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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空男團》第67章番外一
第67章

帝都的樹村在那個年代可以說是“地下音樂”的代名詞,包括搖滾,也包括民謠。

名字聽起來有點通話色彩,實際上是個髒亂差的小村子,不然房租也不會那麼便宜,吸引了一群外來音樂人來住。

白時景第一次來這裡時,聽到很多自由而又放縱的音樂聲,各種樂器聲和罵人聲交疊在一起,組成了一種奇特的音樂景觀,他對這個小村子產生了好感。

他踏著夕陽的餘暉,走進那家江河酒吧。

相比於外面,酒吧里更熱鬧,與其說是個酒吧,不如說是一個專門給音樂人唱歌創作或聊天吵架的場所。

白時景在學校上完課,直接來這裡,身後背著書包,穿著簡單的白襯衫和牛仔褲,白襯衫乾淨如雪,不染一絲塵埃,襯衫釦子規規整整地扣到最上面,和這裡似乎有些不搭,好幾個人看向他。

白時景站在門口任人打量,他同時打量著裡面的人。

台上有個樂隊在唱歌,歇斯底里,氣氛燥熱,台下有人在聽歌,有人在喝酒,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穿著背帶褲的小孩,他正繃著小臉在一邊跟著音樂一蹦一跳,極有節奏感。

白時景找了地方坐下,沒有服務員來問他是否喝點什麼,他就坐在那裡聽歌。

台上換幾次人。

白時景看了一會兒,發現台上的歌手和樂隊,不是酒吧請的,而是即興免費表演,誰想唱誰就上去,唱完還可以問問聽歌人的意見,有不少意見提得很精妙。

這個小酒吧有了點美國藝術聚集的格林威治區,談笑皆鴻儒。

他借了一把吉他,也上台唱了一首歌,是他剛寫的《反骨花》。

唱完後,台下響起熱烈的掌聲,江河樂隊的主唱過來給他提了一處建議,他過來時那個小孩也跟著過來了,抬頭安靜看著他。

等他們聊完後,小孩還在,還是一動不動地看著他,柔軟的頭髮,長長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軟乎可愛。

主唱揉了一把小孩的頭髮,笑道:“怎麼回事?你不是酷酷得不喜歡別人靠近嗎?怎麼自己粘過來了?”

主唱又對他說:“他叫搖搖,搖滾的搖,是我兒子。”

小孩眨了一下眼,還是安靜地看著他。

主唱無奈地把他留在他這桌上了。

白時景把他抱到椅子上,一邊聽台上的人唱歌,一邊從書包裡拿出紙筆改歌。

他在筆記本上寫著靈感,忽然聽到熟悉的旋律,鼻尖懸在紙張之上,猛地回頭。

叫搖搖的小孩正晃蕩著小短腿哼唱他剛才唱的歌,沒有完整的歌詞,但旋律一點不差。

白時景訝然地看著他,他才四五歲,只聽了一遍,竟然就能唱出來了。

好像發現了一個寶藏,白時景心裡滿是驚喜。

“搖搖太棒了,是個小天才。”

小孩臉一下就紅了,彎著眼睛笑了一下,對他伸出兩隻小胳膊。

小孩的笑容柔軟又燦爛,眼睛裡滿是期待和開心。

白時景笑著把他抱過來,從書包中掏出一塊巧克力放在他手裡,“搖搖所有的歌聽一遍就能記住嗎?”

小孩點了點頭,把巧克力裝進兜里,彎著眼睛說:“那麼多歌,哥哥的最喜歡。”

白時景被他感染,生出一股簡單而純粹的開心,“謝謝。”

