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茹那邊, 我可以幫你瞞著。或者你就說是我在外面的私生子也行。”朝辭無所謂地聳了聳肩。
他知道他這窩囊父親在外面的情人可不算少,真要是想生一個,也就是分分鍾的事情。
張雲茹的手伸得太長了, 管管朝建東就算了,連朝家也覬覦,那也怪不了他了。
“你瘋了?我的兒子和你的兒子能一樣?”朝建東抬高了音量。
“有什麽不一樣。你難道怕自己養出個狼崽子, 等他長大了就把拉下馬?”朝辭說到這, 忍不住笑了,“那他要是有本事把我拉下來, 說明他也有本事管好朝家,這不是好事嘛?”
朝建東被他說得一愣, 好半天才找出這漏洞:“那你自己呢?你不管自己死活?”
“等他有這能耐, 少說還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活都活膩了,他有能耐弄死我最好。”
朝辭從喉嚨裡嗆出了幾聲笑。
他說到這裡, 也懶得再和朝建東逼逼賴賴了。直接從椅子上站起來往門外走,背對著朝建東給他招了招手:“就這樣說好了。你記得找個清白點的情人, 別弄得一地雞毛。”
朝建東愣愣地看著自己的兒子走遠,竟覺得心裡有些不寒而栗。
他或許知道為什麽老爺子寧願把那些股份全給朝辭, 也不給他這個親兒子了。不是因為朝辭更招老爺子喜歡,也不是因為朝辭之前幾次處理公司事務的完美收場,而是……他這個兒子太狠了。
比起朝建東一輩子窩囊, 到了中年還被女人拿捏, 公司都被人蠶食了大半……朝辭要狠太多了。
朝辭下樓, 讓那保姆隨便給自己弄了點吃的, 隨後看著時間差不多,就直接開車去了霍沂歌說的宴山莊園。
他和霍沂歌也是在聲色場所認識的。
當時兩人一見面就很合拍,也沒說什麽廢話, 喝了杯酒就去附近的星級酒店開房,一夜風流。
那時候霍沂歌還不知道朝辭是朝家的正經大少爺,朝辭也不知道自己這新上手的大叔情人是那個大名鼎鼎的霍沂歌。
第二天醒來,霍沂歌似乎很滿意,直接跟朝辭提了包養協議,條件也很優渥,一年兩千萬,加B市三環一套別墅。
朝辭還真是第一次見到對小情人這麽大方的金主,要不是他自己不缺這錢,還真就得答應了。
這麽大方,看起來也不是外地的……按理說,跟朝辭這些人應該是同一個圈子的,沒道理朝辭不認識啊。
朝辭這麽想著。等霍沂歌說了自己的名字,這才驚覺他們的確應該是認識。霍家和朝家上一代還有交情,按理說朝辭應該叫人家叔叔。
只是霍沂歌在七八年前,就不怎麽參與這些明面上的活動了,轉而都交給了自己的侄子。眾人都猜測霍沂歌是不是時日無多了才進行這樣的權力交接。
在那天晚上之前,這也是朝辭認為可能性最大的原因。但是經過了那一晚上,朝辭才知道這霍叔叔哪裡是時日無多、命不久矣,他分明龍精虎猛得很!
說來真是尷尬,兩家世交,霍沂歌本來應該是朝辭長輩,誰知道還真的這麽稀裡糊塗上了床。
雖然尷尬,但是朝辭知道,繼續不說的話會更尷尬。他就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說出來的那瞬間,霍沂歌的表情也有些微妙。但是這上了年紀的老狐狸就是不一樣,他沒過多久就恢復了平靜,說:原來是朝家小子啊,怪不得看不上這些東西。
接著他又說:聽說你朝家正在準備東區那項目,你跟我,我把那項目讓你們八個點,如何?
