放棄抵抗吧,他決定要放棄抵抗了。

 “我是不是說得太多了?”林聲突然意識到這一整個上午似乎都是他在說,其實有時候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說些什麽,但他的表達欲就像是夏日裡突如其來的雨水,充沛到無法停止。

 他很擔心沈恪會不喜歡聽他說這些,後知後覺,連忙道歉。

 “別說什麽抱歉,”沈恪拉過他的手,像是遙遠時空的紳士在親吻自己深愛的戀人,“我很喜歡聽。”

 沈恪不敢說林聲是有多大智慧的人,在這個年代裡,在這個年齡中,他們確實還不能夠跟那些智者相提並論,但是於他個人而言,林聲正在啟蒙著他。

 “有機會的話,我給你畫一幅肖像吧。”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沈恪是很忐忑的,盡管他清楚林聲不會拒絕,但他並不確定自己的諾言是否有兌現的一天。

 沈恪覺得,林聲是這世界上唯一的星,因為太獨特,他很怕自己的畫太平庸,描繪不出林聲的與眾不同。

 他更怕的是,他用別人的風格去為林聲作畫,那樣一來,林聲就將變成他人的。

 他想要獨特的,卓絕的,靈動的,絕無僅有的。

 沈恪緊緊攥著林聲的手,林聲有些吃痛,但並沒有吭聲,相反的,他笑著對沈恪說:“好啊,我榮幸之至。”

 所以到底什麽樣的畫筆什麽樣的色彩才配得上林聲呢?

 沈恪又陷入了新的問題中。

 離開賓館之前,兩人在房門口擁吻。

 林聲很貪戀沈恪的吻,溫柔又纏綿。

 分開之時,兩人都有些不舍,沈恪提出可以送林聲回去,無非就是想再跟對方待一會兒。

 可是林聲怎麽敢讓他送?怎麽敢讓沈恪知道自己並不是那個坐收豐厚稿酬、在這繁華的都市衣食無憂的作家?怎麽敢讓沈恪看見自己其實就是這副樣子,穿著十年前的舊衣服,住在混亂的群租房?

 林聲說:“不用了,我要先去見一個朋友,昨晚喝那麽多,你早點回去好好睡一覺。”

 他的體貼並不是因為真的體貼,他多想跟沈恪說:好啊,你送我回家,然後進來坐坐,或者留下再過一夜。

 林聲內心覺得遺憾,他突然有了新年願望,希望不管等多久,都給他一個這樣的機會。

 而沈恪,在林聲說出要去見朋友的時候,突然意識到林聲與自己的不同。

 自己的世界只有對方一個,可林聲的世界卻是豐盛的。

 沈恪低頭笑了一下,對他說:“好,你也別太累,工作重要,身體更重要。”

 林聲沒忍住,在賓館門前擁抱了沈恪,之後二人分開,一南一北,留給對方的是自己孤單的背影。

 回去的路上,林聲依舊保持著那種高昂的創作欲望,這種感覺是他一直期待著的,所有的困惑都因為沈恪化解了。

 坐在空曠的公交車上,林聲拿出手機來給沈恪發信息。

 【新年快樂,不知道為什麽,就是希望你永遠快樂。】

 沈恪收到林聲的信息時還站在距離賓館不遠的地方沒有離開,他躲起來,偷偷地看著林聲走過了十字路口消失在了那條路的轉角。

 他看著林聲的信息,嗓子發緊。

 他也希望自己能保持快樂,可是他該怎麽做呢?

 沈恪掏出煙,抖著手費了好大勁才點燃。

 他用力地抽了一口,然後給林聲回:你也是。

 其實他想說更多,但還是放棄了。

 林聲輾轉三趟公交回到了他的群租房,這個時間,酒吧還沒營業,何喚應該在補覺,他的筆記本在酒吧,又不好這時候去打擾,於是回去後翻出好久沒用的紙筆,坐在床上寫了起來。

 他用走廊裡被人丟掉的紙殼箱墊在腿上,紙鋪在上面,專注地寫。

 在這段故事的開頭,林聲寫:我是在一個大雪天跟他見面的。

 他寫:在遇見他之前,我曾經覺得這個冬天不會過去了。我始終都不喜歡冬天,寒冷肅殺,毫無生機,相比於活著,更適合死。

 他寫:但是,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寫的那樣,我們有時候感謝某些人,僅僅是因為他們和我們一起活著。借用陀老的話,我感謝他,因為我活著遇見了他。

 在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林聲每一筆都鄭重其事,下筆的時候很用力,甚至已經透過了紙背。

 他故事裡的“我”自然就是他自己,這個差點死在冬天裡的失敗者。

 而那個“他”,不言而喻,是沈恪,那個背上綻開了花朵的男人。

 他寫得入了迷,為這個故事,也為沈恪。

 在這裡面,他用文字描繪沈恪的樣貌,描繪對方的身體。

 眼皮上的一顆痣,一個晚上就長出來的青色胡茬,每次觸碰都會覺得被燃燒起來的手臂,還有,林聲虛構的,沈恪背上的花。

 那是一朵開在沙漠裡的花,沒有名字,但象征著生命。

 在書寫這一切的時候,林聲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飽滿的幸福,而這幸福是沈恪賞賜給他的。

 沈恪是他的愛神,是他靈感的源泉。

 如果說,創作的花園裡有一汪清泉,那潭活水就是沈恪,他只是走過去,虔誠地俯身,用手捧起那甘甜,一口而已,他就成了那個被神眷顧的人。

 盡管此刻他距離沈恪遙遠,但在紙頁上,在故事裡,他們正注視著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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