自那以後,白時景常常去江河酒吧,在那裡唱歌寫歌,唱完會聽小孩哼他的旋律,也會跟這裡的音樂人聊天、吵架和斗酒。

去的次數多了,他了解到小孩是被丟在酒吧門口,被樂隊收養的,並是主唱的親生兒子。

知道了這些後,白時景來的時候,會給小孩帶些東西,食物,衣服,連環畫等。

小孩給他的驚喜也越來越多。

他看著他一邊哼唱剛聽了一遍的歌,一邊跟著節奏蹦蹦跳跳,白時景想,未來他一定會在舞台上成為最耀眼的存在。

只是當他看到那一幕時,已經物是人非。

小孩長大了,也成了樂隊舞台上最耀眼的人,卻記不住他了。

他希望他記不住他。

因為他已經變成這樣不堪的模樣。

他蹲在節目組角落,以一個小丑的扮相,盯著手機裡耀眼的少年,都會擔心別人以為他是有問題怪叔叔。

節目組上吃飯時,黎搖以為他是顏意的偶像,恭敬叫他“白老師”,他不應聲也不作答,臉上誇張的小丑妝成了他的保護殼,希望黎搖永遠也不要認出他來。

他戴著口罩,站在經紀人身後,看舞台上少年拿起貝斯,驚艷眾人,只是沉默地看著。

他連歌都不能再唱了,隨時可能死在哪個絕不明亮的角落。

他只能每天站在電視台門口,看著歌手們進進出出,回想年輕時的樹村和酒吧,以排遣十幾年來一個人深入骨髓的孤獨和黯然。

後來,他獲得了新生。

他的經紀人治好了他的癌症,並讓他重回年輕時的狀態,黎搖第一次來見他時,異常地安靜乖巧,和他第一次在酒吧見到他時一樣。

小孩變成了少年,他重回十五年前。

白時景想,健康真的太好了,時光真的很美妙。

同在一個經紀人手下,住在同一個別墅裡,白時景時常留意他,想看看當年他認定會耀眼的少年究竟成長到了哪一步,留意著留意著,他開始意識到自己的不對勁。

他留在少年身上的目光太多了,多到有些收不回來。

他比助理還擔心少年冷不冷,累不累,給少年寫的歌總是修改最多次,總想給他最好的,聽到他以前過得艱難會心疼難受……得知他曾受到的傷害,輾轉反側難以入睡。

他很想去抱一抱少年,又生怕觸到少年的傷疤。

這兩年歌迷和粉絲喜歡在他身上貼標籤,神仙,乾淨,出塵等等,他不喜歡這些標籤,怕成為黎搖不願靠近他的阻礙。

他知道他有過分擔憂,可面對黎搖,他無法不小心,總想給他最好,總想要一個萬全之策,就總會這樣如履薄冰。

實際上,當少年站在他面前,慎重地看向他那一刻起,他知道是他想多了,少年比他想像中的還要堅強,通透和灑脫。

四月的某一天,陽光明媚。

他在他的工作室寫歌,黎搖坐在他旁邊拿著歌譜哼唱。

就像很久之前在那個小酒吧一樣,一人寫歌,一個人哼哼。

只不過不是在一個昏暗狹小的地方,而是在明亮的工作室。

他們面向一寬大的落地窗,窗外是鬱鬱蔥蔥的梧桐樹,樹葉間細碎的陽光落在少年從小軟到大的頭髮上。

他哼到某一處忽然停下。

他一停,白時景也停下了。

黎搖拿著的曲譜上寫了一半歌詞了,那一半歌詞是他昨晚深夜裡寫下的。

黎搖抬頭看向他,“白老師,這幾句歌詞很觸動我。”

不等他有所有反應,黎搖又說:“我有歌詞裡描述的相同的感覺。”

他站了起來,走到他身邊問:“白老師,這是你寫的情歌嗎?”

白時景點了一下頭,下意識開口問:“你對誰有這種感覺?”

黎搖握緊手中的歌詞,沒有猶豫多久,抬眼看向他,虔誠又認真,“是白老師你。”

他忽然笑開,“我果然喜歡白老師,是白老師歌詞認證的喜歡。”

他的睫毛和小時候一樣纖直,眼睛和小時候一樣乾淨明亮,連給人的感覺都和小時候一樣軟,卻有一種蓬勃而堅定的力量,從他體內迸發而出,這才是他最耀眼的所在。

白時景怔然看著他,忽然也笑了。

心裡那些迂迂迴回的迷霧散了。

他低頭在他唇上落下一個親吻,克制又暢快。

他的少年比十幾年他預料的還要好,他並沒有多偉大的夢想,能認清自己的問題和不足,卻從不自抑自艾,直接而通透,勇敢地追求他的愛和夢。

“我也喜歡你。”白時景說。

“這是我寫給你的第九首情歌,我一直在等你發現。”

他的喜歡克製而小心,總會想少年是否做好了準備迎接下一場感情,是否會給少年帶來傷害,會不會影響少年的事業等等,他思前想後,如履薄冰,最終抵不過少年的一句喜歡。

白時景把曾為他寫過所有情歌都遞給他。

少年笑彎了眼,看著他像是看寶藏。

在很小很小的時候,曾有個人驚喜地看向他,看著他的眼神像是在看寶藏。

那種感覺太好了,把喜歡和珍視融於一體,以至於很久以後他忘記了那個人的臉,他卻一直記得那種感覺。

在他成長的那些年,尤其是跟著樂隊流浪後,一直想再擁有那種感覺,想成為一個人的寶藏,後來在樹上唱歌時,有個人看他的眼神是類似的驚喜,他以為他是那個人的寶藏,跟他一起來到首都。

這是一個錯覺,一條迂迴的路,他在這條錯誤的路上兜兜轉轉,磕磕絆絆,傷疤磨硬了柔軟,淚水洗滌了雙眼,重新走到他面前。

曾經他想做別人的寶藏,現在他有了屬於自己的寶藏。

黎搖閉上眼,親吻了他的寶藏。

四月的風,柔軟地捲起桌上的歌譜,心跳聲是最動人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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