嘴巴一碰就是八個點,說起來簡單,其實最少讓了二十多個億的利潤。
這時候,外界還不知道朝辭已經成了朝家唯一的繼承人,連那股份都轉到了他的身上。因此霍沂歌開的這個價,著實很多了。
朝辭還是第一次知道自己這麽值錢。
他隻得哭笑不得地說:霍叔叔,真不用。
最後朝辭一毛沒收,但兩人還是建立了長期的炮友關系。
那天早上,霍沂歌見朝辭沒意向,也沒強求,只是最後又說道:就算不收,我也希望你能遵守一條規矩。
朝辭:叔叔您說。
霍沂歌:平均一周叫你一次,平常的時候你不要來干涉我。
出來浪的,誰不知道這點規矩?朝辭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了。
各玩各的嘛。
剛開始的時候,兩人約炮的地點基本上都是在酒店,後來慢慢變成了霍沂歌的私人公館,最後變成了宴山莊園。
宴山莊園是霍沂歌日常居住的地方。佔地面積很大,綠化達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確是個養老的好地方。霍叔叔人沒老,心已經老了。朝辭還經常陪他在裡面釣魚養花,想想也是好笑。
霍沂歌也提議過去朝辭家,但是朝建東和張雲茹那別墅,朝辭不認為是自己的家,而他和趙繹居住的那個公寓,也更不能帶人回去胡搞,因此都拒絕了。霍叔叔被拒絕後臉色不太好看,之後只能似笑非笑地捏了捏朝辭的後頸,說句:小白眼狼。
他說朝辭是小白眼狼,也不是沒有根據。霍叔叔的確是朝辭目前所有情人裡最有錢、也最大方的一個了。這些日子下來,霍叔叔送車送房送遊艇,還送了個F國的酒莊。之前小長假要不是朝辭有約了,他就準備帶著朝辭去那酒莊玩玩。這麽算起來,就算朝辭最開始沒收那讓利,這些林林總總加起來也七八億了。
有錢人的愛情,真是枯燥而無味。
等朝辭到了宴山莊園,也才七點。
宴山莊園很大,堪稱五步一樓十步一閣,亭台軒榭樣樣不缺。朝辭走進主宅都費了一番功夫。
霍沂歌在茶室裡,朝辭走進去時,他好像正在看什麽資料。
聽到門被推開的聲音後,霍沂歌抬頭看他,語氣沒什麽起伏地問:“來得這麽早?”
“也沒什麽事,就來早了些。”朝辭說著,在霍沂歌面前坐下。
霍沂歌正在給他沏茶。霍叔叔真的是人還四十歲不到,就喜歡上了這種六十歲大爺熱愛的活動。一番煮茶倒茶,的確是行雲流水,賞心悅目。
更別說配上了霍叔叔這禍國殃民的顏值。他今天穿了一身銀色唐裝,帶著他一直沒變過的金絲眼鏡。唐裝這種老爺子熱衷的服裝,穿在他身上卻半點不顯老,反倒更加襯得他斯文儒雅。但在霍沂歌這裡,儒雅這詞和“隨和”卻沾不上邊,這人看得再儒雅,也不會讓人覺得隨和,反而時時刻刻都處於被獵食者盯上的警覺中。
霍叔叔折騰了十多分鍾,朝辭終於喝上了一口熱茶。
朝辭是他們這富二代圈子裡的弄潮兒,什麽新鮮事他都沒少摻和。可這茶卻真的不是年輕人的喜好,朝辭也只是因為生意需要,學了點皮毛,要是說真的有什麽喜歡,那也是一點談不上。
他也沒多跟他霍叔叔拿捏,喝了幾口後就把茶杯放下了,在座位上升了個懶腰。
一個下午跑了兩地方,開車時間加起來都有三小時了,他的確有些累了。
白色衛衣隨著伸懶腰的動作上移,露出了半截勁瘦柔韌又白皙的腰。
“累了?”霍沂歌也沒計較他這不懂欣賞的行為,反而關切似的問了一句。
“還好。”朝辭說。
“那davis家的小子恨不得粘你身上,宣家老二為你拒絕了家裡安排的未婚妻,你這麽忙,會累也不奇怪。”霍沂歌慢條斯理地說。
朝辭動作一頓。
davis,檀烈的姓氏。
隨後他抬眸,對上霍沂歌的視線,唇上帶了三分笑意,問:“霍叔叔,您這是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